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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枣阳县吴店公社赵湖大队第一生产队(曹门湾)社员张明福同志,于一九八三年元月在村东侧的水塘边挖堤引水灌地,发现了一组青铜器,当即报告给公社文化站,并交文化站收存、由文化站又转告县文化馆.省博物馆派同志会同地区博物馆的同志一道,赴枣阳县了解文物工作情况时,获知此事,即到铜器出土现场进行了考查和清理,现将情况简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