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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人民日报》刊发河南三门峡市委书记杨树平的文章《向为官不为者开刀》,6月25日,该报刊登评论文章《不贪不占,岂能也不干》,紧接着26日、27日,又在头版连续刊发评论员文章,矛头直指官员不作为现象。3篇评论员文章之后,7月2日该报又刊发《从政莫为“乡愿官”》,批评一些干部“面对丑恶现象不敢说不,遇到歪风邪气和稀泥,遇到矛盾问题更是绕道走。”7月7日,一篇名为《基层干部如何“敢担当”》的报道刊出。至此,半个月以来,《人民日报》共发表6篇文章,深入探讨“太平官”“慵官”出现的原因、危害和治理措施。
“太平官”“庸官”的最大问题是行政不作为,不想干事,也干不成事。明哲保身,瞻前顾后,小心翼翼,树叶掉下来怕打破头。工作中,人云我云,唯别人马首是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实际上是一种失职、渎职行为。这些人能力水平固然有限,但“保全”意识,更是支配其行为的基础。许多人为官的目的就是维护既得利益,生怕有点闪失,丧失来之不易的荣耀,更不愿意因为“冒险”而丢弃视之为贵的“乌纱帽”。一个单位,如果有这样一个“庸官”当道,事业必定无法发展,工作更无半点进步,严重的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而现实中,这种官员不在少数。这就是极端可悲又很值得深思的问题。
“庸官”“太平官”之所以能站住脚,甚至官运亨通,根本在于这些人有其“特点”,并被人们相对认可。首先这些人不贪不占,两袖清风,这与那些贪得无厌的官僚相比,自然赢得高分;其次这些人普遍是“好人”,“听话”,对上唯唯诺诺,言听计从,深得“信任”;对下管理上不会严刑峻法,批评时不会声色俱厉,和风细雨,必然有人拥护;最后,这些人因为“无能”“无为”,反而引不起同僚们的嫉妒和打压,常常在鹬蚌相争时,脱颖而出,鹤立鸡群。
“太平官”“慵官”历朝历代都有,关键在于如何对待。
雍正统治时期,可以说是政治清明,国泰民安。这除了他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之外,主要还应归功于他高超的用人艺术。雍正在论巡抚的职责时说:“巡抚一官,原极繁难,非勉能清、慎、勤三字便可谓胜任也。用人虽不求备,惟至督抚必须全才,方不有所贻误”。直隶吴桥知县常三乐,廉洁安分,也没有什么过错,但是他胆小软弱,以致地方好多事久拖不决,很难有什么起色。为此,直隶巡抚李维钧拟把常三乐从县令职位上调离,吏部却认为常三乐没有什么劣迹而不予批准。雍正得知后,毫不含糊地指出:常三樂当官软弱,实属失职,应当免去官职。山东曹县知县王锡,在到任后1年多的时间里,对20多起案件没有1件审完,也没有拿获1名人犯,虽然没有什么贪赃枉法之事,但雍正认为不干事本身就是失职犯罪,不仅摘掉了这个知县的乌纱帽,还让他坐了5年的大牢。雍正八年,罢免了才力不济官34名,软官13名;雍正九年,罢免了才力不济官6名,软官3名;雍正十一年,仅在浙江等几省就罢免了才力不济官25名,软官39名。可见,用人之道跟国家昌盛是紧密相关的。如果当年雍正放任那些“庸官”像木偶般地混迹在官场,也就不可能有后来的康熙盛世的延续了。
当然,不能说“庸官”“太平官”就是“孬官”,就个人人品来说,这些人甚至可以令人称道。在世风不佳的大环境下,能保持洁身自爱当属不易了,更何况有的还是“出淤泥而不染”,就更令人刮目相看。
然而,为官毕竟是肩负责任。既然有责任,就应该有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对官员的起码要求。“乌纱帽”不是戴着光好看的,能给老百姓办事,让老百姓得到好处,享受到普惠,看到希望,这才是称职的官员。四平八稳,无风无浪,看似太平,但老百姓得不到丝毫实惠,相信无人会从内心里满意。
改变“庸官”“太平官”现象,必须从用人制度上下功夫。一个官员能力水平,人品高低,绝不是用票可以衡量出来的。毛泽东当年被红四军党代会投票,失去了领导资格。而实际呢?还是那句话,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有点毛病缺点并不怕,只要出于公心,能带领大家乘风破浪勇往直前,就应该得到重用。
“太平官”“庸官”的最大问题是行政不作为,不想干事,也干不成事。明哲保身,瞻前顾后,小心翼翼,树叶掉下来怕打破头。工作中,人云我云,唯别人马首是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实际上是一种失职、渎职行为。这些人能力水平固然有限,但“保全”意识,更是支配其行为的基础。许多人为官的目的就是维护既得利益,生怕有点闪失,丧失来之不易的荣耀,更不愿意因为“冒险”而丢弃视之为贵的“乌纱帽”。一个单位,如果有这样一个“庸官”当道,事业必定无法发展,工作更无半点进步,严重的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而现实中,这种官员不在少数。这就是极端可悲又很值得深思的问题。
“庸官”“太平官”之所以能站住脚,甚至官运亨通,根本在于这些人有其“特点”,并被人们相对认可。首先这些人不贪不占,两袖清风,这与那些贪得无厌的官僚相比,自然赢得高分;其次这些人普遍是“好人”,“听话”,对上唯唯诺诺,言听计从,深得“信任”;对下管理上不会严刑峻法,批评时不会声色俱厉,和风细雨,必然有人拥护;最后,这些人因为“无能”“无为”,反而引不起同僚们的嫉妒和打压,常常在鹬蚌相争时,脱颖而出,鹤立鸡群。
“太平官”“慵官”历朝历代都有,关键在于如何对待。
雍正统治时期,可以说是政治清明,国泰民安。这除了他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之外,主要还应归功于他高超的用人艺术。雍正在论巡抚的职责时说:“巡抚一官,原极繁难,非勉能清、慎、勤三字便可谓胜任也。用人虽不求备,惟至督抚必须全才,方不有所贻误”。直隶吴桥知县常三乐,廉洁安分,也没有什么过错,但是他胆小软弱,以致地方好多事久拖不决,很难有什么起色。为此,直隶巡抚李维钧拟把常三乐从县令职位上调离,吏部却认为常三乐没有什么劣迹而不予批准。雍正得知后,毫不含糊地指出:常三樂当官软弱,实属失职,应当免去官职。山东曹县知县王锡,在到任后1年多的时间里,对20多起案件没有1件审完,也没有拿获1名人犯,虽然没有什么贪赃枉法之事,但雍正认为不干事本身就是失职犯罪,不仅摘掉了这个知县的乌纱帽,还让他坐了5年的大牢。雍正八年,罢免了才力不济官34名,软官13名;雍正九年,罢免了才力不济官6名,软官3名;雍正十一年,仅在浙江等几省就罢免了才力不济官25名,软官39名。可见,用人之道跟国家昌盛是紧密相关的。如果当年雍正放任那些“庸官”像木偶般地混迹在官场,也就不可能有后来的康熙盛世的延续了。
当然,不能说“庸官”“太平官”就是“孬官”,就个人人品来说,这些人甚至可以令人称道。在世风不佳的大环境下,能保持洁身自爱当属不易了,更何况有的还是“出淤泥而不染”,就更令人刮目相看。
然而,为官毕竟是肩负责任。既然有责任,就应该有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对官员的起码要求。“乌纱帽”不是戴着光好看的,能给老百姓办事,让老百姓得到好处,享受到普惠,看到希望,这才是称职的官员。四平八稳,无风无浪,看似太平,但老百姓得不到丝毫实惠,相信无人会从内心里满意。
改变“庸官”“太平官”现象,必须从用人制度上下功夫。一个官员能力水平,人品高低,绝不是用票可以衡量出来的。毛泽东当年被红四军党代会投票,失去了领导资格。而实际呢?还是那句话,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有点毛病缺点并不怕,只要出于公心,能带领大家乘风破浪勇往直前,就应该得到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