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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厄德里克是美国当代印第安文学中的重要作家,也是印第安文艺复兴第二次浪潮中的重要作家。《爱药》是她的成名作和代表作,为作者赢得了很多奖项,也是第一部被翻译成中文的当代美国印第安长篇小说。本文从叙事学的角度分析《爱药》,主要从叙事内容、叙事视角、叙事语言以及叙事时间四个方面进行解读。
路易斯·厄德里克是美国当代创作最盛、得奖最多而且声望最高的印第安女作家之一。她的创作涉及小说、诗歌、儿童文学等,尤其以小说见长,她曾先后获得纳尔逊·阿尔格伦短篇小说奖、全国书评家协会奖等文学大奖,她的主要文学成就是“北达科他州四部曲”,包括《爱药》《甜菜女皇》《痕迹》《宾果宫》,这四部曲受到美国主流文学传统和印第安口头文学传统的共同影响,其中《爱药》是她的成名和代表作。
目前国内外对路易斯·厄德里克《爱药》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叙述形式的研究,对同一件事采取不同的视角。二是文化研究,《爱药》描写了印第安土著人与白人之间的文化冲突与融合,小说中居留地的印第安人受到白人文化的压抑和排挤,但他们并没有服从白人文化,而是努力寻找自己的文化遗迹。三是性别因素和女性形象的研究,致力于发掘女性形象在文化身份构建中的作用。本文将从叙事学角度分析《爱药》的叙事内容、叙事视角、叙事语言以及叙事时间。
一、叙事内容——独特的边缘民族文化
在《爱药》所讲述的故事中,中心地点是北达科他州,对象是居留地的印第安人,其着重描写了居留地的印第安人与外来者白人的种种复杂矛盾,作者看似漫不经心的笔调,却深刻揭示出印第安人真实的被边缘化的生存空间,同时独特的边缘文化为整部小说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小说中,摩西是一个始终活在过去的印第安人,他小时候因为患上瘟疫而被众人打骂,认为他是罪恶的源头。母亲为了保护他,就假装他死了来骗过众位神灵。小说《爱药》中写道:她为他唱丧歌,为他造坟,在地上放上供品,帮他反穿衣服,他的族人对他避而不谈,没人泄露他的真名。最后,长大的摩西一个人住在偏僻的小岛上,在这个黑暗的小岛上,摩西作为一个拒绝被同化的印第安人,他守住了自己印第安文化的遗迹。
但同时有一部分印第安人也被同化了。例如,艾伯丁她远离居留地的家进入白人所在的城市工作学习,但是她的工作和生活不尽如人意。她很努力地想融入白人的世界,事实相反,她不仅无法进入白人世界,就连自己的居留地文化都被遗弃。
随着白人的闯入,两个民族的冲突矛盾加大,具有优越感的白人文化吞噬着原始的印第安文化。无论他们是否接受,他们都处于边缘文化的文化空间,背后隐藏的却是白人文化的优越感和印第安人文化的自卑感。
二、叙事视角——多重视角的转换
路易斯·厄德里克在《爱药》的叙事角度上尽可能减少全知视角的叙述声音,对同一件事从不同的人物角度去叙述。长期以来,学术界主要从人称入手进行区分,将叙述者划分为第一人称叙述者、第三人称叙述者以及第二人称叙述者(有些作品偶尔采用)。在作品中,路易斯·厄德里克采用了不同的视角去叙说同一件事情,多个视角的转变也使读者必须全部阅读完方可知整个事件的内容。
小说第一章《世上最了不起的渔夫》,首先以第三人称角度讲述印第安女性琼·喀什帕在乘坐巴士回居留地的途中结识了白人男性安迪,两人发生了性关系,最后琼·喀什帕独自一人走回居留地。紧接着,作者笔锋一转,以琼·喀什帕外甥女艾伯丁“我”的口吻进行叙述,“我”眼中的琼·喀什帕是这个样子的:一位好舅妈,她的脖子是香甜的,很迷人,被称为”美国印第安小姐“。此时的琼·喀什帕在读者看来已经死去,然后“我”又听到母亲和姨母在讨论关于琼·喀什帕的事,从她们的口中“我”得知琼·喀什帕和一个白人男性在一起过但是后来被甩了,。一件关于琼·喀什帕的故事,作者用了第三人称、第一人称以及视角的转换去叙述,使得故事更具有完整性。
多重视角的叙述转换减少了全知视角的叙述,增加了多种声音的可能性,让作者笔下的人物具有平等的话语权。这样让故事更具有真實性,读者读起来才具有可信性,整个故事发生的前后因果从不同人物的口中进行叙述,增加了故事的完整性和可信性。
三、叙事语言——简单而富有民族特性的语言
读完《爱药》整部作品之后,语言的简单性使得读者一目了然,赋有生活化的简单语言通俗易懂,每个人物的叙述又带有自己独特的语言个性,同时居留地的印第安人语言也带有自己的民族特色。
小说中,在金讲笑话时,本来应该连贯的笑话先后三次被金对丽奈特的辱骂打乱,第一次“该死的狗娘养的”,第二次“狗娘养的,狗娘养的”,第三次“你们这些家伙够蠢的,给它抹点润滑油不就好使了”,金对丽奈特三次的辱骂话语从侧面可以反映出金作为白人的优越感和对印第安人的鄙弃。同样,齐佩瓦人的语言也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例如,小说中的“埃克瓦固泽”意思是“老家伙”,“海洋之星”意思是“玛丽”,“纳达文斯”意思是“我的女儿”,“德杰斯基德”意思是“巫师”等。齐佩瓦语是这个民族独特的语言,使得小说更具有神秘感。
印第安文学是传统的美国文学,研究印第安文学是研究美国文学的基础,而印第安文学得以保存的方式是其叙事语言,即通过口头代代相传。口头叙事语言的简单化使得故事通俗易懂,使人更容易理解故事内容,个性化的语言从侧面反映出不同的人物性格,使人物具有独特的色彩,人物形象丰富。特殊的齐佩瓦语为印第安文学带来了神秘的色彩,让故事具有传奇性,让读者去感受印第安人古老的文化痕迹。
四、叙事时间——错综复杂的时间性
路易斯·厄德里克的《爱药》中的故事内容并不是按照事件顺序进行叙述的,第一章《世上最了不起的渔夫》的叙述时间是1981年,第二章《圣徒玛丽》的叙述时间却是1934年,《爱药》章节的时间是1982年。这部小说出版的时间是1984年。如此安排章节的时间顺序,破碎的章节故事叙述需要读者反复阅读才能体味到故事的完整性,而错综复杂的时间性正是厄德里克的独特写作手法,区别于其他作家。
同一章节的叙述没有完全按照时间顺序来写。例如,《念珠》这个章节一开始讲述了玛丽和养女琼之间发生的故事,接着笔锋一转又讲述了玛丽收养琼之前发生的一系列故事,最后又讲到玛丽遇到自己的丈夫以及婆婆之前的故事。在一个章节,作者也不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叙述的,而是打破时空顺序,在不同的时空顺序中让故事的完整性得以体现。
不同于其他作家的叙述,厄德里克打破时空界限,用错综复杂的时间叙述使读者必须读完整个章节,与前后章节进行对比,才能明白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传统的时间顺序不能很好地表达厄德里克的思想,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和思想是跨越时间界限的,在整个时空中都能得到很好的诠释,而错综复杂的时间顺序让作者想要表达的思想能够为后人所知,世世代代相传。
五、结语
本文从内容、视角、语言以及时间四个方面分析了《爱药》的叙述方式,叙事的内容是处于边缘文化的印第安文化与白人文化之间的冲突和融合。虽然印第安文化在美国文学中处于边缘文化,但是想要研究美国文化,人们必须把印第安文化当作研究的基础;叙事视角的多重转换体现了作者笔下的人物具有平等的话语权,人物具有平等的话语权才能体现故事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叙事语言的简单化以及民族特色语言带来了神秘色彩和传奇性,为印第安文化蒙上了神秘的面纱;叙事时间的错综复杂一方面吸引读者的阅读,另一方面又让主题思想跨越时空界限得到最大化的体现。
路易斯·厄德里克是美国当代创作最盛、得奖最多而且声望最高的印第安女作家之一。她的创作涉及小说、诗歌、儿童文学等,尤其以小说见长,她曾先后获得纳尔逊·阿尔格伦短篇小说奖、全国书评家协会奖等文学大奖,她的主要文学成就是“北达科他州四部曲”,包括《爱药》《甜菜女皇》《痕迹》《宾果宫》,这四部曲受到美国主流文学传统和印第安口头文学传统的共同影响,其中《爱药》是她的成名和代表作。
目前国内外对路易斯·厄德里克《爱药》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叙述形式的研究,对同一件事采取不同的视角。二是文化研究,《爱药》描写了印第安土著人与白人之间的文化冲突与融合,小说中居留地的印第安人受到白人文化的压抑和排挤,但他们并没有服从白人文化,而是努力寻找自己的文化遗迹。三是性别因素和女性形象的研究,致力于发掘女性形象在文化身份构建中的作用。本文将从叙事学角度分析《爱药》的叙事内容、叙事视角、叙事语言以及叙事时间。
一、叙事内容——独特的边缘民族文化
在《爱药》所讲述的故事中,中心地点是北达科他州,对象是居留地的印第安人,其着重描写了居留地的印第安人与外来者白人的种种复杂矛盾,作者看似漫不经心的笔调,却深刻揭示出印第安人真实的被边缘化的生存空间,同时独特的边缘文化为整部小说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小说中,摩西是一个始终活在过去的印第安人,他小时候因为患上瘟疫而被众人打骂,认为他是罪恶的源头。母亲为了保护他,就假装他死了来骗过众位神灵。小说《爱药》中写道:她为他唱丧歌,为他造坟,在地上放上供品,帮他反穿衣服,他的族人对他避而不谈,没人泄露他的真名。最后,长大的摩西一个人住在偏僻的小岛上,在这个黑暗的小岛上,摩西作为一个拒绝被同化的印第安人,他守住了自己印第安文化的遗迹。
但同时有一部分印第安人也被同化了。例如,艾伯丁她远离居留地的家进入白人所在的城市工作学习,但是她的工作和生活不尽如人意。她很努力地想融入白人的世界,事实相反,她不仅无法进入白人世界,就连自己的居留地文化都被遗弃。
随着白人的闯入,两个民族的冲突矛盾加大,具有优越感的白人文化吞噬着原始的印第安文化。无论他们是否接受,他们都处于边缘文化的文化空间,背后隐藏的却是白人文化的优越感和印第安人文化的自卑感。
二、叙事视角——多重视角的转换
路易斯·厄德里克在《爱药》的叙事角度上尽可能减少全知视角的叙述声音,对同一件事从不同的人物角度去叙述。长期以来,学术界主要从人称入手进行区分,将叙述者划分为第一人称叙述者、第三人称叙述者以及第二人称叙述者(有些作品偶尔采用)。在作品中,路易斯·厄德里克采用了不同的视角去叙说同一件事情,多个视角的转变也使读者必须全部阅读完方可知整个事件的内容。
小说第一章《世上最了不起的渔夫》,首先以第三人称角度讲述印第安女性琼·喀什帕在乘坐巴士回居留地的途中结识了白人男性安迪,两人发生了性关系,最后琼·喀什帕独自一人走回居留地。紧接着,作者笔锋一转,以琼·喀什帕外甥女艾伯丁“我”的口吻进行叙述,“我”眼中的琼·喀什帕是这个样子的:一位好舅妈,她的脖子是香甜的,很迷人,被称为”美国印第安小姐“。此时的琼·喀什帕在读者看来已经死去,然后“我”又听到母亲和姨母在讨论关于琼·喀什帕的事,从她们的口中“我”得知琼·喀什帕和一个白人男性在一起过但是后来被甩了,。一件关于琼·喀什帕的故事,作者用了第三人称、第一人称以及视角的转换去叙述,使得故事更具有完整性。
多重视角的叙述转换减少了全知视角的叙述,增加了多种声音的可能性,让作者笔下的人物具有平等的话语权。这样让故事更具有真實性,读者读起来才具有可信性,整个故事发生的前后因果从不同人物的口中进行叙述,增加了故事的完整性和可信性。
三、叙事语言——简单而富有民族特性的语言
读完《爱药》整部作品之后,语言的简单性使得读者一目了然,赋有生活化的简单语言通俗易懂,每个人物的叙述又带有自己独特的语言个性,同时居留地的印第安人语言也带有自己的民族特色。
小说中,在金讲笑话时,本来应该连贯的笑话先后三次被金对丽奈特的辱骂打乱,第一次“该死的狗娘养的”,第二次“狗娘养的,狗娘养的”,第三次“你们这些家伙够蠢的,给它抹点润滑油不就好使了”,金对丽奈特三次的辱骂话语从侧面可以反映出金作为白人的优越感和对印第安人的鄙弃。同样,齐佩瓦人的语言也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例如,小说中的“埃克瓦固泽”意思是“老家伙”,“海洋之星”意思是“玛丽”,“纳达文斯”意思是“我的女儿”,“德杰斯基德”意思是“巫师”等。齐佩瓦语是这个民族独特的语言,使得小说更具有神秘感。
印第安文学是传统的美国文学,研究印第安文学是研究美国文学的基础,而印第安文学得以保存的方式是其叙事语言,即通过口头代代相传。口头叙事语言的简单化使得故事通俗易懂,使人更容易理解故事内容,个性化的语言从侧面反映出不同的人物性格,使人物具有独特的色彩,人物形象丰富。特殊的齐佩瓦语为印第安文学带来了神秘的色彩,让故事具有传奇性,让读者去感受印第安人古老的文化痕迹。
四、叙事时间——错综复杂的时间性
路易斯·厄德里克的《爱药》中的故事内容并不是按照事件顺序进行叙述的,第一章《世上最了不起的渔夫》的叙述时间是1981年,第二章《圣徒玛丽》的叙述时间却是1934年,《爱药》章节的时间是1982年。这部小说出版的时间是1984年。如此安排章节的时间顺序,破碎的章节故事叙述需要读者反复阅读才能体味到故事的完整性,而错综复杂的时间性正是厄德里克的独特写作手法,区别于其他作家。
同一章节的叙述没有完全按照时间顺序来写。例如,《念珠》这个章节一开始讲述了玛丽和养女琼之间发生的故事,接着笔锋一转又讲述了玛丽收养琼之前发生的一系列故事,最后又讲到玛丽遇到自己的丈夫以及婆婆之前的故事。在一个章节,作者也不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叙述的,而是打破时空顺序,在不同的时空顺序中让故事的完整性得以体现。
不同于其他作家的叙述,厄德里克打破时空界限,用错综复杂的时间叙述使读者必须读完整个章节,与前后章节进行对比,才能明白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传统的时间顺序不能很好地表达厄德里克的思想,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和思想是跨越时间界限的,在整个时空中都能得到很好的诠释,而错综复杂的时间顺序让作者想要表达的思想能够为后人所知,世世代代相传。
五、结语
本文从内容、视角、语言以及时间四个方面分析了《爱药》的叙述方式,叙事的内容是处于边缘文化的印第安文化与白人文化之间的冲突和融合。虽然印第安文化在美国文学中处于边缘文化,但是想要研究美国文化,人们必须把印第安文化当作研究的基础;叙事视角的多重转换体现了作者笔下的人物具有平等的话语权,人物具有平等的话语权才能体现故事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叙事语言的简单化以及民族特色语言带来了神秘色彩和传奇性,为印第安文化蒙上了神秘的面纱;叙事时间的错综复杂一方面吸引读者的阅读,另一方面又让主题思想跨越时空界限得到最大化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