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流量黑洞到数据黑洞

来源 :中欧商业评论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onnastins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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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短几年间,互联网经济已经席卷全球,在实践者的奋勇冲锋和研究者的事后总结下,其商业逻辑也逐渐从混沌到澄清。每一次澄清,都是对过往浅薄认知的当头一棒(尽管是事后的),当然,也可能揭示了一轮新的机会。
  前两期,我们分别从流量资产(需求侧)和生态资产(供给侧)的角度讨论了互联网项目的估值问题,试图从一大堆看似“劲爆”的数字中,找出真正有价值的、能够说明商业模式本质的部分,再衡量出商业模式现有的以及未来可能的空间。
  如果说,从流量资产和生态资产的角度,我们都有可以抓住“锚”,那么本期即将探讨的则是一个异常模糊的领域,即,那些同时具备流量池和资源池的企业,是何种要素决定其估值?换句话说,如何评估互联网企业在撮合供需上的“转化能力”?显然,这是时下的互联网格局中决定企业前途的胜负手。
  2014年,笔者曾在《叠加体验:用互联网思维设计商业模式》一书中提出,撮合供需的“转化能力”有两类:一类是直接交互用户(或商户)获取需求的能力;另一类是利用数据分析撮合供需的能力。本文要揭示的是,前者更多是与产品设计有关,而后者才是这种转化能力的关键。
  互联网经济的三波红利
  一方面是生态红利消失殆尽;另一方面是深耕数据红利的企业开始越过“拐点”,将迎来一次新的“大爆炸”。
  互联网经济发展至今,已经涌现了两波红利,而第三波红利即将来临。
  第一波是流量红利。那个时候,企业只要接网就可以带来大量廉价的线上流量。以凡客为例,2008年其开始尝试从传统的电话销售方式(原型是一家名为PPG的企业)转型线上,一个月后,其销售额的一半就已经是从线上获得。另一个例证是“千团局”时期,团购网站鏖战厮杀,各自攻城略地,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将大量商户搬到线上。除了强势的地面“扫街”外,团购网站确实能够从线上为商户带来大量流量才是根本原因。所以,在那个时代,创业者在融资时说的都是流量的故事。甚至,有的风投机构直接用“用户数”乘以“单个用户获取成本”来为项目估值。
  第二波是生态红利。在大部分线上流量已经被挖掘,逐渐聚拢于BAT等大巨头之后,“流量黑洞”基本形成,流量成本极高,企业说故事的方式也开始不同。一类拥有流量的企业反复强调自己在打造生态,强调自己能够利用好流量,能做许多事情(多种生意)。例如,小米讲“生态链”的故事,乐视讲“生态化反”的故事,虽各有成败,但商业故事的方向都是一样的。与之相反,另一类不拥有流量的企业则强调“不做流量的入口,而做服务的出口”。它们在大流量入口的企业搭建的平台或生态里发展,力图变成生态里的“霸王龙”。这个阶段,流量如何变现才是关键。所以,对于生态红利时代的创业者或者资本来说,要想对项目进行估值判断,关键在于先了解清楚流量能够成就什么具体的生意,以及这些生意究竟能够做多大。


  即将到来的第三波红利是数据红利。当同时具备了流量资产与生态资产时(即供需两端都上线了),商业模式的关键就在于是否能够有效撮合供需。互联网经济兴起的早期(2012年前后),业界一度认为黄太吉、小米那种建立粉丝群,通过交互用户获得用户需求的方式就是“互联网思维”。但事实上,那种方式建立的只是一个“小生态”,成本极高,且无法规模扩张。真正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一定是基于数据来撮合供需的。形象点说,一是要有以“产品”或“社群”形式出现的“终端”,形成流量的入口,并且将流量数据化、在线化;二是要能够提供“云端”服务,在资源数据化、在线化的基础上,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算法”,将其精准配置给流量。
  按照常理,这应该是互联网企业最擅长的,但事实上,却是诸多互联网企业共同的短板。原因很简单,在第一、二波红利期里,更多是通过头部流量(需求)和头部资源(供给)的拉动,形成了一定的GMV,这类需求和供给都特别强烈,当互联网企业提供了一个线上平台,自然能够形成交易,但并非企业基于数据进行撮合的结果。一旦第二波红利也开始消失,企业就必须寻找新的突破口。此时,一方面是生态红利消失殆尽;另一方面是那些深耕数据红利的企业开始越过“拐点”。这个V字形的谷底必然会有一个“大爆炸”,在此之后,会有若干之前有过累积的企业突破拐点、横空出世,甚至再次诞生BAT级别的、几千亿美元估值的头部企业。当然,也有可能是BAT这类企业再进一步,抵达万亿美元市值(图1)。
  挖掘数据红利的两要素
  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终局还是会落到数据红利上。
  有意思的是,依靠头部流量和头部资源形成的交易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若干互联网企业视为必然。有一种论调是:互联网用户相当于一个金字塔,只有塔尖的一小部分人会付费,所以,必须要形成庞大的用户基座(即要有庞大的流量池);另一种论调是:导入大量的头部资源方,不论是带入其本身的流量,还是依赖它们的交易能力,都能够立竿见影。
  但如果我们了解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规律,就会发现这两种论调都会“过时”。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终局还是会落到数据红利上。要挖掘出数据红利,应该是这样一种“循环的逻辑”:


  基于產品形式的“端口(硬件+软件)”导入流量和资源,这个上线的过程自然会形成供需两端的“在线热数据”;而后,基于算法来匹配供需,为流量匹配精准的资源;供需的每一次匹配都会形成双方的反馈,也会导致持续的在线动作,而这些源源不绝的数据又会优化算法,导致对于供需的匹配更精准。
  其实,用数据喂养出更好的算法,就是一个“机器学习”的过程,这种人工智能的成长是没有上限的,越多的数据来“喂养”,它就越强大,越能促成供需两端更精确的匹配,也导致更多的流量和资源进入,平台或生态就会越来越强。   例如,谷歌基于用户的搜索动作和对结果的反馈,不断优化搜索的算法,这一过程中,越来越多的用户感觉到其强大的内容提供能力而进入平台,越来越多的内容也被抓入平台。其实,“流量黑洞”并不是真正的黑洞,“算法黑洞”才是真正会导致赢者通吃的黑洞。
  2002年,谷歌还是一家不怎么出众的小公司,也并未IPO。凯文·凯利问谷歌创始人拉里·佩奇:“拉里,我搞不懂。已经有这么多家搜索公司,为什么还要做免费网络搜索?这主意有什么好的?”后者回答他:“哦,我们其实在做人工智能。”如凯文·凯利一样对互联网趋势有敏锐洞见的人,尚且不能预测互联网经济的未来,而拉里·佩奇这样的先驱却在开始就看到了终局,的确让人感叹。
  总结起来,互联网企业要挖掘数据红利,应该具备两个要素:
  第一,要有基于场景的“产品”来形成入口,让流量和资源以数据化的形式上线。一是要有成立的“场景”,即用户或商户的需求应该是高频的、刚需的,这是决定商业模式能够做多大的底层逻辑;二是要基于“场景”做出能够简单上手又功能强大的产品,这决定了理论上存在的流量和资源能否上线以及在线效率如何。一款杀手级的产品能够将场景完美实现,让供需双方都沉浸其中,这通常需要创业者通过交互用户来获得概念并设计产品。
  第二,要有“计算能力”,能够把数据用活,形成一个闭环。计算能力是“大数据+算法+云计算”三者的结合,缺一不可。由于供需双方的上线,大量的“在线热数据”适时产生,形成了我们口中的“大数据”;而“算法”则是商业模式设计思路的体现,由互联网企业自己来定义,并设定机器学习的演化路径;至于“云计算”,Amazon的AWS、微软的Azure、谷歌的GCE、IBM的Softlayer和阿里云之类的服务商已经实现了计算能力的随需调用(就像工业经济时代的电力一样)。当三者结合,就能够把数据高效地应用起来,实现供需之间的匹配,并通过机器学习让算法越来越“聪明”。显然,前面小范围交互用户(或商户)获得需求的方式只是商业模式的起点,并不能替代后续这里通过“计算能力”实现的效果。
  基于此,评估互联网企业在撮合供需上的“转化能力”的基本逻辑应该是:
  E=P·C
  其中,E依然代表从“转化能力”角度评估出的项目的经济价值,P(Product)代表“场景产品力”,C(Computing Power)代表“云端计算力”。这样设置模型意味着,两者对结构的影响都是乘数效应,而任何一个变量过于弱小,项目的估值都不会太高。
  还原场景的产品力
  没有选好赛道就开始大干快上的互联网创业项目,相当于在沙滩上建房子。
  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场景是否成立,产品是否用最合理的方式还原了这种场景。也可以用另一个角度的问题来替代,即在这种“还原的场景”里,用户(或商户)的需求是否被有效满足,而这种满足程度相对于竞争对手是否具有优势。
  再通俗点说,这是产品选择赛道的问题,具体包含了如下几个问题:
  ● 企业针对的细分用户(或商户)群是哪些,他们有什么需求?
  ● 企业基于核心竞争力提供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 企业敢不敢保证,如果竞争对手进入目前所在赛道,80%以上可能会死掉?
  其实,这几个问题已经很清晰地呈现了企业的产品定位,也呈现了产品的前途。为了量化这种前途,亦可使用穆胜事务所整理的一个简洁分析工具(如表1)。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工具采纳了狩野纪昭提出的KANO模型和IBM提出的$APPEALS模型的主流逻辑。
  由此,我们得出企业的“场景产品力指数”为:
  P=mD1+nD2
  其中,D1和D2分别是期望型需求和魅力型需求,m和n分别代表两种需求之间的权重分配,合计为100%。
  反观已经发生的大量互联网创业项目,基本都是在没有选好赛道时就匆匆上马。过去,业界将这种“快速行动,持续迭代”定义为“互联网思维”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事实上,这样的创业方式无异于“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没有选好赛道就开始大干快上,相当于在沙滩上建房子,每一步都充斥着“勉强”。初期,用低价、补贴、买量的方式来拉新;而后,想尽一切办法快速收割变现;最后,用非常原始、低效的方式来留存;而在企业发展的每个阶段,都用故事来换资本实现“托底”。不少企业根本没有意识到问题所在。于是,产品犯下的错,直接甩锅给运营,面对一把烂牌,运营自然也无能为力。
  就算是互联网业界最推崇的“精益创业”,也强调在有了“产品假设”之后,用MVP(最小可行品)去验证假设,而“产品假设”应该遵循的逻辑,正是我们在上面提到的内容。
  用计算能力挖掘数据红利
  计算力的强大并不体现在撮合头部流量和头部资源的交易上,而是体现在撮合长尾流量和长尾资源的交易上。
  按理说,计算力应该最终通过GMV来体现。但是,这样的计量方式显然会将数据红利混同在流量红利和生态红利里。所以,笔者的假设是,计算力的强大并不体现在撮合头部流量和头部资源的交易上,而是体现在撮合长尾流量和长尾资源的交易上。需要说明的是,有的商业模式并不追求撮合供需后能够实现GMV,可能只是免费使用,但也能说明计算力,例如今日頭条基于算法撮合不同用户观看不同内容。下面为了方便描述,暂时不考虑这种情况,但分析的原理是相同的。
  如果通过流量红利和生态红利实现了GMV,企业最多是将传统生意搬到了线上,实现了最浅层的商业模式迭代。例如,过去一个超市陈列商品的多少依赖于店面的大小,而现在一个电商网站陈列商品几乎是没有限制的。这是商业模式的升级,但这种升级还不够,甚至走到一个极端还会形成负面影响。当用户面临海量的商品信息,如果不能帮助他们高效地选出真正需要的产品,就会让用户焦虑,甚至离开(很大可能会转到线下)。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用计算能力来挖掘数据红利。   长尾流量是一些“低欲望”流量;长尾资源是一些冷门的资源供给,并不被太多的流量所需要。所以,如果仅仅是搭建一个平台,资源只能被动等待流量上门,或者投放非精准的广告,这类GMV是不可能被放大的。但是,“低欲望”并不等于“无欲望”,而是因为欲望没有被发现,它们可能是更大的“金矿”;“冷门”并不等于“无人问津”,很有可能是因为没有呈现到需要的人面前,因为是细分领域,其溢价可能更高。所以,一旦运用数据来匹配供需,这类GMV的放量就是必然的。正因如此,笔者为这种计算能力的评估设计了一个小工具(如表2)。
  首先,我们将流量和资源按照其交易的频率从高到低进行排布。例如,超高频流量是指交易频率最高的前25%的用户(或商户),即购买能力最强的“头部流量”;而超高频资源则是指交易频率最高的前25%的资源(商品、信息、服务、金融等形式),即出货能力最强的“头部资源”。(请注意,这里并没有按照交易量而是按照交易频率来进行区分,这是因为后者更能说明流量的交易习惯或资源的交易能力,说明其是不是属于“长尾”。)


  其次,我们为每个频率段设置了一个参数,其目的在于说明计算能力的大小。显然,按照我们上面关于“长尾交易更能说明计算能力”的假设,有a  再次,我们以流量为口径,将每类资源在每类流量中形成的交易量按照比例数进行拆分。如表2中,超高频资源在各类流量中形成的交易量分别为1/2、1/4、1/8、1/8,相加等于1。
  最后,通过如下方式汇总每类资源上体现的计算能力:


  显然,在我们的工具中,通过参数的调节,更多从撮合长尾需求的成果来衡量计算能力。试想,如果将当下互联网企业的数据按照这个矩阵进行呈现,可以看出多少名堂?一个判断是,如果某个企业的中、低频流量和资源只有很少的交易,那么这个企业的计算能力就有很大问题。
  数据红利的未来在哪里
  一个互联网企业为了让平台具有更高的运转效率,自己搭建底层的SaaS似乎是必由之路。
  “产品力”和“计算力”两个要素,都是互联网企业撮合流量和资源、转化GMV的关键。但在两者中,真正的红利空间可能要从后者上面挖掘。
  就“产品力”来说,互联网企业需要找到设计产品的“原型场景”,并将其进行产品化。这个过程更多依赖于创业者感知场景和设计产品的能力,都是需要天赋和机遇的。当然,中国大量的互联网产品都是采用了美国的原型,这不失为一条捷径,但请记住,将这种产品原型本地化为“中国版”,也需要在对中国场景的理解基础上进行产品改造,这也是一种能力。所以,在这个方面,只有让市场冲刷出真金。
  就“计算力”来说,我们看到了一个大的趋势,那就是“数据云化”。具体来说,企业越来越倾向于通过SaaS(软件即服务,Software as a Service)的方式形成“业务流(work flow)全覆盖”的数据底层构架。过去将业务流数据化、在线化的方式无非是通过ERP。ERP是一种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对于业务流的覆盖是有限的,其在商业模式动态迭代的过程中,扩展性和兼容性也是有限的。ERP的底层逻辑决定了它不是一个开放的形式,这种路径不太可能实现。这和某些企业强调数据安全,倾向于选择私有云是一个路数,其实,私有云根本就不应该算“云”。
  所谓SaaS,是在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提供基础设施(如场外服务器、存储和网络硬件等)、PaaS(平台即服务,Platform as a Service)提供基础设施及中间件(如编程语言、开发库、部署工具等)的基础上的進一步延伸。具体来说,SaaS企业自己搞定硬件和中间件,将使用者想要实现的功能开发成应用软件,并为使用者提供账号供其使用,再按照不同服务等级收费。
  当下,SaaS已经越来越火。2016年,Oracle用93亿美元收购了Netsuite;2018年,刚传出的消息是SAP与Qualtrics达成80亿美元的收购意向……大额的收购案背后,都是传统软件巨头们“Buy to Cloud”的决心。另一方面,今年,SaaS巨头Salesforce的估值达到了1 000亿美元左右。有意思的是,国内却出现了相反的趋势:2017年下半年开始,SaaS领域的融资出现了“断崖式”下滑,其中,2014年以后成立的SaaS企业,倒闭数量竟高达数百家。
  无论SaaS企业作为一种B2B的商业模式是否存在独立发展的巨大空间,笔者想要强调的是,SaaS作为互联网企业的底层构架,可以释放出巨大的数据红利。一个互联网企业为了让自己搭建的平台具有更高的运转效率,自己搭建底层的SaaS似乎是必由之路,这样就能实现对于业务流的有效覆盖,将业务流全部数据化、在线化。如果要兼容平台上供需两端使用者的个性,还可以SaaS的形式提供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如此一来,就可以形成庞大的线上热数据,企业的算法就可以通过机器学习的形式,形成自动进化的强大人工智能,打造出其他企业难以企及的巨大优势(即数据黑洞)。
  2018年5月16日,美团宣布全资收购餐饮SaaS服务企业屏芯科技,后者一直致力于打造智能餐饮数据云平台。国内互联网巨头企业并购行业内SaaS企业的案例可能还会越来越多,而它们瞄准的,都是至今依然亟待开发的、巨大的数据红利。
  附文
  支招:如何预测场景产品的潜力
  这里的第一类需求——基本型需求是企业的必备基础,指的是需求得不到满足时,用户(或商户)很不满意;需求得到满足时,用户(或商户)也可能不会因此表现出满意。以电商为例,流畅的使用体验、产品的真实信息、可靠的支付工具等就属于这类需求。
  第二类需求是期望型需求(多多益善)——用户(或商户)的需求满足程度同满意度同向变动。电商平台上提供的低廉的价格、高档的品质、快速的物流等就属于这类需求。
  第三类需求是魅力型需求(喜出望外)——随着用户(或商户)的需求满足程度的增加,用户(或商户)满意度也急剧上升,但即使没有或表现不完善,客户也不会不满意。这类需求的实现通常难度较大。电商平台上提供的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送达的温度、购买产品之外的增值服务等就属于这类。
  企业可针对自身每条需求的解决方案进行评分汇总:对于基本型需求,按照“需求满足程度”,用李克特五点量表进行计分,只要没有任何一条需求的解决方案得分在3分以下,使用户(或商户)整体达到基本满意,就可以进行后续的计算,这部分得分对后续计算没有影响。
  期望型需求属于“痛点”,解决方案的得分越高越好,因为这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赛道”,其得分如实计算即可。
  魅力型需求属于“痒点”,但也能形成USP(Unique Selling Point,独特售卖点),能够为营销和运营给出巨大的空间。在期望型需求不分伯仲的情况下,甚至可以成为胜负手。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考虑期望型和魅力型需求中每条需求的重要性不同,可能要对每条需求赋予不同权重并进行综合加权平均,在此不再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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