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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广泛社会认同的支持。这种社会认同必须实现从理论认同向实践认同、从利益认同向价值认同、从引导认同向自主认同的转变。只有在对旧的认同进行解构的基础上,才能建构新的认同。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实践认同;价值认同;自主认同
中图分类号:D61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1)03-0081-04
当前,科学发展观以其“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理念,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路径,实现了对人类发展观的扬弃与超越,为自身的社会认同提供了合理根据。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即科学发展观在何种程度上得以实践并取得预想成果,不能局限于本身的合理性问题,关键在于科学发展观的社会认同程度、水平。因此,能否实现科学发展观广泛的社会认同,是当前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和关键。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认同属于认识论范畴,指主体在以社会关系为基础的交往活动中,通过对社会交往关系的追问、确认。从而确定自我生存的意义、价值的过程。因此,认同是由主体的利益需要而驱动的社会交往活动过程及其结果,其发展及结果以社会交往为场所,在主体之间的交互实践和交互认识中不断达成,其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价值观的认同问题。科学发展观作为对人类发展理念的扬弃,要实现自身发展理念的广泛而深刻的认同,必然关注的是实践、价值、自主与创新。
一、从理论认同到实践认同
理论的内在价值,是实现理论社会认同首要的要求和品格。一种理论,只有符合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要求,并具有不断超越这种要求的品格,才能为实现社会认同提供坚实的基础。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理念,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路径,为自身理论认同的达成构建了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基本内涵。在发展是什么、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怎么发展等一系列问题上实现了对以往发展观的超越。作为实践的理论前提,科学发展观提出“以人为本”,但在实际生活中,“人”是什么人,包括哪些人,这些人之间的关系怎样,他们各自的交往场景是什么,“本”是物质利益之“本”还是精神文化之“本”、这两者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在实现途径上,科学发展观提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体体现为“五个统筹”,即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对统筹的程度、方式、矛盾的解决、评价等,都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深化发展。只有在理论上不断深化,才能实现认同的实效性。马克思说:“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在理论认同的基础上,科学发展观必然要求达到实践上的认同。“理论要求是否能够直接成为实践要求呢?光是思想竭力体现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科学发展观认同的最终目的是要解决实践中的发展问题。而绝不是只满足于单纯理念的认同,达到思想上的认同就止步。它也绝不仅是一种观念性的活动。在本质上它意在为人们提出活动的方向。它以观念的形态出现,但最终要内化为社会的实践,通过主体的价值活动实现自身,此时,理论认同才真正实现了自己的意义和目的。列宁在《论策略书》中写道:“现在必须弄清一个不容置辩的真理,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必须考虑生动的实际生活,必须考虑现实的确切事实,而不应当抱住昨天的理论不放,因为这种理论和任何理论一样,至多只能指出基本的和一般的东西,只能大体上概括实际生活中的复杂情况。”他还引用歌德的名言说明了实践的重要性。他说:“我的朋友,‘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是常驻青的。”,因此,科学发展观的树立和落实,必然要在自身理论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基础上,坚定不移地在实践中寻找自己的归宿。一方面,科学发展观作为政府提出的社会发展理论,其落实首先必须体现在政府关于发展制度的安排、发展方法的创新、发展结果的评价等方面,政府要从以人为本出发,尊重、关心、爱护、解放、发展、依靠“人”,尊重社会发展规律,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而发展,把长远的发展目标与满足人民群众生存、安全、健康及民主权利、公平公正、素质提高、价值实现和精神文化等多方面需要紧密结合,切实解决好群众当前迫切的现实问题,实现科学发展观从政府自主“提出”到政府的自为“落实”。另一方面,发展的目的是为了广大群众物质、精神利益的满足及自身全面素质的提高。人民群众是发展的主体,如果科学发展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就仍停留在理论层面。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由于我们没有市场经济的实践经验和历史文化传统。市场经济要求的一些新观念、新规范要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将其上升为人们的自觉实践,达到实践认同就显得复杂而困难。因此,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水平,将“要我发展”转变为“我要发展”,将旧的发展理念转变为创新发展理念,在发展中进行科学引导,使人们正确处理好自身与自然、自己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将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实于民并为民所落实。
二、从利益认同到价值认同
需要是人最本质、最原始的规定,是人的一切活动的前导性因素。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革命需要被动因素,需要物质基础。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邓小平也认为:革命是在物质利益基础之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未满足的需要成为推动人行动的内驱力,满足人的需要是调动人的活动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利益的满足是认同产生的基础,满足不同层次的需要,就会有不同程度的利益认同。所以,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应以人的主体需要和利益需求的认同为出发点,尊重人民群众当下的需求和利益,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真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它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人都能共同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然而,从个体角度来说,物质利益只是人们的外在目的,人的自身能力的发展完善、全面素质的提高才是人类社会活动的目的本身,只有感受到自己目的和理想的实现而得到精神上的满足。才会感到真正的幸福。因此,人的生活的意义世界为人的利益的需要与追求提供了一个合理化的根据,为其提供了行为方向的指引、观念评价的尺度、理解事物真正意义的准则。这个意义世界,就是价值认同生成的家园,它所包含的价值信念、信仰和理想,是人的生活和行为的精神支柱。正是这个意义世界,是人与动物、理性与非理性的根本区别。马克思认为,价值认同的最高意义和最终归宿在于,它为利益认同提供了价值导向, 并将这种观念内化为人的行动。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每个人都盲目追求个人需要的满足和个人利益的实现,甚至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必然损害他人或集体利益。当人类整体的、长远的发展要求个体暂时放弃某些局部的、眼前的利益,服从整体、长远的利益时,只有价值认同能够为人指明方向。可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价值理想、价值取向、价值标准只有在实现价值认同的基础上,才能内化为人的行为指南,才能为人所忠诚和践行,也只有在价值认同的高度,科学发展观才能实现其本真的意义。当然,从利益认同到价值认同,科学发展观的认同以人的利益需求为基础,以达成价值认同为目的,是一个有规律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其中,社会生产发展的程度、满足个体需要的程度以及个体的觉悟程度、道德水准,构成了影响认同的重要因素。因此,需要在正当合理的需要满足的基础上,不断引导人们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在社会交往中,通过与其他主体(他人、社会)变化着的关系(对话、交往、混乱),不断反思、调整自身的价值观念、价值结构、价值实现方式等,从而在发展中进行科学的实践选择,采取合理的行为。
三、从引导认同到自主认同
一项重大社会理论的认同,一般可通过几种方式达成,如强制方式、引导方式和自主方式等。强制性的认同方式是社会一定阶级通过政治、法律、暴力、战争等形式而达成的认同。它是在各主体之间利益根本对立和冲突的背景下为实现社会目标而采取的认同方式。这种认同只能触及人的外部行为。引导认同方式是社会通过一定的社会生活习俗、价值观念教化、情感沟通、宗教牵引、威望吸引、道德规范等途径来实现的认同方式。不过,宗教诱导人们去追求、向往一个虚无缥缈的、不具有现实性的彼岸世界,宗教认同是一种异化的认同。“宗教创造了人……宗教是还没有获得自身已经再度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社会教化、道德规范与情感沟通对于任何社会认同都是必要的和必需要的,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最终是有限的。当遭遇主体利益的冲突时,道德、宗教与情感则成了一种外在的强制认同力量,当人类社会从传统的价值一元社会向多元的现代社会转型发展时,其强制的倾向就显得十分突出。自主认同是认同的高级形式,它通过将某一价值观念内化到人的心理意识深层。使之成为一种自我需要,一种自觉的价值观念,表现出非强制性和自觉性。自主认同并不排除各政治势力和利益集体间的矛盾和冲突,但它以承认各主体利益为基础,通过各主体的协商对话、合理仲裁、相互承认等方式,达到各利益的相对平衡,从而实现某一价值理念的认同。事实上,在以往社会主义建设的某些阶段,由于我们没有处理好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或者是失之偏颇,如片面强调社会的整体利益,忽视甚至排斥个体利益,把社会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对立起来;或是为达到社会价值的统一性而不顾个人价值内容的丰富性和特殊性:或在理论宣传中片面强调共同目标的一致性,不重视在实际中不同层次、不同阶段、不同主体认同的特殊性,等等。这都一度造成一定程度的专制,僵化了人们的思想,而最终的社会认同也只不过是穿上了“统一”的外衣,社会认同实质成为一种变形的胁迫认同。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结构正经历重大的重组与变迁,各种利益和矛盾交织,各种思想理论不断争鸣与碰撞。科学发展观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它旨在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指明科学的方向和道路,在树立和落实这一发展理论中,就必须关注发展主体认同的自主性。要从发展的不同层次、不同阶段、不同发展程度等多方面,采取或引导、或自主的认同形式,并以最终达成自主认同为归宿。同时,在实践中要防止只强调个体利益而否定整体利益,走向另一极端。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个体、个人利益与群体、整体利益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社会、民族与世界、区域与全球之间利益关系,引导认同主体将自身发展置入时代和社会背景中,与时俱进,在整个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确立正确的发展方向与道路,使科学发展观真正成为人们自觉的行动。
四、从解构认同到建构认同
科学发展观的认同,源于人们对现实生活世界发展价值的体验和反思。面对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发展,面对人类社会全球化发展所带来的日益普遍的认同危机,科学发展观的认同必然经历从解构到建构的发展过程。当前,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给人们的价值生活带来巨大影响,旧的价值观在急剧的解构。传统社会结构中,以一元的国家和集体为唯一发展主体,计划经济为唯一发展手段,以增长为主要目的的价值观念已失去了对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控制力,多元发展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领域及社会生活的各领域获得了自主发展的巨大空间。旧的价值认同的解构,同时为新的价值的建构指明了方向。它要求人们不仅要除旧,同时还要立新,更重要的是以积极的探索精神对待新的发展理念,在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规范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创新发展。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创新发展理念就是对“唯经济增长”观的彻底反思,是对“见物不见人”、“重物不重人”的旧发展观的批判和超越。但是,在反思与批判的同时,新的发展理念并不会自然成为人们自觉的实践。从认同发展的过程来看,个体的社会认同从产生到确立,其间还要经历认同的适应与内化两个环节。科学发展观在多大程度上成为人们自觉的实践,首先要为广大发展主体接受和契应,需要主体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学习、分析、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及理念,将其变成自己的观念和欲求。在此基础上,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念与自身关于发展的理念和行为加以对照,使之最大限度地与自身的认知结构相适合,内化为自身的理念。在内化的同时,按照科学发展新的理念要求,改变自身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态度及意义。至此,个体新的认同才得以建构。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南于我们没有市场经济的实践经验和历史文化传统,市场经济要求的一些新观念、新规范的认同显得十分闲难,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其上升为人们的自觉实践,建构新的认同就更是任重而道远。与传统计划体制下的一元社会不同,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中国社会,是一个多元社会,在这个多元的社会中,国家、集体和个人都成为一定责权利的主体,彼此之间将不再是单一的自上而下的控制关系,而是双向或多向的相互关系。这种主体多元化格局反映在人们的发展价值取向上,就表现为每一个作为主体的个人或群体的发展价值取向也进一步走向多元化状态。这就形成了价值认同中一元与多元的矛盾,能否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一矛盾,这是建构科学发展观社会价值认同的首要问题。同时,多元化礼会并不是简单地指有多个利益集团的社会,而是指利益集团间相互平等包容、社会结构开放、价值评价体系多元的社会。在多元社会里,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价值评价体系可能不同,但不同价值评价体系问不能绝对排他,多元社会存在着一种为多元价值体系所共同接纳的一元价值精神,这是价值认同建构的事实起点。因此,建构科学发展观的新理念,一方面,要承认、保护、关注不同发展主体,不能把价值认同理解为追求一种绝对的价值观念上的“同一”。另一方面,任何价值认同都不是放弃一切内在规定性的无条件的对各种价值观念的接受与肯定,这就必然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对多元价值观的一元导向。但问题的关键是,这种一元价值观如何来统领和引导多元的价值的发展。很显然,更多的关注多元价值的发展,为多元价值的产生发展及诉求提供合理科学的平台,不是通过对抗、斗争、服从的形式,而是通过交流、对话、包容、融合而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是解决这一矛盾的科学态度。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实践认同;价值认同;自主认同
中图分类号:D61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1)03-0081-04
当前,科学发展观以其“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理念,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路径,实现了对人类发展观的扬弃与超越,为自身的社会认同提供了合理根据。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即科学发展观在何种程度上得以实践并取得预想成果,不能局限于本身的合理性问题,关键在于科学发展观的社会认同程度、水平。因此,能否实现科学发展观广泛的社会认同,是当前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和关键。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认同属于认识论范畴,指主体在以社会关系为基础的交往活动中,通过对社会交往关系的追问、确认。从而确定自我生存的意义、价值的过程。因此,认同是由主体的利益需要而驱动的社会交往活动过程及其结果,其发展及结果以社会交往为场所,在主体之间的交互实践和交互认识中不断达成,其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价值观的认同问题。科学发展观作为对人类发展理念的扬弃,要实现自身发展理念的广泛而深刻的认同,必然关注的是实践、价值、自主与创新。
一、从理论认同到实践认同
理论的内在价值,是实现理论社会认同首要的要求和品格。一种理论,只有符合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要求,并具有不断超越这种要求的品格,才能为实现社会认同提供坚实的基础。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理念,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路径,为自身理论认同的达成构建了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基本内涵。在发展是什么、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怎么发展等一系列问题上实现了对以往发展观的超越。作为实践的理论前提,科学发展观提出“以人为本”,但在实际生活中,“人”是什么人,包括哪些人,这些人之间的关系怎样,他们各自的交往场景是什么,“本”是物质利益之“本”还是精神文化之“本”、这两者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在实现途径上,科学发展观提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体体现为“五个统筹”,即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对统筹的程度、方式、矛盾的解决、评价等,都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深化发展。只有在理论上不断深化,才能实现认同的实效性。马克思说:“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在理论认同的基础上,科学发展观必然要求达到实践上的认同。“理论要求是否能够直接成为实践要求呢?光是思想竭力体现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科学发展观认同的最终目的是要解决实践中的发展问题。而绝不是只满足于单纯理念的认同,达到思想上的认同就止步。它也绝不仅是一种观念性的活动。在本质上它意在为人们提出活动的方向。它以观念的形态出现,但最终要内化为社会的实践,通过主体的价值活动实现自身,此时,理论认同才真正实现了自己的意义和目的。列宁在《论策略书》中写道:“现在必须弄清一个不容置辩的真理,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必须考虑生动的实际生活,必须考虑现实的确切事实,而不应当抱住昨天的理论不放,因为这种理论和任何理论一样,至多只能指出基本的和一般的东西,只能大体上概括实际生活中的复杂情况。”他还引用歌德的名言说明了实践的重要性。他说:“我的朋友,‘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是常驻青的。”,因此,科学发展观的树立和落实,必然要在自身理论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基础上,坚定不移地在实践中寻找自己的归宿。一方面,科学发展观作为政府提出的社会发展理论,其落实首先必须体现在政府关于发展制度的安排、发展方法的创新、发展结果的评价等方面,政府要从以人为本出发,尊重、关心、爱护、解放、发展、依靠“人”,尊重社会发展规律,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而发展,把长远的发展目标与满足人民群众生存、安全、健康及民主权利、公平公正、素质提高、价值实现和精神文化等多方面需要紧密结合,切实解决好群众当前迫切的现实问题,实现科学发展观从政府自主“提出”到政府的自为“落实”。另一方面,发展的目的是为了广大群众物质、精神利益的满足及自身全面素质的提高。人民群众是发展的主体,如果科学发展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就仍停留在理论层面。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由于我们没有市场经济的实践经验和历史文化传统。市场经济要求的一些新观念、新规范要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将其上升为人们的自觉实践,达到实践认同就显得复杂而困难。因此,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水平,将“要我发展”转变为“我要发展”,将旧的发展理念转变为创新发展理念,在发展中进行科学引导,使人们正确处理好自身与自然、自己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将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实于民并为民所落实。
二、从利益认同到价值认同
需要是人最本质、最原始的规定,是人的一切活动的前导性因素。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革命需要被动因素,需要物质基础。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邓小平也认为:革命是在物质利益基础之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未满足的需要成为推动人行动的内驱力,满足人的需要是调动人的活动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利益的满足是认同产生的基础,满足不同层次的需要,就会有不同程度的利益认同。所以,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应以人的主体需要和利益需求的认同为出发点,尊重人民群众当下的需求和利益,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真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它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人都能共同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然而,从个体角度来说,物质利益只是人们的外在目的,人的自身能力的发展完善、全面素质的提高才是人类社会活动的目的本身,只有感受到自己目的和理想的实现而得到精神上的满足。才会感到真正的幸福。因此,人的生活的意义世界为人的利益的需要与追求提供了一个合理化的根据,为其提供了行为方向的指引、观念评价的尺度、理解事物真正意义的准则。这个意义世界,就是价值认同生成的家园,它所包含的价值信念、信仰和理想,是人的生活和行为的精神支柱。正是这个意义世界,是人与动物、理性与非理性的根本区别。马克思认为,价值认同的最高意义和最终归宿在于,它为利益认同提供了价值导向, 并将这种观念内化为人的行动。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每个人都盲目追求个人需要的满足和个人利益的实现,甚至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必然损害他人或集体利益。当人类整体的、长远的发展要求个体暂时放弃某些局部的、眼前的利益,服从整体、长远的利益时,只有价值认同能够为人指明方向。可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价值理想、价值取向、价值标准只有在实现价值认同的基础上,才能内化为人的行为指南,才能为人所忠诚和践行,也只有在价值认同的高度,科学发展观才能实现其本真的意义。当然,从利益认同到价值认同,科学发展观的认同以人的利益需求为基础,以达成价值认同为目的,是一个有规律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其中,社会生产发展的程度、满足个体需要的程度以及个体的觉悟程度、道德水准,构成了影响认同的重要因素。因此,需要在正当合理的需要满足的基础上,不断引导人们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在社会交往中,通过与其他主体(他人、社会)变化着的关系(对话、交往、混乱),不断反思、调整自身的价值观念、价值结构、价值实现方式等,从而在发展中进行科学的实践选择,采取合理的行为。
三、从引导认同到自主认同
一项重大社会理论的认同,一般可通过几种方式达成,如强制方式、引导方式和自主方式等。强制性的认同方式是社会一定阶级通过政治、法律、暴力、战争等形式而达成的认同。它是在各主体之间利益根本对立和冲突的背景下为实现社会目标而采取的认同方式。这种认同只能触及人的外部行为。引导认同方式是社会通过一定的社会生活习俗、价值观念教化、情感沟通、宗教牵引、威望吸引、道德规范等途径来实现的认同方式。不过,宗教诱导人们去追求、向往一个虚无缥缈的、不具有现实性的彼岸世界,宗教认同是一种异化的认同。“宗教创造了人……宗教是还没有获得自身已经再度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社会教化、道德规范与情感沟通对于任何社会认同都是必要的和必需要的,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最终是有限的。当遭遇主体利益的冲突时,道德、宗教与情感则成了一种外在的强制认同力量,当人类社会从传统的价值一元社会向多元的现代社会转型发展时,其强制的倾向就显得十分突出。自主认同是认同的高级形式,它通过将某一价值观念内化到人的心理意识深层。使之成为一种自我需要,一种自觉的价值观念,表现出非强制性和自觉性。自主认同并不排除各政治势力和利益集体间的矛盾和冲突,但它以承认各主体利益为基础,通过各主体的协商对话、合理仲裁、相互承认等方式,达到各利益的相对平衡,从而实现某一价值理念的认同。事实上,在以往社会主义建设的某些阶段,由于我们没有处理好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或者是失之偏颇,如片面强调社会的整体利益,忽视甚至排斥个体利益,把社会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对立起来;或是为达到社会价值的统一性而不顾个人价值内容的丰富性和特殊性:或在理论宣传中片面强调共同目标的一致性,不重视在实际中不同层次、不同阶段、不同主体认同的特殊性,等等。这都一度造成一定程度的专制,僵化了人们的思想,而最终的社会认同也只不过是穿上了“统一”的外衣,社会认同实质成为一种变形的胁迫认同。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结构正经历重大的重组与变迁,各种利益和矛盾交织,各种思想理论不断争鸣与碰撞。科学发展观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它旨在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指明科学的方向和道路,在树立和落实这一发展理论中,就必须关注发展主体认同的自主性。要从发展的不同层次、不同阶段、不同发展程度等多方面,采取或引导、或自主的认同形式,并以最终达成自主认同为归宿。同时,在实践中要防止只强调个体利益而否定整体利益,走向另一极端。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个体、个人利益与群体、整体利益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社会、民族与世界、区域与全球之间利益关系,引导认同主体将自身发展置入时代和社会背景中,与时俱进,在整个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确立正确的发展方向与道路,使科学发展观真正成为人们自觉的行动。
四、从解构认同到建构认同
科学发展观的认同,源于人们对现实生活世界发展价值的体验和反思。面对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发展,面对人类社会全球化发展所带来的日益普遍的认同危机,科学发展观的认同必然经历从解构到建构的发展过程。当前,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给人们的价值生活带来巨大影响,旧的价值观在急剧的解构。传统社会结构中,以一元的国家和集体为唯一发展主体,计划经济为唯一发展手段,以增长为主要目的的价值观念已失去了对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控制力,多元发展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领域及社会生活的各领域获得了自主发展的巨大空间。旧的价值认同的解构,同时为新的价值的建构指明了方向。它要求人们不仅要除旧,同时还要立新,更重要的是以积极的探索精神对待新的发展理念,在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规范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创新发展。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创新发展理念就是对“唯经济增长”观的彻底反思,是对“见物不见人”、“重物不重人”的旧发展观的批判和超越。但是,在反思与批判的同时,新的发展理念并不会自然成为人们自觉的实践。从认同发展的过程来看,个体的社会认同从产生到确立,其间还要经历认同的适应与内化两个环节。科学发展观在多大程度上成为人们自觉的实践,首先要为广大发展主体接受和契应,需要主体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学习、分析、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及理念,将其变成自己的观念和欲求。在此基础上,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念与自身关于发展的理念和行为加以对照,使之最大限度地与自身的认知结构相适合,内化为自身的理念。在内化的同时,按照科学发展新的理念要求,改变自身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态度及意义。至此,个体新的认同才得以建构。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南于我们没有市场经济的实践经验和历史文化传统,市场经济要求的一些新观念、新规范的认同显得十分闲难,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其上升为人们的自觉实践,建构新的认同就更是任重而道远。与传统计划体制下的一元社会不同,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中国社会,是一个多元社会,在这个多元的社会中,国家、集体和个人都成为一定责权利的主体,彼此之间将不再是单一的自上而下的控制关系,而是双向或多向的相互关系。这种主体多元化格局反映在人们的发展价值取向上,就表现为每一个作为主体的个人或群体的发展价值取向也进一步走向多元化状态。这就形成了价值认同中一元与多元的矛盾,能否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一矛盾,这是建构科学发展观社会价值认同的首要问题。同时,多元化礼会并不是简单地指有多个利益集团的社会,而是指利益集团间相互平等包容、社会结构开放、价值评价体系多元的社会。在多元社会里,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价值评价体系可能不同,但不同价值评价体系问不能绝对排他,多元社会存在着一种为多元价值体系所共同接纳的一元价值精神,这是价值认同建构的事实起点。因此,建构科学发展观的新理念,一方面,要承认、保护、关注不同发展主体,不能把价值认同理解为追求一种绝对的价值观念上的“同一”。另一方面,任何价值认同都不是放弃一切内在规定性的无条件的对各种价值观念的接受与肯定,这就必然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对多元价值观的一元导向。但问题的关键是,这种一元价值观如何来统领和引导多元的价值的发展。很显然,更多的关注多元价值的发展,为多元价值的产生发展及诉求提供合理科学的平台,不是通过对抗、斗争、服从的形式,而是通过交流、对话、包容、融合而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是解决这一矛盾的科学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