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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大学生财产安全状况调查表明,当代大学生的个人财产保护意识不强,这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特别是高校教育和社会环境有一定的关系。鉴于这一现状,提出了在高校建立全面的大学生财产安全教育和切实加强对校园内大学生财产保护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财产安全;教育
引言
安全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要求之一,是个人寻求发展的必要前提。安全教育是高等院校大学生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大学生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1.大学生财产安全现状解析
1.1个人财产安全意识淡薄
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代大学生,自身的安全意识淡薄,其中也包括个人财产安全意识。主要表现在:大学生的主要生活圈为学校和家庭,真正处身在社会环境中的机会很少,对社会的认知也较少,对社会现象多仅停留在感性认识上,没有实际经历,也没有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等观念,缺乏实用性强的个人财产安全防范意;多数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知之较少,在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如何运用法律知识,不知如何寻求法律保护、社会保护,甚至对法律缺乏信心;绝大多数大学生从未参加过勤工助学、社会兼职等工作,所有钱物均来自家庭的无偿供给,其自身不知道挣钱的辛苦和生活的不易,甚至有人认同“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的错误观念,对个人财产缺乏必要的自觉保护意识。
1.2家庭财产安全教育缺失
在独生子女的社会背景下,家长对“子成龙,女成凤”更加渴望。与此同时,多数父母对子女的成长教育存在较大的短视性和局限性,片面追求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忽略了对其社会认知和适应的教育,忽视甚至无视包括财产安全在内的子女安全教育。
1.3学校对财产安全教育不重视
目前,多数高校针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主要集中在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普遍欠缺财产安全教育。高校普遍重视“三防”(防火、防盗、防骗)硬件设施建设,但对财产安全的防范教育力度有限,更有甚者,此教育内容为空白。就是在防范措施上,也有部分高校对防范规章的施行缺乏长期性、持续性,只在新生入学教育时一笔带过,使防范教育流于形式。
2.大学生财产犯罪的思想预防
深入加强法制教育作为知识分子的大学生他们并非不知法,守法,但非政法专业的大学生往往对法律的认识仍显模糊,尤其是对法类的法律知识摄取不足。法律知识的模糊通常不能对个体形成有效的约束和威慑。故应深入加强对当代大学生,尤其是大学新生的法制教育,同时也可结合真实的案例,以便更好的达到警戒的目的。
2.1惩恶扬善
这是指应在校内以大学生为主体,树立足够多的成功大学生为榜样,并进行充分的宣传。让已经堕落与有堕落倾向者看到这改变命运的希望和具体方法。同时,也要敢于对本校的违法大学生进行通报与严肃惩处,以便更好的起到警示作用。但许多高校为防防止家丑外扬在这方而做得不是很好。
2.2说服教育
适当宽容这是指对于罪错行为不是很严重的大学生应适当宽容,并给予有效的思想说服教育。不能因为他们犯下的一点错误,就加以记大过、开除等惩罚,毁了他们一生的幸福,把他们逼上绝路,这反而成全了更大的犯罪。但是,我们的说服教育并不足够,公安机关处理他们时,常常罚款了事,结果使得他们既没得到足够的警示,又没得到应有的教训,以致恶习难改。
3.校园“陷阱”贷款及防范
3.1“陷阱”贷款分析
伴随网络借货平台迅速发展,以“快速便捷、零门槛、无抵钾”为特点,面向在校学生的小额货款业务也随之兴起。校园货款看似方便快捷,无抵钾,分期还款压力小,但实则存在很多金融风险。甚至,某些网货平台宣传校园货款不收利息,这看似给了大学生群体极大的优惠。但是,出现了“大学生货款3万利滚利变70万”“高校学生遭遇高利货”“放货人强抢学生财物抵债”等事件。因此,对于“校园货”潜在的风险,大家务必要给予高度重视。
校园贷款会以“低分期利率”吸引学生,有的网贷平台甚至宣称月利率1%但事实上,贷款人要支付的年实际利息远远超过银行信用下的分期利息,以及商业银行短期小额贷款利息。网贷平台利用学生不熟悉利率与利息相关知识的弱点,以低利率为诱饵,诱导学校生陷人高利贷陷阱。大学生虽已成人,但他们在校期间的经济来源还是主要依靠父母,他们在借贷平台上贷款时往往需要提供父母的信息作為最后的还款担保。大学生在贷款时往往并未告知家长,但很多大学生在贷款后却无力偿还,甚至陷人“以贷养贷”的陷阱中,当出现逾期后,学生家长才会收到催款通知,父母就莫名地成了“还款人”。
近年来,因为“校园贷”而引发的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事故频发。大学生没有稳定的收人来源,很容易出现逾期还不上款的情况。对大学生还款逾期问题,校园借贷平台的观点是:不怕逾期,就怕大学生不逾期,一旦逾期,就得按天计息,利滚利,越滚越大,这样借贷平台才能发财。逾期后借贷平台就会开始使用各种手段催收,从威胁学生找其家长和老师要账,到暴力催款。
3.2“陷阱”贷款防范
针对学生群体的网贷平台并非正式金融机构,而多为非法民间组织。该类组织以无担保、低利息、分期为幌子,变相收取高额服务费和高逾期违约金,使贷款学生陷人高额实际年利率的高利贷陷阱中作为学生应以学业为重,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如果要贷款一定要选择可靠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一方面,不参与、不宣传“校园贷”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要主动学习并掌握金融信贷知识,提升金融理财实践能力,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4.结语
事实上,社会所需要的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的当代大学生应具备必要的财产安全防护意识和方法,所以在高校当中加以财产安全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于梁.校园贷款的法律问题研究[J].法制博览,2017,(25):55.
[2]李启昊,王亚林.校园贷款消费存在的问题及其法律规范路径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7,(15):109-110.
[3]杨阳.引导大学生正确对待校园贷款[J].广西教育,2016,(15):1.
[4]韩兵.大学生财产犯罪的原因及预防[D].辽宁大学,2015.
[5]徐茂,杨睿.大学生安全意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以重庆科技学院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13,(20):243-244.
[6]王华光.大学生财产安全教育探讨[J].职业时空,2013,9(03):111-112+114.
[7]郭晋,龙兴跃,阮鹏.大学生财产犯罪分析与预防[J].现代预防医学,2006,(02):223-224.
(作者单位:齐齐哈尔工程学院)
关键词:大学生;财产安全;教育
引言
安全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要求之一,是个人寻求发展的必要前提。安全教育是高等院校大学生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大学生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1.大学生财产安全现状解析
1.1个人财产安全意识淡薄
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代大学生,自身的安全意识淡薄,其中也包括个人财产安全意识。主要表现在:大学生的主要生活圈为学校和家庭,真正处身在社会环境中的机会很少,对社会的认知也较少,对社会现象多仅停留在感性认识上,没有实际经历,也没有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等观念,缺乏实用性强的个人财产安全防范意;多数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知之较少,在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如何运用法律知识,不知如何寻求法律保护、社会保护,甚至对法律缺乏信心;绝大多数大学生从未参加过勤工助学、社会兼职等工作,所有钱物均来自家庭的无偿供给,其自身不知道挣钱的辛苦和生活的不易,甚至有人认同“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的错误观念,对个人财产缺乏必要的自觉保护意识。
1.2家庭财产安全教育缺失
在独生子女的社会背景下,家长对“子成龙,女成凤”更加渴望。与此同时,多数父母对子女的成长教育存在较大的短视性和局限性,片面追求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忽略了对其社会认知和适应的教育,忽视甚至无视包括财产安全在内的子女安全教育。
1.3学校对财产安全教育不重视
目前,多数高校针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主要集中在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普遍欠缺财产安全教育。高校普遍重视“三防”(防火、防盗、防骗)硬件设施建设,但对财产安全的防范教育力度有限,更有甚者,此教育内容为空白。就是在防范措施上,也有部分高校对防范规章的施行缺乏长期性、持续性,只在新生入学教育时一笔带过,使防范教育流于形式。
2.大学生财产犯罪的思想预防
深入加强法制教育作为知识分子的大学生他们并非不知法,守法,但非政法专业的大学生往往对法律的认识仍显模糊,尤其是对法类的法律知识摄取不足。法律知识的模糊通常不能对个体形成有效的约束和威慑。故应深入加强对当代大学生,尤其是大学新生的法制教育,同时也可结合真实的案例,以便更好的达到警戒的目的。
2.1惩恶扬善
这是指应在校内以大学生为主体,树立足够多的成功大学生为榜样,并进行充分的宣传。让已经堕落与有堕落倾向者看到这改变命运的希望和具体方法。同时,也要敢于对本校的违法大学生进行通报与严肃惩处,以便更好的起到警示作用。但许多高校为防防止家丑外扬在这方而做得不是很好。
2.2说服教育
适当宽容这是指对于罪错行为不是很严重的大学生应适当宽容,并给予有效的思想说服教育。不能因为他们犯下的一点错误,就加以记大过、开除等惩罚,毁了他们一生的幸福,把他们逼上绝路,这反而成全了更大的犯罪。但是,我们的说服教育并不足够,公安机关处理他们时,常常罚款了事,结果使得他们既没得到足够的警示,又没得到应有的教训,以致恶习难改。
3.校园“陷阱”贷款及防范
3.1“陷阱”贷款分析
伴随网络借货平台迅速发展,以“快速便捷、零门槛、无抵钾”为特点,面向在校学生的小额货款业务也随之兴起。校园货款看似方便快捷,无抵钾,分期还款压力小,但实则存在很多金融风险。甚至,某些网货平台宣传校园货款不收利息,这看似给了大学生群体极大的优惠。但是,出现了“大学生货款3万利滚利变70万”“高校学生遭遇高利货”“放货人强抢学生财物抵债”等事件。因此,对于“校园货”潜在的风险,大家务必要给予高度重视。
校园贷款会以“低分期利率”吸引学生,有的网贷平台甚至宣称月利率1%但事实上,贷款人要支付的年实际利息远远超过银行信用下的分期利息,以及商业银行短期小额贷款利息。网贷平台利用学生不熟悉利率与利息相关知识的弱点,以低利率为诱饵,诱导学校生陷人高利贷陷阱。大学生虽已成人,但他们在校期间的经济来源还是主要依靠父母,他们在借贷平台上贷款时往往需要提供父母的信息作為最后的还款担保。大学生在贷款时往往并未告知家长,但很多大学生在贷款后却无力偿还,甚至陷人“以贷养贷”的陷阱中,当出现逾期后,学生家长才会收到催款通知,父母就莫名地成了“还款人”。
近年来,因为“校园贷”而引发的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事故频发。大学生没有稳定的收人来源,很容易出现逾期还不上款的情况。对大学生还款逾期问题,校园借贷平台的观点是:不怕逾期,就怕大学生不逾期,一旦逾期,就得按天计息,利滚利,越滚越大,这样借贷平台才能发财。逾期后借贷平台就会开始使用各种手段催收,从威胁学生找其家长和老师要账,到暴力催款。
3.2“陷阱”贷款防范
针对学生群体的网贷平台并非正式金融机构,而多为非法民间组织。该类组织以无担保、低利息、分期为幌子,变相收取高额服务费和高逾期违约金,使贷款学生陷人高额实际年利率的高利贷陷阱中作为学生应以学业为重,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如果要贷款一定要选择可靠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一方面,不参与、不宣传“校园贷”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要主动学习并掌握金融信贷知识,提升金融理财实践能力,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4.结语
事实上,社会所需要的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的当代大学生应具备必要的财产安全防护意识和方法,所以在高校当中加以财产安全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于梁.校园贷款的法律问题研究[J].法制博览,2017,(25):55.
[2]李启昊,王亚林.校园贷款消费存在的问题及其法律规范路径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7,(15):109-110.
[3]杨阳.引导大学生正确对待校园贷款[J].广西教育,2016,(15):1.
[4]韩兵.大学生财产犯罪的原因及预防[D].辽宁大学,2015.
[5]徐茂,杨睿.大学生安全意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以重庆科技学院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13,(20):243-244.
[6]王华光.大学生财产安全教育探讨[J].职业时空,2013,9(03):111-112+114.
[7]郭晋,龙兴跃,阮鹏.大学生财产犯罪分析与预防[J].现代预防医学,2006,(02):223-224.
(作者单位:齐齐哈尔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