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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溪一级大坝自1959年6月蓄水投入运行至今已近30年。贯彻于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为保证古田溪一级大坝继续正常运行。1986年5月,福建省电力工业局根据电业工业法规要求,决定于1987年元月起在我厂开展古田一级大坝安全鉴定,鉴定工作在省局主持下进行,于1988年5月结束。1987年9月25日,水电部正式颁发《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特别是大坝安全检查部分内容,为古田一级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的方式、原则等提供依据。我厂古田一级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自始至终在“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以下将我厂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