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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2008年虽然发生了许多让人难以忘怀的事件,但反腐倡廉依然是人民群众高度关切的热点社会问题。在这一年中,党和政府的反腐战略布局如何?反腐倡廉呈现出哪些热点和成果?
制度反腐科学定位
2008年1月14日至16日,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首次明确提出了反腐败的科学目标定位。胡锦涛强调,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并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重视干部任用,严惩吏治腐败。3月25日,中纪委和中组部通报了6起在换届期间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例;10月出台的《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强调,买官卖官者一律先予免职。
关注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3月,中纪委新一轮巡视启动,突出监督检查省部级领导。5月,中纪委要求各地严肃查处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黑涉恶的违纪违法案件。10月,我国出台了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等部门决定组建跨部级督察小组,向每个省、区、市派驻督察员。
健全党纪国法,筑牢制度藩篱。先后出台《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将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期由五年提高到十年;将贪污贿赂犯罪适用范围扩大到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和已经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11月,“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高官腐败惊人相似
全年公布的新落马省部级干部8人,另有2起大案判决,案件查处结果多集中在9月、10月份公布。从公开的案情来看,绝大多数腐败高官都存在以权谋私和生活腐化问题,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河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善武,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建国以来因涉嫌贪腐被调查的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等;案发问题大多发生在之前曾任职务期间,如10月,中央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于幼军在担任深圳市市长期间利用职权影响力,在市政府招标工程中令其亲友所属香港公司中标而获取巨额利润,严重违反了党纪、政纪。而曾任财政部副部长7年之久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志刚(正部级)也被“双规”。这也说明中央对官员的边腐边升问题更加重视,并不因为高官已经升迁而对此前所犯错误既往不咎,一旦查出,无论现在身居何职,一律严惩不贷。
此外,6月,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前证监会副主席王益被“双规”。12月,福建罢免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福建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陈少勇的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两起判决的陈案,一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二是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事故问责趋于常态
进入2008年,各级党政部门继续积极推进问责制。5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中,强调加快实行问责制。“问责风暴”涉及面之广,官员职务之高均前所未有,并逐步走向“常态化”。
4月,胶济铁路发生特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70人死亡,416人受伤,济南铁路局局长和党委书记被免职审查,原副局长郭吉光涉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被逮捕。深圳市发生“9·20”特大火灾事故,龙岗区副区长黄海广等被免职。9月,在三鹿牌婴幼儿奶粉这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对事件未及时上报、处置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的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被免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引咎辞职,石家庄市市长冀纯堂等被提名免职。9月,山西襄汾发生因人为因素导致的“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死亡或失踪268人,孟学农引咎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山西省副省长张建民被免职,临汾市委书记夏振贵被停职检查。9月20日,鹤岗市兴山区富华煤矿发生火灾事故,19名矿工遇难,12人下落不明,兴山区委书记金国生被免职,区长吴沈义被建议免职。
抗震救灾法纪同行
5月12日,四川汶川等地发生8.0级强烈地震,近9万人遇难或失踪。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指挥下,全国上下开展了规模宏大的救援行动,各类善款高达数百亿元,围绕抗震救灾的法纪监督也随之展开。
6月,中纪委监察部转发通报抗震救灾期间用公款旅游案,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在抗震救灾期间用公款组织旅游,滨州市工商局局长邵立勇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6月12日,国家审计署发布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一号公告,曝光了3起违法违规事件。其中,河南省安阳县工商业联合会负责人余跃文擅自将27.11万元捐赠资金用于购买救灾物资,余跃文因涉嫌以权谋私被逮捕;地处重灾区的中国工商银行绵阳涪城支行用“抗震救灾特别费”为本行职工购买名牌运动鞋,行长被停职。
截至6月底,四川灾区有43名干部违纪受处分,12人被撤职。
楼市下滑腐败暴增
2008年,全国楼市日渐降温,房价开始下滑。与此同时,建设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划部门等相关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也不断增加。
在土地审批和建设规划等方面“各显神通”。如陕西渭南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天运因涉嫌受贿违法批地被逮捕;盐城市规划局原局长王瑾收受17家房地产商贿赂52.608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滥用特批权批地,并与开发商分成1亿多元被判处死刑;贵阳市市长助理樊中黔涉嫌在土地审批及项目建设中受贿被逮捕。
集体腐败严重,窝案较为突出。在蚌埠市土地系统,检察机关挖一案带一串,共查办8起渎职等犯罪案件,其中有黄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吴洪明、蚌埠市国土局原局长刘国华、蚌埠市淮上区原副区长高喜田等。8月,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因受贿355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私藏弹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上海房地系统有6名处级以上干部被查处。9月以来,重庆一批厅级干部因收受巨额贿赂,为房地产开发商谋取利益被送上被告席,其中,市规划局局长蒋勇、副局长梁晓琦,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王斌,九龙坡区区长黄云,市侨联主席罗静虹等,因在土地出让、调整规划、减免费用等房地产开发相关领域肆意出卖手中权力,为开发商谋取巨额利益,分别被判刑。
作者:法制日报社、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特约记者
(责编/于亚博)
制度反腐科学定位
2008年1月14日至16日,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首次明确提出了反腐败的科学目标定位。胡锦涛强调,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并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重视干部任用,严惩吏治腐败。3月25日,中纪委和中组部通报了6起在换届期间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例;10月出台的《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强调,买官卖官者一律先予免职。
关注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3月,中纪委新一轮巡视启动,突出监督检查省部级领导。5月,中纪委要求各地严肃查处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黑涉恶的违纪违法案件。10月,我国出台了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等部门决定组建跨部级督察小组,向每个省、区、市派驻督察员。
健全党纪国法,筑牢制度藩篱。先后出台《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将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期由五年提高到十年;将贪污贿赂犯罪适用范围扩大到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和已经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11月,“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高官腐败惊人相似
全年公布的新落马省部级干部8人,另有2起大案判决,案件查处结果多集中在9月、10月份公布。从公开的案情来看,绝大多数腐败高官都存在以权谋私和生活腐化问题,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河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善武,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建国以来因涉嫌贪腐被调查的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等;案发问题大多发生在之前曾任职务期间,如10月,中央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于幼军在担任深圳市市长期间利用职权影响力,在市政府招标工程中令其亲友所属香港公司中标而获取巨额利润,严重违反了党纪、政纪。而曾任财政部副部长7年之久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志刚(正部级)也被“双规”。这也说明中央对官员的边腐边升问题更加重视,并不因为高官已经升迁而对此前所犯错误既往不咎,一旦查出,无论现在身居何职,一律严惩不贷。
此外,6月,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前证监会副主席王益被“双规”。12月,福建罢免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福建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陈少勇的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两起判决的陈案,一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二是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事故问责趋于常态
进入2008年,各级党政部门继续积极推进问责制。5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中,强调加快实行问责制。“问责风暴”涉及面之广,官员职务之高均前所未有,并逐步走向“常态化”。
4月,胶济铁路发生特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70人死亡,416人受伤,济南铁路局局长和党委书记被免职审查,原副局长郭吉光涉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被逮捕。深圳市发生“9·20”特大火灾事故,龙岗区副区长黄海广等被免职。9月,在三鹿牌婴幼儿奶粉这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对事件未及时上报、处置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的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被免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引咎辞职,石家庄市市长冀纯堂等被提名免职。9月,山西襄汾发生因人为因素导致的“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死亡或失踪268人,孟学农引咎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山西省副省长张建民被免职,临汾市委书记夏振贵被停职检查。9月20日,鹤岗市兴山区富华煤矿发生火灾事故,19名矿工遇难,12人下落不明,兴山区委书记金国生被免职,区长吴沈义被建议免职。
抗震救灾法纪同行
5月12日,四川汶川等地发生8.0级强烈地震,近9万人遇难或失踪。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指挥下,全国上下开展了规模宏大的救援行动,各类善款高达数百亿元,围绕抗震救灾的法纪监督也随之展开。
6月,中纪委监察部转发通报抗震救灾期间用公款旅游案,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在抗震救灾期间用公款组织旅游,滨州市工商局局长邵立勇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6月12日,国家审计署发布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一号公告,曝光了3起违法违规事件。其中,河南省安阳县工商业联合会负责人余跃文擅自将27.11万元捐赠资金用于购买救灾物资,余跃文因涉嫌以权谋私被逮捕;地处重灾区的中国工商银行绵阳涪城支行用“抗震救灾特别费”为本行职工购买名牌运动鞋,行长被停职。
截至6月底,四川灾区有43名干部违纪受处分,12人被撤职。
楼市下滑腐败暴增
2008年,全国楼市日渐降温,房价开始下滑。与此同时,建设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划部门等相关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也不断增加。
在土地审批和建设规划等方面“各显神通”。如陕西渭南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天运因涉嫌受贿违法批地被逮捕;盐城市规划局原局长王瑾收受17家房地产商贿赂52.608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滥用特批权批地,并与开发商分成1亿多元被判处死刑;贵阳市市长助理樊中黔涉嫌在土地审批及项目建设中受贿被逮捕。
集体腐败严重,窝案较为突出。在蚌埠市土地系统,检察机关挖一案带一串,共查办8起渎职等犯罪案件,其中有黄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吴洪明、蚌埠市国土局原局长刘国华、蚌埠市淮上区原副区长高喜田等。8月,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因受贿355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私藏弹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上海房地系统有6名处级以上干部被查处。9月以来,重庆一批厅级干部因收受巨额贿赂,为房地产开发商谋取利益被送上被告席,其中,市规划局局长蒋勇、副局长梁晓琦,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王斌,九龙坡区区长黄云,市侨联主席罗静虹等,因在土地出让、调整规划、减免费用等房地产开发相关领域肆意出卖手中权力,为开发商谋取巨额利益,分别被判刑。
作者:法制日报社、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特约记者
(责编/于亚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