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在职业教育领域中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在当前竞争激烈并以质取胜的经济形
势下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对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尤为迫切和重要。分析了德国双元制教
育模式的内涵及特点,提出了双元制教育模式对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启示。
【关键词】双元制职业教育教育改革
国际上曾出现过两大职业教育流派,一是"企业职业教育模式",以日本、 美国等为代表;二是"学校职
业教育模式",以俄罗斯、法国等为代表。这两种职业教育模式存在着技能实践与理论学习的严重脱节,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则弥补了这两大职业教育流派的不足,受到国际上的重视和好评。
一、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的内涵
德国的职业技术教育包括学校训练与企业训练两个密不可分的体系,"双重职业训练体系"(通常称之为"
双元制")是它的主体与核心。德国职业教育源于中世纪的学徒制,其最初形式是手工业师傅对学徒工的
技能培训,由同业协会确定学徒的录取条件和合格标准,未经过培训的人是不允许从事手工业的。随着技
术的发展,双元制职业教育逐步形成,1938年帝国职业学校义务教育法加以正式承认。此后,双元制得到
不断完善和发展。
双元制是指由十分不同的两个训练机构构成的一种训练组织,即一方面通常是私营企业,另一方面通常是
公立的职业学校。它们在这样的训练组织里既分工又合作,为了同一批训练对象和为了实现共同的训练目
标而努力。[1]
二、双元制教育模式的特点
(一)双元制结构
在双元制教学中,学生分别在企业和学校接受教育。60%-70%的课程在企业中进行,如生产岗位、培训中
心、跨企业培训中心,所接受的是企业目前使用的设备和技术,培训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生产性劳动的方式
进行,有利于学生在培训结束后即可顶岗工作,具有较强的能力针对性;30%-40%的课程在职业学校进行
。在不同的教学地点,教学形式与内容就有所不同。
(二)坚实的法律基础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具有强有力的法律基础。早在1969年,德国就完成了职业教育双元制的制度化过程,
企业的培训由政府以《职业教育法》的形式加以规定,该法律于1969年8月14日颁布;职业学校中的教育
由政府以《教育法》的形式加以规定,双方照章行事。除这些法律之外,部分地涉及学徒训练的联邦一级
的法律还有:《企业基础章程法》、《手工业条例》、《劳动促进法》、《青年劳动保护法》、《关于工
商业协会权利的暂行规定的法规》等。
(三)目标与内容
在不同的教学地点,教学目标与内容有所不同。
企业方面:《职业教育法》规定,每门职业的训练必须遵照职业的训练章程来进行。在训练章程里规定着
企业学徒训练的目的和内容。每一个训练章程的核心部分包括三个规定:①训练职业"蓝图";②训练总纲
计划;③考试要求。学校方面:反映在州的总纲教学计划中的职业学校教育涉及三方面:专业教育、普通
政治社会教育、品格教育,这些都属于必修领域,个人特殊的需要可以在选修领域中得到满足。
(四)嚴格的考试制度
"职业考试法"所规定的考试,与学徒训练有直接关系的有四种,即中间考试、毕业考试、师傅考试和进修
考试。在双元制职业学校当中只有前两项考试,负责这两项考试的是"主管单位",即各行业的协会;后两
种考试是属于职业继续教育领域的。
三、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对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启示
"德国制造",享誉全球。可以说,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战后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它所解决的问题是普
通高等教育所无法解决的。就连美国前副总统蒙代尔都说:"我受美国国会委托,在美国进一步加强推行
双元制的培训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一定的差距。经济的落后,使我
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有极大的紧迫性,同时也面临着很大的困难。1989年国家教委明确提出,我国要借
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经验,试验建立一套有中国特色的职业体系。目前,我国职业技术教育也在迅猛
崛起,而且已取得
初步成效:中等教育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基本上形成了普教与职教双轨制并行的新格局;职业高中向社
会输送了很多的毕业生,他们已经成为生产、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骨干。然而,调查发现,职教学生进入企
业后,通常还需经过一个"师傅带徒弟"的过程,这与企业发展需要大批熟练的专业工人相矛盾。
双元制既继承了学徒培训传统,又融合了现代职教的发展特点。所以,给我国的职业教育改革提供了若干
启示。
(一)改善受教育者的观念
目前,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在思想观念上对职业教育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职校生低人一等。我们需要让
更多的人理解: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主要区别在于各自的培养目标不同、侧重点不同,两种教育同等重
要。
(二)加强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际合作
积极加强学校与企业、学校与学校、学校与国外相关机构的联系,把各方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发挥得淋漓
尽致。
(三)夯实职业技术教育的法律基础
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制体系和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四)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需要,在职业分析的基础上优化专业设置,努力实现教育与就业的相互衔接
瓦仑(Waren)市是德国媒体业最发达的城市,市内有德国最大的内陆湖米里茨湖,旅游资源丰富,该市的
职业教育就以媒体设计、旅游、餐饮服务等急需专业为主要办学方向,相关专业设置也主要围绕这些方向
而进行。因此,我们也需要充分利用地方特色开发课程,优化专业设置。
参考文献
[1]孙祖复,金锵. 德国职业技术教育史. 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 5
[2]辛雯雯.德国职业教育财政政策述评及对我国的启示.外国中小学教育,2010,(1):57-60
势下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对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尤为迫切和重要。分析了德国双元制教
育模式的内涵及特点,提出了双元制教育模式对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启示。
【关键词】双元制职业教育教育改革
国际上曾出现过两大职业教育流派,一是"企业职业教育模式",以日本、 美国等为代表;二是"学校职
业教育模式",以俄罗斯、法国等为代表。这两种职业教育模式存在着技能实践与理论学习的严重脱节,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则弥补了这两大职业教育流派的不足,受到国际上的重视和好评。
一、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的内涵
德国的职业技术教育包括学校训练与企业训练两个密不可分的体系,"双重职业训练体系"(通常称之为"
双元制")是它的主体与核心。德国职业教育源于中世纪的学徒制,其最初形式是手工业师傅对学徒工的
技能培训,由同业协会确定学徒的录取条件和合格标准,未经过培训的人是不允许从事手工业的。随着技
术的发展,双元制职业教育逐步形成,1938年帝国职业学校义务教育法加以正式承认。此后,双元制得到
不断完善和发展。
双元制是指由十分不同的两个训练机构构成的一种训练组织,即一方面通常是私营企业,另一方面通常是
公立的职业学校。它们在这样的训练组织里既分工又合作,为了同一批训练对象和为了实现共同的训练目
标而努力。[1]
二、双元制教育模式的特点
(一)双元制结构
在双元制教学中,学生分别在企业和学校接受教育。60%-70%的课程在企业中进行,如生产岗位、培训中
心、跨企业培训中心,所接受的是企业目前使用的设备和技术,培训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生产性劳动的方式
进行,有利于学生在培训结束后即可顶岗工作,具有较强的能力针对性;30%-40%的课程在职业学校进行
。在不同的教学地点,教学形式与内容就有所不同。
(二)坚实的法律基础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具有强有力的法律基础。早在1969年,德国就完成了职业教育双元制的制度化过程,
企业的培训由政府以《职业教育法》的形式加以规定,该法律于1969年8月14日颁布;职业学校中的教育
由政府以《教育法》的形式加以规定,双方照章行事。除这些法律之外,部分地涉及学徒训练的联邦一级
的法律还有:《企业基础章程法》、《手工业条例》、《劳动促进法》、《青年劳动保护法》、《关于工
商业协会权利的暂行规定的法规》等。
(三)目标与内容
在不同的教学地点,教学目标与内容有所不同。
企业方面:《职业教育法》规定,每门职业的训练必须遵照职业的训练章程来进行。在训练章程里规定着
企业学徒训练的目的和内容。每一个训练章程的核心部分包括三个规定:①训练职业"蓝图";②训练总纲
计划;③考试要求。学校方面:反映在州的总纲教学计划中的职业学校教育涉及三方面:专业教育、普通
政治社会教育、品格教育,这些都属于必修领域,个人特殊的需要可以在选修领域中得到满足。
(四)嚴格的考试制度
"职业考试法"所规定的考试,与学徒训练有直接关系的有四种,即中间考试、毕业考试、师傅考试和进修
考试。在双元制职业学校当中只有前两项考试,负责这两项考试的是"主管单位",即各行业的协会;后两
种考试是属于职业继续教育领域的。
三、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对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启示
"德国制造",享誉全球。可以说,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战后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它所解决的问题是普
通高等教育所无法解决的。就连美国前副总统蒙代尔都说:"我受美国国会委托,在美国进一步加强推行
双元制的培训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一定的差距。经济的落后,使我
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有极大的紧迫性,同时也面临着很大的困难。1989年国家教委明确提出,我国要借
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经验,试验建立一套有中国特色的职业体系。目前,我国职业技术教育也在迅猛
崛起,而且已取得
初步成效:中等教育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基本上形成了普教与职教双轨制并行的新格局;职业高中向社
会输送了很多的毕业生,他们已经成为生产、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骨干。然而,调查发现,职教学生进入企
业后,通常还需经过一个"师傅带徒弟"的过程,这与企业发展需要大批熟练的专业工人相矛盾。
双元制既继承了学徒培训传统,又融合了现代职教的发展特点。所以,给我国的职业教育改革提供了若干
启示。
(一)改善受教育者的观念
目前,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在思想观念上对职业教育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职校生低人一等。我们需要让
更多的人理解: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主要区别在于各自的培养目标不同、侧重点不同,两种教育同等重
要。
(二)加强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际合作
积极加强学校与企业、学校与学校、学校与国外相关机构的联系,把各方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发挥得淋漓
尽致。
(三)夯实职业技术教育的法律基础
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制体系和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四)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需要,在职业分析的基础上优化专业设置,努力实现教育与就业的相互衔接
瓦仑(Waren)市是德国媒体业最发达的城市,市内有德国最大的内陆湖米里茨湖,旅游资源丰富,该市的
职业教育就以媒体设计、旅游、餐饮服务等急需专业为主要办学方向,相关专业设置也主要围绕这些方向
而进行。因此,我们也需要充分利用地方特色开发课程,优化专业设置。
参考文献
[1]孙祖复,金锵. 德国职业技术教育史. 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 5
[2]辛雯雯.德国职业教育财政政策述评及对我国的启示.外国中小学教育,2010,(1):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