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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涉到数亿人利益的“新土改”注定不会一帆风顺,对于改革细节的讨论也将继续延续,但可以明确的是,“新土改”不仅属于农民,也是很多企业乃至城市居民的商机。
2008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鼓励农民将手中的土地承包权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流转”迅速成为热门词汇,作为土地流转的结果,2009年可以期待的是“新地主”的出现。
土地新政
经济学家将允许农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比作上世纪90年代末城镇住房市场的私有化,当时居住在政府分配住房里的居民大多获得了房屋的产权。这项改革使数千万城市居民立时获得了一份可以出售或出租的资产,从而为过去10年来住房市场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中央党校教授陈文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上改”将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农民可以获得上地收益,使农民富裕起来。
目前,我们还有很多政策是不允许城市资本去农村投资的,将来城乡一体化后,会鼓励城市资本进入农村,资本可以对农村的土地进行投资,促进经济的发展。不但城里的资本可以流向农村。城市中的低收入者也可以流向农村,购买土地经营权开始耕种和经营。
改革后,土地可以流动,资本可以流向农村,城乡劳动力可以双向流动,这些关键要素能够流动,才是市场经济。
事实上,农地流转在此之前已经在各地悄然发生,操作方式也各具特色。
在天津,政府强力主导下,通过“宅基地换房”、“土地换保险和补偿”,先把全镇土地收归镇政府,整合后将农地转为国有再招拍挂出售。
在重庆,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
而在北京,一些地方兴起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修建的商品房,按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因此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办到产权证。
“新土改”商机
和其他改革一样,牵涉到数亿人利益的“新土改”注定不会一帆风顺,对于改革细节的讨论也将继续延续,伹可以明确的是,“新土改”不仅属于农民,也是很多企业乃至城市居民的商机。
最顺理成章的是,“新土改”是属于现代农业的机会。从小农经济到大农业,土地流转为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创造了条件。
曾任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书记、村长的严德友如今经营着一个葡萄种植园,面积约200亩,其中大部分土地是经流转到了他的名下。在这个角度来说,严德友已经是一个全新意义的“地主”了。
不仅个人可以成为“新地主”,企业同样可以成为“新地主”。亚盛集团(600108)一年前开始实施“马铃薯产业化发展”项目,在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土地流转后,公司已开始从农民手中租赁土地,建成大规模生产基地,进行订单式生产。公司目前在内蒙古鄂尔多斯种植了1000亩“大西洋”品种马铃薯,2009年将增加到2000多亩。
土地流转除了有助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外,在中国社科院农业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看来。流转中介和金融服务机构也有望应运而生。“政策只不过给一个大的框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健全上地流转市场,怎么样发育中介组织,构建一个什么样的平台,需要在实践中探索。”
在房地产商的眼里,“新土改”也是一个商机。广州维森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维伦对记者表示:“中央新政策带来了机会:在不改变农业用地属性的情况下,从事房地产的开发。”
2007年之前,维森在成都、重庆操作过类似的“农业地产”项目,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当时的项目主要是嫁接房地产和农业的“农家乐”:原先的山区土地经济效益不佳,就有商人将土地经营权从农民手中转租过来,依然是农业用地,先是苗圃场,种草、种树,成为房地产的配套产业,经济效益明显改善;接下来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发农业旅游项目“农业大观园”。其中既有农贸市场,又有体现乡村特色的公园,还有农舍改造后建立的小别墅、农家乐,一块原本种植农作物的土地经改造后产生了巨大的综合效益。地方政府对此也很感兴趣,因为拉动了当地经济。
对房地产业传统的理解通常止于住宅、商用物业、工业地产,而农业地产的商机可以存在于旅游地产、养老休闲、农产品贸易等多方面。对农业地产的开发既挖掘了土地的潜在价值、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又不改变耕地属性、避免触碰“红线”,可谓效率与稳定兼顾,
中央新政给开发商指出了全新的道路。把房地产与其他产业进行嫁接的“复合地产”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农业。“实际上,中国的土地并不少,关键是利用率太低,农民缺乏经营头脑。农业地产开发既能确保农业用地属性不变,又能大幅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面对2009年,张维伦准备大展拳脚。除了耕种用地流转、类似“大观园”的农业地产开发以外,农民住房的升级换代也是张维伦的另一个目标,两者还可以结合起来,由开发商进行整体开发。
“未来开发商应该‘农村包围城市’。”张维伦总结道。
2008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鼓励农民将手中的土地承包权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流转”迅速成为热门词汇,作为土地流转的结果,2009年可以期待的是“新地主”的出现。
土地新政
经济学家将允许农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比作上世纪90年代末城镇住房市场的私有化,当时居住在政府分配住房里的居民大多获得了房屋的产权。这项改革使数千万城市居民立时获得了一份可以出售或出租的资产,从而为过去10年来住房市场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中央党校教授陈文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上改”将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农民可以获得上地收益,使农民富裕起来。
目前,我们还有很多政策是不允许城市资本去农村投资的,将来城乡一体化后,会鼓励城市资本进入农村,资本可以对农村的土地进行投资,促进经济的发展。不但城里的资本可以流向农村。城市中的低收入者也可以流向农村,购买土地经营权开始耕种和经营。
改革后,土地可以流动,资本可以流向农村,城乡劳动力可以双向流动,这些关键要素能够流动,才是市场经济。
事实上,农地流转在此之前已经在各地悄然发生,操作方式也各具特色。
在天津,政府强力主导下,通过“宅基地换房”、“土地换保险和补偿”,先把全镇土地收归镇政府,整合后将农地转为国有再招拍挂出售。
在重庆,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
而在北京,一些地方兴起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修建的商品房,按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因此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办到产权证。
“新土改”商机
和其他改革一样,牵涉到数亿人利益的“新土改”注定不会一帆风顺,对于改革细节的讨论也将继续延续,伹可以明确的是,“新土改”不仅属于农民,也是很多企业乃至城市居民的商机。
最顺理成章的是,“新土改”是属于现代农业的机会。从小农经济到大农业,土地流转为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创造了条件。
曾任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书记、村长的严德友如今经营着一个葡萄种植园,面积约200亩,其中大部分土地是经流转到了他的名下。在这个角度来说,严德友已经是一个全新意义的“地主”了。
不仅个人可以成为“新地主”,企业同样可以成为“新地主”。亚盛集团(600108)一年前开始实施“马铃薯产业化发展”项目,在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土地流转后,公司已开始从农民手中租赁土地,建成大规模生产基地,进行订单式生产。公司目前在内蒙古鄂尔多斯种植了1000亩“大西洋”品种马铃薯,2009年将增加到2000多亩。
土地流转除了有助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外,在中国社科院农业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看来。流转中介和金融服务机构也有望应运而生。“政策只不过给一个大的框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健全上地流转市场,怎么样发育中介组织,构建一个什么样的平台,需要在实践中探索。”
在房地产商的眼里,“新土改”也是一个商机。广州维森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维伦对记者表示:“中央新政策带来了机会:在不改变农业用地属性的情况下,从事房地产的开发。”
2007年之前,维森在成都、重庆操作过类似的“农业地产”项目,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当时的项目主要是嫁接房地产和农业的“农家乐”:原先的山区土地经济效益不佳,就有商人将土地经营权从农民手中转租过来,依然是农业用地,先是苗圃场,种草、种树,成为房地产的配套产业,经济效益明显改善;接下来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发农业旅游项目“农业大观园”。其中既有农贸市场,又有体现乡村特色的公园,还有农舍改造后建立的小别墅、农家乐,一块原本种植农作物的土地经改造后产生了巨大的综合效益。地方政府对此也很感兴趣,因为拉动了当地经济。
对房地产业传统的理解通常止于住宅、商用物业、工业地产,而农业地产的商机可以存在于旅游地产、养老休闲、农产品贸易等多方面。对农业地产的开发既挖掘了土地的潜在价值、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又不改变耕地属性、避免触碰“红线”,可谓效率与稳定兼顾,
中央新政给开发商指出了全新的道路。把房地产与其他产业进行嫁接的“复合地产”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农业。“实际上,中国的土地并不少,关键是利用率太低,农民缺乏经营头脑。农业地产开发既能确保农业用地属性不变,又能大幅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面对2009年,张维伦准备大展拳脚。除了耕种用地流转、类似“大观园”的农业地产开发以外,农民住房的升级换代也是张维伦的另一个目标,两者还可以结合起来,由开发商进行整体开发。
“未来开发商应该‘农村包围城市’。”张维伦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