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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在持续不断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也为我国经济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随着世界经济发展的步伐,满足市场的变化需求,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在不断壮大,成为主流。但是金融控股公司成长的经验不足,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相应的法律法规比较缺失,各类情况并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本文主要对控股公司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从目前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状况着手分析,找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控股公司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改善措施,以此推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出更好的法律体系和发展机制。
关键词:控股公司;法律问题;探究
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在国际金融改革的趋势下不断兴起,为了提高自身的优势在国际经济中具有一定的竞争力,混业经营越来越多,经济模式在不断创新转型。但是我国金融控股公司自身经验的不足以及监督管理的缺失对其发展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控股公司的法律问题是促进金融公司发展的关键点,必须认真分析并加以改善,促进金融改革以达到经济的大发展。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概述
金融控股公司是全球经济改革下的产物,不同于单一的企业,混业和分业的有点控股公司全都具备,在当前很多不稳定、混业经营较差的环境下能够有一定的生存实力。控股公司主要以金融业为主,存在像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这样的附属或子公司,就相当于一个企业联合体。金融控股公司下的附属公司或者子公司都交于独立的法人经营,这样独立的经营模式能有效的避免控股公司内部风险的传播。控股公司也能根据经营情况分析数据,规避风险,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以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这是金融控股公司自身的有点,但是同时也有很多不足。首先就是金融公司自身面临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经常出现的风险情况,其次还因为特殊的组织架构导致复杂的股权分配,带来很多特殊的风险。金融控股公司仍然在经济的潮流中占据主要的位置,所以要结合实际完善法律规避更多的风险。
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现状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两大类,国家对于这两类控股公司有着不同的法律规定。第一类金融控股公司是由银行等金融机构组建的,法律对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禁止其对业务之外的方面进行投资。但是仍然有控股公司躲避法律规定,利用漏洞进行非金融领域的业务投资。这样的情况甚至存在于国内很多的大金融控股公司中,例如中国银行海外的投资业务和中国平安涉足多类非金融业务等。第二类控股公司是非金融机构组建的,现在很多企业通过控股等手段涉及多个金融业务,而我国的法律对于这样企业的资金流向等也并没有过多的限制和规定。
根据目前国内经济发展的形式和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可以了解到我国的控股公司存在很多问题,远远落后于很多金融大国。首先是法律法规的缺失,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形式变化快,金融业在不断推进。然而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却更新的较慢,我国法律在对金融支持这块仍然以分业经营为主。混业经营在逐步发展却没有相关的法律引导和约束,所以控股公司在这样的环境下各个方面都比较混乱,没有统一的要求,发展也参差不齐。金融控股公司不仅没有法律的支持,监管制度也极度缺失。我国现有的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对金融控股公司也没有明确的监管,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不能适应这一新型主体的发展,监管上存在很多漏洞,导致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出现不健康的发展趋势,并且发展不成熟,缺乏监管的约束。
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相对复杂,是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公司之间存在权利的争夺,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竞争较多,很多母公司通过持有的股份去干涉子公司的业务,对子公司相关的决策进行干预,因此就会出现很多矛盾和风险。子公司之间有时需要合作以取得更好的利益和发展,但是不同业务的子公司在合作的过程中也可能为了自身公司的权益而相互竞争,会损害到子公司的发展和平衡。金融控股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合理,在经营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风险,阻碍公司的发展和进步。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对应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欠缺,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的而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发展存在很大的自由和随意,需要规范的法律支持和严格的金融防火墙的约束。
三、控股公司法律问题的改善措施
控股公司相关法律需要改善,我国可以借鉴国际上金融业发展较好的国家,再结合我国的国情和控股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改善。首先在控股公司的定义和类型上给予明确的规定,规范市场准入制度。第二是监管制度的完善,要明确各个监管主体对应的职责,分工明确,在执行的过程中有法可以。最后需要注意的一个方面是控股公司之间的关系,要加强合作实现业务的多元化,缓和竞争关系,共同为公司的利益去发展,让金融控股业能够稳步向前,持续不断的发展。监管是控股公司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我们应该注重對风险的管理,从而达到覆盖整个金融业一个监管。根据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我国需要完善监管框架,推出牵头管理模式,让成熟的监管对子公司及相关业务负责,监督并管理。一步一步的去有效监督和管理,在这样的规范下去发展多元的业务,最终实现一体化监管。
金融防火墙能有效的维护控股公司的内部信息和资产,减少公司的风险。目前我国的防火墙制度明显不足,缺乏相应的机制。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去补充完善,首先可以建立法人防火墙,明确法人的相关责任,规定其对经营的业务负责,从而实现良好的公司管理制度,减少内部风险的产生。其实是建立业务防火墙,这个主要是针对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合作与竞争。明确母公司和子公司在资金和利润方面的权益,按照市场的需求进行发展,公平公开的竞争。在减少对自己公司危害的同时也维护了市场的发展秩序,推动了金融业的稳步发展。
四、结语
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新兴的企业模式已经在不断的发展和壮大,其顺应了经济的潮流也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为经济带来的新的局面。但是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还不够成熟,需要国家和公司一起共同努力。首先在金融立法方面要尽快跟进法律法规,为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提供完善的立法体系。其次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在良好的规章制度下整理公司内部结构,实施有效规范的内部管理。控股公司相关法律的完善需要国家的重视,也需要结合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国家和公司共同推动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保持金融业的稳步增长。
参考文献:
[1] 罗诚.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问题研究[J]. 法制与社会, 2011(2):110-111
[2] 黄蔚. 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法律问题研究[J]. 法制博览, 2016(12):246
关键词:控股公司;法律问题;探究
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在国际金融改革的趋势下不断兴起,为了提高自身的优势在国际经济中具有一定的竞争力,混业经营越来越多,经济模式在不断创新转型。但是我国金融控股公司自身经验的不足以及监督管理的缺失对其发展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控股公司的法律问题是促进金融公司发展的关键点,必须认真分析并加以改善,促进金融改革以达到经济的大发展。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概述
金融控股公司是全球经济改革下的产物,不同于单一的企业,混业和分业的有点控股公司全都具备,在当前很多不稳定、混业经营较差的环境下能够有一定的生存实力。控股公司主要以金融业为主,存在像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这样的附属或子公司,就相当于一个企业联合体。金融控股公司下的附属公司或者子公司都交于独立的法人经营,这样独立的经营模式能有效的避免控股公司内部风险的传播。控股公司也能根据经营情况分析数据,规避风险,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以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这是金融控股公司自身的有点,但是同时也有很多不足。首先就是金融公司自身面临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经常出现的风险情况,其次还因为特殊的组织架构导致复杂的股权分配,带来很多特殊的风险。金融控股公司仍然在经济的潮流中占据主要的位置,所以要结合实际完善法律规避更多的风险。
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现状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两大类,国家对于这两类控股公司有着不同的法律规定。第一类金融控股公司是由银行等金融机构组建的,法律对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禁止其对业务之外的方面进行投资。但是仍然有控股公司躲避法律规定,利用漏洞进行非金融领域的业务投资。这样的情况甚至存在于国内很多的大金融控股公司中,例如中国银行海外的投资业务和中国平安涉足多类非金融业务等。第二类控股公司是非金融机构组建的,现在很多企业通过控股等手段涉及多个金融业务,而我国的法律对于这样企业的资金流向等也并没有过多的限制和规定。
根据目前国内经济发展的形式和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可以了解到我国的控股公司存在很多问题,远远落后于很多金融大国。首先是法律法规的缺失,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形式变化快,金融业在不断推进。然而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却更新的较慢,我国法律在对金融支持这块仍然以分业经营为主。混业经营在逐步发展却没有相关的法律引导和约束,所以控股公司在这样的环境下各个方面都比较混乱,没有统一的要求,发展也参差不齐。金融控股公司不仅没有法律的支持,监管制度也极度缺失。我国现有的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对金融控股公司也没有明确的监管,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不能适应这一新型主体的发展,监管上存在很多漏洞,导致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出现不健康的发展趋势,并且发展不成熟,缺乏监管的约束。
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相对复杂,是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公司之间存在权利的争夺,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竞争较多,很多母公司通过持有的股份去干涉子公司的业务,对子公司相关的决策进行干预,因此就会出现很多矛盾和风险。子公司之间有时需要合作以取得更好的利益和发展,但是不同业务的子公司在合作的过程中也可能为了自身公司的权益而相互竞争,会损害到子公司的发展和平衡。金融控股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合理,在经营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风险,阻碍公司的发展和进步。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对应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欠缺,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的而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发展存在很大的自由和随意,需要规范的法律支持和严格的金融防火墙的约束。
三、控股公司法律问题的改善措施
控股公司相关法律需要改善,我国可以借鉴国际上金融业发展较好的国家,再结合我国的国情和控股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改善。首先在控股公司的定义和类型上给予明确的规定,规范市场准入制度。第二是监管制度的完善,要明确各个监管主体对应的职责,分工明确,在执行的过程中有法可以。最后需要注意的一个方面是控股公司之间的关系,要加强合作实现业务的多元化,缓和竞争关系,共同为公司的利益去发展,让金融控股业能够稳步向前,持续不断的发展。监管是控股公司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我们应该注重對风险的管理,从而达到覆盖整个金融业一个监管。根据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我国需要完善监管框架,推出牵头管理模式,让成熟的监管对子公司及相关业务负责,监督并管理。一步一步的去有效监督和管理,在这样的规范下去发展多元的业务,最终实现一体化监管。
金融防火墙能有效的维护控股公司的内部信息和资产,减少公司的风险。目前我国的防火墙制度明显不足,缺乏相应的机制。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去补充完善,首先可以建立法人防火墙,明确法人的相关责任,规定其对经营的业务负责,从而实现良好的公司管理制度,减少内部风险的产生。其实是建立业务防火墙,这个主要是针对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合作与竞争。明确母公司和子公司在资金和利润方面的权益,按照市场的需求进行发展,公平公开的竞争。在减少对自己公司危害的同时也维护了市场的发展秩序,推动了金融业的稳步发展。
四、结语
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新兴的企业模式已经在不断的发展和壮大,其顺应了经济的潮流也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为经济带来的新的局面。但是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还不够成熟,需要国家和公司一起共同努力。首先在金融立法方面要尽快跟进法律法规,为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提供完善的立法体系。其次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在良好的规章制度下整理公司内部结构,实施有效规范的内部管理。控股公司相关法律的完善需要国家的重视,也需要结合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国家和公司共同推动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保持金融业的稳步增长。
参考文献:
[1] 罗诚.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问题研究[J]. 法制与社会, 2011(2):110-111
[2] 黄蔚. 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法律问题研究[J]. 法制博览, 2016(1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