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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定义推出:必保六大疾病 并非保死不保生
2007年4月3日,我国首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正式发布实施。即日起,各保险公司将启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并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开发和管理重疾险产品。
今年8月1日以后保险公司所有冠有“重大疾病保险”的产品必须承保六种常见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疾定义”办公室负责人董向兵博士介绍说,从国际经验来看,重疾险所保障的多种疾病中,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疾病有三至六种,这些疾病对重疾险产品价格影响最大。因此,根据《规范》,保险公司销售的重大疾病保险所承保的疾病范围必须包括六种核心疾病:(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腔手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对于其他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但合同中涉及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必须使用标准定义。不包含这6种必保疾病的保险期间包含成年人阶段的产品,将不能再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改委:教育收费5年
居价格投诉首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4月3日的消息说,2006年价格部门查处的5.1万件价格举报案件中,教育、交通运输、医药、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电信位居前五位,占案件总数的66%。
被举报的教育收费问题主要有,学校不执行相关政策,违规收取择校费、赞助费,“一费制”外自立项目乱收费,以改制为名举办“校中校”、“校中班”乱收费。交通运输价格问题包括,大中城市机动车停放乱收费、春节期间公路客运车票乱涨价、乱收过路过桥费、交通事故施救过程中拖车牵引高收费。被投诉的医药价格问题是,医院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取一次性材料费,对病人过度检查、过度治疗高收费,大处方、药价高、看病贵。
据悉,2001年~2006年期间,教育收费有5年在各类价格举报中位居第一,1年位居第二;医药价格1年位居第一,3年第二,2年第三,一直是群众举报热点。
为什么相同的问题会无休止地出现在价格部门的投诉榜上?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确实一些举报问题已是多年顽疾,这说明仅靠价格部门单纯地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已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如教育乱收费问题、医疗机构对病人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甚至强制服务收费问题、一些垄断行业以保证金名义变相收费问题、一些行政部门把行政职能转移到中介组织或协会变相强制收费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有被举报人利益驱动的主观原因,但主要是存在教育资金投入不够、以药养医补充经费缺口、医疗收费标准偏低、经营体制垄断、行政权力规范不严等客观因素,需要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和调整相关政策加以根治。(来源:《中国青年报》)
广州江门两市率先试点
公共场所禁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7年4月已在北京启动“迈向无烟中国”控烟项目,广州、江门两市率先成为广东省两个试点城市。首批试点的广州、江门两市将试点全市公共场所禁烟,减少二手烟民的数量,这些公共场所包括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商场、政府办公区等。
据了解,在全球11亿吸烟者中,中国“烟民”就占3.5亿。2002年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男性吸烟率高达66%,女性和儿童是“二手烟”最主要的受害者,被动吸烟率达到53%。名为“迈向无烟中国”的控烟项目,计划在两年内将我国“二手烟民”的比例由现在的53%至少降至30%。首批项目试点将在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个城市项目点和20个农村项目点开展,覆盖人口约5000万人。(来源:《南方都市报》)
广电总局要求全面抵制
低俗之风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推动抵制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谐文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高雅、丰富多彩的广播影视节目。
广电总局强调,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要充分认识抵制低俗之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维护广播电视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要正确看待收听收视率,不能片面追求收听收视率,更不能唯收听收视率论。要靠提高节目质量和创新节目形式,以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优秀作品吸引人,不能靠低俗、庸俗迎合少数人的低级趣味而使低俗之风蔓延。要紧紧抓住综艺娱乐节目、主持人、广播午夜谈话节目等重点,切实解决广播电视节目的泛娱乐化问题。 各类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要切实保证节目的政治质量、艺术质量和技术质量。必须严肃查处出卖播出时段、放弃节目审查的不负责行为。(来源:新华网)
调查显示九成公众不满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民调(4332人参加)显示,91.8%的人对虚假代言表示“愤怒”。67.7%的公众认为,如果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明星“应承担部分责任”,24.0%的人认为“应承担全部责任”,认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仅占3.6%。
如果自己喜欢的明星代言了某品牌,0.6%的人表示“无论是否需要都会追着买”,30.0%的人表示“在需要买这类产品时会优先考虑”。而另据央视《东方时空》的调查(3298人参加),47.2%的人表示“在选购同类产品的时候,会优先选择名人代言的产品”。
很显然,对大多数公众来说,对产品的信任已经几乎等同于对明星本人的信任了——代言的产品一旦出现问题,大家最直接的感受是“被自己信赖的人骗了”,“明星们占有的社会资源远远大于一般人,他们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调查中,半数(50.1%)公众认为,对明星代言的产品负审查义务的,应该是相关政府部门,同时也有25.6%的人觉得“该由明星本人负责”。
据了解,在欧美国家,明星代言产品的情况并不常见。一方面,明星为了维护自身形象不愿轻易做商品的代言人,另一方面,很多品牌对请明星代言也非常慎重,因为明星的丑闻、绯闻都可能损害品牌形象。就目前我国法律法规来看,代言了虚假广告的名人大都不会因此受到处罚,但本次调查结果显示,87.0%的受访者认为,“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肯定会影响明星在自己心中的形象”。(来源:《中国青年报》)
中国12省份取消
农业户口
据公安部的最新统计,目前已有河北、辽宁、江苏、山东、重庆、四川、广西等12个省区市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称为居民户口,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北京、上海已下发了本市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实施意见,放宽了条件限制;广东省的佛山、深圳、中山等地将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农村地区居民统一转为非农业户口,实行城市化管理,为下一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奠定了基础。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中国还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交流和人口的合理有序转移;完善暂住户口登记,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放宽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条件限制,放宽对投资、兴办实业和购房人员的落户政策,放宽各类人才落户政策,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来源:人民网)
2007年4月3日,我国首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正式发布实施。即日起,各保险公司将启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并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开发和管理重疾险产品。
今年8月1日以后保险公司所有冠有“重大疾病保险”的产品必须承保六种常见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疾定义”办公室负责人董向兵博士介绍说,从国际经验来看,重疾险所保障的多种疾病中,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疾病有三至六种,这些疾病对重疾险产品价格影响最大。因此,根据《规范》,保险公司销售的重大疾病保险所承保的疾病范围必须包括六种核心疾病:(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腔手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对于其他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但合同中涉及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必须使用标准定义。不包含这6种必保疾病的保险期间包含成年人阶段的产品,将不能再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改委:教育收费5年
居价格投诉首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4月3日的消息说,2006年价格部门查处的5.1万件价格举报案件中,教育、交通运输、医药、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电信位居前五位,占案件总数的66%。
被举报的教育收费问题主要有,学校不执行相关政策,违规收取择校费、赞助费,“一费制”外自立项目乱收费,以改制为名举办“校中校”、“校中班”乱收费。交通运输价格问题包括,大中城市机动车停放乱收费、春节期间公路客运车票乱涨价、乱收过路过桥费、交通事故施救过程中拖车牵引高收费。被投诉的医药价格问题是,医院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取一次性材料费,对病人过度检查、过度治疗高收费,大处方、药价高、看病贵。
据悉,2001年~2006年期间,教育收费有5年在各类价格举报中位居第一,1年位居第二;医药价格1年位居第一,3年第二,2年第三,一直是群众举报热点。
为什么相同的问题会无休止地出现在价格部门的投诉榜上?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确实一些举报问题已是多年顽疾,这说明仅靠价格部门单纯地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已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如教育乱收费问题、医疗机构对病人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甚至强制服务收费问题、一些垄断行业以保证金名义变相收费问题、一些行政部门把行政职能转移到中介组织或协会变相强制收费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有被举报人利益驱动的主观原因,但主要是存在教育资金投入不够、以药养医补充经费缺口、医疗收费标准偏低、经营体制垄断、行政权力规范不严等客观因素,需要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和调整相关政策加以根治。(来源:《中国青年报》)
广州江门两市率先试点
公共场所禁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7年4月已在北京启动“迈向无烟中国”控烟项目,广州、江门两市率先成为广东省两个试点城市。首批试点的广州、江门两市将试点全市公共场所禁烟,减少二手烟民的数量,这些公共场所包括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商场、政府办公区等。
据了解,在全球11亿吸烟者中,中国“烟民”就占3.5亿。2002年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男性吸烟率高达66%,女性和儿童是“二手烟”最主要的受害者,被动吸烟率达到53%。名为“迈向无烟中国”的控烟项目,计划在两年内将我国“二手烟民”的比例由现在的53%至少降至30%。首批项目试点将在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个城市项目点和20个农村项目点开展,覆盖人口约5000万人。(来源:《南方都市报》)
广电总局要求全面抵制
低俗之风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推动抵制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谐文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高雅、丰富多彩的广播影视节目。
广电总局强调,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要充分认识抵制低俗之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维护广播电视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要正确看待收听收视率,不能片面追求收听收视率,更不能唯收听收视率论。要靠提高节目质量和创新节目形式,以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优秀作品吸引人,不能靠低俗、庸俗迎合少数人的低级趣味而使低俗之风蔓延。要紧紧抓住综艺娱乐节目、主持人、广播午夜谈话节目等重点,切实解决广播电视节目的泛娱乐化问题。 各类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要切实保证节目的政治质量、艺术质量和技术质量。必须严肃查处出卖播出时段、放弃节目审查的不负责行为。(来源:新华网)
调查显示九成公众不满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民调(4332人参加)显示,91.8%的人对虚假代言表示“愤怒”。67.7%的公众认为,如果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明星“应承担部分责任”,24.0%的人认为“应承担全部责任”,认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仅占3.6%。
如果自己喜欢的明星代言了某品牌,0.6%的人表示“无论是否需要都会追着买”,30.0%的人表示“在需要买这类产品时会优先考虑”。而另据央视《东方时空》的调查(3298人参加),47.2%的人表示“在选购同类产品的时候,会优先选择名人代言的产品”。
很显然,对大多数公众来说,对产品的信任已经几乎等同于对明星本人的信任了——代言的产品一旦出现问题,大家最直接的感受是“被自己信赖的人骗了”,“明星们占有的社会资源远远大于一般人,他们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调查中,半数(50.1%)公众认为,对明星代言的产品负审查义务的,应该是相关政府部门,同时也有25.6%的人觉得“该由明星本人负责”。
据了解,在欧美国家,明星代言产品的情况并不常见。一方面,明星为了维护自身形象不愿轻易做商品的代言人,另一方面,很多品牌对请明星代言也非常慎重,因为明星的丑闻、绯闻都可能损害品牌形象。就目前我国法律法规来看,代言了虚假广告的名人大都不会因此受到处罚,但本次调查结果显示,87.0%的受访者认为,“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肯定会影响明星在自己心中的形象”。(来源:《中国青年报》)
中国12省份取消
农业户口
据公安部的最新统计,目前已有河北、辽宁、江苏、山东、重庆、四川、广西等12个省区市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称为居民户口,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北京、上海已下发了本市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实施意见,放宽了条件限制;广东省的佛山、深圳、中山等地将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农村地区居民统一转为非农业户口,实行城市化管理,为下一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奠定了基础。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中国还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交流和人口的合理有序转移;完善暂住户口登记,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放宽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条件限制,放宽对投资、兴办实业和购房人员的落户政策,放宽各类人才落户政策,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