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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互联网一方面给网民带来自由驰骋空间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其中,“网络暴力”成为网络时代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18岁的高中生琪琪因被“人肉搜索”而投河自尽。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调查(CNNIC)第33次调查报告中,网民职业结构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学生人群占比25.5%,互联网普及率在该群体中已经处于高位,大学生又是该群体中的主力军,具有更频繁的网絡参与度,多在微博人人等各种社交平台上时常发表自己的看法。又因为我们大学生具有激情,感性的心理特征,有强烈的社会正义感。在某些场合下,很可能出现一些比较过激的语言。我们只有认真分析其成因,主动防范、对大学生进行积极疏导,才能逐步减少直至杜绝校园“网络暴力”,创造和谐的校园网络环境。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暴力;预防;应对
正文
(一)调查基础
1.1网络语言暴力
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是众多网民在道德的名义下审判当事人,对当事人实施话语暴力,甚至上升至行为暴力来谋求网络问题的现实解决,其过程伴随着对当事人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犯。网络语言暴力,有的是当事人没有任何过错而只因谣言在网上受尽攻击和诽谤。也有的是当事人确有一定过错,但网络加之于他(她)的谩骂和侮辱远远超过其过错的性质,其受到的精神伤害也远远超过了其过错所应承担的责任。谣言是利用各种渠道传播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使当事人的人格受到极其严重的贬损。谣言的散布,哪怕不直接使用任何粗话、脏话,也会给当事人造成极其严重的精神伤害。 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讨伐与攻击。其实,网络语言暴力是一种比喻性的说法,它是指网络世界的那些具有“暴力”特征的语言。所谓“暴力”特征,包括暴力的两个特点:施方故意实施行为,而受方不想承受该行为却又无可奈何;施方的行为给受方带去极大的伤害。网络语言暴力也正具备这两个基本特点。
1.2网络暴力与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媒介,部分基于用人工方式对搜索引擎所提供信息逐个辨别真伪,部分又基于通过匿名知情人公开数据的方式搜集信息,以查找人物或者事件真相的群众运动。“人肉搜索”是一种网络工具,本身无罪,关键看网民们怎么使用。
“人肉搜索”吸引了国内外无数热心网民主动参与,其威力不亚于一场人民战争,在侦破案件、打击邪恶、弘扬正气等方面,有其积极的作用,但也有其消极之处。
有了人肉搜索,在网络中,任何人都会现出真身,无法隐藏。如果不想被人肉搜索,就要在网络中谨慎言行,莫留下把柄。人肉搜索的出现,宣告了网络是不负责任的发泄筒的时代或将终结。
执行“人肉搜索”的“网络侦探”们往往是借着“行善、寻找真相”的名义去追究别人的过错,却在这一过程中越过了道德界限,其性质类似于“执行一种私刑”,从而违反了另一种更大的正义,这是互联网上可能发生的事情。追寻真相与正义,是人肉搜索最原始和强大的动力。正是出于这一质朴的诉求,在无数网民日以继夜的努力下,一些公共事件的真相被迅速而有力地揭开,因此我们见证了“周老虎”的倒下。可惜,我们看到更多的,是“人肉搜索”突破公众利益和公共道德的领域,愤怒的群情以道德高地之优势扑向私人空间和现实生活。当骗局被逐个揭穿,“非道德者”被逐个“揪出示众”,有人大呼痛快,但更多人体验到的是不寒而栗,并无专业背景的普通网民,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搜出他人详细资料,从单位、住宅到孩子。
(二)数据分析及原因探索
鉴此,我们展开了关于大学生网络暴力认知的调查,此次调查对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500名同学进行随机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480份。现在将调查结果呈现如下:
1.1上网时间成为潜在因素
我们对平均每天上网时间(包括手机、电脑等)做了调查,我们发现,47.62%的同学每天花费3至5小时在网络上,同时存在超过7小时的情况,这就为参与网络暴力事件提供温床,无聊打发时间的时候,有可能盲目跟帖,进行评论。所以对采取一些措施预防大学生参与网络暴力事件是有必要的。
1.2上网的目的指向可能性
您上网的主要目的(最多三项)?从这张条形图中可以看到大学生的网络的使用目的主要在于学习,进入论坛贴吧进行灌水评论的情况没有那么集中。要知道,在某些论坛上,言论具有聚集作用,导致盲目混乱,缺失正常的判断力。如果连论坛都不进去,那么也就没有集中的传播源。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聊天及视频所占比例也是相当高的。现在普及率最高的聊天工具就是腾讯QQ软件,空间中的状态也有可能引发一些过激的评论,还有新兴的热门微信,同样的可能性。微信是在熟人圈里传播各种信息,更容易渗透一些信息。视频,有些人士制作的视频放到网站上,点击率也是很高的,这时候,我们就要注意删选信息,不能什么都点击进入。
三、预防校园网络暴力的发生与应对方法
防范网络暴力的指导原则,保持宽容、谨慎的态度 。
(一)多方合作,多管齐下
由于网络的高度开放性、技术性,仅仅借助于法律一种手段进行舆论管理已难以适应网络的发展,对网络言论的管理还要依靠高新科技。在法规层面、技术层面同时着手,双管齐下,才能更好地应对网络暴力。各级政府应具有明确的舆论导向意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努力构建公共信息平台,规范信息发布的渠道,并建立完善的网络言论的应急疏导机制,对有可能形成网络暴力事件的言论进行有效地控制和引导,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 面对网络暴力事件,政府应自觉居于主导地位,并牢牢把握舆论的主动权,因为很多网络暴力事件最初就是源于网民对事实的不知情,而政府相关部门又没能及时澄清事实的真相,从而导 致网民被一些恶意传播的谣言所蛊惑进而情绪失控引发网络暴力事件。
(二)从法律层面防范 ,加快立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加快网络立法建设,加强网络技术管理 目前,我国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明显还不够完善,亟需制定一套成熟的法律法规,以实现对网络开放性的法律观察与批评 。加快网络立法建设的步伐,以法律手段来约束和制裁网络暴力行为。 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是需要相对成熟的法律法规做制度保障的,但我国目前的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明显还不够完善。因此,应针对现阶段网络传播的特点,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界定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权等犯罪行为的区别,并用明确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和制裁恶性的网络暴力事件,这样网民的行为才能有法可依,也才能真正保障网民的言论自由。2008年,由“姜岩死亡博客”事件为导火索进而引发了我国的“网络暴力第一案”,其最终审判结果也应给类似的“网络暴力” 事件以警醒。在这起案件中,因不堪网上“道德审判”和“人肉搜索”对其精神和现实生活带来的严重困扰,当事人王菲以侵犯名誉权、隐私权为由把相关人员及两家网络公司起诉至法院,并在一审判决中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认定被告构成了对王菲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犯,判令被告删除相关文章及照片、在网站首页刊登道歉函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此,我们看到了法律制裁力量的强大。相信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网民的行为会更趋于理性化,那种 “零责任”的心理也会逐渐消失。
参考文献:
[1]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暴力与卫生报告》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P 5
魏尔:《暴力及其根源》,罗沃尔特出版社,1998
[2]〔瑞士〕维雷娜·卡斯特著,章国锋译:《怒气 与攻击》,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P179
[3]〔美〕E·阿伦森 著,邢占军译:《社会性动物(第九版)》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P183 、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暴力;预防;应对
正文
(一)调查基础
1.1网络语言暴力
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是众多网民在道德的名义下审判当事人,对当事人实施话语暴力,甚至上升至行为暴力来谋求网络问题的现实解决,其过程伴随着对当事人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犯。网络语言暴力,有的是当事人没有任何过错而只因谣言在网上受尽攻击和诽谤。也有的是当事人确有一定过错,但网络加之于他(她)的谩骂和侮辱远远超过其过错的性质,其受到的精神伤害也远远超过了其过错所应承担的责任。谣言是利用各种渠道传播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使当事人的人格受到极其严重的贬损。谣言的散布,哪怕不直接使用任何粗话、脏话,也会给当事人造成极其严重的精神伤害。 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讨伐与攻击。其实,网络语言暴力是一种比喻性的说法,它是指网络世界的那些具有“暴力”特征的语言。所谓“暴力”特征,包括暴力的两个特点:施方故意实施行为,而受方不想承受该行为却又无可奈何;施方的行为给受方带去极大的伤害。网络语言暴力也正具备这两个基本特点。
1.2网络暴力与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媒介,部分基于用人工方式对搜索引擎所提供信息逐个辨别真伪,部分又基于通过匿名知情人公开数据的方式搜集信息,以查找人物或者事件真相的群众运动。“人肉搜索”是一种网络工具,本身无罪,关键看网民们怎么使用。
“人肉搜索”吸引了国内外无数热心网民主动参与,其威力不亚于一场人民战争,在侦破案件、打击邪恶、弘扬正气等方面,有其积极的作用,但也有其消极之处。
有了人肉搜索,在网络中,任何人都会现出真身,无法隐藏。如果不想被人肉搜索,就要在网络中谨慎言行,莫留下把柄。人肉搜索的出现,宣告了网络是不负责任的发泄筒的时代或将终结。
执行“人肉搜索”的“网络侦探”们往往是借着“行善、寻找真相”的名义去追究别人的过错,却在这一过程中越过了道德界限,其性质类似于“执行一种私刑”,从而违反了另一种更大的正义,这是互联网上可能发生的事情。追寻真相与正义,是人肉搜索最原始和强大的动力。正是出于这一质朴的诉求,在无数网民日以继夜的努力下,一些公共事件的真相被迅速而有力地揭开,因此我们见证了“周老虎”的倒下。可惜,我们看到更多的,是“人肉搜索”突破公众利益和公共道德的领域,愤怒的群情以道德高地之优势扑向私人空间和现实生活。当骗局被逐个揭穿,“非道德者”被逐个“揪出示众”,有人大呼痛快,但更多人体验到的是不寒而栗,并无专业背景的普通网民,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搜出他人详细资料,从单位、住宅到孩子。
(二)数据分析及原因探索
鉴此,我们展开了关于大学生网络暴力认知的调查,此次调查对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500名同学进行随机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480份。现在将调查结果呈现如下:
1.1上网时间成为潜在因素
我们对平均每天上网时间(包括手机、电脑等)做了调查,我们发现,47.62%的同学每天花费3至5小时在网络上,同时存在超过7小时的情况,这就为参与网络暴力事件提供温床,无聊打发时间的时候,有可能盲目跟帖,进行评论。所以对采取一些措施预防大学生参与网络暴力事件是有必要的。
1.2上网的目的指向可能性
您上网的主要目的(最多三项)?从这张条形图中可以看到大学生的网络的使用目的主要在于学习,进入论坛贴吧进行灌水评论的情况没有那么集中。要知道,在某些论坛上,言论具有聚集作用,导致盲目混乱,缺失正常的判断力。如果连论坛都不进去,那么也就没有集中的传播源。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聊天及视频所占比例也是相当高的。现在普及率最高的聊天工具就是腾讯QQ软件,空间中的状态也有可能引发一些过激的评论,还有新兴的热门微信,同样的可能性。微信是在熟人圈里传播各种信息,更容易渗透一些信息。视频,有些人士制作的视频放到网站上,点击率也是很高的,这时候,我们就要注意删选信息,不能什么都点击进入。
三、预防校园网络暴力的发生与应对方法
防范网络暴力的指导原则,保持宽容、谨慎的态度 。
(一)多方合作,多管齐下
由于网络的高度开放性、技术性,仅仅借助于法律一种手段进行舆论管理已难以适应网络的发展,对网络言论的管理还要依靠高新科技。在法规层面、技术层面同时着手,双管齐下,才能更好地应对网络暴力。各级政府应具有明确的舆论导向意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努力构建公共信息平台,规范信息发布的渠道,并建立完善的网络言论的应急疏导机制,对有可能形成网络暴力事件的言论进行有效地控制和引导,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 面对网络暴力事件,政府应自觉居于主导地位,并牢牢把握舆论的主动权,因为很多网络暴力事件最初就是源于网民对事实的不知情,而政府相关部门又没能及时澄清事实的真相,从而导 致网民被一些恶意传播的谣言所蛊惑进而情绪失控引发网络暴力事件。
(二)从法律层面防范 ,加快立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加快网络立法建设,加强网络技术管理 目前,我国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明显还不够完善,亟需制定一套成熟的法律法规,以实现对网络开放性的法律观察与批评 。加快网络立法建设的步伐,以法律手段来约束和制裁网络暴力行为。 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是需要相对成熟的法律法规做制度保障的,但我国目前的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明显还不够完善。因此,应针对现阶段网络传播的特点,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界定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权等犯罪行为的区别,并用明确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和制裁恶性的网络暴力事件,这样网民的行为才能有法可依,也才能真正保障网民的言论自由。2008年,由“姜岩死亡博客”事件为导火索进而引发了我国的“网络暴力第一案”,其最终审判结果也应给类似的“网络暴力” 事件以警醒。在这起案件中,因不堪网上“道德审判”和“人肉搜索”对其精神和现实生活带来的严重困扰,当事人王菲以侵犯名誉权、隐私权为由把相关人员及两家网络公司起诉至法院,并在一审判决中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认定被告构成了对王菲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犯,判令被告删除相关文章及照片、在网站首页刊登道歉函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此,我们看到了法律制裁力量的强大。相信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网民的行为会更趋于理性化,那种 “零责任”的心理也会逐渐消失。
参考文献:
[1]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暴力与卫生报告》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P 5
魏尔:《暴力及其根源》,罗沃尔特出版社,1998
[2]〔瑞士〕维雷娜·卡斯特著,章国锋译:《怒气 与攻击》,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P179
[3]〔美〕E·阿伦森 著,邢占军译:《社会性动物(第九版)》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P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