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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信用社根据国家的资金投向政策,积极扶持农民承包种植经济山林,绿化美化荒山,力争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丰收。
【关键词】信贷 支持 三农
广西基层农村信用部门根据国家的资金投向政策,积极扶持农民承包种植经济山林,绿化美化荒山,力争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丰收。信贷调查报告如下:
现有个体种植经营户李某,因经营承包经济山林,需购买树苗资金55多万元,自筹有资金17多万元,资金出现缺口,特向我社申请抵押贷款38万元支持。经我社审核研究,同意受理该户借款申请。
一、基本情况
李某,男,已婚,现年45岁,从事个体经营种植业,身份证号码为45xxxxxxxxxxxxxxxx,系广西桂平市xx镇xx北路114号人,家庭人口四人,其中劳动力三人。
鉴于目前经济林木价格不断提升,为增加收入,借款申请人李某于2013年06月25日投资接手承包位于桂平市xx镇xx村鱼乍屯附近山林,预测年纯收入可达25多万元。李某承包经营的山林,经营场所位于广西桂平市xx村鱼乍屯附近,种植总面积约800亩(其中:黄樟树350亩,黄樟树苗约2000株,多杆黄樟树约2500株,全冠香樟1500株;桂树约450亩,桂树苗约3000株,一米高以上小桂树约3000株)。现因扩大经营购买一批树苗,需资金55万元,借款人李某自筹资金17多万元,尚欠转让费38万元的资金缺口,故向我社申请抵押贷款38万元。
二、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黄樟树是生产樟脑、樟油的著名经济树种,木材也有广泛的用途,其生态适应性强,是广西重要的造林树种;桂树是我国中医药材主要原料之一,也是美化环境、园林绿化速生经济林的理想树种。该项目投资符合国家资金投向政策,从市场需求看前景十分广阔,是农村信用社应当支持的“三农”项目。
三、收入情况分析
借款申请人李某从事个体经营,经营项目涉及多个方面,家庭收入较为可观:李某和妻子唐某现在桂平市xx镇xx街开设一间卫生诊所,经营状况稳定,收入颇丰,每年在该诊所年纯收入超过15万元;目前借款申请人李某投资承包山林,该项目预测年纯收入可达25万元。李某家庭的以上各项投资经营年纯收入预测可达45万元,第一还款来源有保证。
四、信用情况分析
借款申请人李某在各种社会经营活动中,从没有拖欠款项行为,经过其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没有显示任何不良记录,个人信用良好,社会信誉较高,经过本社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是符合信用社贷款支持的对象。
五、抵押物评估
李某申请该笔贷款提供的抵押物为其夫妻权属所有的土地一宗,该土地座落于桂平市xx镇镇门垌,该土地使用面积78.4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浔国用(2006)第xxxx号;并办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门面向西街道30米,北面街道16米,东面7米街道,属三面光户型,交通十分便利,可做商铺,经我社信贷人员对该房屋进行实地评估,土地按10000元/m2计算,价值78.4万元。作为李某向我社申请38万元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率48.47%,没有超出上级要求比例上限。抵押物合法、有效、足值,变现能力强。第二还款来源有保证。
六、贷款合理性与支付
李某向我社申请抵押贷款38万元,用于支付购买树苗费用。该户所申请贷款,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借款用途合理。
李某所借贷款用于支付购买树苗资金费用,金额共需55万元。尚欠费用17万元的资金缺口,贷款将使用委托支付方式发放,信贷资金将由委托支付方式直按划转到该户的交易对手冯某账户。
根据该户提供的交易对手资料,李某与冯某签订有购销合同。所以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符合贷款资金支付管理规定。
七、综合评价
经调查该户所述情况属实,该户具有:(1)个人信誉好,经评定属A信用等级,风险度为0.24。(2)自有资金真实,所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广阔。(3)项目预期效益可观,年利达25万元以上。(4)借款申请人家庭收入可观,家庭年收入达45万元,还款来源有保障。(5)贷款抵押物权属清楚无争议,合法有效足值,变现能力强,第二还款来源有保证。
据此,同意该户在按合法手续签订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抵押贷款38万元,使用期限三年,执行年利率6.15%,上浮60%,按月结清利息,到期全部还清。拟列入“1251”农户抵押贷款科目管理。呈市联社审批。
作者简介:黄兰(1962-),女,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师, 2014年8月—2015年3月曾到广西桂平某信用社信贷科实践锻炼。
【关键词】信贷 支持 三农
广西基层农村信用部门根据国家的资金投向政策,积极扶持农民承包种植经济山林,绿化美化荒山,力争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丰收。信贷调查报告如下:
现有个体种植经营户李某,因经营承包经济山林,需购买树苗资金55多万元,自筹有资金17多万元,资金出现缺口,特向我社申请抵押贷款38万元支持。经我社审核研究,同意受理该户借款申请。
一、基本情况
李某,男,已婚,现年45岁,从事个体经营种植业,身份证号码为45xxxxxxxxxxxxxxxx,系广西桂平市xx镇xx北路114号人,家庭人口四人,其中劳动力三人。
鉴于目前经济林木价格不断提升,为增加收入,借款申请人李某于2013年06月25日投资接手承包位于桂平市xx镇xx村鱼乍屯附近山林,预测年纯收入可达25多万元。李某承包经营的山林,经营场所位于广西桂平市xx村鱼乍屯附近,种植总面积约800亩(其中:黄樟树350亩,黄樟树苗约2000株,多杆黄樟树约2500株,全冠香樟1500株;桂树约450亩,桂树苗约3000株,一米高以上小桂树约3000株)。现因扩大经营购买一批树苗,需资金55万元,借款人李某自筹资金17多万元,尚欠转让费38万元的资金缺口,故向我社申请抵押贷款38万元。
二、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黄樟树是生产樟脑、樟油的著名经济树种,木材也有广泛的用途,其生态适应性强,是广西重要的造林树种;桂树是我国中医药材主要原料之一,也是美化环境、园林绿化速生经济林的理想树种。该项目投资符合国家资金投向政策,从市场需求看前景十分广阔,是农村信用社应当支持的“三农”项目。
三、收入情况分析
借款申请人李某从事个体经营,经营项目涉及多个方面,家庭收入较为可观:李某和妻子唐某现在桂平市xx镇xx街开设一间卫生诊所,经营状况稳定,收入颇丰,每年在该诊所年纯收入超过15万元;目前借款申请人李某投资承包山林,该项目预测年纯收入可达25万元。李某家庭的以上各项投资经营年纯收入预测可达45万元,第一还款来源有保证。
四、信用情况分析
借款申请人李某在各种社会经营活动中,从没有拖欠款项行为,经过其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没有显示任何不良记录,个人信用良好,社会信誉较高,经过本社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是符合信用社贷款支持的对象。
五、抵押物评估
李某申请该笔贷款提供的抵押物为其夫妻权属所有的土地一宗,该土地座落于桂平市xx镇镇门垌,该土地使用面积78.4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浔国用(2006)第xxxx号;并办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门面向西街道30米,北面街道16米,东面7米街道,属三面光户型,交通十分便利,可做商铺,经我社信贷人员对该房屋进行实地评估,土地按10000元/m2计算,价值78.4万元。作为李某向我社申请38万元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率48.47%,没有超出上级要求比例上限。抵押物合法、有效、足值,变现能力强。第二还款来源有保证。
六、贷款合理性与支付
李某向我社申请抵押贷款38万元,用于支付购买树苗费用。该户所申请贷款,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借款用途合理。
李某所借贷款用于支付购买树苗资金费用,金额共需55万元。尚欠费用17万元的资金缺口,贷款将使用委托支付方式发放,信贷资金将由委托支付方式直按划转到该户的交易对手冯某账户。
根据该户提供的交易对手资料,李某与冯某签订有购销合同。所以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符合贷款资金支付管理规定。
七、综合评价
经调查该户所述情况属实,该户具有:(1)个人信誉好,经评定属A信用等级,风险度为0.24。(2)自有资金真实,所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广阔。(3)项目预期效益可观,年利达25万元以上。(4)借款申请人家庭收入可观,家庭年收入达45万元,还款来源有保障。(5)贷款抵押物权属清楚无争议,合法有效足值,变现能力强,第二还款来源有保证。
据此,同意该户在按合法手续签订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抵押贷款38万元,使用期限三年,执行年利率6.15%,上浮60%,按月结清利息,到期全部还清。拟列入“1251”农户抵押贷款科目管理。呈市联社审批。
作者简介:黄兰(1962-),女,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师, 2014年8月—2015年3月曾到广西桂平某信用社信贷科实践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