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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地沟油,你可能会想到街边摊贩叫卖的各种烧烤、油条,餐馆里香喷喷的水煮鱼?其实它的触角远不止伸向这些方面,所有无照经营的餐馆(甚至星级酒店)、小摊贩经营皆是它的舞台。一个比我们知道地沟油的危害性更为可怕的事实是,随着其加工手段的成熟,单从外观和味觉已经很难分辨出它和普通食用油的区别,所以今天,没有吃过地沟油的人反而是鳳毛麟角。都说“民以食为天”,如何从根本上切断地沟油存活的黑色链条,净化我们的“天空”?本期打假内容,我们将从地沟油的生产、制作,危害程度及管控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认识地沟油
“地沟油”是人们在生活中对于各类劣质油的统称,它可分为三类:
1、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
2、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
3、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规定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一些售卖油炸食品的快餐店甚至很多天才更换一次食用油,不少饭馆更是从不废弃重复使用的油脂,只是不断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继续使用。
据介绍,北京市近5万家的宾馆、饭店和食堂每天产生的1600多吨泔水和120多吨的地沟油中,有50%会被私人捞走,经油贩子加工后以低价再次出售给餐馆,最终直接流向我们的餐桌。如此循环往复已形成一条成熟的黑油交易“产业链”。仅在北京地区,这种“炼油”的农户就已达到上千家。
地沟油加工
在大兴区旧宫镇附近,隐藏着北京最大的私人“黑油”集散地。600平方米的院落中摆放着上百只庞大的油桶,里面装满了从各处收购来的地沟油和泔水油。据该家老板介绍,从他爷爷那辈起他家就开始干这一行,到现在已经有30多年了。仅仅是地沟油,他一天就能发出四五十吨,这在北京“同行”里规模算最大了。在那些肮脏破旧的油桶中,有一个桶里装着的是清亮透明很像食用色拉油的液体,那是他们自己“精心加工”的准备卖给粮油市场供人食用的“成品油”。这种“成品油”闻不出任何的异味,令人难以想像的是这种清澈而无异味的液体竟然就来源于那些污秽肮脏的下水道。
他们加工提炼“成品油”的全部过程如下:
首先是对收集回来的地沟油进行脱色。先将大量的泔水油和地沟油倒入过滤机,接着加入一种“白土”产生化学反应,原本的褐红色液体转眼间就变得清澈透明。油贩子自称经过这个步骤,油的酸价(酸价是衡量油品质量好坏的一个指标,酸价越低表明油越好)还会被大大降低。这样的“处理”后的油就会很容易逃脱卫生部门的检查;第二步就是水洗,他们把那些经过脱色的油倒进一个大水池后不停搅拌,并去除杂质,再进一步脱色;而最后的一步是真空,就是把油放进一个真空罐加温后”去除异味。
该油贩子自称,在他的车间里,共有两套这样的加工设备,是他自己花了好几年的时间研制出来的,方便好用。他们每天都这样不断地加工,而且每天晚上都会有人来这里拉油。十几年了,一直销量都不错。
据专家测算:每1万人每天可产生1吨食品垃圾,经过提炼可产出130公斤地沟油,售价仅为普通食用油的一半。综合统计结果显示,国内地沟油一年的总利润达到15亿—20亿元。对于餐厨垃圾加工方而言,餐厨废油每吨成本大约1000元,每吨废油能够提取0.8吨食用油,加工环节的成本仅300多元,而现在市场食用油的价格每吨超过6000元,按市价打对折售出,一吨的利润接近2000元,利润率接近百分之两百。暴利的驱使,地沟油交易火爆便不难理解。
地沟油危害
医学研究的成果显示,长期摄入地沟油会对人体造成明显伤害,如发育障碍、易患肠炎,并有肝、心和肾肿大以及脂肪肝等病变。而地沟油中的主要危害物之一黄曲霉素是一种强烈的致癌物质,其毒性是砒霜的100倍。肛肠专家解释,“地沟油”确实是人们健康的大敌,尤其是对人们的肠胃健康,有着不可估量的破坏力,具体表现为:
1、消化不良:在炼制“地沟油”的过程中,动植物油经污染后发生酸败、氧化和分解等一系列化学变化,产生对人体有重毒性的物质;砷,就是其中的一种,人一旦使用砷量巨大的“地沟油”后,会引起消化不良、头痛、头晕、失眠、乏力、肝区不适等症状。
2、腹泻:“地沟油”的制作过程注定了它的不卫生,其中含有的大量细菌、真菌等有害微生物一旦到达人的肠道,轻者会引发人们腹泻,重者则会引起人们恶心、呕吐等一系列肠胃疾病。
3、强烈腹痛:“地沟油”中混有大量污水、垃圾和洗涤剂,经过地下作坊的露天提炼,根本无法除去细菌和有害化学成分。所有的“地沟油”都会含铅量严重超标,是个不争的事实,而食用了含铅量超标的“地沟油”做成的食品,则会引起剧烈腹绞痛、贫血、中毒性肝病等症状。
4、引发胃癌、肠癌:令人作呕的炼制过程,是地沟油毒素滋生的原因。“地沟油”是对从酒店、餐馆收来潲水(泔水、残菜剩饭等)和地沟油进行加工提炼,去除臭味而流到食用油市场的成品油。潲水油中含有黄曲霉素、苯并芘,这两种毒素都是致癌物质,可以导致胃癌、肠癌、肾癌及乳腺、卵巢、小肠等部位癌肿。专家提醒:一旦在饭店、大排挡或是小摊贩处进食后出现了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到医院进行救治,以免对您的身体造成更大的伤害。
政策发布
针对“地沟油”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25号)。《紧急通知》指出: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请迅速组织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同时,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食用油脂来源不明,或者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应监督餐饮服务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同时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紧急通知》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4月底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卫生部《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的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或者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制作加工食品的,主管部门将没收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所得及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等;没收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新规还规定,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新规同时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对于违反采购进货索证索票规定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2010年5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决定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通知》指出:我国饮食服务、单位食堂以及家庭等每天都产生大量餐厨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具有明显的资源特性和污染物特性,通过建立完善的回收运输、集中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对其进行资源化利用,生产沼气、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产品,可从源头上治理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的非法行为,避免将餐厨废弃物直接作为饲料进入食物链,也可有效解决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或通过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进行填埋或焚烧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不仅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餐厨废弃物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性措施。
《通知》提出,要选择部分具备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条件的设区的城市或直辖市市辖区进行试点。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登记、定点回收、集中处理、资源化产品评估以及监督管理体系。(二)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项目,不断优化技术路线,提高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三)建立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激勵机制。(四)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减少产生量;开展餐饮业分类存放、清洁生产、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促进源头减量化。
各地行动
北京:北京市卫生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严查位于城乡结合部的中小型餐馆,防止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餐具流入本市。
市卫生局要求,在执法检查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用油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的,执法人员应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地沟油”,或者采购的食用油脂来源不明,应监督餐饮服务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同时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福建:2009年11月26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以地方立法形式,要求从事收集、运输、处置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为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法人,并依法申请经营许可证。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单位,应当将其提供给经依法许可的单位。违者将被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暂扣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不管是产生还是收集、运输、处置“地沟油”的单位,都应当建设、安装和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并建立台账,记录每批“地沟油”的产生和处理情况,保存备查。
山西:山西省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质监、工商、卫生、环卫、环保等部门开展为期一周的“地沟油”突击整治,取缔非法加工“地沟油”黑窝点3户、非法“地沟油”经销点1户,并对食用油市场及餐饮单位索证索票不健全、餐厨垃圾处理不规范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在突击整治“地沟油”的基础上,太原市依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有效利用和处理“地沟油”,积极扶持将“地沟油”转化成生物柴油的新型企业,组织制定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处理长效机制,以彻底解决餐厨垃圾的出路和“地沟油”的转化问题。同时,进一步延伸和强化全市食品安全整治,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并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建立起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披露会商制度,制定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举报投诉奖励制度,积极鼓励和发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湖北: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地沟油”和一次性筷子专项整治行动。据不完全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6742人次、执法车辆15654台次;检查食用油生产企业595家、小作坊3979家、经营户17426家,检查一次性筷子生产企业和小作坊130家、经营户15369家,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75643家,检查集贸、批发市场821家;查处非法提炼潲水油行为(无证加工为工业原料)3起,取缔非法提炼潲水油小作坊3个;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一次性筷子行为54起,取缔小作坊5家和经营点42个,清查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0年4月下旬,湖北省食安办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对宜昌、孝感、咸宁、天门、潜江、神农架林区等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现场检查各类餐饮、一次性筷子生产经营和餐具消毒单位40多家。截止目前,湖北省检查中尚未发现“地沟油”返回餐桌的问题。各地基本摸清了废弃油脂、餐厨垃圾的流向。
下一步,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湖北省食安办协调各地各部门把“地沟油”和一次性筷子专项整治列入食品安全两年整顿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积极推动出台餐饮垃圾管理办法和“地沟油”鉴别标准及规范,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四川:2010年6月10日,四川省广元市政府召开103次常务会,听取该市食品安全暨“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审定《广元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试行办法》。
在“地沟油”专项整治中,广元市共检查食用油脂加工、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业1687家,立案查处8家,取缔无证经营户17家,限期整改199家,涉嫌问题食用油采样9份,接投诉咨询17件,办结17件。目前,该市尚未发现地沟油回流餐桌,已发现的地沟油、潲水油均用于生产工业用品及饲料,食用油脂总体是安全可控。
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广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借鉴先进地区管理经验,结合该市实际,从4月下旬开始,开展了为期近两个月的调研、起草、修改工作,与食用油生产企业、餐饮单位调查,废弃食用油脂加工企业负责人多次座谈,反复征求相关监管部门意见,召开部门座谈会和管理相对人座谈会,充分采纳各方意见,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及国家卫生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建设部联合发布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管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形成了《广元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试行办法》。
根治地沟油有多难?
鉴别难度
整治地沟油,首先要有明确的鉴别标准,这样才能将其一举查获后,予以狠打,后续的政策法规也才会有意义。然而经过洗涤、蒸馏、脱色、脱臭等精炼过程后,单从色泽和气味上,已很难区分地沟油和普通油。川菜和湘菜,由于口味重,或麻或辣,油里即便有异味,也难以分辨。如今我国鉴定地沟油的手段还处于经验层面,所以能够出台科学检测的标准是确保有效打击地沟油现象的前提。
查处问题
对地沟油的监管涉及卫生监督、食品安全、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环保、公安和建设等多个部门,在现实中分工变成了分家,谁都有责变成了谁都无责。地沟油问题及其解决,在很多地方没有进入政府部门考核指标体系和政府官员的奖惩体制,因此缺乏积极治理的自觉性。
惩罚力度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另,由国家有关部门共同下发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虽然明确了从事加工废弃油脂活动的单位,不得将废弃油脂加工以后再作为食用油脂使用或者销售,但对违反者怎么处罚、处罚程度等,均未做具体规定,从而缺少可操作性。据油贩子交代,即使被查获,罚款对他们来讲也无关痛痒,东西没收了自己转移“阵地”接着干就是了。而在国外,所有违法使用地沟油经营的饭店一经查出,将受到巨额罚款甚至直接责令其停业,如此大的代价让图谋黑利者望而生畏,地沟油现象也因此得到了有效遏制。
国外借鉴
地沟油现象在世界范围内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各国均有自己不同的治理方法,皆有成效。尽管国情各不不同,但日本的治理方法仍然值得我们借鉴。
日本政府高价回收地沟油。地沟油都先由专业公司进行回收,然后以较高价格卖给政府。政府则将这些地沟油提炼后用做垃圾车的燃料。
回收来的废油中立刻加入蓖麻油以防重新被食用。专业公司会在第一时间往回收来的地沟油中加入一定比例的蓖麻油,蓖麻油是完全无法食用的,这样,不仅方便了日后提纯时使用,还从根本上控制了地沟油重新流回餐桌。
在日本,一旦发生类似地沟油流入食品行业的事件,除了受到法律严惩之外,肇事企业肯定会因失去顾客而倒闭。
“十年”太久,只争朝夕
有专家预测,在中国要真正杜绝地沟油还需要十年。这个说法极其令人焦虑,十年太久,只争朝夕。这其中,政府的根治决心是关键。政府部门相关整治查处力度亟需健全、完善且常抓不懈。作为消费者也是最大受害者的我们,也应该积极参与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地沟油的根治,任重道远。只要有利益可图,就会有其生存空间。杜绝地沟油,必须切断其黑色链条的“生命线”,使其无利可图,自然就会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人们期待着各地的政府部门都能第一时间挺身而出,将其高价回收后改作他用。唯此,才能够真正杜绝地沟油外流。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超半数的人认为社会关注度不够,流于形式的治理措施导致其“长盛不衰”。我们对它的关注绝不应停留在跟风的热度,不能在被媒体密集式报道时才去关注,热度过后一切又无人问津,致使其卷土重来。任何有责任感的媒体,也都应不间断地关注这些关系人们食品健康安全的大事,将“地沟油”及时清理于阳光下,无处藏身。
认识地沟油
“地沟油”是人们在生活中对于各类劣质油的统称,它可分为三类:
1、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
2、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
3、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规定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一些售卖油炸食品的快餐店甚至很多天才更换一次食用油,不少饭馆更是从不废弃重复使用的油脂,只是不断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继续使用。
据介绍,北京市近5万家的宾馆、饭店和食堂每天产生的1600多吨泔水和120多吨的地沟油中,有50%会被私人捞走,经油贩子加工后以低价再次出售给餐馆,最终直接流向我们的餐桌。如此循环往复已形成一条成熟的黑油交易“产业链”。仅在北京地区,这种“炼油”的农户就已达到上千家。
地沟油加工
在大兴区旧宫镇附近,隐藏着北京最大的私人“黑油”集散地。600平方米的院落中摆放着上百只庞大的油桶,里面装满了从各处收购来的地沟油和泔水油。据该家老板介绍,从他爷爷那辈起他家就开始干这一行,到现在已经有30多年了。仅仅是地沟油,他一天就能发出四五十吨,这在北京“同行”里规模算最大了。在那些肮脏破旧的油桶中,有一个桶里装着的是清亮透明很像食用色拉油的液体,那是他们自己“精心加工”的准备卖给粮油市场供人食用的“成品油”。这种“成品油”闻不出任何的异味,令人难以想像的是这种清澈而无异味的液体竟然就来源于那些污秽肮脏的下水道。
他们加工提炼“成品油”的全部过程如下:
首先是对收集回来的地沟油进行脱色。先将大量的泔水油和地沟油倒入过滤机,接着加入一种“白土”产生化学反应,原本的褐红色液体转眼间就变得清澈透明。油贩子自称经过这个步骤,油的酸价(酸价是衡量油品质量好坏的一个指标,酸价越低表明油越好)还会被大大降低。这样的“处理”后的油就会很容易逃脱卫生部门的检查;第二步就是水洗,他们把那些经过脱色的油倒进一个大水池后不停搅拌,并去除杂质,再进一步脱色;而最后的一步是真空,就是把油放进一个真空罐加温后”去除异味。
该油贩子自称,在他的车间里,共有两套这样的加工设备,是他自己花了好几年的时间研制出来的,方便好用。他们每天都这样不断地加工,而且每天晚上都会有人来这里拉油。十几年了,一直销量都不错。
据专家测算:每1万人每天可产生1吨食品垃圾,经过提炼可产出130公斤地沟油,售价仅为普通食用油的一半。综合统计结果显示,国内地沟油一年的总利润达到15亿—20亿元。对于餐厨垃圾加工方而言,餐厨废油每吨成本大约1000元,每吨废油能够提取0.8吨食用油,加工环节的成本仅300多元,而现在市场食用油的价格每吨超过6000元,按市价打对折售出,一吨的利润接近2000元,利润率接近百分之两百。暴利的驱使,地沟油交易火爆便不难理解。
地沟油危害
医学研究的成果显示,长期摄入地沟油会对人体造成明显伤害,如发育障碍、易患肠炎,并有肝、心和肾肿大以及脂肪肝等病变。而地沟油中的主要危害物之一黄曲霉素是一种强烈的致癌物质,其毒性是砒霜的100倍。肛肠专家解释,“地沟油”确实是人们健康的大敌,尤其是对人们的肠胃健康,有着不可估量的破坏力,具体表现为:
1、消化不良:在炼制“地沟油”的过程中,动植物油经污染后发生酸败、氧化和分解等一系列化学变化,产生对人体有重毒性的物质;砷,就是其中的一种,人一旦使用砷量巨大的“地沟油”后,会引起消化不良、头痛、头晕、失眠、乏力、肝区不适等症状。
2、腹泻:“地沟油”的制作过程注定了它的不卫生,其中含有的大量细菌、真菌等有害微生物一旦到达人的肠道,轻者会引发人们腹泻,重者则会引起人们恶心、呕吐等一系列肠胃疾病。
3、强烈腹痛:“地沟油”中混有大量污水、垃圾和洗涤剂,经过地下作坊的露天提炼,根本无法除去细菌和有害化学成分。所有的“地沟油”都会含铅量严重超标,是个不争的事实,而食用了含铅量超标的“地沟油”做成的食品,则会引起剧烈腹绞痛、贫血、中毒性肝病等症状。
4、引发胃癌、肠癌:令人作呕的炼制过程,是地沟油毒素滋生的原因。“地沟油”是对从酒店、餐馆收来潲水(泔水、残菜剩饭等)和地沟油进行加工提炼,去除臭味而流到食用油市场的成品油。潲水油中含有黄曲霉素、苯并芘,这两种毒素都是致癌物质,可以导致胃癌、肠癌、肾癌及乳腺、卵巢、小肠等部位癌肿。专家提醒:一旦在饭店、大排挡或是小摊贩处进食后出现了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到医院进行救治,以免对您的身体造成更大的伤害。
政策发布
针对“地沟油”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25号)。《紧急通知》指出: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请迅速组织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同时,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食用油脂来源不明,或者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应监督餐饮服务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同时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紧急通知》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4月底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卫生部《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的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或者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制作加工食品的,主管部门将没收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所得及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等;没收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新规还规定,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新规同时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对于违反采购进货索证索票规定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2010年5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决定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通知》指出:我国饮食服务、单位食堂以及家庭等每天都产生大量餐厨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具有明显的资源特性和污染物特性,通过建立完善的回收运输、集中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对其进行资源化利用,生产沼气、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产品,可从源头上治理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的非法行为,避免将餐厨废弃物直接作为饲料进入食物链,也可有效解决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或通过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进行填埋或焚烧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不仅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餐厨废弃物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性措施。
《通知》提出,要选择部分具备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条件的设区的城市或直辖市市辖区进行试点。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登记、定点回收、集中处理、资源化产品评估以及监督管理体系。(二)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项目,不断优化技术路线,提高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三)建立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激勵机制。(四)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减少产生量;开展餐饮业分类存放、清洁生产、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促进源头减量化。
各地行动
北京:北京市卫生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严查位于城乡结合部的中小型餐馆,防止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餐具流入本市。
市卫生局要求,在执法检查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用油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的,执法人员应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地沟油”,或者采购的食用油脂来源不明,应监督餐饮服务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同时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福建:2009年11月26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以地方立法形式,要求从事收集、运输、处置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为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法人,并依法申请经营许可证。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单位,应当将其提供给经依法许可的单位。违者将被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暂扣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不管是产生还是收集、运输、处置“地沟油”的单位,都应当建设、安装和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并建立台账,记录每批“地沟油”的产生和处理情况,保存备查。
山西:山西省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质监、工商、卫生、环卫、环保等部门开展为期一周的“地沟油”突击整治,取缔非法加工“地沟油”黑窝点3户、非法“地沟油”经销点1户,并对食用油市场及餐饮单位索证索票不健全、餐厨垃圾处理不规范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在突击整治“地沟油”的基础上,太原市依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有效利用和处理“地沟油”,积极扶持将“地沟油”转化成生物柴油的新型企业,组织制定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处理长效机制,以彻底解决餐厨垃圾的出路和“地沟油”的转化问题。同时,进一步延伸和强化全市食品安全整治,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并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建立起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披露会商制度,制定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举报投诉奖励制度,积极鼓励和发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湖北: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地沟油”和一次性筷子专项整治行动。据不完全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6742人次、执法车辆15654台次;检查食用油生产企业595家、小作坊3979家、经营户17426家,检查一次性筷子生产企业和小作坊130家、经营户15369家,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75643家,检查集贸、批发市场821家;查处非法提炼潲水油行为(无证加工为工业原料)3起,取缔非法提炼潲水油小作坊3个;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一次性筷子行为54起,取缔小作坊5家和经营点42个,清查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0年4月下旬,湖北省食安办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对宜昌、孝感、咸宁、天门、潜江、神农架林区等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现场检查各类餐饮、一次性筷子生产经营和餐具消毒单位40多家。截止目前,湖北省检查中尚未发现“地沟油”返回餐桌的问题。各地基本摸清了废弃油脂、餐厨垃圾的流向。
下一步,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湖北省食安办协调各地各部门把“地沟油”和一次性筷子专项整治列入食品安全两年整顿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积极推动出台餐饮垃圾管理办法和“地沟油”鉴别标准及规范,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四川:2010年6月10日,四川省广元市政府召开103次常务会,听取该市食品安全暨“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审定《广元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试行办法》。
在“地沟油”专项整治中,广元市共检查食用油脂加工、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业1687家,立案查处8家,取缔无证经营户17家,限期整改199家,涉嫌问题食用油采样9份,接投诉咨询17件,办结17件。目前,该市尚未发现地沟油回流餐桌,已发现的地沟油、潲水油均用于生产工业用品及饲料,食用油脂总体是安全可控。
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广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借鉴先进地区管理经验,结合该市实际,从4月下旬开始,开展了为期近两个月的调研、起草、修改工作,与食用油生产企业、餐饮单位调查,废弃食用油脂加工企业负责人多次座谈,反复征求相关监管部门意见,召开部门座谈会和管理相对人座谈会,充分采纳各方意见,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及国家卫生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建设部联合发布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管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形成了《广元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试行办法》。
根治地沟油有多难?
鉴别难度
整治地沟油,首先要有明确的鉴别标准,这样才能将其一举查获后,予以狠打,后续的政策法规也才会有意义。然而经过洗涤、蒸馏、脱色、脱臭等精炼过程后,单从色泽和气味上,已很难区分地沟油和普通油。川菜和湘菜,由于口味重,或麻或辣,油里即便有异味,也难以分辨。如今我国鉴定地沟油的手段还处于经验层面,所以能够出台科学检测的标准是确保有效打击地沟油现象的前提。
查处问题
对地沟油的监管涉及卫生监督、食品安全、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环保、公安和建设等多个部门,在现实中分工变成了分家,谁都有责变成了谁都无责。地沟油问题及其解决,在很多地方没有进入政府部门考核指标体系和政府官员的奖惩体制,因此缺乏积极治理的自觉性。
惩罚力度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另,由国家有关部门共同下发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虽然明确了从事加工废弃油脂活动的单位,不得将废弃油脂加工以后再作为食用油脂使用或者销售,但对违反者怎么处罚、处罚程度等,均未做具体规定,从而缺少可操作性。据油贩子交代,即使被查获,罚款对他们来讲也无关痛痒,东西没收了自己转移“阵地”接着干就是了。而在国外,所有违法使用地沟油经营的饭店一经查出,将受到巨额罚款甚至直接责令其停业,如此大的代价让图谋黑利者望而生畏,地沟油现象也因此得到了有效遏制。
国外借鉴
地沟油现象在世界范围内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各国均有自己不同的治理方法,皆有成效。尽管国情各不不同,但日本的治理方法仍然值得我们借鉴。
日本政府高价回收地沟油。地沟油都先由专业公司进行回收,然后以较高价格卖给政府。政府则将这些地沟油提炼后用做垃圾车的燃料。
回收来的废油中立刻加入蓖麻油以防重新被食用。专业公司会在第一时间往回收来的地沟油中加入一定比例的蓖麻油,蓖麻油是完全无法食用的,这样,不仅方便了日后提纯时使用,还从根本上控制了地沟油重新流回餐桌。
在日本,一旦发生类似地沟油流入食品行业的事件,除了受到法律严惩之外,肇事企业肯定会因失去顾客而倒闭。
“十年”太久,只争朝夕
有专家预测,在中国要真正杜绝地沟油还需要十年。这个说法极其令人焦虑,十年太久,只争朝夕。这其中,政府的根治决心是关键。政府部门相关整治查处力度亟需健全、完善且常抓不懈。作为消费者也是最大受害者的我们,也应该积极参与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地沟油的根治,任重道远。只要有利益可图,就会有其生存空间。杜绝地沟油,必须切断其黑色链条的“生命线”,使其无利可图,自然就会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人们期待着各地的政府部门都能第一时间挺身而出,将其高价回收后改作他用。唯此,才能够真正杜绝地沟油外流。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超半数的人认为社会关注度不够,流于形式的治理措施导致其“长盛不衰”。我们对它的关注绝不应停留在跟风的热度,不能在被媒体密集式报道时才去关注,热度过后一切又无人问津,致使其卷土重来。任何有责任感的媒体,也都应不间断地关注这些关系人们食品健康安全的大事,将“地沟油”及时清理于阳光下,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