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拆迁法颁发社会反应实证调查分析

来源 :现代商贸工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ostlovestef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刚刚颁发,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反响。对人们对该法律的认可度进行了调查,得出了该法律在制定方面和实行方面仍然有一定不足的结论。
  关键词:
  新拆迁法;城市建设;行政强拆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9-0155-02
  1 前言
  2010年1月29日,国务院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并正式开始征求民意。2010年12月15日,国务院又公布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这部法律草案的出台是有它的社会背景的。2009年的成都村民因不满拆迁而自焚,武汉违建户撞伤十一名城管,北大教授联名上书的恳切使得这部法律必须出台,来解决中国现在日益严重的拆迁与反拆迁的问题。
  至2011年1月21日,《新拆迁法》在经过为期一年的民意征求后,终于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实行。透过新法,我们可以看到政府考虑问题已经日益全面。政府充分考虑了被征收人,建设单位,甚至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在整个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其考虑问题的全面性让我们看到了我们执政党的进步。另外,“先补偿,后搬迁”的搬迁办法以及禁止城市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充分考虑了老百姓的利益。
  但是,新法仍然有它的纰漏。它的社会知名度仍然不高,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这部法律的颁布和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这部法律并未深入地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
  第二,这部法律在实行过程中有缩水现象。
  第三,这部法律仍然有很多不足之处,很多老百姓亟待解决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
  第四,老百姓的维权意识比较差。
  2 人们对具体赔偿方法的评价
  《新拆迁法》中出现了很多新的、比较全面的赔偿方法。主要内容如下,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格,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与补助。要了解这部法律的社会反响,我们认为重点就在人们对这些新的赔偿方法的评价上。于是我们在问卷中简要提出了赔偿方法,并设计选项来调查人们对这些方法的看法。绝大多数人认为这些措施上有不足,还欠考虑,这说明必定还有一些政府和建设单位以及专家学者没有看到的问题。在整个的搬迁过程中,很多费用是没有考虑到的,例如现在房地产领域发展过热,导致所得的赔偿金根本买不到可以跟原来同日而语的房子,重新装修房子的费用等等。并且这都是赔偿金能够全数拿回的前提下,如果督办不力,或者衡量机制不健全,赔偿金根本得不到。
  另外,其实在搬迁的过程中,居民们受到的最大伤害是他们的情感。由于换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他们很可能产生抵触情绪。这才是对他们生活造成的最大阻碍。我们的政府应该想出相关政策来解决这个问题。笔者认为,主要措施有三:
  第一,组织好居委会的慰问工作。这能使得搬迁户感觉到自己被尊重,就会减小他们来到陌生环境所产生的自卑感。多慰问,多了解他们生活中用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尽量尽快解决。
  第二,安排好搬迁户的安置地。尽量把原来住在一起的搬迁户安排的近一点,让他们仍然居住在一个相对熟悉的地方。同时,熟悉的街坊邻居能够让他们减少一点孤独感,找回原来的感觉。
  第三,多组织工会的活动。丰富搬迁户的生活,让他们能够体会到快乐,感到充实,自然也就不会去怀念原来的地方,徒增烦恼。
  3 《新拆迁法》的几大看点探讨
  新的法律经过几年的征求民意,出现了很多值得我们关注的出彩点。在这里我们重点分析一下这些亮点,并就其仍然存在的问题进行以下探讨。
  第一,除货币补偿外,拆迁户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根据《新拆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拆迁户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来实行补偿。并且与被征收人一起计算和结算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按理说,这不是为一种很便捷,对被征收人影响最小的补偿方法。被征收人不用再去寻找新的安置地,不用去考虑房地产评估机构估价的偏差。相对来说,损失也可以降到最低。
  第二,行政强拆正式成为历史。
  根据《新拆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暴力拆迁,禁止中断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和道路通行来强迫被征收人搬迁。一旦造成损失,相关责任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深得人心的一项条款。也是非常人性化的一项条款。
  可是虽然这项条款标志着行政强拆正式成为历史,它却很难再实行中发挥较大的作用。因为中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仍显单薄,很多中国公民不懂法,不用法。当征收单位对他们实行断水、电、气、暖、道路交通时,他们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利用武力解决。并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房屋征收单位正是抓住这一点,肆意损害被征收居民的权利。
  要真正地让这一条款发挥作用,我们还是要增强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让他们了解法律,了解他们可以利用法律合理合适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应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加强党的思想教育和执政能力建设,让他们真正地为居民着想,而不是把被征收人看作他们的对立阶级,用心地劝说群众,解决群众的问题。
  4 建设单位在搬迁过程中消失的社会反应
  政府单位成为搬迁的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原来在搬迁中,多是建设单位与居民产生较大的冲突。那么这样的规定,居民持什么样的看法?另外,新的法律中还规定,承担房屋征收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照例说,负责单位确实付出了一定的努力,禁止他们获取利益是否得当。居民有何看法。我们在问卷中设计了此类问题,也得出了相应调查结果。
  调研显示,大多数居民认为这两项措施都有必要,他们认为建设单位不应该参与建设过程,并且认为负责单位不应以营利为目的,这样有助于保障拆迁户的利益。当然也有居民认为,任何单位都免不了从拆迁中赚取利益,他们认为让负责单位从中渔利是不可避免也是理所当然的。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建设单位退出搬迁过程这个问题上是没有多大异议的,建设单位的很多利益放在拆迁问题上是与被征收人相冲突甚至对立的,在原来的拆迁重建的历史上,被征收人经常与建设单位产生冲突,甚至还有发生暴力伤害的事故。我们看到了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拆迁所获得的人们的赞成。
  那么在营利问题上,群众大多数认为不应该让负责单位从中营利。这当然是有道理的,一旦允许营利,就会存在很多问题,官员腐败的问题在中国还没有根治,这又是一个腐败滋生的摇篮。另外,营利的目的性会掩盖负责单位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很多工作人员会被诱惑所迷惑,以为的追求金钱,为群众服务的质量就会降低。
  而少数居民认为没有必要禁止负责单位渔利,大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认为单位从拆迁中营利是避免不了的,但是,没有禁止,那么问题就更不可能解决。虽然在法律上禁止负责单位从拆迁中营利并不可能根治这类问题,但是随着法律的健全和惩罚制度的完善一定能解决这一问题,保证负责单位对人民负责。
  5 人们对于地域区别下的法律实施的看法
  中国地域广大,中西部地区不管是在居民文化素质上还是在经济水平上都存在较大的差异,那么法律在落实过程中会否有补偿差别,政府是否应该给予不同的、更合理的对待了我们在问卷中涉及了这一问题。
  调研显示大多数群众认为有必要考虑地域差别。因为中国中西部的经济水平差异很大,地方政府能否满足居民的房屋产权调换的要求,政府是否有能力偿还居民的高档住房。
  这都对法律的实施有决定性的作用。我们不能保证所有的地方政府都有这样的能力。因此我们认为政府应针对此类情况给予更加合理的对待。
  6 人们眼里的新法律中的疏漏
  人们都看到了法律中的不足之处。其中比较严重的是落实问题。群众们担心新法在实施过程中是否顺利。这就是政府的行动力问题和大众媒体的监督问题。
  第一,没有出台明确的法律限制强拆行为。也就是说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标准来界定什么行为构成强拆。这样没有一个成文的规定,很多单位可以从中钻空子。
  第二,没有引进媒体监督。往常的法律并没有引进媒体监督,但是由于新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法律是否也应与时俱进呢?现在网络的发达使得很多原来并不可能的事情成为事实。所以我们就要重视媒体对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把媒体监督引进法律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第三,换句话说,惩罚措施并未量化,并未成文。这种惩罚制度在真正实施起来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这也是中国法律中存在的最普遍的一个问题。而这种不明确的惩罚制度恰恰是官官相护,腐败滋生的摇篮。那些违法的负责单位逃了第一次,就敢违第二次。这样下来,法律就会演化成一种摆设,没有任何效力。
  最后,在法律的实施方面,百姓提出了更多的质疑,我想这就是归咎于执法部门在以前的工作过程中没有依法办事,没有在群众面前树立一个好的形象。因此,相关负责部门就应该严格执法,为百姓做事。
  7 前景预测及建议
  实施《新拆迁法》是国家希望通过政府适度的干预来规范社会上一些不公正的拆迁现象,让政府拆迁更加的规范有效与透明的一种有效手段。从走访和调查情况看,《新拆迁法》实施至今,虽然得到了大多数群众的支持、拥护。但是人们对于《新拆迁法》实施的期望,无论是在思想上、行动上还存在着许多差距和不容忽视问题,因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7.1 加强《新拆迁法》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
  首先,让人们了解《新拆迁法》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让人们依法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让更多的人用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用一些违法的手段去维护自身权益。真正实现法治。
  第三,让政府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新拆迁法》的要求合法行使权力,杜绝以不正当的手段去危害民众利益,不合法拆迁,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7.2 加强教育引导,增加人们的法律知识
  《新拆迁法》主要是为保障人民的合法利益,只有人们都能知法懂法,才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只有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知识增多,才能够利用法律去维护自身权益,才能够真正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够使《新拆迁法》真的为民所用。
  7.3 加强监督检查,推进《新拆迁法》执行到位
  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要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积极会同各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针对《新拆迁法》执行相对薄弱情况,落实工作措施,明确检查重点,加大检查频率,尽快规范政府的拆迁工作,对违法拆迁,要敢于动真格,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
  参考文献
  [1]王学发.中国土地权利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施国庆.我国城市拆迁补偿机制研究[J].理论导报,2009,(6).
  [3]王达.房屋征收拆迁法律制度新问题[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
  [4]崔建远.房屋拆迁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5]孙红梅,王金玉,季永蔚.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房屋拆迁补偿制度[J].现代经济探讨,2005,(4).
  [6]孙红梅,王谨玉.我国城市房屋拆迁问题[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1).
其他文献
作者简介:曹冬琴(1988-),女,湖北广水人,硕士生,研究方向:生态旅游管理。  摘要:社区居民对农业生态旅游的认知程度,是发展农业生态旅游前需重视的问题。采用类别尺度和李克特五点量表尺度进行问卷设计,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获取数据,通过描述分析、相关分析、聚类分析进行统计分析。经统计分析发现:社区居民对农业生态旅游的认知程度总体较高,但不同年龄层、不同受教育程度层的认知程度存在差异化;社区居民对发
期刊
基金项目:本文是沧州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沧州管道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361)的课题成果。  作者简介:王杰(1980-),女,黑龙江依安人,硕士学位,讲师,主要从事营销、物流管理方面的研究;沈承红(1963-),女,河北沧州人,副教授,主要从事国贸、经济方面研究;王海松(1977-),男,河北沧州人,讲师,硕士学位,主要从事物流管理方面的研究;赵志明(1979-
期刊
作者简介:徐敏雄(1987-),女,陕西渭南人,管理学硕士在读。  摘 要:建立了一种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评价模型,并以德昌县农业发展为例,选取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3个子系统及21个指标,对其2007-2012年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水平进行评价。结果表明:德昌县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状况呈现稳定递增趋势;资源环境系统自2010年开始止跌回升,总体处于一个稳定发展阶段;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关键词:生态农业;
期刊
作者简介:孙文,武汉东湖学院经济学社研究员;何玉婷,武汉东湖学院经济学社研究员;徐晓峰,武汉东湖学院经济学社研究员。  摘要:农产品加工业在我国工业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良好的产业技术基础和明显的规模优势。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的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集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水平,促进相关企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自主创新的管理和经营体制,企业政策是这个体系中不可或
期刊
摘 要:联系电力生产行业自身的行业特征,采用扩展的琼斯模型对该行业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了分析,但延长了时间跨度,从而证实了电力生产行业存在盈余管理行为。而后又通过分析新会计准则颁布后2008-2012年,该行业内部不同上市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的异同点,从行业内部的角度进一步论证存在的盈余管理行为。  关键词:  电力生产行业;盈余管理;琼斯模型;净资产收益率;累计折旧  中图分类号:  F23  文献
期刊
作者简介:张永军(1978-),男,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  摘 要:通过深入剖析城镇化和产业发展的相互影响机制,并以一个区级层面的实践经验为案例,通过聚焦于江宁区这一都市郊区的城镇化和产业发展的独特路径,我们试图进一步地把握两者的互动关系及验证其驱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以此为相关决策者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关键词:产业优化;城镇化;互动机制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
期刊
摘 要:随着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广泛开展,工学交替这种全新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日益成为校企合作的组成部分,这就促使实践教学体系成为高职教育中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结合高职实践教学内容及存在的问题,对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  物流管理;工学交替;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  F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9-
期刊
摘 要:  高校图书馆如何实现整体价值的最大化,是高校图书馆进行战略管理过程中必须要关注的问题。读者“满意度”作为一种评价方法,为图书馆调整服务方向提供了参考数据,但其本身具有相对性。本着“读者满意”的宗旨,通过建立博弈模型,思考高校图书馆的“读者满意战略”管理。  关键词:  高校图书馆;读者满意战略;价值  中图分类号:  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
期刊
作者简介:刘雷丽(1982-),女,湖北荆门人,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物流管理。  摘要:“物流基础”课程是高职院校物流类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在课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在现实教学中,由于该门课程理论性很强,出现了教师难教、学生难学的局面,教学效果不佳。针对这个问题,通过问卷调查,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对该门课程从多方面提出了教学改革建议,以期提高教学效果。  关键词:物流基础;问卷调查
期刊
摘 要:  运用1978-2011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建立VEC模型,来分析城市化、消费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动态关系,并得出如下三点结论:第一,通过协整来分析变量之间的长期关系,显示消费对经济增长有显著地正向作用,而城镇化却抑制了经济增长。第二,通过误差修正项和调整参数向量来分析变量偏离长期均衡状态的动态调整情况,显示经济的正向冲击会使消费增量减少、城镇化增量变大;而城镇化的正向冲击,能同时使经济增长的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