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调查各地支招(31篇)

来源 :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zq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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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到“四个结合”,选好选准课题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
  结合案件易发领域隐患,开展前瞻性预防调查。结合自侦部门历年查处的系统性、行业性特点突出的案件,来确定调查课题,精心构思调查提纲,明确调查方向,保障调查质量。在调查中,针对存在职务犯罪风险的重点部门、岗位、人员,开展前瞻性的预防调查,对易产生犯罪的环节和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评估犯罪风险,分析发案原因,总结犯罪规律,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建议,有效地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如吴兴区埭溪镇是省低丘缓坡综合开发试点区域,但该镇在土地审批、矿产开采、低丘缓坡坡度的确定、林业开采等方面存在违规操作、破坏资源等情况,在开发体制、机制和管理上存在一些漏洞,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存在失职渎职,甚至是构成犯罪的风险。针对这一情况,确定预防职务犯罪课题,深入乡镇、矿山、土管、环保、农林业等单位走访调查,撰写了《对吴兴区埭溪镇低丘缓坡开发中易引发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调查报告》并进行了通报,对相关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了该镇低丘缓坡综合开发依法有序进行。
  结合查办职务案件,开展救济性预防调查。通过正在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选准课题,深入开展预防调查,对系统和行业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行梳理和监督,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农村土地征地拆迁领域,由于资金投入大,市场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历来是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领域。2010年吴兴院查处了涉及农村土地征用拆迁领域的3起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包括乡党委书记、副乡长。因该案件涉及的领域是职务犯罪的易发常发领域,区委区政府高度关注。我们通过深入案发单位走访、查阅案件、询问当事人等,发现该乡镇存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政策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乡镇领导权力制约失衡等方面的问题,撰写了《关于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环节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提出了补偿政策的制定、政策落实等方面加强监督的对策建议,并在案发乡镇召开了案件剖析会,有效遏制了该领域的犯罪,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肯定。
  结合群众关心和领导关注的焦点问题,开展重点性预防调查。我院始终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反腐败工作重心,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找准切入点开展预防工作。民生问题始终是党委政府和老百姓高度关注的问题,其中涉农职务犯罪和食品安全问题关系新农村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根本性问题。因此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始终把民生领域的预防作为调查工作的重点。针对该领域查办的相关案件的调查,综合分析近年来吴兴区院查办的涉及新农村建设、食盐行业等领域的职务犯罪,通过询问一线侦查人员、讯问罪犯、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犯罪的环节和成因,提出预防对策,撰写了《对盐业垄断行业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报告》等一系列调查报告,并和有关部门合作开展食品安全调查和预防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被评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
  结合职务犯罪预防进“两新”组织,开展服务性预防调查。“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是一个新课题,如何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探索为“两新”组织服务的方法、途径,是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任务。吴兴区院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结合全区“两新”组织快速发展的现状和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将服务“两新”组织作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察机关服务“两新”组织调查,对“两新”组织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矛盾和风险,加强排查预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特点、分析成因、提出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撰写了《检察机关如何在“两新”组织开展服务宣传的思考》一文,强化了“两新”组织服务。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开展预防调查
  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检察院
  围绕黄山经济社会发展开展预防调查研究。我院先后在林业、工程建设等领域查处了一大批窝案串案,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及时根据办案情况,对我市林业、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先后撰写了《当前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情况分析与预防对策》,《林业执法部门职务犯罪预防的思考》等多篇调研报告,并引起市领导的重视。
  围绕市委“平安和谐优秀区”建设开展调查研究。近年来,黄山市委提出了“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建设平安和谐优秀区”的目标,并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情况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预防对策,此举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
  围绕工作中的难点疑点进行调查研究。衡量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发案率。千方百计地降低发案率是我们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目标,而这需要我们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时做到有的放矢。为此,我们在确定一项预防调研课题时,首先就明确工作思路,要解决什么问题,要达到什么效果。我们在查办林业系统渎职案件后,对于众多案件当事人将受贿行为辩称为“人情往来”的情况,开展专题预防调研,写出了《人情往来的背后》一文,从法律、逻辑、事实等多角度对这些行为的认定进行了分析,为我们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警示一些想借“人情往来”进行职务犯罪的人员,提供了良好的素材,起到了非常好的实用效果。
  突出“三个主题”,增强预防调查的针对性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突出重点问题开展预防调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来开展,这既是检察机关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扶农、惠农政策,投入了大量的物资和资金进行新农村建设,有效地促进了我市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与此同时,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现象也在涉农惠民领域滋生蔓延,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也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如何保障中央“三农”政策落实到位,如何保证惠农资金安全,如何保证改革成果真正惠及广大农民,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为了实现检察预防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宗旨,我们结合本市6个远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中的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活动。近年来,我们先后深入6个区20多个乡镇,到田间地头、到农户家中进行调查走访,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了解农村工程建设资金和涉农惠民资金的管理、发放和使用情况,深入分析引发村官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特点和对策,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十余份,促进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提高了管理水平。   对新闻媒体曝光的重大事件进行跟踪调查。2008年12月,《半月谈》杂志对宁县春荣、雷畔两所小学新建教学楼墙体出现裂缝,导致30多名学生在室外上课时冻伤手、足、面颊、耳部的报道,引起了我们的注意。两栋教学楼都是近年才竣工的,为什么短期内就出现了裂缝?会不会有职务犯罪存在?带着这样的疑问,由主管检察长带队,我们及时奔赴事发现场进行预防调查,查看了教学楼的裂缝,询问了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及冻伤的学生和学生家长,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和监督检验报告,并在现场召开了由城建、教育、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参加的“事故原因分析会”,根据分析论证,认定两幢教学楼墙体出现裂缝、地基下沉,均系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弄清事发真相后,我们向本院反渎职侵权局做了移送,建议追究事发背后的有关人员的玩忽职守行为;同时向宁县城建局发送了《检察建议》,建议对其所属的工程检验监督站进行整顿,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以此为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真正实现了调查、建议、整改一体化的目的。
  注重统筹安排,形成预防合力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北京市院预防处每年年初都要结合上级相关工作部署,确定重点预防调查课题,并结合各院工作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对目标任务、措施办法、完成时限、岗位职责、检查验收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数据的收集使用、前期调查、分析总结、效果转化等工作的流程、标准,注重预防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市院预防处坚持全盘谋划预防工作思路,统筹全市案例材料和人才资源,集思广益、优势互补,实现全市预防工作的整体谋划、统筹安排。如在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中,朝阳、顺义、平谷院对拆迁工作的评估环节进行了研究,海淀、房山院对调查和办证环节进行了分析,昌平、大兴、怀柔院对洽谈补偿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西城、通州、延庆院则重点查找验房和拆迁承包环节存在的风险点,石景山、门头沟、丰台、东城和市院预防处共同负责拆迁全过程的风险研究工作。查找出风险问题50余个,为制定《风险防控细则》,促进预防成果转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为确保预防调查工作达到预期的要求和效果,市院预防处对各个工作阶段加强了管理和指导,努力把预防部门建设成为职务犯罪问题研究中心。一是组建课题组。市院预防处首先对各院的预防调研工作状况进行了广泛了解,并结合各地区预防工作重点成立相应课题组。如昌平院、大兴院、平谷院与市院预防处组成农村基层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调研课题组;东城院、朝阳院、石景山院与市院预防处组成北京地区城市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研究课题组;东城院、西城院、密云院配合市院同步展开了相关的研究工作。二是在预防调查中,市院预防处积极组织课题组深入相关部门座谈研讨。如带领农村课题组赴市级综治工作联系点——昌平区长陵镇开展调研工作,通过座谈了解该镇社会稳定和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情况。赴河北省考察当地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和相关管理制度,并与北京市的相关情况做横向比较,以此分析我市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及客观原因。为确保重点工程领域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细则问题找得准、原因分析透、对策针对性强,专门邀请了市住建委拆迁处人员对风险防控对策进行了逐条分析。细致入微的组织安排,使各院预防部门、各个预防人员的工作长项得到更大发挥,确保了预防调查实施方案周到、严密、顺利实施。
  侦防融合 赋予预防调查诉讼职能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检察院
  理顺体制,保障预防调查诉讼职能的顺利实施。一是在保留反贪局、预防科原有正科级行政级别待遇不变的基础上,将原来各自独立工作的两个部门人员职能整合,实行合署办公。合署办公后的反贪局同时担负职务犯罪预防职责,预防科要承担协助反贪部门办案的责任。这一管理体制调整,彻底缓解了预防人员不足的瓶颈。二是反贪局与预防科除了共同由反贪局长主管外,还由一名副检察长共同分管,形成“一个发动机、两个车轮子”的管理模式。“一个发动机”是指侦查、预防工作由共同的院领导分管,这是侦防融合的必然要求;“两个车轮子”就是指侦查和预防两个部门同步运行,确保了组织上、思想上、行动上的协调顺畅,最大限度地优化资源配置。此举为实现预防调查的诉讼职能奠定了体制基础。
  创新机制,促进预防调查诉讼职能的充分发挥。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工作中,根据行政权力运行状况,将其分为三种状态。
  一是可能存在问题及隐患,尚未暴露的“或然状态”,把预防调查作为初查的前置手段。现实情况下,行政权力运行存在隐患,但尚未暴露的为数不少。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发挥预防调查诉讼职能,隐蔽侦查意图,以预防调查为先导,对案件进行查处。如2011年我院办理的一件与退耕还林有关的案件,就是以预防调查作为初查的前置手段从而侦破案件的成功案例。在对我县退耕还林专项资金进行预防调查中,得到群众反映的线索。考虑到举报可靠性很大,可查性强,自侦、预防部门带着侦查的目的,进行了更加深入细致的预防调查,迅速获取了关键证据,为该案的成功告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已经出现问题,需要打击查处的“已然状态”,把预防调查作为侦查的促进手段。在对兴隆县半壁山镇政府3名负责高速拆迁工作的干部以权谋私案件的查处中,同步启动预防调查程序,对案件的发案原因、特点、漏洞环节、手段等情况逐一调查,为结案后的预防工作做准备。预防调查中,还发现承唐高速经过半壁山镇的五个村也存在虚报占地亩数,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问题,该案在预防调查基础上又立案5件12人。此次的预防调查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侦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展开,为深挖窝案串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不存在问题,行政权力运行健康有序的“未然状态”,把预防调查作为提升整体预防效果的推广手段。很多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运行是很规范的,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工作就是要通过预防调查,把这些好的行政管理经验总结提炼升华后,通过“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予以表彰或推广,供全县借鉴,从而达到更大范围和层面的预防效果。如总投资几十亿元的“两河综合治理”项目,通过预防调查发现,两河治理工程管理工作科学有序,资金使用规范严谨,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各项采购行为在我院的建议下全部纳入招投标程序。根据预防调查情况,我院专门形成了预防调查报告上报县委,“两河综合治理”行政管理模式也因此为很多党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借鉴,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多种措施,科学谋划、规范管理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制订方案。为了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在制定年度预防工作要点的时候,经过深入调研,与反贪、反渎等部门密切配合,对每年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数据、典型案例分析、各地市预防工作总结等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制定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调查工作要点,还定期依据工作要点对各地的预防调查工作进行抽查、检查,确保年度预防调查要点落到实处。
  点面结合。预防调查工作接触社会面广、涉及部门多、技术性较强,工作开展难度也大,但也是预防职务犯罪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一方面我们经过综合分析,紧紧抓住一些市院、县院的先进做法、典型经验,如:《壶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调查报告》、《阳城县县营煤矿工程建设和重大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查报告》等,通过《检察反映》全文转发或工作会议做经验交流等形式,依靠典型引路。另一方面我们对一些工作相对薄弱的院针对不同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帮助解决问题,这样形成抓两头带中间,以点带面,力争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总结推进。每个年度,我们都对各市院预防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和阶段总结,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同时,将一些好的调查方法、经验在全省推广,这样推动全省预防调查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从效果上提升,切实发挥预防调查的功用
  内蒙古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工作过程突出“深”。不追求轰动效应,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在职务犯罪发案后,通过与反贪、反渎部门办案人员密切配合,深入分析发案的特点和原因,查找导致职务犯罪个案和类案的症结,之后组织力量通过座谈、讨论、查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具体的调查,讲求调查工作的深度。如科尔沁区院结合该院查办案件情况(2007年以来,科区院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案件33件44人,其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1件13人,占全部立案人数的29.55%),将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确定为近三年来调查工作的重点,紧贴办案实际,采取走访农民群众、基层领导,查阅案卷资料、核查财会账目、收集相关文件等形式进行预防调查。2010年,在开展专项涉农资金问题调查时,该院发现由于镇财政所监督不力,存在个别村套取机动地粮食补贴款长达七年之久的严重问题。但鉴于此笔款项数额不大累计两万余元,只是用于村集体开支,该院在将该案移送镇党委给予违纪处理的同时,就加强监督、堵塞漏洞彻底清查等提出检察建议,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国家专项款项的流失。镇党委立即把建议落实到具体措施中,并辐射至整个辖区村进行整治,扩大了预防的整体效应。科区院干警撰写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调查报告》,被科尔沁区政务信息、《通辽检察》、《通辽日报》等报刊转载。
  查找问题突出“准”。预防人员在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与办案人员共同查找案件背后所反映的问题,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探讨论证,确保问题找得专业和准确,使各部门虚心接受。如2009年科左中旗院查处了宝龙山镇林业工作站孙某滥用职权和贪污案。因孙某处于林业执法的最基层、林政管理的第一线,直接接触林木资源,行使着当地林政管理职权,同时又是监管的薄弱环节,引起了预防部门关注。预防人员随后开展预防调查,通过深入发案单位走访、查阅案卷、询问当事人等,发现发案单位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措施不健全不科学等问题,遂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科学安排岗位等六项预防措施,得到采用和落实。该院还撰写了《关于我旗林政执法人员利用执法权贪污、滥用职权职务犯罪案件分析和对策研究的调查报告》向当地党委报告,得到了旗委有关领导的肯定。
  对策建议突出“实”。根据对案件原因特点的分析、对犯罪规律的把握和对犯罪趋势的研究,从发案部门的实际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检察建议和意见,引起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使相关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如开鲁县院针对农牧业管理站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林地被毁案件和2起非法占用林地、农用地案,对集体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预防调查,向开鲁县委提交了《关于集体土地利用过程中审批程序机制存在的问题》的检察建议,受到高度重视,开鲁县委书记作出批示,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认真整改,增强了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成果落实突出“好”。加强对检察建议的跟踪落实,对经预防调查发现违纪或违规后发出的每一份检察建议都积极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联系,征求意见,督促建议的落实,并及时进行跟踪监督,定期检查整改情况,看措施是否到位,问题是否解决,是否有反弹现象。发现对《检察建议》置之不理或敷衍了事未进行实际整改的,立即向其单位发出警告,同时向其上级主管单位通报情况,请予督促整改,保证预防调查实效,使跟踪监督真正做到了“三个不放过”,即没有落实检察建议不放过,规章制度不完善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使检察建议有着落、有回音、有效果,确保预防调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字法”谋划非公领域预防调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步骤一:选定课题。选题要突出一个“准”字。选题是预防调查的首要任务,选准题目就等于成功了一半。选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围绕党委、政府有关非公的中心工作、重大部署以及领导批示选题;围绕非公企业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选题;围绕有关非公经济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研究选题;围绕一个时期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选题;围绕学习国外、外地市非公先进经验选题;围绕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非公行业领域选题等等。选题前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从法律和政策角度以及被调查对象的实际情况论证开展非公预防调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征求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主客观条件是否具备。
  步骤二:拟订方案。调查方案要突出一个“细”字。调查方案集各种调查准备工作之大成,是调查工作的行动指南和基石,对整个调查工作具有统筹、指导作用。调查方案要紧密围绕主题,把各项准备工作尽量考虑周密、安排妥当:如何构建上下联动、专兼结合、各方协作、共同攻关的大调研格局;与专业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邀请专家学者参加课题设计和论证;查阅与非公经济相关的文献资料,设计非公企业调查问卷和基本情况统计表格,深入非公企业征询法律诉求等等。方案越细致,执行过程就会越顺畅,这样才能确保整个调查过程有条不紊,不会偏离轨道。   步骤三:搜集素材。搜集素材要突出一个“实”字。素材包括书刊、报纸、网络上的文章、走访笔记、座谈会议记录、数据报表、案卷材料、调查问卷等等,范围十分广泛。深入非公企业调查研究就是一个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搜集素材,决不能主观、片面、报喜不报忧,更不能弄虚作假,对有关典型细节和数字要反复核实。要放下架子,学会倾听,不能指手画脚,尤其要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善于从不同意见中发现问题。要善于琢磨、善于询问、善于引导,这样才能听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比如如何选择交谈的对象、交谈的时间地点、交谈的形式,交谈的话题对方是否感兴趣、是否真正了解,如何使交谈对象敞开心扉、消除顾虑和戒备心理等等问题,都需要注意非公企业的特点。
  步骤四:分析研究。分析研究要突出一个“深”字。恩格斯说过:如果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任何科学都没有存在的价值了。对搜集的第一手资料需要进行整理、分析、研究、提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从而揭示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得出正确的结论。此阶段必须占有国内外最新的研究成果,站在现有的最高起点上,做深入的研究和思考,提出自己的见解,避免重复劳动。同时还要善于借助“外脑”,主动争取“外援”,齐心协力,并肩作战。目前,非公领域调研可资借鉴的研究成果不多,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但同时这也是一次机会,给予了我们充分发挥创造力的广阔空间。
  围绕民生热点,找准对策,转化成果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关口前移,着力解决社会管理顽疾。注重对社会管理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把握特点规律,提出兼具创新性与可操行性的对策建议,力求从源头上解决社会管理顽疾。如在农村集体土地临时建筑物审批管理环节预防调查中,法律规定违法用地在拆迁时一律不予补偿,但当前镇、村进行拆违时违法用地人强行要求补偿的情况相当普遍,且存在以行贿方式买通基层村官进行违规核定、审批用地等情况。区院预防部门通过深入的思考、剖析、总结,在预防调查报告中提出了“建立违法用地发现和查处机制、建立健全土地问责和考核机制、建立具有村名知情权的镇村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以点带面,提升预防调查影响力。注重依托预防调查报告这一个“点”,带动、整合情况反映、检察建议等多个“面”,有效提升预防调查的影响力,放大预防调查的综合效应。如针对生产、销售“问题馒头”案件,依托《“问题馒头”案反映食品安全监管存在“五重五轻”》的预防调查报告,向市委、市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发《检察情况反映》,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副市长姜平在《检察情况反映》上专门作出批示,要求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加强监管;向区食安委专门制发了督促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区食安委会同质监、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及时在工作制度、监管体制、行政执法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整改落实。
  后续跟进,体现预防调查系统性。在形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注重落实跟踪回访、后续调查等一系列措施,体现出预防调查的系统性。如在形成房产调整新政背景下房产交易环节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提出对策建议,得到市房管局等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的基础上,一方面,区院预防部门积极派员参与市房管局组织召开的专题会议,就全市各区县房产交易中心对照调查报告全面排查出的问题和职务犯罪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另一方面,依托房产调控新政背景下房产交易环节预防调查的成果,举一反三,系统推进,深化开展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核环节的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工作,促进预防调查的成果进一步转化,实效进一步放大。
  探索方法科学化,确保实施有效性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
  前期阶段调查法。开展预防调查经常使用的是访问、观察、查阅、统计等非诉讼性调查手段,必要时也使用讯问、查阅案卷等诉讼手段。在预防调查的前期阶段中,通过收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累积翔实的材料和数据,以有效发现存在的问题,找准职务犯罪案发的现状和特点。如在开展扬州保险行业职务犯罪情况预防调查中,通过综合采用案件分析、走访相关单位、询问有关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材料、向专家咨询等调查形式,收集相关实证、实例、统计资料、财务数据等资料,并做好调查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从而对全市54家在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的预期性调查,掌握了全市保险行业13352个从业人员、全市保险公司年实现保费收入近72亿元的翔实数据材料,为有效分析出保险行业监管存在的五大风险点打下了坚实基础。
  研究阶段例证法。实证和量化研究可以有效避免纸上谈兵、主观臆断,从而研究找出规律性、潜在性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对策,用于指导和解决实际问题。扬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对2010至2011年立案查处的行贿犯罪案件、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以及经法院判决的受贿犯罪案件中相对应的行贿行为情况进行了逐件、逐人梳理汇总研究后,根据发案领域、发案环节、贿赂犯罪主体情况、行贿次数、行贿金额等情况,选取在全市有典型意义的个案共21件22人,调取相关案件材料进行重点研究,对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对策进行了积极调研。
  分析阶段比较法。在开展预防调查中,坚持正反结合,既注重对案件深挖风险点,又注重撷取正面“标本”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如在福利企业退税情况调查中,通过对扬州全市570家福利企业、1.7万多名残疾人员工的情况分析,在调查报告中着重推介了规范经营的福利企业代表扬州市朝晖日化厂。该厂针对残疾人用工群体采取的“生产上关心,生活上关怀,人格上尊重”的特殊关怀政策,给了58名残疾人员工一个温暖的大家庭,成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社会“稳压阀”。在检察机关和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扬州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福利企业监管的意见》,基层单位也采取了更多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民政部门也着手帮助这些早先的福利“集体企业”进行改制,使之成为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增收创收,真正体现了国家对于残疾人群体的关心和保护。
  五个方面着手,有针对性调查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瞄准案件易发领域开展预防调查。结合历年来查处的具有系统性、行业性特点的大要案,针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进行预防调查。如,2008年,一基层院预防部门在调查中发现,一个不具备水利工程建设资质的外地包工头,却长期承包本地的水利建设工程。进一步调查后,证实有行贿嫌疑,线索移交反贪部门侦查后,一举查处了5件涉水案件。随后,另一基层院也查处了该市水利局5名中层干部的受贿窝案。两级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撰写了专题调查报告。
  针对案件出现的新动向开展预防调查。针对新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时跟进预防调查,发现新的作案手段和环节,掌握新的职务犯罪动向及趋势,有的放矢地做好预防工作。如,2009年,绍兴市科技系统接连发生了4件受贿案。预防部门对此进行了预防调查,通过询问负责人、调取有关制度以及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发现该系统在制度、体制及管理上存在着许多漏洞和薄弱环节。在调查报告中,预防部门概括出易发案的五个环节,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注热点问题开展预防调查。从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着手,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展开预防调查。涉农职务犯罪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好涉农预防工作,绍兴两级检察机关预防部门联合开展预防调查,对少数行政村利用村干部换届之际,给村民私分集体资金等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拨付环节上存在的漏洞等问题提出预防建议。
  围绕党委工作重点开展预防调查。在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中开展了预防调查,对进一步做好重点工程建设中预防职务犯罪提出了意见建议,帮助建设单位建立风险点防范等一系列制度。
  深挖隐患开展预防调查。针对某一时期诱发职务犯罪因素增多的客观现实,积极开展预防调查,提出预防建议,做到关口前移。如针对前几年金融系统工作人员挪用、侵占集体资金用于炒股的现象时有发生,预防部门经过调查,总结了7个金融系统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重点环节,并向各级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起到了较好的预防效果。
  明确目标,增强预防调查工作的新成效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
  案前调查,在发现职务犯罪隐患和案件线索上下工夫。遵循职务犯罪形成发展的规律,以信息收集分析为基础,积极开展案前调查,主动发现职务犯罪隐患和案件线索。一是基础信息调查。我院建立了常态化的预防调查信息收集分析制度,目前已对辖区内123个单位的职能信息和2468名干部的个人信息进行了统计调查,将履行职能职责、业务工作管理、经费保障、重大经济活动等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风险,纳入我院自行开发的预防职务犯罪信息预警系统,为侦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信息保障。二是舆情热点调查。听民声、纳民意、解民忧,把舆情关注的热点作为预防调查工作的起点,注重发现舆情民意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隐患。如2010年底,我院就舆情反映的我市建筑企业少交、不交养老保障金热点问题开展调查,发现主要是由于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办公室人员履职不到位所致。我院及时与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办公室进行了沟通,对正确履行职责,加强收缴工作提出检察建议并得到落实,2个月时间内,就依法追缴拖欠的保障金820万元。三是职务犯罪风险调查。注重发现国家新政策新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职务犯罪风险和案件线索。先后对“粮食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13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展开调查。如2010年,针对农机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我院深入全区21个乡镇,627名农户家中,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逐一实地核查,发现了农机补贴过程中存在的7类诱发职务犯罪隐患。区政府依据我院调查情况,制定了9项改进措施。我院还将调查发现的区农机局副局长李某某受贿线索移送反贪部门。近三年来,通过预防调查,共移送案件线索26件,占立案总数的四分之一。
  案中调查,在掌握犯罪规律和漏洞上下工夫。预防部门积极介入侦查开展预防调查活动,及时掌握犯罪规律,发现犯罪漏洞,提升源头预防能力。一是对犯罪形成轨迹和症结进行规律性调查。从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单位环境等方面,先后对70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蜕变过程和实施犯罪行为后的异常表现进行了实证分析,撰写了40余份调研报告,提高了预防对策的针对性、前瞻性、操作性。二是对犯罪的社会因素进行源头性调查。认真分析犯罪行为与社会问题之间的联系规律,发现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如2009年,菏泽花都商埠发生了多名商户集体食品中毒事故,预防部门及时介入侦查,调查发现职能部门之间存在的互不沟通、相互推诿等问题,是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我院会同工商、食品监督等八个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过程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了各部门横向协作机制,切实增强了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合力。三是对犯罪涉及行业、系统进行延伸性调查。以查办的案件为基点,将调查活动延伸到案件涉及的整个行业和系统。如2011年,我院以查办菏泽市立医院骨科主任闫某某等六人受贿窝案为契机,对辖区内的多家公立医院进行了延伸调查,对类似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对30多名医生存在的非规范职务行为进行了矫正。近三年来,共对近400名国家工作人员的非规范职务行为进行了矫正。
  案后调查,在寻求预防对策、进行创新管理上下工夫。一是开展发案单位调查,进行堵漏建制。先后对环保、建设、卫生等40多家案发单位进行案后预防调查,重点查找因整改落实不到位而仍然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堵漏建制,消除犯罪隐患。如针对区环保局发生案件后依然存在的执法不到位问题,我院与区环保局会签了《关于在环境治理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施意见》,把检察预防贯穿到环保执法全过程。二是开展行业系统调查,寻求系统治理对策。先后对建筑、金融、交通、电力、医疗卫生等行业职务犯罪类案开展预防调查,总结分析犯罪规律趋势,深入查找行业系统管理漏洞,重点推动行业系统预防的深入开展。如结合金融系统案件开展预防调查,撰写了《关于菏泽市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审批、管理活动中职务犯罪情况的分析报告》,促进了金融行业依法信贷。三是开展宏观决策调查,促进惩防体系建设。以个案调查为点,类案调查为线,针对职务犯罪的总体趋势进行调查分析,剖析体制机制性问题,提出治理预防对策,为党委政府惩防体系建设决策服务。如结合近年来行政执法职务犯罪类案,深入交通、交警、工商等16个部门开展预防调查,撰写了《关于对影响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问题的调查报告》。根据检察机关的对策建议,区委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区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有效改善了全区经济发展软环境。近三年来,共向党委政府提交预防调查报告23份,及时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探索预防调查机制,突出创新性
  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检察院
  依托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推动调查工作。我院于2009年初探索开展以“查找、划分、防控、处置风险点”为主要内容的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并把这项工作制度引入到预防调查中。通过调查发现职务犯罪风险点后,研究划分风险点等级,建议并协助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对防范措施不到位的,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从而推动预防调查工作扎实开展。在对工商局进行预防调查时,排查出涉及执法办案、登记注册、食品安全监管等环节的28个职务犯罪风险隐患,我院联合工商部门有关人员对风险隐患进行了等级划分,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风险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完善了《执法办案规范化操作实施办法》、《企业登记注册规定》、《食品安全监管实施办法》等十余个规范性文件。并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培训,把风险点扼杀在萌芽状态,预防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依托侦防一体化机制推动调查工作。我院依托 “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与自侦部门的密切联系,共同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分析研究,制定防范对策,促进了预防调查工作的开展。自2009年以来,我院在对案发行业的预防调查过程中,与自侦部门共同召开案件剖析会32次,调查报告分析会25次,自侦部门向预防部门提供案件有关材料175份, 帮助预防部门查找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12个。如2011年自侦部门在查处交通系统受贿案件中,将发案原因、作案手段、发案单位暴露出的制度上的漏洞,及时向预防部门反馈,向预防部门移送案件信息材料17份,与预防部门人员共同召开案件研析会6次,发现发案单位在交通稽查管理、行政执法规范等方面的漏洞7项,提出规范交通稽查行为、缩减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等预防建议8项。并帮助、督促发案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整改建议落到实处。
  依托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制度推动调查工作。我院于今年年初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制度以来,已在全市的重点部门和岗位聘用51名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协助检察机关做好全市的警示教育、预防调查等工作。目前,51名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协助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调查18次,解决调查中遇到的专业问题26个,反映苗头性职务犯罪问题和案件线索10件,建议检察机关提出预防对策24项。有力地配合了检察机关的预防调查工作。如预防干警在深入市人民医院进行调查时,该医院的预防志愿者张某向检察院反映:在医院病房楼的改建中,个别工程未经过招投标程序,工程实施过程不设监理环节,易诱发职务犯罪。志愿者还协助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了医院的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工程质量验收等制度。消除了职务犯罪隐患。
  围绕重点环节,突出法律效果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抓发现问题环节,及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011年,全市预防部门通过预防调查,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17件,移送自侦部门立案54件,较好的起到了“调查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对农村沼气池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调查时,将建成的沼气池与各乡镇上报数量对比,将发放的沼气灶具与申报数量对比,发现了登封市农业局、大金店镇政府等5个单位,存在严重虚报冒领专项补贴的问题,涉及资金810万元,及时将该线索移交自侦部门,登封市农业局副局长梁洪涛(正科级)、大金店镇党委副书记徐志伟(正科级)等5人被立案,均被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抓检察建议环节,增强预防调查效果。对预防调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制作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金水区院在“村账乡管”调查中,发现7000余万元村级资金账外循环,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件。同时,向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发出了有问题、有分析、有要求、有对策的检察建议,促使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整治侵占村级集体资产活动的实施意见》,使全区31.57亿元村级集体总资产得到统一管理。该检察建议2011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检察建议”。
  抓跟踪监督环节,扩大预防调查的影响。发出检察建议不是预防调查的结束,而是开展后期预防工作的开始。因此,我们确定预防调查的主办人为检察建议跟踪回访的责任人。对于被整改单位有异议而未及时整改或不愿接受整改的,我们通过召开由有关单位和专家参加的情况通报会,帮助其分析问题,督促整改。在对郑州市重点项目办公室负责的市疾控中心办公楼迁建项目实验室净化工程的招投标进行调查时,发现监管部门、业主等五个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操作问题,就向以上五个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其中某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认为其不存在监管失职的问题。为此,市院组织召开了由市纪委、人大代表、市政府招标办、监管单位、业主单位、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专家、部分媒体参加的情况通报会,通过公开剖析、辩论,五个单位均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积极进行了整改,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对事实、数据“深加工”,形成有深度的报告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预防人员要对所调查的问题进行学习。对涉及相关领域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掌握被调查行业、单位、部门的工作流程以及权力运行的特点。遇到某些专业性的问题,还要深入发案单位向专业人员请教。如我们在调查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情况时,对于行政审批、招投标、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变更设计追加投资、监理等程序以及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容积率、绿化率、议标、邀请招标、计量支付等专业问题,多次前往案发单位,虚心向有关人员请教学习。
  必须对发案的岗位、环节进行统计和分析。一针见血地指出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风险点,揭露犯罪的手法,明确具体地指出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为发案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制度和监督工作,提供有说服力的事实依据。这是预防调查与其他犯罪调查的重要区别,也是预防调查报告着墨重点。如我们在对广州市中小学校职务犯罪的情况进行分析时,发现二十多例案件主要集中于几个岗位,即校长、副校长、总务处主任、电教科负责人以及少数财务人员,一线教学的老师一个也没有。在制度管理方面,发现各区、(县级)市政府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均对学校方方面面的管理制定了很多的规章制度,财务上实行了集中支付制度,各方面都似乎很完备,但经过结合发生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我们发现在政府物资采购、学校工程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在相互衔接方面仍有漏洞;财务现金管理方面也还有可钻的空子。如果不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这些漏洞和薄弱环节是不容易发现的。在对当前建设领域职务犯罪进行调查研究时,尽管大家知道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发案的面很广,很分散,成员很复杂,但经过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我们将易发多发环节归纳为行政审批、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招投标,工程分包、发包,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监理、变更设计追加投资、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等十个环节。将易发岗位归纳为各级政府分管建设工作的领导;国土、规划、交通、建设部门的领导;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分管本单位基建工作的领导、基建部门责任人;工程建设指挥部领导班子成员、工程业主代表、材料采购人员、财务人员、工程监理人员、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等。通过对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风险点的总结和犯罪手段的揭露,为下一步“对症下药”,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埋下伏笔。   对策建议措施要明确、具体和可行。预防调查报告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公文,是有关单位、部门改进工作的依据。以此为基础制定的检察建议,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按要求加强和改进工作,因此,提出的对策建议必须具体、有说服力,并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认真抓好预防调查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预防科
  预防调查提前介入、全程跟踪。“侦防一体化”,即检察院预防、反贪、反渎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渗透、互为共同体,重点工作集中行动,在工作上有分有合,互通有无,力量互补,取长补短,整合检察机关内部力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形成预防惩治双赢局面。预防调查提前介入犯罪侦查,预防调查与犯罪侦查初查相互结合和衔接、预防调查和犯罪侦查合作审讯等方式都有效地实现了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从而实现侦防整体功能的最优化和反腐总体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引入专家咨询制度,综合评判。预防调查工作的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对于现有制度和运行机制上的漏洞仅从法律的角度去评判显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结合行业特点用现代管理科学来综合评判,才能深层次的挖掘犯罪根源,从而有效的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在预防调查实践中,我们常用的方式是针对某一行业、领域或者环节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邀请专家进行解答和分析。例如在欢乐海岸工程建设专项预防调查中,针对欢乐海岸工程、设备及设计招投标流程、零星工程邀请招投标流程以及顾问公司邀标流程等专业性问题邀请了相关专家进行了讲解,使预防调查办案人员更清晰的掌握了这些制度流程,以便更好地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排查,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尝试预约谈话制度,减轻犯罪后果。针对一些职务犯罪频发的单位或者部门、虽有群众举报但经初查尚不构成犯罪的单位或者个人,合理运用预约谈话制度,通过讲明事实、讲法律政策,提高被约谈人的思想认识,增强识别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或者阻止职务犯罪的继续发生。例如深圳某海关财务与关务保障科副科长李某受贿一案中,预防科办案人员通过合法程序与李某进行了预约谈话,敦促其在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交代了侦查部门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最终被认定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赃,具有悔罪表现,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收集素材资料,注重“三个联动”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横向联系,实现内部联动。我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在预防调查的过程中,围绕调查选题,加强与侦查、公诉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准确掌握了调查对象或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情况,进而确定调查工作的内容和重点。省院预防处在开展全省住房和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调查工作的过程中,加强与侦查、公诉、案件管理等部门的横向联系沟通,通过案件管理部门(数据统计部门)调取了我省住建系统近三年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数据情况,包括立案数量、触犯的具体罪名、犯罪金额、发案单位、人员级别、判决结果等。通过侦查和公诉部门收集全省住建领域的典型案例和诉讼情况,共同分析住建领域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作案手段,并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实际研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得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纵向配合,加强上下联动。对于区域性较大、系统性较强、调查范围较广,由一级预防部门难以广泛开展的调查选题,我们采取纵向配合,加强上下联动的方式,整合全省预防工作资源,统一开展调查。在调查过程中,上级院根据调查的情况、进度对调查工作进行指导部署和协调调度,并对下级院取得的信息资料和调查成果统一汇总、综合分析,确保预防调查工作的质量和实效。省院预防处在2010年开展的全省国土资源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调查工作中,为全面深入掌握全省国土系统,尤其是基层国土部门的发案情况、犯罪特点和发案原因,统筹安排,既要求下级院预防部门对本地区国土领域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等进行分析,又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要求全省各级预防部门根据本地区近年来国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填写问卷,并选取二至三件典型案例报送。同时,对下级院预防部门开展预防调查工作以及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或难点,加以帮助指导。通过上下联动,既顺利完成了专项的预防调查工作,又加强了全省预防干警的学习交流,促进预防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内外结合,实现社会联动。为准确分析发案行业和领域在管理监督上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我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促进调查工作深入全面的开展。同时,对某些热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我们还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平台,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围绕不同部门发案情况和行业特点,建立预防联动机制和预防沟通协调制度,充分调动更多部门、更多人员参与预防调查工作,使预防调查工作更具深度,预防对策更具专业性和科学性。今年,黔东南州检察院,针对该地区退耕还林工作职务犯罪案件集中突发的情况,组织林业、农业等系统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预防调查,就预防林业系统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进行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撰写的《关于我州林业系统职务犯罪情况的预防调查报告》得到州委书记、州长和纪委书记的高度重视和批示。州人民政府为此专门召开全州十六个县(市)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的会议,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
  以侦防一体为依托,形成部门联动
  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检察院
  选准预防调查主题。针对我县机关单位多、乡镇多、可调查项目选择性多的特点,从四个方面来确定预防调查主题:一是反贪局、反渎局总结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情况,分析指出职务犯罪案件多发、易发的行业部门和发案趋势,并向预防部门通报,实现信息交流共享。二是密切与本院控申部门的横向联系,根据控告、举报情况,分析哪些是群众举报多、反映强烈的行业部门。三是加强与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掌握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情况,与检察机关开展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工作相结合,从中选择预防调查主题。四是院办公室向预防部门提供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讲话,以利于预防部门从中找准工作重心。   了解被委派调查单位情况。要提高效率,做到“磨刀不误砍柴工”,同时避免 “调查跑题”、“说外行话”等现象的发生,保证预防调查工作的严肃性,对被调查单位工作情况的熟知程度起着重要作用。我院一方面与负有重要职责的县直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他们报送的工作信息、总结、专题汇报等材料以及座谈会、协调会等方式,在平时就熟知该单位的业务工作情况。另一方面通过对重大、疑难和典型案件开展同步预防工作,继而获得信息,熟悉业务。
  确定参与调查主体。根据被调查单位的工作职能中的廉政风险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环节是贪污贿赂多还是渎职失职多来确定预防调查工作是反贪局还是反渎局共同参与。这样做的好处一是有利于在预防调查中及时发现或获取对应的案件线索。二是有利于增强调查报告中所提出的预防对策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利于确定开展警示教育讲座的主讲部门。在预防调查工作中,适时结合单位的职能属性、廉政风险点,以一些相同或类似案件的发案原因等对其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而主讲由反贪局、反渎局还是预防部门负责,也是视其职能定位而定。
  分工合作,明确整理。预防调查报告写作人员的组成是影响报告质量好坏的重要因素,对此,明确了三个原则:一是预防部门总体负责牵头,院办公室、研究室参加,在负责文字质量把关的同时注重综合信息的运用。二是在发案单位开展预防调查的,负责办理案件的承办人也为写作班子成员之一(必要时负责批捕、公诉此案的承办人也要参加),因为他们掌握案件发生的主、客观方面原因等对撰写调查报告起主要作用的信息资料。三是掌握着必要数据素材、卷宗和文书等资料的反贪局、反渎局内勤也是成员。
  结合预防职能大力开展预防调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加强领导,制定预防调查规划。一是每年年初,区院预防处总是结合区检院部署的全区检察机关工作任务,及时对发改委、财政厅等单位进行前期调研,获取相关资料,制定预防调查工作计划,为有目的、有方向地展开调研工作做好准备。二是在获取一手资料后,按照重点行业优先、涉农优先、重大项目优先的原则,设立预防调查规划。按全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规划、投资情况及新建、在建、续(扩)建工程中相关工程资金及拨付情况等资料,从不同的行业、系统和领域,特别是涉农、民生领域等对维护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业、单位或部门优先抽取项目,列入预防调查计划。三是根据筛选出的预防调查项目,按任务定时、责任到处、到人,制作出《西藏检察机关开展重大建设项目专项预防的实施意见》及细化方案,下达至全区各分市院预防处。如国家重点投资的旁多水利枢纽工程、那曲物流中心、林芝老虎嘴电站等一大批具有重大影响的工程,均列入了预防调查计划。四是建立专项预防调查制度,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工程,进行跟踪,做到有项目、有调查、有报告、有回应。
  强化调查研究,做到调查与报告双到位。一是在预防调查项目确立后,区检院和各分市院均能及时组织干警,深入项目建设的单位、部门和行业进行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好第一手工程建设、投资、招投标及资金来源、拨付款项等具体资料;二是参考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建设管理规程,并依据调查数据、推论和预防工作特点,结合相关案例进行预防分析,制作预防调查报告,提出相应的预防建议或意见。三是把预防调查与预防教育宣传结合起来。根据预防调查规划,切实在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及时送法至工地、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扩大预防成效。四是根据预防调查结果,及时制作预防调查报告,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送建设单位和其行业主管部门,为其决策参考。
  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一是通过剖析一批本地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类案发生的风险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预防调查。二是从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工作中,研究、探讨其发生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防范职务犯罪发生的对策和建议,并做好先期预防教育。三是把个案、类案的行业综合研究,综合进预防调查中,特别是把工程建设及质量、资金安全等各类数据,适度融进预防调查报告,提出相应预防建议,以求以一案教育一片的基本目的。四是把专项预防调查和一般预防调查结合起来,就职务犯罪宏观形势与行业职务犯罪特点分析相对照,提出合理的检察建议,提高检察建议的采用率。
  根据西藏实际,全力做好预防服务。在全面调查、了解总体投资和项目分配的情况下,努力跟踪重点项目,全力做好预防服务。重点选择几个对本地区有重要影响,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投资项目,涉农、惠农工程等进行跟踪预防,着重从项目立项、投资确定、项目审批等程序性工作,以及招投标、项目审验、资金拨付,重大、重要物资外购等重要环节进行预防,以“参与不干预、服务不添乱”开展工作,为确保重点项目投资资金安全,维护本地区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好服务。
  民生领域和涉农预防调查。为深入做好新农村建设和安居工程建设预防服务,保障扶贫资金安全和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民生领域的政策性和保障性投资,以及在物资发放、资金管理与使用、工程建设监管环节,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重点针对涉农惠农政策的实施,资金补贴到位情况等方面,做好职务犯罪的预防调查,特别是农村合作医疗、新农村建设、移民安居工程建设,还要加大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宣传,送法到村,提升预防效能。加强对行业管理部门的预防警示教育,确保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和重要程序科学合理、决策正确和管理安全。
  及时总结预防调查,适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一是区院及时把全区各分市院、县院制作的预防调查报告收集整理后,按行业、系统和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涉农和民生领域等分类进行汇总。二是对全区职务犯罪基本状况深入进行预防调查,分析出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针对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源头性、全局性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协助发案单位进行整改。三是注重把预防职务犯罪的新举措、新做法、新机制、新经验,以及好的预防调查方法进行推广,扩大预防影响和社会覆盖面。四是对预防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检察建议,进行回访,巩固预防成果。   起步高点定位,工作规范有序
  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准确把握预防调查本质,为制定规范性文件打下基础。根据《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及相关文件规定,预防调查的本质,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工作方式,是为了准确把握职务犯罪的成因、特点和规律,针对一定领域、系统、单位及其权力运行中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危险环节而实施的实证研究、综合分析等有关活动。预防调查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导致职务犯罪发生的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把握职务犯罪的变化趋势和发案规律,向有关领导和管理部门、单位提出改进建议和预防对策。所以,预防调查不能简单理解为是由人民检察院预防部门进行的一般调查研究活动,它蕴含了预防部门的多项职责。开展预防调查是预防部门履行研究制定预防工作计划、规定,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发现和处置职务犯罪线索等职责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注重创新发展,精心拟定预防调查办法。近年来,我院预防工作在全市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执行新《规则》的情况下,工作要保持较好的势头,必须要在坚持传统优势的前提下,注重创新发展。预防调查是一项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重要工作,没有统一的预防调查办法可执行。我院坚持高点定位,制定并不断完善关于预防调查的规范性文件,确保预防调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我院大胆借鉴了邻省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调查工作中的要求和规范制度,吸收了陕西省院预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重要内容,并结合我县的检察工作实际,经过精心酝酿,于2008年5月拟定了《预防调查办法》初稿。
  广泛征求意见,党组会议决定。我院《预防调查办法》初稿形成后,院党组充分体现从严和审慎的态度,在全院开展多种形式的讨论,又到纪委、审计等部门征求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我们将《预防调查办法》初稿和征求的意见建议一同提交院党组会研究。2008年6月,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讨论通过了《商南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调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预防调查办法(试行)》)。该办法全文共24条,对预防调查依据、目的、内容、方法、机构、程序、纪律等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是一部关于预防调查工作的实体与程序合一的综合规范。
  在实践中检验,逐步修订完善规范。我院《预防调查办法(试行)》发布以后,市院预防处给予积极肯定。在将我院《预防调查办法(试行)》全市转发的同时,要求我院率先认真施行,将规范性文件拿到实际工作中去检验。2008年7月份以来,我院严格按照《预防调查办法(试行)》的规定,立项开展了12件预防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我院十分注意总结和发现工作的优点和不足,适时征求相关单位、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听取了相关部门和乡镇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0多人的意见和建议。预防调查结束时,我们不仅在座谈会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接受监督,还专门印发了《商南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调查征求意见表》,让被调查单位如实填写后进行反馈。通过这些措施,对相关单位、人员提出的调查的独立性、监督性、灵活性等方面问题都进行了改进,完善了《预防调查办法(试行)》的程序和方法。
  发挥优势显成效,实现调查价值最大化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以预防调查为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具有前瞻性、主动性。工作中,我们注重搜集自侦部门查处案件所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及时进行归纳整理,使相关信息资料成为侦查工作的信息源,充分发挥调查为侦查服务的作用。同时,在预防调查活动中,注意发现和搜集职务犯罪线索,为侦查部门提供线索,把预防工作作为自侦部门发现线索的“第三只眼”。省院预防处充分利用易接受、非对立的职能优势,对财政、建设、农牧等部门2010年和2011年的涉农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解,掌握了各部门掌管的涉农资金数额、拨付方向、发放途径和方式,将情况移送侦查部门。侦查部门通过归类整理,分析了管理和使用资金中易发职务犯罪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并将情况分析和资金拨付情况分发给各市级院侦查部门,对涉农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督,紧盯易发职务犯罪关键环节,挖掘职务犯罪线索,切实保障涉农资金的安全运行。
  以预防调查为依托,推进“侦防一体化”。侦查部门与相关部门接触了解情况,容易引起恐慌和防备,造成线索流失和初查失败,而预防部门向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易被接受。我们充分利用预防工作这一特点,及时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与侦查部门共同开展初查,为办案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帮助。陇南市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特大腐败案的成功侦破,预防调查发挥了重要作用,是预防调查促进“侦防一体化”的成功典范。2010年,省院收到群众对王先民经济问题的举报信后,省院领导安排预防部门和侦查部门赴陇南以预防调查的形式先期调查了解情况,经预防人员详细了解情况,摸清了王先民犯罪事实,并对王先民受贿案进行了初查。侦查部门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迅速立案,一举查清了王先民受贿1056万。
  以预防调查为抓手,促进预防工作上水平。预防调查是一种预防工作方法和手段,不是目的,它是开展犯罪分析、预防建议、专项预防的重要基础,是加强检察机关预防工作专业化、职能化和规范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将预防调查转化为预防成果,提高犯罪分析质量,促进相关单位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才是最终目标。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预防调查活动,探寻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查找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漏洞,探究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为重大工程专项预防提供服务,为提升犯罪分析和预防建议质量和效果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预防工作水平提高。2011年,在高检院组织的全国检察机关“百优双十佳”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和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中,省院推荐报送的《窑街煤电集团董事长李人志腐败案剖析与警示》被评为“十佳案例分析”,《王先民腐败案件的剖析与警示》被评为“优秀案例分析”,省院向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检察建议和武威市检察院向凉州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检察建议被评为“优秀检察建议”。   准确确定预防调查课题,探索开展预防调查方法
  新疆阿勒泰地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结合自侦部门已查办的社会影响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对相关行业、系统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三个重点”方面查找并分析存在的问题,进行“救济性”预防调查,以期堵塞漏洞,推动长效预防机制的建立。由于是已经发生的职务犯罪,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影响也大,加之发生职务犯罪所在单位的领导也会重视并会很好的配合,预防调查工作也会开展的相对顺利,那么也就容易取得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同时还会树立预防部门形象。只要把握这个重点,预防调查工作就不会偏离方向。如地、县两级院共同开展的《关于工程建设押金管理工作的预防调查报告》,就是结合富蕴县院查办的县建设局会计刘某某挪用、贪污公款案件开展的预防调查。又如,福海县的《“6·3”中毒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调查报告》。福海县污水处理站“6·3”中毒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部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从县城建局领导分工、对污水处理站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安全教育知识培训等方面展开预防调查。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是否存在渎职行为进行了调查,调查报告分析了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提出了预防对策,并向县委、政府提交了报告,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此案最终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
  选择老百姓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将预防工作前置。开展“诊疗性”的预防调查,积极为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往往与自身利益有密切关系,也是领导关注的焦点,二者并不矛盾,是统一的。如非法开垦草原、学校乱收费、看病难、建房审批乱收费等,都与老百姓的利益密不可分。如哈巴河县院结合县域实际,联合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县草原监理所和县公安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完成了《非法开垦草原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联合调查组对乡、部分村非法开垦草原情况进行了摸排、走访,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整理出非法开垦草原的五种形式:非法开垦后将草原改为耕地;非法将草原当成耕地进行退耕还林,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未经草原监管部门批准将自家房前屋后草原进行开垦,并逐渐每年进行扩大开垦;钻国家对沙化、盐碱化的草原进行治理的政策漏洞,骗取开发审批手续,然后进行草原开发,种植经济作物;其他非法开垦破坏草原问题。在调查过程中对如何非法开垦草原、开垦的原因、非法开垦草原造成的危害以及预防非法开垦草原背后发生的职务犯罪进行了分析,针对如何遏制非法开垦草原提出了预防措施。县级媒体跟踪报道整个调查过程,调查结束后向县委提交了预防调查报告,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在这次预防调查中发现非法开垦草原行为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2件,并已立案侦查。
  结合地区实际,就“对口援疆项目”开展预防性调查。2011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生建设年”,也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援建资金投入增多。为确保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工程质量优秀、项目管理机制健全,及时消除诱发职务犯罪的隐患,根据自治区检察院提出的“针对19省市对口援疆工作,项目上马,预防同行”的要求,地区分院与吉木乃县院预防部门共同对吉木乃县安居富民工程开展联合调查。针对工程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竣工验收材料不全导致验收困难、群众对工程资金使用和工程重大事项变更等情况不了解等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检察建议,同时也提出了防范的措施,均得到了有效的整改。我们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对吉木乃县安居富民工程开展预防调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职务犯罪预防对策,消除了职务犯罪隐患。力争在“惠民工程”实施过程中,不仅要真心实意为百姓办事,还要在办事程序上不出问题,避免因为程序不到位发生责任主体不清,埋下事故隐患。
  以风险排查为关键,梳理分析问题隐患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厅
  把握特点综合预测研判。战备工程作为军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技术性能、安全保密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也有普通工程的一般特点,各个阶段和环节都存在诱发职务犯罪的风险因素。海军检察院根据这些特点,结合办案实践,综合运用纪检、审计、财务等执纪执法和业务部门反馈的信息,采取“解剖麻雀”的办法,对战备工程建设中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征地搬迁等9个职务犯罪易发环节逐一进行分析研判,梳理排查出29个职务犯罪风险点,为研究制定预防措施竖起了“靶子”。
  上下联动搞好检查评估。北京军区检察院针对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实际,会同军区卫生部深入十多个后方医院、药材供应站等单位,采取岗位自查、群众帮查、上下互查、问卷调查等方式,与医院领导、科室主任、伤病患者和退休干部等广泛座谈交流,深入查找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环节时机、监督制约难以奏效的隐性渠道、市场经济运行带来的问题隐患,分析评估药材采购“回扣”、开单用药“提成”、医疗救治“渎职”等风险因素,明确了监管防范的重点目标。
  紧盯问题深入挖掘剖析。军队房地产管理系统担负着部队空余房地产接收、储备、维护和盘活利用等多项任务,是一个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热点领域。广州军区检察院针对房地产管理机构设置分散、土地纠纷增多、租赁项目繁杂带来的突出问题,结合近年来查办的多起典型案件,从社会不良风气侵蚀、外部潜规则渗透、内部管理弱化等方面,深入剖析诱发职务犯罪的体制性原因、机制性漏洞、顽固性表现,找准要着力解决的风险隐患。
  加强预防调查,推进“侦防一体化”
  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以预防调查为初查的前置手段,通过整合信息资源推进“侦防一体化”。充分发挥预防工作的超前性、主动性、非对立、易接受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搜集自侦部门查处案件所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及时进行归纳、分类、筛选、储备,使相关信息资料成为侦查工作的信息源,为查办案件提供基础资料。例如承德是农业大市,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始终是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是近年来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为此,市院连续三年部署了全市范围的涉农资金预防调查。各县区院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建立涉农资金台账、对涉农资金进行动态监督等形式,分别加大对林业、农牧、民政等不同部门不同环节、多种门类“涉农”资金的预防监督力度,大量搜集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并从中发现一批案件线索,查办了一批涉农职务犯罪。承德县院在退耕还林专项调查中发现某村委多人虚报退耕还林亩数、套取补偿款19万余元的案件线索,立案查办贪污退耕还林款案件4件11人,有3人被判处实刑。滦平县院通过对“粮食直补款”的专项调查,立案查办了某村三名村委成员共同贪污窝案。   以预防调查为侦查的推进手段,通过研判信息价值推进“侦防一体化”。预防部门坚持对收集的个案信息由点到面、由个案到类案的剖析、综合,形成有助于领导和部门正确分析判断和决策的案件分析报告,并及时启动专项调查工作,加强对窝案、类案的深挖工作力度,扩大“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案成效。2011年,结合高检院开展的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专项活动,与反渎职侵权局联合开展对机动车、农用车管理部门违法办证问题的专项预防调查活动,共立案侦查机动车、农用车牌照办理中的渎职犯罪案件6件18人。这种以小专项推动大专项的经验做法得到了省院的肯定。2010年,平泉县院查办了该县一起民政系统贪污优抚资金案件,市院预防处分析研判后意识到此类案件可能在民政部门具有普遍性,于是在全市范围部署了对民政优抚资金专项调查活动,发现案件线索8件,移送反贪部门立案5件6人。通过开展专项调查活动,有效推动了系统、行业治理。
  以预防调查为侦防结合的有效载体,通过强化内部一体化调度推进“侦防一体化”。市院党组从推动“惩防一体”深入落实,带动全局工作开展的高度对预防调查工作统一调度部署,保障了该项工作的整体进展及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出台《暂行办法》为工作开展提供依据;统一调度自侦部门,会同预防部门共同开展大型预防调查,保障调查效果;领导亲自与有关部门沟通,加强检察建议、调查报告中防范对策、预防措施的落实力度,提升工作成效。县区院党组全面贯彻上级院部署和要求,在配合市院完成全市性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不同领域和行业的预防调查工作,使调查工作全面铺开,效果明显。同时,市院预防部门在加强与反贪、反渎等自侦部门配合的基础上,加大对县区的指导力度,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的工作机制,为顺利开展调查工作提供了保障。
  发挥核心作用,带动预防业务全面发展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注重预防调查与犯罪分析的有机融合。犯罪分析和预防调查目的相近, 都是发现或寻找引发职务犯罪的制度漏洞和隐患, 并据以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应对措施和改进方案。但预防调查是进行犯罪分析的前提,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任何分析都离不开调查研究,犯罪分析是预防调查的成果之一。工作中我们把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有机融合起来,对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则形成调查报告;对具体的职务犯罪个案、类案的调查则以犯罪分析的形式体现工作成果,实现了不同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
  注重预防调查与预防宣传、预防教育和检察建议的有序衔接。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预防调查不是目的,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要和其他业务工作实现有序衔接。我们在完成一项调查工作后,都注意把调查成果与宣传、警示教育以及检察建议等结合起来。调查报告以适当载体在一定范围内和相关部门、单位共享。充分利用预防网、预防工作简报、检察信息等形式,向上级检察机关、当地党委、人大报告,向被调查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基层检察院通报。调查中还应邀或主动为被调查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近年统计,在我们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中,预防调查引发的预防教育占到总数的80%以上。对于检察建议工作,我们近年来一改过去只注重个案建议的情况,对于具有普遍意义的共性问题,我们注意制发综合性的检察建议,着重分析出现问题或引发犯罪的深层次原因,提出综合性预防对策。2009年我们在房地产行政系统开展预防调查工作后,提出了预防对策,得到沈阳市两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仅市房产局就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359项,还进行了廉政风险查控和职务犯罪防控工作。这些制度实施后,有效遏制了连续三年的房地产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发势头。
  注重预防调查与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的相互促进。检察机关加强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是完善职务犯罪惩防体系的基础性工作。特别是对于一些情况不明、性质不清的问题,通过开展预防调查,有助于扩大自侦部门的案源渠道,提高职务犯罪线索的数量和质量,形成惩治和预防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2008年我们在地铁预防工作中,发现地铁施工单位的职务犯罪线索,初步调查后移送反渎部门侦查,最终立案3人,均被审判机关判处有期徒刑。
  注重预防调查与预防基础建设水平的共同提高。预防调查工作对于预防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纪律作风都是一种考验。实际工作中我们注意把二者紧密结合,注意提高预防工作人员掌握犯罪特点、规律的能力,发现犯罪线索、妥善控制处置的能力,科学预测犯罪趋势、超前预判的能力,综合运用预防手段、提出有效预防对策的能力,进一步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在业务指导上,我们集中精力,着重就加强预防调查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已经取得了明显效果。沈北新区院、于洪区院和高新区院等预防工作基础薄弱的基层院,以预防调查为主要工作方式,各项预防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当地党委政府给予预防工作很高的评价。2011年,我们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进一步规范了预防调查的工作流程,对调查立项、调查内容的确定、工作程序、工作纪律以及工作效果评估和工作成果转化做出了明确规定。由于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我们的工作质量得到了被调查单位的认可和欢迎,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的提高。
  预防调查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
  预防调查促进国有企业精细化管理。舒兰矿业集团公司是一家3000余人的老国企,自改制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企业管理比较混乱,内部矛盾十分复杂,两年中在运销、医疗等部门发生了5人职务犯罪案件,一度出现集体上访拦截火车问题。我们与公司纪委联合组成调查组,采取问卷调查、审查公司制度、分析发案原因等方式开展了预防调查,提出了“强化教育引导、强化自查清理、强化厂务公开”的检察建议,得到了公司新一届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董事长、党委书记带队到检察院与办案人和预防部门人员共同研究治企良策。结合检察建议,在全公司开展了清理干部岗位、清理工资奖金发放、清理不合理用工、清理公司资产、清理管理费用、清理物资采购的“六清理”活动,共清理出上述问题19个,2人因为虚做工资票据套取公款经移送案件线索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当年末,12项生产和经济指标创历史最高水平,公司一举扭亏为盈。为从源头上帮助公司规范管理,在全公司开展了“八公开”活动。即公开成本指标、公开主要材料消耗、公开汽油柴油消耗、公开电力消耗、公开工资发放、公开干部任命、公开安全处罚、公开煤炭销售。此举每年节约生产成本470万元,2011年一季度,9项生产和经济指标再次刷新历史纪录,公司盈利1620万元。通过清理和公开,完善了管理制度,提高了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吉林省副省长王祖继对此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全省不仅煤炭系统要向舒矿学习,其他行业也要向舒矿学习”。此做法在吉林省检察机关服务大项目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经验。   预防调查推进招投标领域规范化运作。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对辖区招投标代理机构的操作行为、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行业管理部门、招投标场所进行预防调查,发现代理机构自身管理、招投标活动、评标建设不规范等11个问题。通过与相关单位座谈、发检察建议等措施均及时得到了解决。在代理机构自身管理上,由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牵头成立了“吉林市招投标代理公司协会”,通过行业协会规范代理公司自身管理;由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和政府采购办牵头,统一将招投标开标评标规范到采购中心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促进了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进行;与招投标管理处在重点工程项目上探索实行了“两阶段”评标法,最大限度减少了人为因素;特别是建议市建委投资50余万元购置计算机及软件、重新装修评标室,建设了标准的信息化评标室,极大促进了评标结果的公平和公正。
  侦防一体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和财务管理科学规范运行。针对辖区桦甸市院立案查办了该市永吉街道大城子村四名村干部在“村村通”公路建设过程中虚报公路里程套取并分掉61万元工程款案件,吉林市院及时指导桦甸市院预防部门开展预防调查,查明此案之所以发生,在于辖区政府、交通、土地等部门主管人员的渎职行为,遂向反贪部门移送相关犯罪线索。反贪部门依据线索又立案查办街道、交通、土地等部门11人受贿和渎职犯罪案件。综合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并向桦甸市委发出加强“村村通”公路建设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及开展警示教育的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引起市委的高度重视,以市委名义召开了该市五大班子主要领导、各部门、乡镇、街道和144个村班子成员参加的桦甸市预防职务犯罪大会。在政策的感召下,该市交通局两人到检察院投案自首,并供述了套取公路建设款的犯罪事实。吉林市院预防部门和桦甸市院进一步感觉到,个别乡村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隐藏的职务犯罪还没有完全暴露,对此,指导该院预防科再次启动了预防调查,发现两个村三名村干部存在套取农村公路建设款的问题,移送反贪部门立案侦查。为从根本上加以治理,桦甸市院联合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等七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和加强“村村通”公路建设工作的通知》,制定和完善了《民主理财制度》等十二项制度,保证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使全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达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公开透明、民主理财到位、监督渠道畅通”的规范化建设要求。
  善用预防调查,提升侦防整体效能显成效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
  以预防调查提高案例分析和检察建议的实效性。在开展预防调查过程中,注重结合行业特点、区域特色,发现苗头性、规律性、典型性的问题,深入分析查找容易引发职务犯罪的隐患,找准犯罪原因和规律,提出内容具体、便于操作的检察建议。2010年6月,该院预防部门启动对国家重点项目——福建龙岩发电公司电煤采购环节的专项预防调查,通过与企业领导、一线管理人员座谈,调取电煤采购定价、煤炭质量监管、购煤款项结算等各项制度书面材料,现场观摩电煤采样、制样、化验等多个环节,走访运煤司机、煤炭供应商等方式,帮助企业查找漏洞,并向企业提出完善电煤化验环节事后监督及救济措施,防止电煤质量下降和企业生产成本增加,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检察建议。该公司专门召开公司董事会研究落实检察建议,针对漏洞建章立制,完善了内部廉洁风险防控体系。2012年5月,该公司向新罗区院反馈,一年来通过落实廉洁风险控制措施,共创造经济效益6287.59万元。2011年7月,针对近两年查办重点工程征地拆迁过程中发现土地综合执法人员收受贿赂放纵“两违”建设户实施违章抢建、骗领拆迁补偿资金的问题,综合分析了重点工程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过程中出现职务犯罪的类型及产生原因,相关人员犯罪的基本手段及心理提出具体的检察建议,分管城建的副区长陈庆日审阅检察建议后作出批示,要求区城管办“吸取案件教训,认真研究检察机关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加以落实”。四年来形成案例分析报告79份,发出检察建议63份,其中三份检察建议被该区领导批示转发。
  以预防调查带动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质量全面提高。针对预防调查发现的问题,改变坐等上门咨询的工作方式,主动前往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预防咨询。例如龙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专项资金预防调查后,针对发现的问题,主动前往区交通局、龙岩地产公司、双永高速公路公司,小池、龙门镇政府和其他正在开展高速公路建设的乡镇和古武高速公路指挥部,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预防咨询。四年来为有关单位提供预防咨询298次。并根据预防调查发现的职务犯罪隐患,根据机关、事业、乡镇、工矿、学校、社区等不同单位特点,确定预防宣传教育的六个专题,将宣讲团成员分成六个课题组深入各个单位开展预防教育,共开展预防法制宣传教育讲座130多场次,受教育人数达三万余人。
  以预防调查促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常规化。以重点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调查为基础,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规范市场准入主体,集中对进入龙岩建筑市场的所有建筑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行源头上把关;探索建立行贿犯罪实时查询反馈机制,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和电子邮件系统为减轻查询单位工作负累、快捷传递查询信息服务。由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将次日拟参与投标的单位、人员名单制成电子文档传至新罗区院的加密电子邮箱,该院接收后及时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招投标中心反馈,对查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个人或单位,按程序报建筑业主管部门取消其参标、中标资格。四年来共开展880多批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从中发现1例行贿犯罪记录的建筑黑名单(龙岩市永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廖某坤),通过函告龙岩市建设局启动行政处理程序,对有行贿犯罪记录人廖某坤禁止6年的建筑市场准入资格,有效发挥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为净化市场环境服务的功效。
  强化措施,构建“社会化预防”大格局
  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检察院
  以预防调查为抓手,搭建社会化大预防平台。崇仁县院坚持把预防调查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质量和效果。去年以来,崇仁县院整合全院的力量,成立了九个预防调查组,重点对全县卫生、教育、水利、建设、农业、交通、民政、人劳、林业等九大系统中的中央专项资金和民生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预防调查,并与各单位签订了《预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单位的具体职责和分工,为顺利开展预防调查工作提供保障。此外,崇仁县院还以开展预防调查工作为良好契机,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和重视,将预防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与各单位携手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将预防工作纳入到各预防单位的日常工作中,确立林业局、国家物资储备局江西六七三处为预防警示教育示范基地,逐步搭建预防部门与各单位部门良性互动的预防大平台。
  创新预防调查方法,建立以预防档案为载体的社会化预防长效机制。崇仁县院在按照行业系统,将全县50多个单位分成20多个系统,逐一建立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档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预防调查搜集信息资料的优势,以“案前预防、案中预防、案后预防”为主线,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预防建议采纳等有关预防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在全县各系统内聘请的28名预防联络员等人员信息及时、完整地录入到各系统职务犯罪预防档案内,不断夯实预防档案内容。2011年,崇仁县院通过对每个系统的预防档案资料和信息从宏观、微观不同层面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价,结合各系统暴露出职务犯罪的区域性、行业性、规律性等问题,找出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机制、体制上的漏洞,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撰写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定出各系统长期的预防规划,促进了预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做好预防调查成果转化,强化社会化预防效果。崇仁县院针对在近五年查办的案件中,涉及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和科级干部案件比重较高这一情况,认真分析这两类人员的犯罪成因,查找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提出预防对策,做好预防调查成果转化,为党委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一是撰写《加强预防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工作的调查报告》递交给县政府,县政府对报告高度重视,以文件形式转发至全县15个乡镇,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认真学习报告内容,落实预防措施。二是向县委递交《关于在全县科级和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开设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廉政教育课程的建议》,该建议被县委采纳后,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廉政教育正式成为崇仁县科级和科级后备干部培训的一门必修课程。2011年5月15日,崇仁县院为全县190余名公选副科级后备干部举办了以“预防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主题的廉政知识讲座,社会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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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后浇带功能差异对其加以分类,对建筑工程项目中后浇带的设计与施工方面进行总结。  【关键词】建筑工程;后浇带;设计与施工  1. 后浇带法的功能  1.1解决沉降差。  在建设工程时,由于要分开对低层裙楼和高层建筑进行施工,于是便会造成两个主体结构间出现明显的沉降差。然而,在施工中使用后浇带能够将低层裙楼与高层建筑暂时性分开,待结束主体结构的施工,并且绝大部分的沉降量都完成之后,对连接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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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复合改性沥青因其优越的高模量、抗老化、低眩光等性能在很多功能性路面被广泛采用,包括重交通路面、长陡坡路面、低温多雨地区、以及风景区路面等。常见的复合改性沥青多分为两种,一种直接对SBS等常用的沥青改性剂进行二次改性,主要是通过添加各种橡胶粉末经过一系列高温化学反应形成一种新型的改性剂;第二种是通过添加天然岩沥青或者湖沥青对沥青混凝土性能进一步提高,主要是在施工现场拌和沥青混凝土时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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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SBS(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改性沥青是目前我国道路材料广泛采用的一种材料,但是试验研究发现由SBS改性的沥青其软化点变化规律不稳定,给生产实践带来了很大的困惑。因此,本研究主要针对几种常见的基质沥青和SBS改性剂进行了试验研究,以便给日后的生产提供可靠技术依据。  【关键词】SBS;软化点;沥青老化;热储存  1. SBS改性沥青软化点变化规律研究  (1)SBS中苯乙烯、丁二烯两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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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溢洪道的设计和布置合理与否,不仅直接影响到水库的安全,而且关系到整个工程造价。土石坝一般中小型溢洪道,约占水库枢纽工程造价的25~30%及劳动力的25%,故溢洪道合理的布局和选型,在水库工程设计中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环节。  【关键词】土石坝;中小型水库溢洪道;常见问题;对策  溢洪道的设计和布置合理与否,不仅直接影响到水库的安全,而且关系到整个工程造价。土石坝一般中小型溢洪道,约占水库枢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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