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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语文教学以考促学,教考相长的原因主要在三个方面:首先从教学规律分析,教考是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脱节。其次从现状分析,教学与考试常不能有机结合。第三从提高教学效果,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角度看,教考结合有其必要性。
【关键词】语文考试以考促学教考相长
一、为什么要以考促学,教考相长
(一) 从教学规律来看。
考试是教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这“组成部分”、“环节”与教师的“教”、学生的“学”是不可分的。教师的“教”引导学生“学”,学生“学”的情况又“反作用”于教师的“脚”,而“教”“学”的效果体现很大程度上又以“考”的形式来实现的。特别在中考的大背景下,学校、学生、家长都变得非常的“现实”(其实不现实也难),把衡量教与学效果的标准指向了考试的成绩,姑且不说这是否客观公正,但是起码相当程度上体现了教与学的效果,教师学生在某一阶段中也只能通过考试来体现、衡量教学的效果。不仅如此,考试,还会对教学双方产生“反作用”,从而影响到下一阶段的教学,产生正面或负面的作用。如果是正面的,就能起到以考促“教”、促“学”的作用,就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积极性。这样就是教考相长,反之,就是教考相离了。
(二) 从现实状况看。
在初中语义教学过程中,教学环节与考试环节的关系常常是“不和谐”的,主要表现在:教学的内容和考试的内容不是“有机”地结合起来,考试很难特别有针对地对某一阶段的教学内容。很难去“牵就”教学内容,很难做到因材施“考”。另一方面是教学也很难去“牵就”“那样”的考试。而“教”、“学”、“考”三者之间应该是互相促进的、和谐的关系,造成语义教学这种教考相离、教考不和谐的原因众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和语义学科特点有关系,语义学科培养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涉及到字、词、句到篇章结构等各方面的知识能力,而语义课本并不是按照这些知识体系来编排的,而是采取文选式的编排方式。于是这些知识体系缺少一种阶段性、连贯性的特点,不会如其他一些科目那样一章一节布局分明。但是试卷的内容结构基本上是按照知识能力来安排的,而考查的知识能力往往又不是“这一阶段”的教学“侧重点”,这客观上就造成了教学与考试的“不合拍”。第二,客观上存在“不合拍”的事实,但是某一次考试的作用主要还是在于检测某一阶段的教学效果,如果主观命题上撇开教学的内容去检测,则会造成目标不明或目标“泛化”,偏离考试的初衷。比如在一个学期或学年中,甚至在一个单元中,有基本的知识能力要求,也有重点的知识能力要求。既然考试就是为了检测教学的效果,那就要侧重到重点的知识能力要求上来。因为在语义课本义选式的编排中知识能力体系的呈现是隐性的。“隐藏”在各单元课本中的。所以容易偏离侧重点而“指向不明”。命题考试是这样,其实,平时教学过程中也要认识到某一阶段的侧重点,而不是“大而全”,眉毛胡子一把抓。无论教学还是考试,如果每个环节都能落实这些“侧重点”的话。最后在综合性、选拔性的考试中也能做到“疏而不漏”。现实情况是在教学过程的每个阶段中对培养知识能力要求的“侧重点”不很明确,某种程度上也决定了考试检测目标上的不明确。第三,就是检测某一阶段教学效果的考试与选拔性的考试其目的是不同的。检测性的考试就是要围绕教学内容的侧重点,有的放矢。而选拔性考试其目的重在选拔,比如中考。而在初中语义的考试中,常常从七年级开始,其试卷的内容结构就参照“中考”模式了,命题不是本着因材施“考”的原则,而是“一视同仁”,这就忽略了这是两种不同性质、不同目的的考试。这样的“考”对“教”与“学”难于起到促进作用。
(三) 从结果来看。
正因为教材编排的原因,教学过程中侧重点不明确的原因,命题时检测目标不明的原因造成了教考之间某种程度的偏离。这样其实就降低了检测的信度,难于反映教学的真实效果。这种“大而全”,指向不明确的考试对教师来说,影响不很大,仍然可以按大纲有序地进行教学。而对学生来说,负面影响不小。学生的学习动力、积极性、必趣来自于收获,来自于成绩。成绩能给他激励,学生也需要成功的体验。而这种教考相离的现象严重地影响到学生学习的兴趣与积极性、主动性。也严重地影响到学生学习的效率与效果。正因为付出与收获的不成比例。“现实”的学生也觉得语义不必如此认真,不必付出如此多。语义学科作为基础学科在学生心目中也呈现出了边缘化的趋势,语义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是毋庸置疑的。因此,非改变不行。
二、如何做到教考相长,考学结合
(一) 充分认识、明确考试的功能与作用。
作为常规教学环节之一的考试,应该体现其对教学双方的促进作用,应该有“服务意识”,其实这种“促进作用”、“服务意识”就是考试的功能与作用。检测教与学的效果应该是组织考试的出发点。在这个前提下,命题人才会去钻研师生如何是如何教学的,才会去考虑应该如何命题才能更科学更准确地检测出教学的真实效果,从而对教学有更好的促进作用,而不是不顾及教学实际,剑走偏锋,侧重点把握不准,或有意回避重点,要把学生考倒,考“死”,那是“瞎命题”
(二) 教学与考试都要透彻理解与研究语文知识与能力的体系性、有序性。
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应该结合现行语文文选式教材的特点,呈現一定的知识与能力的体系性、有序性。重点的知识能力要落实到学期或学年计划中去,也就是所说的“教教材”与“用教材教”的话题。更重要的一方面是考试环节要注意到知识能力的体系与有序。比如七年级八年级中期中与期末考试就有8次,每学期月考也起码有3—4次。住这么多次考试中,对知识能力的检测应该有一个整体的“布局”,这样做既可以顾及到覆盖面,又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有所为而有所不为。有针对性的考试应该会起到更高的效率,更好的效果,但是在具体的考试中,这项工作还有待完善与加强。
在现行中考考体制下,留给我们“现实”的学生学习语义的时间空间是十分有限的,语义教师不应该也不可能一厢情愿地要求学生成天就读你语义一科。事实上语义学习不可能部通过练习来“量化”,以致语义学习常常被其他科“量化练习”逼到“夹生(夹缝中生存)”的状态。在这样的现实面前,教师可以把半学期或者一学期的教学计划告诉给学生,在复习阶段可以把本次考试重点知识点告诉学生,特别是一些诸如背诵、识记等内容,完全可以划定一定的范围,而不是让学生漫无目的地大海捞针,这样做不是说把试题告诉学生,而是使得“学”这一环节也是有的放矢的。而另一种现实是:在复习阶段中,听得学生讲最多的话是“不知如何学语义”、“不知怎么复习”等。其实,有时为了避某种“嫌疑”,就是教师的复习也是“大而全”的,无体系的。这样的结果是教学的低效,学生的难于适从。有效率效果的教学应该是有的放矢的,魏书生老师和学生“画知识树”的做法其实就是师生对教学部有的放矢,有针对性。
三、教、学、考相结合,提高兴趣与效率
教、学、考三者是教学过程中三个应该互相促进、以提高学生的能力水平为共同目标的三个环节。以考促学、教考相长有利于学生语义学习兴趣的培养与提高,有利于提高教学双方的效率与效果,目前教、学、考三环节上某种程度存在“不和谐”的关系,影响到语义教学的效率与效果,影响到学生语义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语义考试常常让不少学生感到沮丧,感觉语义学习难寻规律,不可捉摸,以致更加远离语义、怕语义、恨语义。所以,研究语义教学中教、学、考之间的关系是很有必要的。
(作者单位:福建省上杭县庐丰民族中学)
编辑 张华利
【关键词】语文考试以考促学教考相长
一、为什么要以考促学,教考相长
(一) 从教学规律来看。
考试是教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这“组成部分”、“环节”与教师的“教”、学生的“学”是不可分的。教师的“教”引导学生“学”,学生“学”的情况又“反作用”于教师的“脚”,而“教”“学”的效果体现很大程度上又以“考”的形式来实现的。特别在中考的大背景下,学校、学生、家长都变得非常的“现实”(其实不现实也难),把衡量教与学效果的标准指向了考试的成绩,姑且不说这是否客观公正,但是起码相当程度上体现了教与学的效果,教师学生在某一阶段中也只能通过考试来体现、衡量教学的效果。不仅如此,考试,还会对教学双方产生“反作用”,从而影响到下一阶段的教学,产生正面或负面的作用。如果是正面的,就能起到以考促“教”、促“学”的作用,就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积极性。这样就是教考相长,反之,就是教考相离了。
(二) 从现实状况看。
在初中语义教学过程中,教学环节与考试环节的关系常常是“不和谐”的,主要表现在:教学的内容和考试的内容不是“有机”地结合起来,考试很难特别有针对地对某一阶段的教学内容。很难去“牵就”教学内容,很难做到因材施“考”。另一方面是教学也很难去“牵就”“那样”的考试。而“教”、“学”、“考”三者之间应该是互相促进的、和谐的关系,造成语义教学这种教考相离、教考不和谐的原因众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和语义学科特点有关系,语义学科培养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涉及到字、词、句到篇章结构等各方面的知识能力,而语义课本并不是按照这些知识体系来编排的,而是采取文选式的编排方式。于是这些知识体系缺少一种阶段性、连贯性的特点,不会如其他一些科目那样一章一节布局分明。但是试卷的内容结构基本上是按照知识能力来安排的,而考查的知识能力往往又不是“这一阶段”的教学“侧重点”,这客观上就造成了教学与考试的“不合拍”。第二,客观上存在“不合拍”的事实,但是某一次考试的作用主要还是在于检测某一阶段的教学效果,如果主观命题上撇开教学的内容去检测,则会造成目标不明或目标“泛化”,偏离考试的初衷。比如在一个学期或学年中,甚至在一个单元中,有基本的知识能力要求,也有重点的知识能力要求。既然考试就是为了检测教学的效果,那就要侧重到重点的知识能力要求上来。因为在语义课本义选式的编排中知识能力体系的呈现是隐性的。“隐藏”在各单元课本中的。所以容易偏离侧重点而“指向不明”。命题考试是这样,其实,平时教学过程中也要认识到某一阶段的侧重点,而不是“大而全”,眉毛胡子一把抓。无论教学还是考试,如果每个环节都能落实这些“侧重点”的话。最后在综合性、选拔性的考试中也能做到“疏而不漏”。现实情况是在教学过程的每个阶段中对培养知识能力要求的“侧重点”不很明确,某种程度上也决定了考试检测目标上的不明确。第三,就是检测某一阶段教学效果的考试与选拔性的考试其目的是不同的。检测性的考试就是要围绕教学内容的侧重点,有的放矢。而选拔性考试其目的重在选拔,比如中考。而在初中语义的考试中,常常从七年级开始,其试卷的内容结构就参照“中考”模式了,命题不是本着因材施“考”的原则,而是“一视同仁”,这就忽略了这是两种不同性质、不同目的的考试。这样的“考”对“教”与“学”难于起到促进作用。
(三) 从结果来看。
正因为教材编排的原因,教学过程中侧重点不明确的原因,命题时检测目标不明的原因造成了教考之间某种程度的偏离。这样其实就降低了检测的信度,难于反映教学的真实效果。这种“大而全”,指向不明确的考试对教师来说,影响不很大,仍然可以按大纲有序地进行教学。而对学生来说,负面影响不小。学生的学习动力、积极性、必趣来自于收获,来自于成绩。成绩能给他激励,学生也需要成功的体验。而这种教考相离的现象严重地影响到学生学习的兴趣与积极性、主动性。也严重地影响到学生学习的效率与效果。正因为付出与收获的不成比例。“现实”的学生也觉得语义不必如此认真,不必付出如此多。语义学科作为基础学科在学生心目中也呈现出了边缘化的趋势,语义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是毋庸置疑的。因此,非改变不行。
二、如何做到教考相长,考学结合
(一) 充分认识、明确考试的功能与作用。
作为常规教学环节之一的考试,应该体现其对教学双方的促进作用,应该有“服务意识”,其实这种“促进作用”、“服务意识”就是考试的功能与作用。检测教与学的效果应该是组织考试的出发点。在这个前提下,命题人才会去钻研师生如何是如何教学的,才会去考虑应该如何命题才能更科学更准确地检测出教学的真实效果,从而对教学有更好的促进作用,而不是不顾及教学实际,剑走偏锋,侧重点把握不准,或有意回避重点,要把学生考倒,考“死”,那是“瞎命题”
(二) 教学与考试都要透彻理解与研究语文知识与能力的体系性、有序性。
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应该结合现行语文文选式教材的特点,呈現一定的知识与能力的体系性、有序性。重点的知识能力要落实到学期或学年计划中去,也就是所说的“教教材”与“用教材教”的话题。更重要的一方面是考试环节要注意到知识能力的体系与有序。比如七年级八年级中期中与期末考试就有8次,每学期月考也起码有3—4次。住这么多次考试中,对知识能力的检测应该有一个整体的“布局”,这样做既可以顾及到覆盖面,又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有所为而有所不为。有针对性的考试应该会起到更高的效率,更好的效果,但是在具体的考试中,这项工作还有待完善与加强。
在现行中考考体制下,留给我们“现实”的学生学习语义的时间空间是十分有限的,语义教师不应该也不可能一厢情愿地要求学生成天就读你语义一科。事实上语义学习不可能部通过练习来“量化”,以致语义学习常常被其他科“量化练习”逼到“夹生(夹缝中生存)”的状态。在这样的现实面前,教师可以把半学期或者一学期的教学计划告诉给学生,在复习阶段可以把本次考试重点知识点告诉学生,特别是一些诸如背诵、识记等内容,完全可以划定一定的范围,而不是让学生漫无目的地大海捞针,这样做不是说把试题告诉学生,而是使得“学”这一环节也是有的放矢的。而另一种现实是:在复习阶段中,听得学生讲最多的话是“不知如何学语义”、“不知怎么复习”等。其实,有时为了避某种“嫌疑”,就是教师的复习也是“大而全”的,无体系的。这样的结果是教学的低效,学生的难于适从。有效率效果的教学应该是有的放矢的,魏书生老师和学生“画知识树”的做法其实就是师生对教学部有的放矢,有针对性。
三、教、学、考相结合,提高兴趣与效率
教、学、考三者是教学过程中三个应该互相促进、以提高学生的能力水平为共同目标的三个环节。以考促学、教考相长有利于学生语义学习兴趣的培养与提高,有利于提高教学双方的效率与效果,目前教、学、考三环节上某种程度存在“不和谐”的关系,影响到语义教学的效率与效果,影响到学生语义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语义考试常常让不少学生感到沮丧,感觉语义学习难寻规律,不可捉摸,以致更加远离语义、怕语义、恨语义。所以,研究语义教学中教、学、考之间的关系是很有必要的。
(作者单位:福建省上杭县庐丰民族中学)
编辑 张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