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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建筑结构的设计也越来越独特,部分设计单位和人员对电梯的相关法规可能了解不够全面,电梯制造和安装单位同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从而导致电梯在安装时,甚至已经安装完毕问题才体现出来,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本文列举出一些现实案列,并对可能存在的一些情况进行分析,提供给相关单位和人员作为参考,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关键词:电梯 土建 空间 隐患
电梯的土建问题主要涉及到电梯机房、救援通道、井道顶部和底坑空间以及井道下可进人空间等,由于土建工程是建筑单位负责,所以很多时候电梯相关单位对此也很无奈,一旦建筑结构形成,将很难解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下面就针对电梯土建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以作参考。
1. 电梯机房和通道的土建要求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以下简称检规)附件A2.3对机房操作空间的规定有明确要求,其中操作空间处的净高度应不小于2m;2.1项对通往机房的通道的要求也很清楚,并且侧重说明了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的条件。
首先,我们就从一起电梯机房高度不符的检验案例说起,2010年12月,某地的检验人员在实施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时发现,该电梯的机房平台的高度仅有1.4m的高度,远低于检规不小于2m的要求。经过询问,该电梯机房高度原来是符合的,高度达2.2m,由于井道設计的问题,导致顶部空间不符要求,所以采用了加高设备平台的做法,以此来满足顶部空间,这样就导致了高度不符,相关单位的意思是机房高度的要求没有顶部空间重要,最多就是人员工作时注意一下,所以就采取了顾此失彼的做法,其实这是对检规理解不够透彻的表现,检规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安装监督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才能判定为合格,说明每一个项目都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其实只有一些电梯安全委员会经过安全论证,并且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情况才可以监护使用;比如机房高度不足的情况,就有安全隐患,当维修人员长时间蹲在地面维修,猛然起身时头部就会猛烈撞击机房顶部,对维修人员的伤害极大;同时通过现场勘查,发现根本就没有整改的可能,如若使用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说了机房,再举一个机房通道的案例,某单位安装了一台有机房电梯,不知为何,未设计通往机房的通道,仅在楼梯上方的位置预留一个检修孔,且从地面到检修孔的高度达到了6m,通过检验人员现场观察,发现仅安装了与地面垂直爬梯,完全不符合检规的要求,且由于该爬梯位于楼梯上,由于消防通道的问题,无法设计成符合角度要求的爬梯,同时由于空间的局限无法将爬梯攀爬的高度设计在4m以内,由于机房是人员经常需要去的地方,如果不解决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检验人员进入井道后发现该电梯的顶部空间较大,完全可以选择安装无机房电梯,经过询问,安装人员在电梯安装前考察土建时已经发现机房通道的问题,已经和使用单位提出,但由于种种原因,没能提出有效可行的方案,导致了电梯安装完成后存在严重隐患。其实该电梯如若在采购时,制造单位能够先查看土建图纸,甚至于在安装前能够和使用单位协商解决,改换无机房电梯,就完全可以解决此类问题。
还有一种类型是就是现在部分电梯采取了直接入户的形式,如果到达电梯机房或层门口,就必须从住户家里穿过;此类电梯在正常使用上没有太大问题,但是一旦故障或停电困人的情况下,救援时间上就会大打折扣,对被困人员的心理也是一个挑战,如果超过2个小时的救援时间,又会违反《特种设备监察条例》,但是现行电梯检验规程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只是要求能够安全方便的使用通道,安装监督检验时更是不好明确,有的需要在定期检验时问题才能暴露出来,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就需要建设和设计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杜绝此类设计,在此呼吁有关开发设计单位舍弃这种存在安全隐患的设计。
2.曳引驱动电梯的顶部和底坑底部空间的土建要求
检规附件A3.2和3.14项明确规定了曳引驱动电梯井道顶部空间和底坑空间的具体要求,但是在现实检验中电梯顶部空间和底部空间仍是比较常见的土建问题,尽管推荐性标准GB/T 7025-2008对电梯井道的各项尺寸有建议性的说明,但部分电梯的井道设计仍然不参考此标准,以致不符合检规要求;这部分电梯当空间不符合时,除了极少数空间特别小的以外,大多数都可以通过控制轿厢和对重的缓冲距离来保证空间的符合性,对于轿厢从安装完成就不需要改变,底坑的空间可以保证;但对于对重的缓冲距离由于钢丝绳的伸长,会不断的变化,所以检规采用的是控制对重缓冲距最大值的方法,在对重缓冲器附近设置永久性标志,以此来提醒电梯维保人员始终要保持对重缓冲距的符合性,同时检验人员在定期检验时进行查验,以防止电梯冲顶发生事故。
3.对重下方空间防护的土建问题
检规附件A3.17项规定如果对重之下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应当将对重缓冲器安装于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或者在对重上装设安全钳。此種情况多数是多台电梯有的能够到达地下车库,有的只能到达一层,大多采用的解决方案是将对重缓冲器安装于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便于实施,但同时井道底坑的地面至少应按5000N/m2的载荷设计;还有一种是电梯底坑设计在中间楼层(多见于超高层建筑),此时就需要在对重上装设安全钳,如果电梯已经安装完毕却没有设计对重安全钳就非常麻烦,涉及到电梯导轨、井道尺寸等等多方面的问题,所以此类情况就需要相关单位在采购安装前多了解土建的实际情况和电梯相关法规。
4.综合分析
尽管《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的0.2.5条规定买主和供应商之间应当协商土建工程问题,电梯制造商在和买主之间签订合同时应当提供给买主电梯土建图,以便让买主及时了解所需电梯的各项土建要求,检规附件A1.1(5)也明确要求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但是在现实中电梯的土建问题总是不尽如人意,有些建设单位甚至在建筑物已经完工时采购电梯,直接导致不符合检规的情况时有存在,希望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在设计和土建勘查阶段就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从而避免人力物力的浪费,同时把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中。
[参考文献]
[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S].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2010
[2]《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S].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2004
[3]何若泉,谢柳辉,张宏亮,电梯检验工艺手册[M].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2015.12
作者简介:
盛峰(1981-),男,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电梯检验检测及技术研究工作。
关键词:电梯 土建 空间 隐患
电梯的土建问题主要涉及到电梯机房、救援通道、井道顶部和底坑空间以及井道下可进人空间等,由于土建工程是建筑单位负责,所以很多时候电梯相关单位对此也很无奈,一旦建筑结构形成,将很难解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下面就针对电梯土建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以作参考。
1. 电梯机房和通道的土建要求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以下简称检规)附件A2.3对机房操作空间的规定有明确要求,其中操作空间处的净高度应不小于2m;2.1项对通往机房的通道的要求也很清楚,并且侧重说明了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的条件。
首先,我们就从一起电梯机房高度不符的检验案例说起,2010年12月,某地的检验人员在实施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时发现,该电梯的机房平台的高度仅有1.4m的高度,远低于检规不小于2m的要求。经过询问,该电梯机房高度原来是符合的,高度达2.2m,由于井道設计的问题,导致顶部空间不符要求,所以采用了加高设备平台的做法,以此来满足顶部空间,这样就导致了高度不符,相关单位的意思是机房高度的要求没有顶部空间重要,最多就是人员工作时注意一下,所以就采取了顾此失彼的做法,其实这是对检规理解不够透彻的表现,检规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安装监督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才能判定为合格,说明每一个项目都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其实只有一些电梯安全委员会经过安全论证,并且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情况才可以监护使用;比如机房高度不足的情况,就有安全隐患,当维修人员长时间蹲在地面维修,猛然起身时头部就会猛烈撞击机房顶部,对维修人员的伤害极大;同时通过现场勘查,发现根本就没有整改的可能,如若使用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说了机房,再举一个机房通道的案例,某单位安装了一台有机房电梯,不知为何,未设计通往机房的通道,仅在楼梯上方的位置预留一个检修孔,且从地面到检修孔的高度达到了6m,通过检验人员现场观察,发现仅安装了与地面垂直爬梯,完全不符合检规的要求,且由于该爬梯位于楼梯上,由于消防通道的问题,无法设计成符合角度要求的爬梯,同时由于空间的局限无法将爬梯攀爬的高度设计在4m以内,由于机房是人员经常需要去的地方,如果不解决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检验人员进入井道后发现该电梯的顶部空间较大,完全可以选择安装无机房电梯,经过询问,安装人员在电梯安装前考察土建时已经发现机房通道的问题,已经和使用单位提出,但由于种种原因,没能提出有效可行的方案,导致了电梯安装完成后存在严重隐患。其实该电梯如若在采购时,制造单位能够先查看土建图纸,甚至于在安装前能够和使用单位协商解决,改换无机房电梯,就完全可以解决此类问题。
还有一种类型是就是现在部分电梯采取了直接入户的形式,如果到达电梯机房或层门口,就必须从住户家里穿过;此类电梯在正常使用上没有太大问题,但是一旦故障或停电困人的情况下,救援时间上就会大打折扣,对被困人员的心理也是一个挑战,如果超过2个小时的救援时间,又会违反《特种设备监察条例》,但是现行电梯检验规程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只是要求能够安全方便的使用通道,安装监督检验时更是不好明确,有的需要在定期检验时问题才能暴露出来,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就需要建设和设计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杜绝此类设计,在此呼吁有关开发设计单位舍弃这种存在安全隐患的设计。
2.曳引驱动电梯的顶部和底坑底部空间的土建要求
检规附件A3.2和3.14项明确规定了曳引驱动电梯井道顶部空间和底坑空间的具体要求,但是在现实检验中电梯顶部空间和底部空间仍是比较常见的土建问题,尽管推荐性标准GB/T 7025-2008对电梯井道的各项尺寸有建议性的说明,但部分电梯的井道设计仍然不参考此标准,以致不符合检规要求;这部分电梯当空间不符合时,除了极少数空间特别小的以外,大多数都可以通过控制轿厢和对重的缓冲距离来保证空间的符合性,对于轿厢从安装完成就不需要改变,底坑的空间可以保证;但对于对重的缓冲距离由于钢丝绳的伸长,会不断的变化,所以检规采用的是控制对重缓冲距最大值的方法,在对重缓冲器附近设置永久性标志,以此来提醒电梯维保人员始终要保持对重缓冲距的符合性,同时检验人员在定期检验时进行查验,以防止电梯冲顶发生事故。
3.对重下方空间防护的土建问题
检规附件A3.17项规定如果对重之下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应当将对重缓冲器安装于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或者在对重上装设安全钳。此種情况多数是多台电梯有的能够到达地下车库,有的只能到达一层,大多采用的解决方案是将对重缓冲器安装于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便于实施,但同时井道底坑的地面至少应按5000N/m2的载荷设计;还有一种是电梯底坑设计在中间楼层(多见于超高层建筑),此时就需要在对重上装设安全钳,如果电梯已经安装完毕却没有设计对重安全钳就非常麻烦,涉及到电梯导轨、井道尺寸等等多方面的问题,所以此类情况就需要相关单位在采购安装前多了解土建的实际情况和电梯相关法规。
4.综合分析
尽管《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的0.2.5条规定买主和供应商之间应当协商土建工程问题,电梯制造商在和买主之间签订合同时应当提供给买主电梯土建图,以便让买主及时了解所需电梯的各项土建要求,检规附件A1.1(5)也明确要求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但是在现实中电梯的土建问题总是不尽如人意,有些建设单位甚至在建筑物已经完工时采购电梯,直接导致不符合检规的情况时有存在,希望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在设计和土建勘查阶段就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从而避免人力物力的浪费,同时把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中。
[参考文献]
[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S].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2010
[2]《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S].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2004
[3]何若泉,谢柳辉,张宏亮,电梯检验工艺手册[M].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2015.12
作者简介:
盛峰(1981-),男,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电梯检验检测及技术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