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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础》课主要的任务是,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价值观,锤炼其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从而使大学生成长为国家事业的继承人和建设者。因此,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课程,既是课程本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时代的召唤。我们的“融入”过程不能是死板、僵硬的,而应该是恰当、适合、自然、灵活的。因此,必须研读教材,实现教材向课堂话语体系转变,只有如此,我们的课程才是有生命的。在教材的研习基础上,还必须从课堂中找到一些“融入”的着力点,使教学效果组合最优。
【关键词】《基础》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大学生头脑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H319;G6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06-0029-02
一、要明确教学目标
目标具有灯塔的作用,只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在教学的航海中,教师才不会迷失航向,学生也不会失去学习的方向。目标就如一面旗峡,旗手竖起正确的旗帜,队伍才能够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基础》作为“思政课”改革设计的一门课,它的主要任务是“有效的开展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律观的教育,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质。”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承担的宗旨和终极目标,因此在“融入”过程中,教师要把握好总教学任务。然后,再根据不同章节的具体任务,设计出不同的课堂环节,并保证每次预期效桌的实现。通过完成预定教学环节,最终实现教师设定的情感体验过程和价值目标。
二、要更新教学观念
随着网络信息多元化的发展,原有的、老一套的教学观念与知识信息的大爆炸呈现不匹配的状态。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及时更新教学观念,就无法满足学生对知识的渴求,无法很好的驾驳课堂。传统的教学中,强调的是教师的主体地位,忽略了学生在课堂中的重要地位。对于所传授的东西,学生要么沉默要么拒绝,没有经过自主思考。在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的过程中,如果教育者依然是采用“一言堂”或者“满堂灌”教学方法,而学生依然是“满堂听”,那么核心价值观一定不能真正的进入大学生的头脑。因此这就需要教师坚持把青年学生当成教学主体,构建出一个“主体主体”模式。学生不是机械的存在,他们都是有自我意识、追求知识、追求理想的实践主体。只有把受教育对象当成教学实践活动中的主体,加强他们对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兴趣,加强学生对它的探索欲,那么在“融入”过程中就能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
然而,这里的“双主体”模式也是有“条件”的。第一,“双主体”模式不是说,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中所起的作用一样,二者是有所区别的。教育者在整个课堂实践中要进行课堂设计、调控课堂实践、完成课堂评价,担任组织者和主导者角色。反之,如果把教学活动和教学实践的主导权完全交给学生,那么整个课堂或者实践活动就会丧失组织纪律性,而且整个课堂完全脱离理论讲授,这样的教学效果必定不佳。就像卢梭在《爱弥儿》中说的:“尽管事实上总是您(教师)控制孩子,但您也应该让孩子相信他一直是独立自主的。毫无疑问,他应当做他想做的,但他却只应当做您想让他做的”。
三、要构建平等、民主的师生关系,形成融洽的学习氛围
一个融洽的课堂氛围,更有利于受教育对象对理论知识的汲取和吸收。这就需要教育者真正的进入受教育对象的生活,爱护他们,拉近与他们之间的情感距离。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产生教师与学生的共情。实践证明,人们对问题的关注程度主要取决于与对象的距离,距离越远,人们对问题的关注程度越低;反之,距离越近,人们关注问题的程度就会更高。只有师生之间首先拉近距离,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形成融洽的课堂氛围,学生对教师所提出的問题才会去关注、去深入思考。
四、用传统文化紧密联结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
传统文化需要和社会生活相联系,才能取得茂盛生命力。传统文化产生的时代背景与现在大不相同,如果只是偏安一隅,那么它就会散失持续的生长力。只有和社会实践相联系,与“三个倡导”相融合,那么“以文化人”这个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在大学生的传统文化教育中,也要坚持知识和行为的有机统一,因此我们应该利用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做好教育实践活动。荀子说:“学至于行而后止”。朱熹说:“知、行常相须,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王守仁提出了“知行合一”。因此,教学的重点是知识的获取,但是这个过程是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学生通过课堂习得知识,再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将知识转为为自觉地行为。在行为过程或结束后,通过自己的思考和实践,对所学东西进行思考,从而对其加深理解或将其升华,而最终获得的知识才是知行合一的成果。因此,教育者应该把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设计中,一方面,在《基础》课堂中进行一定的课堂实践,加深自己对知识的理解。课堂实践比较容易让学生提起兴趣并参与进来,而且与传统文化相关的课堂实践更能让学生产生兴趣并有文化归属感。比如,在所教课班级间组织一个摄影展,让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爱好,将传统文化元素融入其中,从而达到知行合一的效果。另一方面,利用学校的校园文化资源,让学生组织开展一些文化活动,并且主题与传统文化相关。再或者,支持、鼓励和指导学生成立与传统文化相关的社团,以此来组织活动,潜移默化的增加传统文化对学生的影响。
五、加强大学生的道德实践
在学生习得道德知识之后,只有将这些知识作用于实践,外化为他们的行为,那么这样的道德习得才是有效力的。因此,《基础》课教师可以引导和组织学生参加一些校园实践活动,或者一些校外的实践活动。从而帮助学生达到知行合一,通过道德实践,学生就能从自在”的静态转化为“自觉、自为”的动态。除了课堂、课外实践活动,还应该加强对学生的生活引导,日常生活也是学生成长的一部分,一个人良好生活习惯往往反映出良好的道德修养。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教育者应该通过教授、交谈、交流等方式帮助学生解决生活终于到的问题,为他们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总之,在“融入”整个教学过程之中,应该侧重于青年学生道德品质的培养。
参考文献:
[1]罗文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5(6).
[2]王志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探讨[J].教育探索,2014(4).
【关键词】《基础》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大学生头脑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H319;G6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06-0029-02
一、要明确教学目标
目标具有灯塔的作用,只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在教学的航海中,教师才不会迷失航向,学生也不会失去学习的方向。目标就如一面旗峡,旗手竖起正确的旗帜,队伍才能够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基础》作为“思政课”改革设计的一门课,它的主要任务是“有效的开展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律观的教育,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质。”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承担的宗旨和终极目标,因此在“融入”过程中,教师要把握好总教学任务。然后,再根据不同章节的具体任务,设计出不同的课堂环节,并保证每次预期效桌的实现。通过完成预定教学环节,最终实现教师设定的情感体验过程和价值目标。
二、要更新教学观念
随着网络信息多元化的发展,原有的、老一套的教学观念与知识信息的大爆炸呈现不匹配的状态。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及时更新教学观念,就无法满足学生对知识的渴求,无法很好的驾驳课堂。传统的教学中,强调的是教师的主体地位,忽略了学生在课堂中的重要地位。对于所传授的东西,学生要么沉默要么拒绝,没有经过自主思考。在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的过程中,如果教育者依然是采用“一言堂”或者“满堂灌”教学方法,而学生依然是“满堂听”,那么核心价值观一定不能真正的进入大学生的头脑。因此这就需要教师坚持把青年学生当成教学主体,构建出一个“主体主体”模式。学生不是机械的存在,他们都是有自我意识、追求知识、追求理想的实践主体。只有把受教育对象当成教学实践活动中的主体,加强他们对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兴趣,加强学生对它的探索欲,那么在“融入”过程中就能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
然而,这里的“双主体”模式也是有“条件”的。第一,“双主体”模式不是说,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中所起的作用一样,二者是有所区别的。教育者在整个课堂实践中要进行课堂设计、调控课堂实践、完成课堂评价,担任组织者和主导者角色。反之,如果把教学活动和教学实践的主导权完全交给学生,那么整个课堂或者实践活动就会丧失组织纪律性,而且整个课堂完全脱离理论讲授,这样的教学效果必定不佳。就像卢梭在《爱弥儿》中说的:“尽管事实上总是您(教师)控制孩子,但您也应该让孩子相信他一直是独立自主的。毫无疑问,他应当做他想做的,但他却只应当做您想让他做的”。
三、要构建平等、民主的师生关系,形成融洽的学习氛围
一个融洽的课堂氛围,更有利于受教育对象对理论知识的汲取和吸收。这就需要教育者真正的进入受教育对象的生活,爱护他们,拉近与他们之间的情感距离。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产生教师与学生的共情。实践证明,人们对问题的关注程度主要取决于与对象的距离,距离越远,人们对问题的关注程度越低;反之,距离越近,人们关注问题的程度就会更高。只有师生之间首先拉近距离,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形成融洽的课堂氛围,学生对教师所提出的問题才会去关注、去深入思考。
四、用传统文化紧密联结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
传统文化需要和社会生活相联系,才能取得茂盛生命力。传统文化产生的时代背景与现在大不相同,如果只是偏安一隅,那么它就会散失持续的生长力。只有和社会实践相联系,与“三个倡导”相融合,那么“以文化人”这个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在大学生的传统文化教育中,也要坚持知识和行为的有机统一,因此我们应该利用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做好教育实践活动。荀子说:“学至于行而后止”。朱熹说:“知、行常相须,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王守仁提出了“知行合一”。因此,教学的重点是知识的获取,但是这个过程是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学生通过课堂习得知识,再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将知识转为为自觉地行为。在行为过程或结束后,通过自己的思考和实践,对所学东西进行思考,从而对其加深理解或将其升华,而最终获得的知识才是知行合一的成果。因此,教育者应该把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设计中,一方面,在《基础》课堂中进行一定的课堂实践,加深自己对知识的理解。课堂实践比较容易让学生提起兴趣并参与进来,而且与传统文化相关的课堂实践更能让学生产生兴趣并有文化归属感。比如,在所教课班级间组织一个摄影展,让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爱好,将传统文化元素融入其中,从而达到知行合一的效果。另一方面,利用学校的校园文化资源,让学生组织开展一些文化活动,并且主题与传统文化相关。再或者,支持、鼓励和指导学生成立与传统文化相关的社团,以此来组织活动,潜移默化的增加传统文化对学生的影响。
五、加强大学生的道德实践
在学生习得道德知识之后,只有将这些知识作用于实践,外化为他们的行为,那么这样的道德习得才是有效力的。因此,《基础》课教师可以引导和组织学生参加一些校园实践活动,或者一些校外的实践活动。从而帮助学生达到知行合一,通过道德实践,学生就能从自在”的静态转化为“自觉、自为”的动态。除了课堂、课外实践活动,还应该加强对学生的生活引导,日常生活也是学生成长的一部分,一个人良好生活习惯往往反映出良好的道德修养。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教育者应该通过教授、交谈、交流等方式帮助学生解决生活终于到的问题,为他们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总之,在“融入”整个教学过程之中,应该侧重于青年学生道德品质的培养。
参考文献:
[1]罗文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5(6).
[2]王志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探讨[J].教育探索,2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