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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唐钺先生和刘笑敢先生认为在《庄子》内篇中出现的一些单字概念,在《庄子》外杂篇中组合成为了词,如性、命合成为“性命”,总共举出了“性命”、“情性”、“道德”、“精神”四个证据,据之认定《庄子》内篇早出。此方法被许多学者赞赏,并为许多学者仿效。但是根据新出土郭店楚墓竹简《唐虞之道》篇出现的“性命”以及相关传世文献,可以发现上述四个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庄子》内篇早出,而唐、刘二先生的研究方法本身,也可能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 庄子 内篇 郭店简 唐虞之道
[中图分类号]B2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1)04-0039-10
在我国的古典学的研究领域中,常常会为解决某个问题而出现一个新颖的方法或假说,得出一个研究结论。不仅这个结论将变为“定论”,成为相关研究的基础;而且这些方法或假说会成为一种有效的工具,为解决其它问题而效力。然而,因为古典学的材料有限,故这个方法或假说本身,仍然值得被追问是否确实无误。一旦发现这个方法有问题,值得怀疑,那么所得的“定论”以及其它被这个方法所解决的问题,就可能都是假象了;而我们的古典学研究所“已经”解决了的这些问题,就需要推倒重来。
唐钺先生和刘笑敢先生都曾举出了性、命在《庄子》内篇中是分别使用而在《庄子》外杂篇中是连用这一现象,还举出了其它类似的概念,以证明《庄子》内篇早出。这样一种“根据汉语词汇发展的历史”来考察《庄子》内外杂篇年代的方法,影响非常大。尤其刘笑敢先生是专门论述《庄子》问题,加之不少知名学者对于其方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如张岱年先生云“《庄子》书中内外杂篇的先后早晚便得到无可争辩的证明”,李泽厚先生谓“引入了现代科学观念和方法”,陈鼓应先生说“这些论证有着无可辩驳的说服力”。于是,这种被认为很科学的方法很快就被广泛运用到其它古籍年代的考订之中,譬如对于《易传》年代等的考辨,就与此方法紧密相关。
但是,笔者认为,这一方法不仅在论据上存在问题,而且对于“汉语词汇发展的历史”之理解也可能存在歧异,因此,这一方法不足以论证《庄子》内篇早出(当然,《庄子》内篇是否比《庄子》外杂篇早,这是另一个问题,本文不予讨论)。同理,其它运用这一方法考订古籍年代的意见,也是值得怀疑的。
下文将首先引述唐钺、刘笑敢先生的观点,而后分析其论据之不足,再讨论其对于“汉语词汇发展的历史”之理解。
一
唐钺先生在《考订古书撰作年代通则补说》中提出:
抽象名词,或其它词类,本为单字者,有以
此种两单字连成一词而又只表一义,则此词必
较单字之词后出。如《论语》,《孟子》书中,性
字,命字,均单用;此后之书始有以此二字连用
而表一义者。其有二字虽连用而分表二义者,
则当别论。如《孟子》第一篇第一章云“亦有仁
义而已矣”,但章末云“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
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仁义明指二事,不在此
例之列。
例甲:《孟子》书中,性字命字分用。《尽心
下》云:“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
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
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
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
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性命
二字义异,极为显然。至《吕氏春秋》则连用性
命二字而不分表二义者不一而足……
庄子与孟子略同时,《庄子》书内篇亦无连
用性命二字以表一义者。外篇《在宥》……《天
道》……《缮性》……《知北游》……杂篇《徐无
鬼》……凡此诸章非庄周之作,当为庄周死后
为庄学者之言。
……二字连用以表一义之后,自不妨亦可
分用。如《淮南王书·俶真训》云“古之真人,
其和愉宁静,性也,其志得道行,命也。是故性
遭命而后能行,命得性而后能明。”《缪称训》云
“性者所受于天也,命者所遭于时也”。其明确
分用,与《孟子》同。
例乙:情字性字,《论语》《孟子》均分用、至
《荀子·非十二子篇》及《儒效》篇则云“纵情
性”、“忍情性”,情性仅表一义。《庄子》内篇亦
不连用情性二字。杂篇《庚桑楚》首章云:“惘
惘乎,汝欲反汝情性而无由入,可怜哉!”《盗
跖》篇首章云:“孰论之,皆以利惑其真而强反
其情性,其行乃甚可羞也。”此二章非庄周之
作。乃后人之言。
唐文之意,在于说明考订古书“重文”(或“异文”)之先后关系的一个通则。其通则之可疑,笔者已有专文论述。但是唐文这里举的“性命”、“情性”的例子,却很能支持《庄子》内篇早出说。
刘笑敢先生采用主证和辅证相结合的方法,论述《庄子》内篇和外杂篇的时代先后。在主证中,刘先生指出“内篇虽然用了道、德、命、精、神等词,但没有使用道德、性命、精神这三个复合词(由词根和词根合成的词),而在外杂篇中,道德、性命、精神这三个复合词都反复出现了。”刘先生说根据汉语词汇发展的历史(唐钺先生显然也含有这个意思),可以得出内篇早出,外、杂篇晚出的结论;并进一步考察《左传》、《论语》、《墨子》、《老子》、《孟子》,还查证了《诗经》、《尚书》、《国语》,发现“在战国中期以前,约略相当于《孟子》的时代以前,还没有出现道德、性命、精神这三个复合词”,而此后的《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书中,就出现了这三个概念,由此断定《庄子》内篇基本上是庄子所作。刘先生之说,举出三例,专门论述《庄子》,旁采同时代书籍作为证据,所述比唐先生更充分。刘文列出了《庄子》外杂篇中道德、性命、精神的所有用例,我们将在后文分析。此外,刘先生还从思想的源流、文章的体例、特殊词汇的用法等方面提出辅证,支持其结论。
综上,关于《庄子》内篇早出,唐钺和刘笑敢先生总共提出了性命、情性、道德、精神四个概念作为证据。唐钺、刘笑敢先生由此认为《庄子》内篇为庄子本人所作,外杂篇为庄子后学所作,而且刘先生认为外杂篇之完成在战国末年。
二
张松辉先生曾认为刘笑敢先生“这一方法是科学的”,“但是有一个漏洞”:外杂篇26篇中只有13篇用过以上复合词,那么如何证明其余13篇也是庄子后学的作品呢?“当然刘先生也采用了其它证明方法,但同词汇证明法相比,其它方法的可靠性就差多了。”可见张先生并不反对刘先生的方法,只是认为有未足之处。
刘笑敢先生也意识到外杂篇其余13篇的问题,他曾有所论述:
,
外杂篇中,并不是所有的文章都有道德、性
命、精神这几个概念,那么为什么不说外杂篇中
没有这三个概念的文章,也是战国中期的作品
呢?对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回答。首先
应该明确,要进行词汇的考察,必须依据足够的 文字材料,考察的范围越小,偶然性越大,可靠
程度就越差;这就是说,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内,
有了较完备的文字材料,才能有较可靠的结论。
因此我们不能孤立地就《庄子》书中某一篇某
一段来进行概念的比较,只能在若干类作品之
间进行考察……其次,我们也可以从其它角度
指出外杂篇中没有道德、性命、精神等概念的文
章晚于内篇的根据,其中某些新的根据将在下
文提到。
但是,刘先生后来在其专著的台湾修订版中说:
很多问题光靠某种语言现象的统计是不足
以说明问题的……我们不能认为《外杂篇》中
没有道德、性命、精神三个复合词的篇章都一定
是早于《外杂篇》其它篇章的。因为,晚出的文
章也可能因为内容的原因或作者的习惯风格等
原因而不使用这三个复合词。脱离开一定的具
体的历史条件,孤立地考察词汇的有无和数字,
不一定有重要意义。
刘先生后来的话是否表明他对早年的考证方法有了根本改观,我们尚不得而知。但是我们所可以见到的是这一方法的示范作用非常大,不少学者也采用相近的方法,例举一些词汇(如后文所述张立文先生举出的“穷达”之例),考证文献篇章的年代。
更常见的则是继续利用道德、性命、精神这一既有成果进行发挥,如陈鼓应先生后来申述刘笑敢先生之说:“由此我们大至可以归纳出这样一个结论:战国中期及以前的子书不使用‘道德’、‘精神’、‘性命’等复合词,而后期的子书则使用。根据这点来考察《黄老帛书》四篇,‘道’字出现86次,‘德’字42次;‘精’字9次,‘神’字14次;‘性’字1次,‘命’字13次,却无一例‘道德’、‘精神’或‘性命’的复合词出现。因此,从一般的情况来看,这四篇应写成于战国中期或以前,至少与《孟子》、《庄子》内篇同时。”
朱伯岜先生根据《说卦》中有“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和“顺性命之理”,“道德”、“性命”连称,遂认为《说卦》“是战国后期的作品”。更有甚者,因为《易传》中一般被认为出现较早的《彖传》中有“各正性命”,已经使用了“性命”,于是陈鼓应先生据此断定《彖传》晚于庄子;有学者则由此论定《彖传》晚于《孟子》。
但是,由个别例证就断定文献年代,是陈鼓应先生曾经激烈批判过的存在逻辑错误的方法。在马王堆帛书《老子》甲、乙本出土之后,陈先生曾回顾了《老子》成书年代的问题,指出:晚出说认为“《老子》书中‘王侯’、‘仁义’、‘尚贤’、‘万乘’这几个名词术语是战国时才出现的。然而这些论点当其提出之时,就已经被张煦等人驳倒了……上述论点之所以被一些人用来否定《老子》成书的年代,主要是因为他们在考证的思想方法上犯了很严重的错误:抓住一些片言只字,或一些孤证,便对整本书进行论断,也就是以一些特称命题扩展而为对全称命题的论断,这在形式逻辑上是犯了‘急速推广的谬误’(The蹦lacy of Hasty Generaligation)”。
按照陈鼓应先生的说法来看,他由“性命”就断定《彖传》晚于庄子,恐怕是犯了“急速推广的谬误”。而一个极有意思的矛盾现象是,许抗生先生已经提到“《系辞传》中出现了道、德、精、神等词,但皆是以单词出现的,而没有道德、精神等复合词。而现存的通行本《说卦》与帛书中‘昔圣人之作易也’至‘故易逆数也’一段文字相同,却出现了道德与性命的复合词。可见《说卦》与帛书中这一段文字的写作时代一定晚于《系辞》。”但是许多学者并没有利用这个成果说明《系辞》早出。陈鼓应先生很可能是出于有选择地利用证据以说明《系辞》是道家作品,以维护他的“道家主干说”。朱伯崑先生也没有由此论证《系辞》早出,当是为了维护他的《系辞》作于战国晚期说。现在,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陈先生所赞同的道德、精神、性命,是不是也属于他所批判的“片言只字”呢?如果是,或许有利于陈先生和朱先生摆脱矛盾境地——但极力赞同刘笑敢先生之说者,竟然会有摆脱刘先生之说的内在要求,真是匪夷所思。
三
上引刘笑敢先生之说曾提到“要进行词汇的考察,必须依据足够的文字材料,考察的范围越小,偶然性越大,可靠程度就越差;这就是说,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内,有了较完备的文字材料,才能有较可靠的结论。”刘先生也确实努力在较大范围内,考察概念的使用情况。在当时的条件下,他考察了《左传》、《论语》、《墨子》、《老子》、《孟子》,还查证了《诗经》、《尚书》、《国语》,相当不易(当时对于《左传》等书的年代,仍然认为较晚)。可是先秦古籍佚失者太多,而我们无法保证现存古书相对于全部古籍是“合比例地存在”,故而刘先生所使用的是不完全归纳法,而这种方法,“说有易,说无难”。并且,刘先生回避了也许是问题比较复杂的《逸周书》、《战国策》、《易传》等书篇。
应该说,“不完全归纳法”在很多的学术条件下是无奈之举(而且在疑伪书思潮的笼罩之下,刘先生考察《左传》、《国语》已经属于很不容易),所以我们一定要对所得结论持谨慎的态度。在近年出土的郭店楚墓竹简《唐虞之道》篇中,简11就赫然有(为方便,通假字直接写出正字):
邖(节?)乎肌肤血气之情,养眚(性)命之正。
原注释[一五]指出:“眚,简文字形与一般‘性’字有别,疑为‘眚’字异体。”注释之意,似当是简文字形与一般“眚”字有别,因为郭店简中,常以“眚”作为“性”的通假字。此处简文字形从生从田,当为“眚”之变体(相近例如楚文字的“胃”字多从目形,少数则从田形),或可分析为从“生”声,读为“性”(性从生声)。《唐虞之道》的字体不类常见楚文字,小有差别,不足奇怪。“门9”,字形左半不能完全确定,李家浩先生隶定为“术9”。简文若果从“术”,疑读为“述”,《说文》:“循也。”这句话可以读为:“述乎肌肤血气之情,养性命之正。”“养性命之正”,对应《易·乾·彖》的:“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这句简文中,最关键的是出现了“性命”。
考古工作者根据郭店一号墓出土文物,推断郭店一号墓“具有战国中期偏晚的特点,其下葬年代当在公元前4世纪中期至前3世纪初”。虽有个别学者对于考古工作者的楚墓序列提出了质疑,但是,这种怀疑本身存在许多问题,难以成立。池田知久先生则对于郭店简中的《五行》、《穷达以时》等篇,从文献的关联出发,断定其年代晚于荀子,由此推论郭店简很晚;王志平先生也从文献关联论证《穷达以时》很晚;还有张立文先生运用和唐钺、刘笑敢类似的方法,认为《穷达以时》篇“‘穷达’两字是作为复合词出现的……可能作于孟子晚年,或孟子稍后”。这三种说法均存在不少问题,不可信。
墓葬中出土的带有思想性内容的简文,应该是墓主人生前所有,不像遣策一样是临葬时书写,所以,郭店楚墓中所出土竹简之作品的年代下限,应略早于墓葬年代。如果考虑到竹简文本还有一个著 述、抄写以及流传到楚地的过程,那么竹简文本形成的时代当更早,不会晚于公元前三百年。’李学勤先生曾指出:“郭店一号墓的年代,与孟子活动的后期相当,墓中书籍都为孟子所能见。《孟子》七篇是孟子晚年撰作的,故而郭店竹简典籍均早于《孟子》的成书。”李先生后来还指出:“根据钱穆《先秦诸子系年》,庄子的生卒年代是公元前三六五一二九0年,所以郭店、上博简中各种书籍也都为其所能见。”
在充分考虑到郭店楚墓竹简年代的基础上,我们大体可以断定,公元前三百年之前,很可能在唐钺先生所提到的《孟子·尽心下》中出现“性也,有命焉……命也,有性焉”以前,在庄子还在世的时候(甚至《庄子》内篇还没有完成之前乃至更早),性、命就已经连在一起使用了。
此外,《逸周书·谥法》有“道德博厚日文”、“道德纯备日思”。《战国策·秦策一》“苏秦始将连横”章有:“道德不厚者不可以使民”,《齐策四》“齐宣王见颜擉”章有“成其道德而扬功名于后世者”,《赵策二》“王破原阳”章有:“仁义道德”,《中山策》“阴姬与江姬争为后”章有“不好道德”。《易·乾·彖》有“各正性命”、《说卦》有:“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顺性命之理”。《逸周书·谥法》或可谓递有增补;《秦策一》或可说是追录之文,至于其它的《战国策》几篇,则时代可能并不晚于公元前三百年。对于《彖传》、《说卦》的成文时间,虽然有不同说法,但是不少学者都同意《彖传》较早。虽然有学者想由《彖传》中有“各正性命”,已经使用了“性命”,论定《彖传》晚于《孟子》。但是现在不晚于公元前三百年的郭店简《唐虞之道》篇中出现了“性命”,其语与《彖传》相关,我们就有理由相信,《彖传》未必晚;而很可能在《庄子》内篇写定之同时或以前,道德、性命就是可以连用的了。
因此,刘笑敢先生所举论证《庄子》内篇早出的三个概念中,有两个其实在《庄子》内篇的时代就已经可以运用了,只是尚不见于《庄子》内篇罢了。现在还剩下一个“精神”,传世文献中有记载较早期的人物提到“精神”者,但是因为书篇年代本身还有一些疑问,我们就不举例了。
至于唐钺先生所提到的“情性”,《庄子》外篇《马蹄》、《缮性》又出现了“性情”,似乎“性”、“情”之连用,并不固定,则唐钺先生所说的“成词”,恐怕还有些疑问。而《慎子》佚文“古之全大体者”一节有“不伤情性”之说,出现了“情性”。慎子与庄子大略同时,上博简中有《慎子日恭俭》篇,文中有“故日”之语,当为慎子弟子记述慎子之言并解释之,这表明其时慎子的学说已经成熟且流传到楚地。李学勤先生估计上博简所自出的墓之时代为战国中期偏晚到晚期偏早,应该不晚于白起拔郢之年(公元前二七八年)。则《慎子》中出现的“情性”,有可能接近《庄子》内篇的年代。至于《荀子·非十二子》及《儒效》所批评的“纵情性”的它嚣、魏牟,“忍情性”的陈仲、史鰌,正说明“情性”之使用当在荀子之前就已经非常流行,成为这些人的学术宗旨,因而荀子才批评他们。而荀子之时,“情性”或“性情”是否确实表示“一义”,也有疑问。因为郭店简《性自命出》等明确说到“情生于性”,当时思想史的背景很可能是诸家俱知之,故情性不妨连用,而未必表示一义。此外,《易·文言》有“利贞者,性情也”。《文言》的年代有不同说法,可以讨论,但是未必一定晚于《庄子》内篇的年代。因此“情性”或“性情”’恐怕也很难支持《庄子》内篇早出说。
所以,用以证明《庄子》内篇早于外杂篇的性命、情性、道德、精神四个证据中,性命、情性、道德三个概念其实在和《庄子》内篇相当乃至更早的年代就已经在使用了,只不过未见于《庄子》内篇罢了。能用而未见用,则我们不能由此推断使用了这几个概念的《庄子》外杂篇就一定比没使用的《庄子》内篇的时代晚。因此这三个概念恐怕是不足以证明《庄子》内篇早出的。而根据前述陈鼓应先生陈述的逻辑推理原则,我们可以相信,仅凭“精神”一个孤证,是难以断定《庄子》内篇早于外杂篇的。
至于刘笑敢先生所提出的思想的源流、文章的体例、特殊词汇的用法等辅证一则还需另文论述。但是借用前述张松辉先生的说法,这些方法的可靠性恐怕不如“词汇证明法”。
四
上文主要是讨论唐钺、刘笑敢先生的论据,而之所以出现这种论据,恐怕是出于对“汉语词汇发展的历史”之理解存在一定问题。
唐钺、刘笑敢先生的方法,初看起来似乎并没有太大问题。但是这个方法本来是应该用于考察长时段的工具;恐怕不适宜于用来考察一个短时段,尤其是想在战国中、晚期之间,庄子与弟子后学之间,作出判若鸿沟的词汇用法分别(刘先生认为外杂篇之完成在战国末而内篇为庄子自作)。为什么说这个方法是应该用于考察长时段的呢?因为“汉语词汇发展的历史”,是一个较长时期的发展过程。过去的学者考察《列子》晚出,举出了不少魏晋时期的词汇,由之证明今存本《列子》并非先秦著作。因为先秦至魏晋有四五百年的时间,而且魏晋时期的文字材料比较多,所以这个结论相对比较令人信服(然而绝大多数学者的举例还是存在不少问题,详另文)。而战国中晚期之间,几乎没有时间段,中国社会也没有发生重大的变故,很难说突然之间词汇就发生了巨变,所以唐钺、刘笑敢先生对于词汇发展的说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
而且他们对于什么为词的说法,也非常模糊。唐钺先生说:‘‘抽象名词,或其它词类,本为单字者,有以此种两单字连成一词而又只表一义,则此词必较单字之词后出”;刘笑敢先生说:“内篇虽然用了道、德、命、精、神等词,但没有使用道德、性命、精神这三个复合词(由词根和词根合成的词)”。
在这里,唐先生判断单字和词的区别是“连成一词而又只表一义”,刘先生所说的复合词是“由词根和词根合成的词”。他们显然是将道德、性命、精神、情性看作一个词,复合词,并且认为它们只表示一个意义,而不是如唐先生所举的“仁义”一样,表示仁和义两个意义。
所谓“只表一义”和“由词根和词根合成的词”,唐、刘二先生并没有直接叙述具体该如何理解这些词义。根据唐钺先生的意见,“其有二字虽连用而分表二义者,则当别论”,以及“二字连用以表一义之后,自不妨亦可分用”,我们推测这里的“只表一义”,应该是指两个字(词根)的意思中的相同或相近部分,否则如果二字连用是表示两个语素的意思,或者组合成新词表示了新的意思之后,拿它们和单字进行比较,虽能表示时间早晚,但是没有太大意义。比如“仁义”,早期表示仁和义,这是两个意义,是唐先生明确举出的反证;“仁义”后来有道德之义,和仁、义就不太相关了。再如“性命”,从唐先生所举例来看,应该是本于性和命的相关之义来立论;而“性命”作为一个词,还有“生命”的意思(较早的例子如嵇康《养生论》:“导养得理,以尽性命”),这是一个新的意义,今天还在使用,但是早期单独使用 的性或者命似乎多无此义。
战国时期的道与德有关,《老子》早有说;郭店简《性自命出》说“性自命出”,“情生于性”,性与命、情与性意思相关,恐也是众所周知,至少很有影响;精与神倒有可能较早就意思相近,这一点在《管子》中的《心术》诸篇里比较明显,但是这种相近可能源自于源始观念,指的是精气。
可是仍然存在的疑问是,两个字连在一起使用,是不是就能够“只表一义”?“只表一义”是不是作者当时的想法?我们今人该如何判断?
金景芳先生曾专门指出过:“‘性’与‘命’有联系,但却是两个概念。《易》经多次讲到‘性’、‘命’。乾卦《彖传》说‘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说卦传》也说圣人作《易》是‘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将以顺性命之理’,都没有把‘性’、‘命’说成是一回事。”《彖传》、《说卦传》中性命已经用在一起,但是又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之分用。金先生认为这种现象不是唐先生所说的连用只表一义,又不妨分用;而是即使性、命连用,也并不代表它们就是一个只表一义的复合词。金先生的意思可能是说这里的“性命”有可能点读成“性、命”。这样的话,它就和“仁义”连用没有太大差别了。可见“性命”连用到底是表一义还是两个概念,金先生和唐先生的意思正相反对。
古汉语合成词中,联合式的合成词,和我们上面所讨论的问题(唐先生所说的“词”,刘先生所说的“复合词”)相关。这类合成词的各个词素,都表示着具体意义,多数还能单独运用。但是词素完全融合之后,往往就表示一个新的意义了。比如“社稷”指代的是国家,而“社”本身多指土地之神,“稷”多指五谷之神。现代汉语中,联合式合成词和联合词组往往存在划界的疑难。但是根据意义的特定性和结构的可扩展性标准,还是可以做一些区分,比如“饭菜”是指“饭”和“菜”两种事物,其中每个成分都能独立成词,联合起来以后仍然保留原意,而且可以在不改变原意的条件下在中间加上“和”字。而“买卖”是多义单位,如果是指“商店”或“交易”(做买卖)时,后一音节读轻声,是词,不是词组。不过以词素是否完全融合来讨论道德等概念,或许唐、刘先生不会同意。因为他们是借用外来的语法概念“词”,在现代汉语的语境之中,很不清晰地表达他们的观念。
我们看性命、道德、精神、情性,每一个词素都能单独使用,有具体意义。但是在早期连用之后,它们是联合式合成词还是联合词组,还真是很难判断。唐、刘二先生模糊的表示,加剧了我们区分问题的难度。
我们试看刘笑敢先生所举“道德”各例:
(1)多方乎仁义而用之者,列于五藏哉,而
非道德之正也。(《骈拇》)
(2)则仁义又奚连连如胶漆纆索而游乎道
德之间为哉。(同上)
(3)余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为仁义之操,
而下不敢为淫僻之行也。(同上)
(4)道德不废,安取仁义。(《马蹄》)
(5)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同上)
(6)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
德之至也。(《天道》)
(7)夫帝王之德,以天地为宗,以道德为主,
以无为为常。(同上)
(8)是故古之明大道者,先明天,而道德次
之。(同上)
(9)道德已明,而仁义次之。(同上)
(10)夫恬恢寂寞,虚无无为,此天地之平而
道德之质也。(《刻意》)
(11)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则不然。(《山木》)
(12)弟子志之,其唯道德之乡乎。(同上)
(13)士有道德不能行,惫也。(同上)
(14)道德不能持,而况放道而行者乎。(《庚
桑楚》)
(15)道德于此,则穷通为寒署风雨之序矣。
(《让王》)
(16)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
下》)
需要指出的是,第(15)条《庄子·让王》的:“道德于此,则穷通为寒暑风雨之序矣。”《吕氏春秋·慎人》作“道得于此,则穷达一也,为寒暑风雨之序矣。”《让王》的“德”字当从《吕氏春秋》读为“得”,不能作为“道德”之例。
这里的“道德”,并没有近现代的伦理规范的意思,不是新的词义。《庄子》外杂篇的作者在使用这些道、德时心中是把它们作为词还是词组,似乎还缺乏明确的判断工具。但是“道德”多和“仁义”、“天地”、“贤圣”一类联合词组连用,有可能也是词组。比如《庄子·马蹄》中说:“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此句可能就是取于《老子》第38章的“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而道和德在《老子》那里是有明确区分的。
再看“性命”之例:
(1)彼[至]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骈
拇》)
(2)不仁之人,决性命之情而饕富贵。(同
上)
(3)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
性命之情而已矣。(同上)
(4)自三代以下者,匈匈焉终以赏罚为事。
彼何暇安其性命之情哉。(《在宥》)
(5)天下将安其性命之情,之八者,存可也,
亡可也。(同上)
(6)天下将不安其性命之情,之八者。乃始
脔卷猞囊,而乱天下也。(同上)
(7)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同上)
(8)大德不同,而性命烂漫矣。(同上)
(9)轩冕在身,非性命[之有]也。(《缮
性》)
(10)莫得安其性命之情者,而犹自以为圣
人,不可耻乎。(《天运》)
(11)君将盈耆欲、长好恶,则性命之情,病矣。
(《徐无鬼》)
(12)性命非汝有,是天地之委顺也。(《知北
游》)
按照通行的《庄子》篇章顺序,似宜将第⑩条列在第(9)条之前,将第(12)条列在第(11)条之前。
《知北游》的上下文是“生非汝有,是天地之委和也;性命非汝有,是天地之委顺也”,说到“生非汝有”,或可以表明“性命”还不是后来明确作为词的“生命”之义。这里面多次出现“性命之情”,从《淮南子·诠言》、《淮南子·泰族》的“故通性之情者,不务性之所无以为;通命之情者,不忧命之所无奈何”来看,性、命的意思并不同。则将这里的“性命”点读为“性、命”,或亦未尝不可。
再看“精神”之例:
(1)水静犹明,而况精神。(《天道》)
(2)此五末者,须精神之运,心术之动,然后
从之者也。(同上)
(3)精神四达并流,无所不极。(《刻意》)
(4)汝齐戒,疏而心,澡雪而精神。(《知北
游》)
(5)夫昭昭生于冥冥,有伦生于无形,精神
生于道。(同上)
(6)彼至人者,归精神乎无始而甘冥乎无何
有之乡。(《列御寇》)
(7)小夫之知,不离苞苴竿牍,敝精神乎蹇
浅。(同上)
(8)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
(《天下》)
按照通行的《庄子》篇章顺序,似宜将第(7)条放 在第(6)条之前。
早期的“精神”,明确地独立作为一个词,能表示“神志”之义(较早的例子如宋玉《神女赋》:“精神恍惚,若有所喜”)。上举的“精神”,有一些或可能含有这个意义,那么如前所述,它们和精或者神的对比意义不大。有一些可能表示精气的意思,如《刻意》和《天下》的“精神”是可以流动的。但是此处的作者心中到底是将它们作为一个词还是默认为“精、神”,我们恐怕仍然无从知晓。
最后,我们也搜集一下《庄子》中的“情性”以及“性情”:
(1)惘惘乎,汝欲反汝情性而无由入,可怜
哉!(《庚桑楚》)
(2)孰论之,皆以利惑其真而强反其情性,
其行乃甚可羞也。(《盗跖》)
(3)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
礼乐!(《马蹄》)
(4)文灭质,博溺心,然后民始惑乱,无以反
其性情而复其初。(《缮性》)
第(3)条的“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一句中,从排比句式来看,“性情”很可能表示性和情的意思,是作为词组,而不是词。至于这里所说的反情性或反性情,则又难以判断作者心中性和情的关系到底是词还是词组了。
总之,在道德、性命、精神、情性以及性情出现的初期,除非这些概念明确地表示出一个和原有语素不同的意思,否则我们还较难判断作者心中到底是将之作为词还是词组在使用。但是一旦表示和原有语素不同的新意思,又超出了我们的讨论范围了。
因此,《庄子》外杂篇虽然出现了道德、性命、精神、情性以及性情,但是这些概念很可能尚处于单字向词过渡的一个中间环节。而在公元前三百年以前,《唐虞之道》以及其它文献已经在使用“性命”、“道德”、“情性”了。从时间上来看,假如承认《庄子》内篇是庄子所作的话,那么其时的庄子是有可能用这些概念的,但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而没有使用。这些原因,既可能有前述刘笑敢先生所说过的因为“内容的原因或作者的习惯风格等原因而不使用这三个复合词”,也有可能是时间以外的诸如地域、文化传播等方面的原因。譬如说,文化思想活跃的地区已经运用了“新概念”,而处于边缘的楚地还在用旧概念,要到庄子弟子辈才喜欢使用这些“新概念”。但是这只是作解释,如果我们本没有《庄子》内篇是庄子自作的先人之见,我们其实没有确凿的证据来区别《庄子》内篇与外杂篇的早晚。
这就难怪有学者对于今传《庄子》之分为内、外、杂篇,也提出了质疑。王叔岷先生曾经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根据自己的一些心得,指出今天郭象注本《庄子》“内、外、杂篇之区划,盖由私意所定。”他从前人注疏以及论说《庄子》的文献中,找到了一些证据(若然,证明《庄子》内篇早出,就没有太大必要了)。虽然从学者们已有的批评和新出土文献的启发等来看,某些证据恐怕还难以言必,但这个意见无疑仍然值得重视。五
笔者上述的一些质疑,可谓都是在传统的文献分析方法的范围内进行的,只不过是根据出土文献的文例、年代,以及传世文献的文例,来说明在庄子同时,“性命”、“道德”、“情性”已经可以连用;然而其连用是作为词还是词组,今人尚无法判断。真正比较过硬的证据,是《唐虞之道》的“性命”,而且幸亏郭店简的年代比较明确;其它只是以传世文献证传世文献,其中会出现“偏其反尔”的闹剧,已经屡见于辨伪书的论争中;所说无法判断,是因为唐、刘先生之说比较模糊,笔者不得已也只好模糊应对,提出另外的可能。但是本文的目的,并不是根据新出文献责备贤者,而是希望由新出文献来反思我们过去的研究方法,期望将来有更好的研究方法,重新构建中国的古典学。
近年来大量竹简的出土已经使我们明白,很多文本尚处于边流传边变化的阶段。而我们今天所存的古书,都经过了较长时期的传抄过程。在传抄过程中,有的文本变化较大,有的文本变化则比较小。而最后将有关文本结集成书的人(不必仅是刘向、刘歆父子),所得篇章也很可能经历了种种不同的传抄、变化过程。这些不同来源的篇章拼合在一起,而我们今人就依靠这些流传多年的文本进行汉语史的年代分析,恐怕是刻舟求剑;但是目前我们也没有办法举出更多更早的竹简本,因此这种分析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但既然如此,我们就非常需要一些警醒,知道所得结论未必符合源始情况,知道所见篇章未必是原封不动的文本。我们需要一个变化的文本观念,一种发展的眼光,这是近年来出土的大量思想史竹简文本的启发。但是在进行具体论述的时候,我们似乎依然不得不限制在传统的文献分析方法的范围内,不能过度自由,以免作凿空之论。譬如对于《列子》的年代问题,哲学史界证明其为先秦作品,而汉语史界已经断定为魏晋之作。除非一一条辨汉语史界的证据,否则哲学史界的结论还不能令人信服。
【附识】:本文的主体内容,形成于谋划博士论文导论期间。发现问题的结果不是喜悦,而是挫折感非常严重。不但导致博士论文草草而就,而且这一部分最后也没有列入其中。笔者初学思想史时,很信服刘笑敢先生的论证。但是偶读郭店简,顿然发现以前深信不疑的方法,竟然如空中楼阁。咨询时贤,或答曰今日的古典学,还不足以完全划分古书年代(后来访及西人,其划分古典学年代之方法亦很有限)。再省察前人用汉语史方法考察今存本《列子》年代的论证,有一些证据其实并不坚强。即便今存本《列子》的文字有晚世痕迹,那么没有魏晋迹象的部分呢?而且古书文本可能并非一成不变,有不少存在后世改写的情况,是故思想内核和文字形式有可能不一致。凡此种种情况,使我们很难实现梁启超、陈寅恪等先生所说的将《列子》移置于魏晋时期的构想。当然,这并不代表笔者就要为伪书翻案。笔者从近年考察论证《文子》、《列子》问题的实践中发现,正反两方面的许多论证,是以可质疑的前提或预设为基础的,或者是以先入之见为出发点的,有许多举例是有问题的。学术体制使我们习惯于观点鲜明,而笔者倾向于将问题想得更复杂一些,只能说那些看起来鲜明的观点其实有问题,只敢说或许存在更多的“可能”——这已经遭致某些朋友的批评。可是,对于古代的情况,我们实在是知道得太少,用“奥卡姆剃刀”将“可能”剃掉,使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变得简单,就真的接近历史真相了吗?然而倾向于用复杂性思维来考虑问题,自然不免举步维艰。不合时宜恰如本文,对于《庄子》内外杂篇的时代问题,没有建设,只有破坏。但是笔者以为,反思我们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或许正是“走出疑古时代”,“重建中国古典学”需要更加重视的问题。
又:本文初稿曾于2008年6月14-15日在台北东吴大学“自然·逍遥与人文世界”道家哲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宣读。09年初曾有幸与刘笑敢先生面谈,刘先生极为宽容后学的质疑,言及其原文尚有其它论证、说明,后来出书时被删节。今此被删节部分已无从查考,则本文或仍有可资讨论之处。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曾向刘家和、李学勤、裘锡圭先生咨询过相关问题,经廖名春、周凤五、晁福林先生先后提出过修改意见,谨致谢忱!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史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刘之静
关键词 庄子 内篇 郭店简 唐虞之道
[中图分类号]B2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1)04-0039-10
在我国的古典学的研究领域中,常常会为解决某个问题而出现一个新颖的方法或假说,得出一个研究结论。不仅这个结论将变为“定论”,成为相关研究的基础;而且这些方法或假说会成为一种有效的工具,为解决其它问题而效力。然而,因为古典学的材料有限,故这个方法或假说本身,仍然值得被追问是否确实无误。一旦发现这个方法有问题,值得怀疑,那么所得的“定论”以及其它被这个方法所解决的问题,就可能都是假象了;而我们的古典学研究所“已经”解决了的这些问题,就需要推倒重来。
唐钺先生和刘笑敢先生都曾举出了性、命在《庄子》内篇中是分别使用而在《庄子》外杂篇中是连用这一现象,还举出了其它类似的概念,以证明《庄子》内篇早出。这样一种“根据汉语词汇发展的历史”来考察《庄子》内外杂篇年代的方法,影响非常大。尤其刘笑敢先生是专门论述《庄子》问题,加之不少知名学者对于其方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如张岱年先生云“《庄子》书中内外杂篇的先后早晚便得到无可争辩的证明”,李泽厚先生谓“引入了现代科学观念和方法”,陈鼓应先生说“这些论证有着无可辩驳的说服力”。于是,这种被认为很科学的方法很快就被广泛运用到其它古籍年代的考订之中,譬如对于《易传》年代等的考辨,就与此方法紧密相关。
但是,笔者认为,这一方法不仅在论据上存在问题,而且对于“汉语词汇发展的历史”之理解也可能存在歧异,因此,这一方法不足以论证《庄子》内篇早出(当然,《庄子》内篇是否比《庄子》外杂篇早,这是另一个问题,本文不予讨论)。同理,其它运用这一方法考订古籍年代的意见,也是值得怀疑的。
下文将首先引述唐钺、刘笑敢先生的观点,而后分析其论据之不足,再讨论其对于“汉语词汇发展的历史”之理解。
一
唐钺先生在《考订古书撰作年代通则补说》中提出:
抽象名词,或其它词类,本为单字者,有以
此种两单字连成一词而又只表一义,则此词必
较单字之词后出。如《论语》,《孟子》书中,性
字,命字,均单用;此后之书始有以此二字连用
而表一义者。其有二字虽连用而分表二义者,
则当别论。如《孟子》第一篇第一章云“亦有仁
义而已矣”,但章末云“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
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仁义明指二事,不在此
例之列。
例甲:《孟子》书中,性字命字分用。《尽心
下》云:“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
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
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
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
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性命
二字义异,极为显然。至《吕氏春秋》则连用性
命二字而不分表二义者不一而足……
庄子与孟子略同时,《庄子》书内篇亦无连
用性命二字以表一义者。外篇《在宥》……《天
道》……《缮性》……《知北游》……杂篇《徐无
鬼》……凡此诸章非庄周之作,当为庄周死后
为庄学者之言。
……二字连用以表一义之后,自不妨亦可
分用。如《淮南王书·俶真训》云“古之真人,
其和愉宁静,性也,其志得道行,命也。是故性
遭命而后能行,命得性而后能明。”《缪称训》云
“性者所受于天也,命者所遭于时也”。其明确
分用,与《孟子》同。
例乙:情字性字,《论语》《孟子》均分用、至
《荀子·非十二子篇》及《儒效》篇则云“纵情
性”、“忍情性”,情性仅表一义。《庄子》内篇亦
不连用情性二字。杂篇《庚桑楚》首章云:“惘
惘乎,汝欲反汝情性而无由入,可怜哉!”《盗
跖》篇首章云:“孰论之,皆以利惑其真而强反
其情性,其行乃甚可羞也。”此二章非庄周之
作。乃后人之言。
唐文之意,在于说明考订古书“重文”(或“异文”)之先后关系的一个通则。其通则之可疑,笔者已有专文论述。但是唐文这里举的“性命”、“情性”的例子,却很能支持《庄子》内篇早出说。
刘笑敢先生采用主证和辅证相结合的方法,论述《庄子》内篇和外杂篇的时代先后。在主证中,刘先生指出“内篇虽然用了道、德、命、精、神等词,但没有使用道德、性命、精神这三个复合词(由词根和词根合成的词),而在外杂篇中,道德、性命、精神这三个复合词都反复出现了。”刘先生说根据汉语词汇发展的历史(唐钺先生显然也含有这个意思),可以得出内篇早出,外、杂篇晚出的结论;并进一步考察《左传》、《论语》、《墨子》、《老子》、《孟子》,还查证了《诗经》、《尚书》、《国语》,发现“在战国中期以前,约略相当于《孟子》的时代以前,还没有出现道德、性命、精神这三个复合词”,而此后的《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书中,就出现了这三个概念,由此断定《庄子》内篇基本上是庄子所作。刘先生之说,举出三例,专门论述《庄子》,旁采同时代书籍作为证据,所述比唐先生更充分。刘文列出了《庄子》外杂篇中道德、性命、精神的所有用例,我们将在后文分析。此外,刘先生还从思想的源流、文章的体例、特殊词汇的用法等方面提出辅证,支持其结论。
综上,关于《庄子》内篇早出,唐钺和刘笑敢先生总共提出了性命、情性、道德、精神四个概念作为证据。唐钺、刘笑敢先生由此认为《庄子》内篇为庄子本人所作,外杂篇为庄子后学所作,而且刘先生认为外杂篇之完成在战国末年。
二
张松辉先生曾认为刘笑敢先生“这一方法是科学的”,“但是有一个漏洞”:外杂篇26篇中只有13篇用过以上复合词,那么如何证明其余13篇也是庄子后学的作品呢?“当然刘先生也采用了其它证明方法,但同词汇证明法相比,其它方法的可靠性就差多了。”可见张先生并不反对刘先生的方法,只是认为有未足之处。
刘笑敢先生也意识到外杂篇其余13篇的问题,他曾有所论述:
,
外杂篇中,并不是所有的文章都有道德、性
命、精神这几个概念,那么为什么不说外杂篇中
没有这三个概念的文章,也是战国中期的作品
呢?对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回答。首先
应该明确,要进行词汇的考察,必须依据足够的 文字材料,考察的范围越小,偶然性越大,可靠
程度就越差;这就是说,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内,
有了较完备的文字材料,才能有较可靠的结论。
因此我们不能孤立地就《庄子》书中某一篇某
一段来进行概念的比较,只能在若干类作品之
间进行考察……其次,我们也可以从其它角度
指出外杂篇中没有道德、性命、精神等概念的文
章晚于内篇的根据,其中某些新的根据将在下
文提到。
但是,刘先生后来在其专著的台湾修订版中说:
很多问题光靠某种语言现象的统计是不足
以说明问题的……我们不能认为《外杂篇》中
没有道德、性命、精神三个复合词的篇章都一定
是早于《外杂篇》其它篇章的。因为,晚出的文
章也可能因为内容的原因或作者的习惯风格等
原因而不使用这三个复合词。脱离开一定的具
体的历史条件,孤立地考察词汇的有无和数字,
不一定有重要意义。
刘先生后来的话是否表明他对早年的考证方法有了根本改观,我们尚不得而知。但是我们所可以见到的是这一方法的示范作用非常大,不少学者也采用相近的方法,例举一些词汇(如后文所述张立文先生举出的“穷达”之例),考证文献篇章的年代。
更常见的则是继续利用道德、性命、精神这一既有成果进行发挥,如陈鼓应先生后来申述刘笑敢先生之说:“由此我们大至可以归纳出这样一个结论:战国中期及以前的子书不使用‘道德’、‘精神’、‘性命’等复合词,而后期的子书则使用。根据这点来考察《黄老帛书》四篇,‘道’字出现86次,‘德’字42次;‘精’字9次,‘神’字14次;‘性’字1次,‘命’字13次,却无一例‘道德’、‘精神’或‘性命’的复合词出现。因此,从一般的情况来看,这四篇应写成于战国中期或以前,至少与《孟子》、《庄子》内篇同时。”
朱伯岜先生根据《说卦》中有“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和“顺性命之理”,“道德”、“性命”连称,遂认为《说卦》“是战国后期的作品”。更有甚者,因为《易传》中一般被认为出现较早的《彖传》中有“各正性命”,已经使用了“性命”,于是陈鼓应先生据此断定《彖传》晚于庄子;有学者则由此论定《彖传》晚于《孟子》。
但是,由个别例证就断定文献年代,是陈鼓应先生曾经激烈批判过的存在逻辑错误的方法。在马王堆帛书《老子》甲、乙本出土之后,陈先生曾回顾了《老子》成书年代的问题,指出:晚出说认为“《老子》书中‘王侯’、‘仁义’、‘尚贤’、‘万乘’这几个名词术语是战国时才出现的。然而这些论点当其提出之时,就已经被张煦等人驳倒了……上述论点之所以被一些人用来否定《老子》成书的年代,主要是因为他们在考证的思想方法上犯了很严重的错误:抓住一些片言只字,或一些孤证,便对整本书进行论断,也就是以一些特称命题扩展而为对全称命题的论断,这在形式逻辑上是犯了‘急速推广的谬误’(The蹦lacy of Hasty Generaligation)”。
按照陈鼓应先生的说法来看,他由“性命”就断定《彖传》晚于庄子,恐怕是犯了“急速推广的谬误”。而一个极有意思的矛盾现象是,许抗生先生已经提到“《系辞传》中出现了道、德、精、神等词,但皆是以单词出现的,而没有道德、精神等复合词。而现存的通行本《说卦》与帛书中‘昔圣人之作易也’至‘故易逆数也’一段文字相同,却出现了道德与性命的复合词。可见《说卦》与帛书中这一段文字的写作时代一定晚于《系辞》。”但是许多学者并没有利用这个成果说明《系辞》早出。陈鼓应先生很可能是出于有选择地利用证据以说明《系辞》是道家作品,以维护他的“道家主干说”。朱伯崑先生也没有由此论证《系辞》早出,当是为了维护他的《系辞》作于战国晚期说。现在,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陈先生所赞同的道德、精神、性命,是不是也属于他所批判的“片言只字”呢?如果是,或许有利于陈先生和朱先生摆脱矛盾境地——但极力赞同刘笑敢先生之说者,竟然会有摆脱刘先生之说的内在要求,真是匪夷所思。
三
上引刘笑敢先生之说曾提到“要进行词汇的考察,必须依据足够的文字材料,考察的范围越小,偶然性越大,可靠程度就越差;这就是说,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内,有了较完备的文字材料,才能有较可靠的结论。”刘先生也确实努力在较大范围内,考察概念的使用情况。在当时的条件下,他考察了《左传》、《论语》、《墨子》、《老子》、《孟子》,还查证了《诗经》、《尚书》、《国语》,相当不易(当时对于《左传》等书的年代,仍然认为较晚)。可是先秦古籍佚失者太多,而我们无法保证现存古书相对于全部古籍是“合比例地存在”,故而刘先生所使用的是不完全归纳法,而这种方法,“说有易,说无难”。并且,刘先生回避了也许是问题比较复杂的《逸周书》、《战国策》、《易传》等书篇。
应该说,“不完全归纳法”在很多的学术条件下是无奈之举(而且在疑伪书思潮的笼罩之下,刘先生考察《左传》、《国语》已经属于很不容易),所以我们一定要对所得结论持谨慎的态度。在近年出土的郭店楚墓竹简《唐虞之道》篇中,简11就赫然有(为方便,通假字直接写出正字):
邖(节?)乎肌肤血气之情,养眚(性)命之正。
原注释[一五]指出:“眚,简文字形与一般‘性’字有别,疑为‘眚’字异体。”注释之意,似当是简文字形与一般“眚”字有别,因为郭店简中,常以“眚”作为“性”的通假字。此处简文字形从生从田,当为“眚”之变体(相近例如楚文字的“胃”字多从目形,少数则从田形),或可分析为从“生”声,读为“性”(性从生声)。《唐虞之道》的字体不类常见楚文字,小有差别,不足奇怪。“门9”,字形左半不能完全确定,李家浩先生隶定为“术9”。简文若果从“术”,疑读为“述”,《说文》:“循也。”这句话可以读为:“述乎肌肤血气之情,养性命之正。”“养性命之正”,对应《易·乾·彖》的:“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这句简文中,最关键的是出现了“性命”。
考古工作者根据郭店一号墓出土文物,推断郭店一号墓“具有战国中期偏晚的特点,其下葬年代当在公元前4世纪中期至前3世纪初”。虽有个别学者对于考古工作者的楚墓序列提出了质疑,但是,这种怀疑本身存在许多问题,难以成立。池田知久先生则对于郭店简中的《五行》、《穷达以时》等篇,从文献的关联出发,断定其年代晚于荀子,由此推论郭店简很晚;王志平先生也从文献关联论证《穷达以时》很晚;还有张立文先生运用和唐钺、刘笑敢类似的方法,认为《穷达以时》篇“‘穷达’两字是作为复合词出现的……可能作于孟子晚年,或孟子稍后”。这三种说法均存在不少问题,不可信。
墓葬中出土的带有思想性内容的简文,应该是墓主人生前所有,不像遣策一样是临葬时书写,所以,郭店楚墓中所出土竹简之作品的年代下限,应略早于墓葬年代。如果考虑到竹简文本还有一个著 述、抄写以及流传到楚地的过程,那么竹简文本形成的时代当更早,不会晚于公元前三百年。’李学勤先生曾指出:“郭店一号墓的年代,与孟子活动的后期相当,墓中书籍都为孟子所能见。《孟子》七篇是孟子晚年撰作的,故而郭店竹简典籍均早于《孟子》的成书。”李先生后来还指出:“根据钱穆《先秦诸子系年》,庄子的生卒年代是公元前三六五一二九0年,所以郭店、上博简中各种书籍也都为其所能见。”
在充分考虑到郭店楚墓竹简年代的基础上,我们大体可以断定,公元前三百年之前,很可能在唐钺先生所提到的《孟子·尽心下》中出现“性也,有命焉……命也,有性焉”以前,在庄子还在世的时候(甚至《庄子》内篇还没有完成之前乃至更早),性、命就已经连在一起使用了。
此外,《逸周书·谥法》有“道德博厚日文”、“道德纯备日思”。《战国策·秦策一》“苏秦始将连横”章有:“道德不厚者不可以使民”,《齐策四》“齐宣王见颜擉”章有“成其道德而扬功名于后世者”,《赵策二》“王破原阳”章有:“仁义道德”,《中山策》“阴姬与江姬争为后”章有“不好道德”。《易·乾·彖》有“各正性命”、《说卦》有:“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顺性命之理”。《逸周书·谥法》或可谓递有增补;《秦策一》或可说是追录之文,至于其它的《战国策》几篇,则时代可能并不晚于公元前三百年。对于《彖传》、《说卦》的成文时间,虽然有不同说法,但是不少学者都同意《彖传》较早。虽然有学者想由《彖传》中有“各正性命”,已经使用了“性命”,论定《彖传》晚于《孟子》。但是现在不晚于公元前三百年的郭店简《唐虞之道》篇中出现了“性命”,其语与《彖传》相关,我们就有理由相信,《彖传》未必晚;而很可能在《庄子》内篇写定之同时或以前,道德、性命就是可以连用的了。
因此,刘笑敢先生所举论证《庄子》内篇早出的三个概念中,有两个其实在《庄子》内篇的时代就已经可以运用了,只是尚不见于《庄子》内篇罢了。现在还剩下一个“精神”,传世文献中有记载较早期的人物提到“精神”者,但是因为书篇年代本身还有一些疑问,我们就不举例了。
至于唐钺先生所提到的“情性”,《庄子》外篇《马蹄》、《缮性》又出现了“性情”,似乎“性”、“情”之连用,并不固定,则唐钺先生所说的“成词”,恐怕还有些疑问。而《慎子》佚文“古之全大体者”一节有“不伤情性”之说,出现了“情性”。慎子与庄子大略同时,上博简中有《慎子日恭俭》篇,文中有“故日”之语,当为慎子弟子记述慎子之言并解释之,这表明其时慎子的学说已经成熟且流传到楚地。李学勤先生估计上博简所自出的墓之时代为战国中期偏晚到晚期偏早,应该不晚于白起拔郢之年(公元前二七八年)。则《慎子》中出现的“情性”,有可能接近《庄子》内篇的年代。至于《荀子·非十二子》及《儒效》所批评的“纵情性”的它嚣、魏牟,“忍情性”的陈仲、史鰌,正说明“情性”之使用当在荀子之前就已经非常流行,成为这些人的学术宗旨,因而荀子才批评他们。而荀子之时,“情性”或“性情”是否确实表示“一义”,也有疑问。因为郭店简《性自命出》等明确说到“情生于性”,当时思想史的背景很可能是诸家俱知之,故情性不妨连用,而未必表示一义。此外,《易·文言》有“利贞者,性情也”。《文言》的年代有不同说法,可以讨论,但是未必一定晚于《庄子》内篇的年代。因此“情性”或“性情”’恐怕也很难支持《庄子》内篇早出说。
所以,用以证明《庄子》内篇早于外杂篇的性命、情性、道德、精神四个证据中,性命、情性、道德三个概念其实在和《庄子》内篇相当乃至更早的年代就已经在使用了,只不过未见于《庄子》内篇罢了。能用而未见用,则我们不能由此推断使用了这几个概念的《庄子》外杂篇就一定比没使用的《庄子》内篇的时代晚。因此这三个概念恐怕是不足以证明《庄子》内篇早出的。而根据前述陈鼓应先生陈述的逻辑推理原则,我们可以相信,仅凭“精神”一个孤证,是难以断定《庄子》内篇早于外杂篇的。
至于刘笑敢先生所提出的思想的源流、文章的体例、特殊词汇的用法等辅证一则还需另文论述。但是借用前述张松辉先生的说法,这些方法的可靠性恐怕不如“词汇证明法”。
四
上文主要是讨论唐钺、刘笑敢先生的论据,而之所以出现这种论据,恐怕是出于对“汉语词汇发展的历史”之理解存在一定问题。
唐钺、刘笑敢先生的方法,初看起来似乎并没有太大问题。但是这个方法本来是应该用于考察长时段的工具;恐怕不适宜于用来考察一个短时段,尤其是想在战国中、晚期之间,庄子与弟子后学之间,作出判若鸿沟的词汇用法分别(刘先生认为外杂篇之完成在战国末而内篇为庄子自作)。为什么说这个方法是应该用于考察长时段的呢?因为“汉语词汇发展的历史”,是一个较长时期的发展过程。过去的学者考察《列子》晚出,举出了不少魏晋时期的词汇,由之证明今存本《列子》并非先秦著作。因为先秦至魏晋有四五百年的时间,而且魏晋时期的文字材料比较多,所以这个结论相对比较令人信服(然而绝大多数学者的举例还是存在不少问题,详另文)。而战国中晚期之间,几乎没有时间段,中国社会也没有发生重大的变故,很难说突然之间词汇就发生了巨变,所以唐钺、刘笑敢先生对于词汇发展的说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
而且他们对于什么为词的说法,也非常模糊。唐钺先生说:‘‘抽象名词,或其它词类,本为单字者,有以此种两单字连成一词而又只表一义,则此词必较单字之词后出”;刘笑敢先生说:“内篇虽然用了道、德、命、精、神等词,但没有使用道德、性命、精神这三个复合词(由词根和词根合成的词)”。
在这里,唐先生判断单字和词的区别是“连成一词而又只表一义”,刘先生所说的复合词是“由词根和词根合成的词”。他们显然是将道德、性命、精神、情性看作一个词,复合词,并且认为它们只表示一个意义,而不是如唐先生所举的“仁义”一样,表示仁和义两个意义。
所谓“只表一义”和“由词根和词根合成的词”,唐、刘二先生并没有直接叙述具体该如何理解这些词义。根据唐钺先生的意见,“其有二字虽连用而分表二义者,则当别论”,以及“二字连用以表一义之后,自不妨亦可分用”,我们推测这里的“只表一义”,应该是指两个字(词根)的意思中的相同或相近部分,否则如果二字连用是表示两个语素的意思,或者组合成新词表示了新的意思之后,拿它们和单字进行比较,虽能表示时间早晚,但是没有太大意义。比如“仁义”,早期表示仁和义,这是两个意义,是唐先生明确举出的反证;“仁义”后来有道德之义,和仁、义就不太相关了。再如“性命”,从唐先生所举例来看,应该是本于性和命的相关之义来立论;而“性命”作为一个词,还有“生命”的意思(较早的例子如嵇康《养生论》:“导养得理,以尽性命”),这是一个新的意义,今天还在使用,但是早期单独使用 的性或者命似乎多无此义。
战国时期的道与德有关,《老子》早有说;郭店简《性自命出》说“性自命出”,“情生于性”,性与命、情与性意思相关,恐也是众所周知,至少很有影响;精与神倒有可能较早就意思相近,这一点在《管子》中的《心术》诸篇里比较明显,但是这种相近可能源自于源始观念,指的是精气。
可是仍然存在的疑问是,两个字连在一起使用,是不是就能够“只表一义”?“只表一义”是不是作者当时的想法?我们今人该如何判断?
金景芳先生曾专门指出过:“‘性’与‘命’有联系,但却是两个概念。《易》经多次讲到‘性’、‘命’。乾卦《彖传》说‘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说卦传》也说圣人作《易》是‘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将以顺性命之理’,都没有把‘性’、‘命’说成是一回事。”《彖传》、《说卦传》中性命已经用在一起,但是又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之分用。金先生认为这种现象不是唐先生所说的连用只表一义,又不妨分用;而是即使性、命连用,也并不代表它们就是一个只表一义的复合词。金先生的意思可能是说这里的“性命”有可能点读成“性、命”。这样的话,它就和“仁义”连用没有太大差别了。可见“性命”连用到底是表一义还是两个概念,金先生和唐先生的意思正相反对。
古汉语合成词中,联合式的合成词,和我们上面所讨论的问题(唐先生所说的“词”,刘先生所说的“复合词”)相关。这类合成词的各个词素,都表示着具体意义,多数还能单独运用。但是词素完全融合之后,往往就表示一个新的意义了。比如“社稷”指代的是国家,而“社”本身多指土地之神,“稷”多指五谷之神。现代汉语中,联合式合成词和联合词组往往存在划界的疑难。但是根据意义的特定性和结构的可扩展性标准,还是可以做一些区分,比如“饭菜”是指“饭”和“菜”两种事物,其中每个成分都能独立成词,联合起来以后仍然保留原意,而且可以在不改变原意的条件下在中间加上“和”字。而“买卖”是多义单位,如果是指“商店”或“交易”(做买卖)时,后一音节读轻声,是词,不是词组。不过以词素是否完全融合来讨论道德等概念,或许唐、刘先生不会同意。因为他们是借用外来的语法概念“词”,在现代汉语的语境之中,很不清晰地表达他们的观念。
我们看性命、道德、精神、情性,每一个词素都能单独使用,有具体意义。但是在早期连用之后,它们是联合式合成词还是联合词组,还真是很难判断。唐、刘二先生模糊的表示,加剧了我们区分问题的难度。
我们试看刘笑敢先生所举“道德”各例:
(1)多方乎仁义而用之者,列于五藏哉,而
非道德之正也。(《骈拇》)
(2)则仁义又奚连连如胶漆纆索而游乎道
德之间为哉。(同上)
(3)余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为仁义之操,
而下不敢为淫僻之行也。(同上)
(4)道德不废,安取仁义。(《马蹄》)
(5)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同上)
(6)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
德之至也。(《天道》)
(7)夫帝王之德,以天地为宗,以道德为主,
以无为为常。(同上)
(8)是故古之明大道者,先明天,而道德次
之。(同上)
(9)道德已明,而仁义次之。(同上)
(10)夫恬恢寂寞,虚无无为,此天地之平而
道德之质也。(《刻意》)
(11)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则不然。(《山木》)
(12)弟子志之,其唯道德之乡乎。(同上)
(13)士有道德不能行,惫也。(同上)
(14)道德不能持,而况放道而行者乎。(《庚
桑楚》)
(15)道德于此,则穷通为寒署风雨之序矣。
(《让王》)
(16)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
下》)
需要指出的是,第(15)条《庄子·让王》的:“道德于此,则穷通为寒暑风雨之序矣。”《吕氏春秋·慎人》作“道得于此,则穷达一也,为寒暑风雨之序矣。”《让王》的“德”字当从《吕氏春秋》读为“得”,不能作为“道德”之例。
这里的“道德”,并没有近现代的伦理规范的意思,不是新的词义。《庄子》外杂篇的作者在使用这些道、德时心中是把它们作为词还是词组,似乎还缺乏明确的判断工具。但是“道德”多和“仁义”、“天地”、“贤圣”一类联合词组连用,有可能也是词组。比如《庄子·马蹄》中说:“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此句可能就是取于《老子》第38章的“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而道和德在《老子》那里是有明确区分的。
再看“性命”之例:
(1)彼[至]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骈
拇》)
(2)不仁之人,决性命之情而饕富贵。(同
上)
(3)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
性命之情而已矣。(同上)
(4)自三代以下者,匈匈焉终以赏罚为事。
彼何暇安其性命之情哉。(《在宥》)
(5)天下将安其性命之情,之八者,存可也,
亡可也。(同上)
(6)天下将不安其性命之情,之八者。乃始
脔卷猞囊,而乱天下也。(同上)
(7)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同上)
(8)大德不同,而性命烂漫矣。(同上)
(9)轩冕在身,非性命[之有]也。(《缮
性》)
(10)莫得安其性命之情者,而犹自以为圣
人,不可耻乎。(《天运》)
(11)君将盈耆欲、长好恶,则性命之情,病矣。
(《徐无鬼》)
(12)性命非汝有,是天地之委顺也。(《知北
游》)
按照通行的《庄子》篇章顺序,似宜将第⑩条列在第(9)条之前,将第(12)条列在第(11)条之前。
《知北游》的上下文是“生非汝有,是天地之委和也;性命非汝有,是天地之委顺也”,说到“生非汝有”,或可以表明“性命”还不是后来明确作为词的“生命”之义。这里面多次出现“性命之情”,从《淮南子·诠言》、《淮南子·泰族》的“故通性之情者,不务性之所无以为;通命之情者,不忧命之所无奈何”来看,性、命的意思并不同。则将这里的“性命”点读为“性、命”,或亦未尝不可。
再看“精神”之例:
(1)水静犹明,而况精神。(《天道》)
(2)此五末者,须精神之运,心术之动,然后
从之者也。(同上)
(3)精神四达并流,无所不极。(《刻意》)
(4)汝齐戒,疏而心,澡雪而精神。(《知北
游》)
(5)夫昭昭生于冥冥,有伦生于无形,精神
生于道。(同上)
(6)彼至人者,归精神乎无始而甘冥乎无何
有之乡。(《列御寇》)
(7)小夫之知,不离苞苴竿牍,敝精神乎蹇
浅。(同上)
(8)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
(《天下》)
按照通行的《庄子》篇章顺序,似宜将第(7)条放 在第(6)条之前。
早期的“精神”,明确地独立作为一个词,能表示“神志”之义(较早的例子如宋玉《神女赋》:“精神恍惚,若有所喜”)。上举的“精神”,有一些或可能含有这个意义,那么如前所述,它们和精或者神的对比意义不大。有一些可能表示精气的意思,如《刻意》和《天下》的“精神”是可以流动的。但是此处的作者心中到底是将它们作为一个词还是默认为“精、神”,我们恐怕仍然无从知晓。
最后,我们也搜集一下《庄子》中的“情性”以及“性情”:
(1)惘惘乎,汝欲反汝情性而无由入,可怜
哉!(《庚桑楚》)
(2)孰论之,皆以利惑其真而强反其情性,
其行乃甚可羞也。(《盗跖》)
(3)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
礼乐!(《马蹄》)
(4)文灭质,博溺心,然后民始惑乱,无以反
其性情而复其初。(《缮性》)
第(3)条的“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一句中,从排比句式来看,“性情”很可能表示性和情的意思,是作为词组,而不是词。至于这里所说的反情性或反性情,则又难以判断作者心中性和情的关系到底是词还是词组了。
总之,在道德、性命、精神、情性以及性情出现的初期,除非这些概念明确地表示出一个和原有语素不同的意思,否则我们还较难判断作者心中到底是将之作为词还是词组在使用。但是一旦表示和原有语素不同的新意思,又超出了我们的讨论范围了。
因此,《庄子》外杂篇虽然出现了道德、性命、精神、情性以及性情,但是这些概念很可能尚处于单字向词过渡的一个中间环节。而在公元前三百年以前,《唐虞之道》以及其它文献已经在使用“性命”、“道德”、“情性”了。从时间上来看,假如承认《庄子》内篇是庄子所作的话,那么其时的庄子是有可能用这些概念的,但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而没有使用。这些原因,既可能有前述刘笑敢先生所说过的因为“内容的原因或作者的习惯风格等原因而不使用这三个复合词”,也有可能是时间以外的诸如地域、文化传播等方面的原因。譬如说,文化思想活跃的地区已经运用了“新概念”,而处于边缘的楚地还在用旧概念,要到庄子弟子辈才喜欢使用这些“新概念”。但是这只是作解释,如果我们本没有《庄子》内篇是庄子自作的先人之见,我们其实没有确凿的证据来区别《庄子》内篇与外杂篇的早晚。
这就难怪有学者对于今传《庄子》之分为内、外、杂篇,也提出了质疑。王叔岷先生曾经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根据自己的一些心得,指出今天郭象注本《庄子》“内、外、杂篇之区划,盖由私意所定。”他从前人注疏以及论说《庄子》的文献中,找到了一些证据(若然,证明《庄子》内篇早出,就没有太大必要了)。虽然从学者们已有的批评和新出土文献的启发等来看,某些证据恐怕还难以言必,但这个意见无疑仍然值得重视。五
笔者上述的一些质疑,可谓都是在传统的文献分析方法的范围内进行的,只不过是根据出土文献的文例、年代,以及传世文献的文例,来说明在庄子同时,“性命”、“道德”、“情性”已经可以连用;然而其连用是作为词还是词组,今人尚无法判断。真正比较过硬的证据,是《唐虞之道》的“性命”,而且幸亏郭店简的年代比较明确;其它只是以传世文献证传世文献,其中会出现“偏其反尔”的闹剧,已经屡见于辨伪书的论争中;所说无法判断,是因为唐、刘先生之说比较模糊,笔者不得已也只好模糊应对,提出另外的可能。但是本文的目的,并不是根据新出文献责备贤者,而是希望由新出文献来反思我们过去的研究方法,期望将来有更好的研究方法,重新构建中国的古典学。
近年来大量竹简的出土已经使我们明白,很多文本尚处于边流传边变化的阶段。而我们今天所存的古书,都经过了较长时期的传抄过程。在传抄过程中,有的文本变化较大,有的文本变化则比较小。而最后将有关文本结集成书的人(不必仅是刘向、刘歆父子),所得篇章也很可能经历了种种不同的传抄、变化过程。这些不同来源的篇章拼合在一起,而我们今人就依靠这些流传多年的文本进行汉语史的年代分析,恐怕是刻舟求剑;但是目前我们也没有办法举出更多更早的竹简本,因此这种分析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但既然如此,我们就非常需要一些警醒,知道所得结论未必符合源始情况,知道所见篇章未必是原封不动的文本。我们需要一个变化的文本观念,一种发展的眼光,这是近年来出土的大量思想史竹简文本的启发。但是在进行具体论述的时候,我们似乎依然不得不限制在传统的文献分析方法的范围内,不能过度自由,以免作凿空之论。譬如对于《列子》的年代问题,哲学史界证明其为先秦作品,而汉语史界已经断定为魏晋之作。除非一一条辨汉语史界的证据,否则哲学史界的结论还不能令人信服。
【附识】:本文的主体内容,形成于谋划博士论文导论期间。发现问题的结果不是喜悦,而是挫折感非常严重。不但导致博士论文草草而就,而且这一部分最后也没有列入其中。笔者初学思想史时,很信服刘笑敢先生的论证。但是偶读郭店简,顿然发现以前深信不疑的方法,竟然如空中楼阁。咨询时贤,或答曰今日的古典学,还不足以完全划分古书年代(后来访及西人,其划分古典学年代之方法亦很有限)。再省察前人用汉语史方法考察今存本《列子》年代的论证,有一些证据其实并不坚强。即便今存本《列子》的文字有晚世痕迹,那么没有魏晋迹象的部分呢?而且古书文本可能并非一成不变,有不少存在后世改写的情况,是故思想内核和文字形式有可能不一致。凡此种种情况,使我们很难实现梁启超、陈寅恪等先生所说的将《列子》移置于魏晋时期的构想。当然,这并不代表笔者就要为伪书翻案。笔者从近年考察论证《文子》、《列子》问题的实践中发现,正反两方面的许多论证,是以可质疑的前提或预设为基础的,或者是以先入之见为出发点的,有许多举例是有问题的。学术体制使我们习惯于观点鲜明,而笔者倾向于将问题想得更复杂一些,只能说那些看起来鲜明的观点其实有问题,只敢说或许存在更多的“可能”——这已经遭致某些朋友的批评。可是,对于古代的情况,我们实在是知道得太少,用“奥卡姆剃刀”将“可能”剃掉,使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变得简单,就真的接近历史真相了吗?然而倾向于用复杂性思维来考虑问题,自然不免举步维艰。不合时宜恰如本文,对于《庄子》内外杂篇的时代问题,没有建设,只有破坏。但是笔者以为,反思我们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或许正是“走出疑古时代”,“重建中国古典学”需要更加重视的问题。
又:本文初稿曾于2008年6月14-15日在台北东吴大学“自然·逍遥与人文世界”道家哲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宣读。09年初曾有幸与刘笑敢先生面谈,刘先生极为宽容后学的质疑,言及其原文尚有其它论证、说明,后来出书时被删节。今此被删节部分已无从查考,则本文或仍有可资讨论之处。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曾向刘家和、李学勤、裘锡圭先生咨询过相关问题,经廖名春、周凤五、晁福林先生先后提出过修改意见,谨致谢忱!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史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刘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