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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关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自2005年起,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开展了“捐书助学献爱心”活动及“读书援助示范校”、“读书援助示范县”建设活动,受到学校师生欢迎。截至2009年6月,全省已有5000所中小学校得到了图书援助,建立了“爱心图书室”。2009年5月23日,我们组织召开了“福建省受赠学校读书经验交流会”,推动了中小学读书活动的深入开展。2009年2月26日,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在中职中小学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系列班级德育活动的通知》,提出“班班读书报”等8项活动。为了贯彻执行上述通知精神,为在全省中小学校中倡导多读书、爱读书、读好书的氛围,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经研究,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决定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在全省中小学校中组织开展创建“书香校园”和评选“阅读之星”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9年6月—2010年12月
二、活动内容:此次活动有以下五项:
(一)广泛开展创建“书香校园”系列读书活动
1.“书香校园”读书交流活动。大力倡导师生共读、亲子共读、生生共读,通过共读活动,培养爱读书、多读书的习惯;
2.“书香校园”读书实践活动。通过读书与工作、学习、日常行为相结合,与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环保、安全、健康相结合,寻找突出事例,做到学以致用;
3.“书香校园”系列读书活动。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学校关工委可开展各种主题的读书征文、演讲比赛、读书竞赛、知识讲座、推荐好书、图书交流等活动,或成立文学社团、培养小记者队伍,以点带面开展系列读书活动;
4.积极参与“读书笔记展览”、“最美的读书照片”征集活动。鼓励学生将读书笔记、读书心得体会及一些关于爱书、读书的照片邮寄到德育中心,我们将择优在新闻媒体中刊出或进行展览展示;
5.书香校园优秀读物推荐。德育中心将邀请专家学者推荐适合学生与教师阅读的书目,形成“学生阅读文库”与“教师阅读文库”,并以图书巡展、图书推荐等形式让广大师生及时阅读到最新、最好的课外书籍。
各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参考上述活动的要求,选择其中一种或者多种形式开展读书活动,使建设“书香校园”的意识深入人心,并以教师的读书带动学生的读书,形成师生互动,共同成长的良好氛围。届时将表彰一批读书活动开展好的学校,授予“书香校园”荣誉称号。
(二)评选校园“阅读之星”
各校推荐适合学生阅读的书目,指导学生阅读,并以阅读课外书目的册数和撰写读书心得的篇数检验学生的阅读情况和效果,定期组织专家、学校领导等评出校园“阅读之星”,荣获“阅读之星”称号的学生,颁发给证书,以各种形式进行表彰。
(三)编辑出版《福建教育系列丛书》
鼓励教师积极撰写教育教学专著、教学心得体会、教学随笔、读书指导体会等,将由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每年提供20个书号,供《福建教育系列丛书》使用,为我省教师教育专著的出版,为学习型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平台(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组织“书香校园”大讲坛活动
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负责人到部分县(市、区)学校作专题报告,以互动形式探讨读书问题,分享读书心得,引领读书方向。
(五)援建“爱心示范图书馆”
针对我省部分学校图书资源匮乏,学生课外阅读无书可读的现状。凡积极参与“书香校园”活动的学校,德育中心与省读书援助协会将协助建立“爱心示范图书馆”,按照教育厅提出建立“省级示范图书馆”的要求配置图书,满足师生阅读的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到“书香校园”创建活动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将“书香校园”活动列入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和领导,认真组织师生多读书,特别受赠书学校一定要用好书,发挥捐赠图书育人助教的作用,大力营造知书达理、好学求进的书香校园氛围。
(二)认真部署,深入开展。建议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研究部署抓落实,精心制定活动方案,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书香校园”活动,在全省中小学中形成爱读书、读好书的热潮,使学生在活动中受益。
(三)总结经验,及时表彰。各学校要积极探索和总结创建“书香校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对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舆论影响,促进读书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的形成。凡受图书捐赠的学校未组织学生阅读或搁置不用,今后不得再申请捐赠。
“书香校园”读书活动具体由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德育中心、福建省读书援助协会组织实施。请各地教育系统关工委和学校把开展读书活动情况报给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特此通知!
福建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二○○九年六月二十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自2005年起,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开展了“捐书助学献爱心”活动及“读书援助示范校”、“读书援助示范县”建设活动,受到学校师生欢迎。截至2009年6月,全省已有5000所中小学校得到了图书援助,建立了“爱心图书室”。2009年5月23日,我们组织召开了“福建省受赠学校读书经验交流会”,推动了中小学读书活动的深入开展。2009年2月26日,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在中职中小学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系列班级德育活动的通知》,提出“班班读书报”等8项活动。为了贯彻执行上述通知精神,为在全省中小学校中倡导多读书、爱读书、读好书的氛围,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经研究,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决定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在全省中小学校中组织开展创建“书香校园”和评选“阅读之星”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9年6月—2010年12月
二、活动内容:此次活动有以下五项:
(一)广泛开展创建“书香校园”系列读书活动
1.“书香校园”读书交流活动。大力倡导师生共读、亲子共读、生生共读,通过共读活动,培养爱读书、多读书的习惯;
2.“书香校园”读书实践活动。通过读书与工作、学习、日常行为相结合,与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环保、安全、健康相结合,寻找突出事例,做到学以致用;
3.“书香校园”系列读书活动。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学校关工委可开展各种主题的读书征文、演讲比赛、读书竞赛、知识讲座、推荐好书、图书交流等活动,或成立文学社团、培养小记者队伍,以点带面开展系列读书活动;
4.积极参与“读书笔记展览”、“最美的读书照片”征集活动。鼓励学生将读书笔记、读书心得体会及一些关于爱书、读书的照片邮寄到德育中心,我们将择优在新闻媒体中刊出或进行展览展示;
5.书香校园优秀读物推荐。德育中心将邀请专家学者推荐适合学生与教师阅读的书目,形成“学生阅读文库”与“教师阅读文库”,并以图书巡展、图书推荐等形式让广大师生及时阅读到最新、最好的课外书籍。
各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参考上述活动的要求,选择其中一种或者多种形式开展读书活动,使建设“书香校园”的意识深入人心,并以教师的读书带动学生的读书,形成师生互动,共同成长的良好氛围。届时将表彰一批读书活动开展好的学校,授予“书香校园”荣誉称号。
(二)评选校园“阅读之星”
各校推荐适合学生阅读的书目,指导学生阅读,并以阅读课外书目的册数和撰写读书心得的篇数检验学生的阅读情况和效果,定期组织专家、学校领导等评出校园“阅读之星”,荣获“阅读之星”称号的学生,颁发给证书,以各种形式进行表彰。
(三)编辑出版《福建教育系列丛书》
鼓励教师积极撰写教育教学专著、教学心得体会、教学随笔、读书指导体会等,将由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每年提供20个书号,供《福建教育系列丛书》使用,为我省教师教育专著的出版,为学习型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平台(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组织“书香校园”大讲坛活动
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负责人到部分县(市、区)学校作专题报告,以互动形式探讨读书问题,分享读书心得,引领读书方向。
(五)援建“爱心示范图书馆”
针对我省部分学校图书资源匮乏,学生课外阅读无书可读的现状。凡积极参与“书香校园”活动的学校,德育中心与省读书援助协会将协助建立“爱心示范图书馆”,按照教育厅提出建立“省级示范图书馆”的要求配置图书,满足师生阅读的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到“书香校园”创建活动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将“书香校园”活动列入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和领导,认真组织师生多读书,特别受赠书学校一定要用好书,发挥捐赠图书育人助教的作用,大力营造知书达理、好学求进的书香校园氛围。
(二)认真部署,深入开展。建议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研究部署抓落实,精心制定活动方案,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书香校园”活动,在全省中小学中形成爱读书、读好书的热潮,使学生在活动中受益。
(三)总结经验,及时表彰。各学校要积极探索和总结创建“书香校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对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舆论影响,促进读书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的形成。凡受图书捐赠的学校未组织学生阅读或搁置不用,今后不得再申请捐赠。
“书香校园”读书活动具体由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德育中心、福建省读书援助协会组织实施。请各地教育系统关工委和学校把开展读书活动情况报给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特此通知!
福建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二○○九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