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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飞速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维权意识的提高,随之带来的医疗纠纷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影响着整个医院的发展。医务社工在院内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理中发挥着积极作用,通过完善其角色定位及发挥作用的方式方法,探索新型医疗纠纷解决途径,进而达到预防及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患关系,共建和谐医疗环境的目的。
【关键词】 医务社工 医疗纠纷 医患关系
一、国内医疗纠纷的现状
患者在就医过程中,若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或诊疗结果认识不一致,则产生医疗纠纷。医疗纠纷问题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不仅发生率每年呈上升趋势,而且定性及处理在国际上都是一个难题,给医患双方均带来了严重损害。
1.国内医疗纠纷总体现状
2012年国际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中国医生威胁下的生存,说明了中国医疗行业刀光剑影,中国医生如履薄冰。全国医疗纠纷案件发生率持续快速增长,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逾百万起,案例层出不穷,赔偿金额逐年增高,使医患双方、政府、社会呈现“共输”的局面,使医学科学的发展和探索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阻扰,成为目前急需解决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
2.天津市医疗纠纷现状调查统计
根据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度全市部分二三级医疗机构万元以上医疗纠纷246例,共赔付2250.72万元,平均每案赔付9.15万元,每千万元收入赔付最多的比例为6.6‰,平均为1.01‰;2012年度全市部分二三级医疗机构万元以上医疗纠纷283例,共赔付2539.17万元,平均每案赔付8.27万元,每千万元收入赔付最多的比例为26.577‰,平均为1.092‰;2013年度全市部分医疗机构万元以上医疗纠纷306例,共赔付3725.46万元,平均每案赔付12.17万元,每千万元收入赔付最多的比例为55.15‰,平均为1.47‰;2014年度全市部分医疗机构万元以上医疗纠纷255例,共赔付2737.14万元,平均每案赔付10.73万元,每千万元收入赔付最多的比例为35.31‰,平均为0.84‰。
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疗纠纷数据统计
本组数据来自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疗安全部,在2010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记录发生的全院医疗纠纷总例数、已解决例数、赔付金额。
2010年共76例,已解决73例,共赔付438万余元;2011年共72例,已解决67例,共赔付637万余元;2012年共86例,已解决75例,共赔付890万余元;2013年共83例,已解决70例,共赔付908万余元;2014年共73例,已解决36例,共赔付131万余元。
二、医务社工服务介绍
1.社会工作发展背景
社会工作发源于英国,再扩展至北美及世界各地。19世纪以后,社会服务和社会工作在演变过程中逐渐职业化、专业化和专门化。社工所提供的社会服务,日益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和人群。
2.医务社工发展背景
自2000年以来,京、津、沪以及广州、深圳等主要大城市的大医院自发、自觉、自行设置“社会工作部”或类似部门,引入社会工作的理念与服务手法。我院于2014年6月正式引入医务社会工作的模式,提供以患者为中心的专业化医务社工服务;与南开大学、天津理工大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成为两校社会工作本科生及研究生的专业实习机构。
3.医务社工开展服务的目的及工作范围
医务社工是以医院为主要的工作场所,为住院患者或接受门急诊治疗的患者及家属提供社工服务,在协助患者及家属的同时,缓解严重的医患矛盾。通过接受其提供的服务,可以收到以下四方面的积极效果:
(1)协助患者及家属适应就医环境
患者生病后住院,从自己熟悉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中突然进入到了陌生的、封闭的医院环境,再加上因为疾病本身带来的痛苦等原因,心里不免产生恐惧、焦躁、不安的情绪。医务社工需要协助其尽快熟悉医院环境,逐步适应角色转换,帮助其缓解紧张的心情,也能够使其更多的关注疾病本身的诊断及治疗,有助于尽快恢复身体,早日康复。
(2)协助患者及家属解决困难,重建支持网络
有些长期慢性病或是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的患者,因为长时间在医院接受治疗,医疗机构的检查、药物、治疗费用高昂;医疗保险不尽完善,能够为患者承担的比例很小,导致患者个人及家庭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和负担,也中断了其以往的社会关系网络,疏离了亲属与朋友,不免会产生孤独无助的心理。医务社工就要帮助患者重建支持网络,通过开展社工服务,对患者进行开导、心理疏通,解除其心理负担。
(3)协助患者及家属发掘自身潜力,解决住院期间遇到的困难
患者由于病痛的困扰,心理会产生许多负面情绪,进而降低对自我的评价,否定自己的能力和价值。社工者帮助其重拾信心,恢复自我潜力和能力,从而更好地配合医护人员,共同战胜疾病困扰,及早回到自己以往的熟悉的环境。
(4)缓解医患矛盾,营造治疗环境
医疗纠纷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可避免的问题,紧张的医患关系,对医务人员及患者来说,都是不利的因素。医务社工可以为医院与患者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参与到医疗投诉的接待处理当中,听取医患双方的陈述,帮助双方解除沟通的障碍,消除矛盾与隔阂,为医务人员缓解其由于医疗投诉带来的负面情绪,为患者营造更加和谐、舒适的就医环境。
三、医务社工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中的作用
1.积极作用
“8.12”天津港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后,我院成立了医务社会工作救助站,陆续开展对伤员及家属的陪伴与支持工作。由院办负责人带领各个服务小组深入到病房,与伤员及家属进行介绍认识,初步建立关系,提供陪伴服务,协助医生护士对伤员进行治疗的同时,稳定伤员及家属的情绪,与其不断建立信任关系,从而为进一步开展社工服务奠定基础。医务社工开始对遇难者及家属进行心理干预工作:目睹暴力事件后,突如其来灾难,给身体和心灵带来创伤,普通人的心情都是难以平复的,再加上外界媒体不断进行采访,重复追问伤员案发现场的情况,使其多次回忆痛苦的经历,无疑会对伤员及家属带来二次伤害。我院在此次事件中共收治20余位伤员,在进行治疗期间,由于治疗恢复时间较长,多位患者陆续开始出现紧张、焦躁、不安的情绪,进而不配合治疗,对医护人员产生不信任的心理,对治疗效果不满意、不接受,对治疗方案提出异议,产生医疗纠纷的隐患。医务社工深入到病房,开展心理疏导。通过对伤员的考量和临床观察,了解其问题所在;通过对伤员的需要、伤员与社会不同系统之间互动关系的能动理解,有针对性的进行个案跟进,逐渐消除其对外界不理解、不接受的观念和想法,消除其产生医疗纠纷的苗头。通过进行社工服务,伤员情绪逐渐稳定,与医护人员配合良好,全部恢复好转出院,无一例产生医疗纠纷和投诉。可见,医务社工服务逐渐成为一种新型的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在预防医疗纠纷和医疗纠纷的接待处理过程中,不断发挥其积极作用。
2.角色冲突
医务社工参与到医疗安全部日常的接待工作中,在接待患者投诉时,一般是协助接待人员,站在医院的立场上,尽量维护医院的利益,减少损失。但是,社会工作的专业使命是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受助者的权益。这就要求社工在给予服务的时候,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平衡各方权益,忠于自己的专业价值观和使命感。
由国家卫计委组织起草并上报国务院审核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中,将“社会工作者”的概念放在总则中,给予介绍,鼓励与支持医务社会工作者参与到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工作。从国家宏观政策的高度,肯定了医务社会工作者参与其中起到的积极作用,探索了新的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医务社工的加入必将成为医院发展的“助力器”,推动医院在新环境、新形势下又快又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丽.医院设置医务社会工作部门相关问题研究[J].现代医院管理,2013,11(4):21-23.
[2] 周晓梅.浅析医务人员心理与工作压力的成因及对策[J].中外健康文摘,2011,8(36):261-262.
[3] 張波.跨越困境:作为“第三方”的医务社会工作[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3):49-52.
【关键词】 医务社工 医疗纠纷 医患关系
一、国内医疗纠纷的现状
患者在就医过程中,若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或诊疗结果认识不一致,则产生医疗纠纷。医疗纠纷问题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不仅发生率每年呈上升趋势,而且定性及处理在国际上都是一个难题,给医患双方均带来了严重损害。
1.国内医疗纠纷总体现状
2012年国际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中国医生威胁下的生存,说明了中国医疗行业刀光剑影,中国医生如履薄冰。全国医疗纠纷案件发生率持续快速增长,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逾百万起,案例层出不穷,赔偿金额逐年增高,使医患双方、政府、社会呈现“共输”的局面,使医学科学的发展和探索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阻扰,成为目前急需解决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
2.天津市医疗纠纷现状调查统计
根据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度全市部分二三级医疗机构万元以上医疗纠纷246例,共赔付2250.72万元,平均每案赔付9.15万元,每千万元收入赔付最多的比例为6.6‰,平均为1.01‰;2012年度全市部分二三级医疗机构万元以上医疗纠纷283例,共赔付2539.17万元,平均每案赔付8.27万元,每千万元收入赔付最多的比例为26.577‰,平均为1.092‰;2013年度全市部分医疗机构万元以上医疗纠纷306例,共赔付3725.46万元,平均每案赔付12.17万元,每千万元收入赔付最多的比例为55.15‰,平均为1.47‰;2014年度全市部分医疗机构万元以上医疗纠纷255例,共赔付2737.14万元,平均每案赔付10.73万元,每千万元收入赔付最多的比例为35.31‰,平均为0.84‰。
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疗纠纷数据统计
本组数据来自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疗安全部,在2010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记录发生的全院医疗纠纷总例数、已解决例数、赔付金额。
2010年共76例,已解决73例,共赔付438万余元;2011年共72例,已解决67例,共赔付637万余元;2012年共86例,已解决75例,共赔付890万余元;2013年共83例,已解决70例,共赔付908万余元;2014年共73例,已解决36例,共赔付131万余元。
二、医务社工服务介绍
1.社会工作发展背景
社会工作发源于英国,再扩展至北美及世界各地。19世纪以后,社会服务和社会工作在演变过程中逐渐职业化、专业化和专门化。社工所提供的社会服务,日益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和人群。
2.医务社工发展背景
自2000年以来,京、津、沪以及广州、深圳等主要大城市的大医院自发、自觉、自行设置“社会工作部”或类似部门,引入社会工作的理念与服务手法。我院于2014年6月正式引入医务社会工作的模式,提供以患者为中心的专业化医务社工服务;与南开大学、天津理工大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成为两校社会工作本科生及研究生的专业实习机构。
3.医务社工开展服务的目的及工作范围
医务社工是以医院为主要的工作场所,为住院患者或接受门急诊治疗的患者及家属提供社工服务,在协助患者及家属的同时,缓解严重的医患矛盾。通过接受其提供的服务,可以收到以下四方面的积极效果:
(1)协助患者及家属适应就医环境
患者生病后住院,从自己熟悉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中突然进入到了陌生的、封闭的医院环境,再加上因为疾病本身带来的痛苦等原因,心里不免产生恐惧、焦躁、不安的情绪。医务社工需要协助其尽快熟悉医院环境,逐步适应角色转换,帮助其缓解紧张的心情,也能够使其更多的关注疾病本身的诊断及治疗,有助于尽快恢复身体,早日康复。
(2)协助患者及家属解决困难,重建支持网络
有些长期慢性病或是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的患者,因为长时间在医院接受治疗,医疗机构的检查、药物、治疗费用高昂;医疗保险不尽完善,能够为患者承担的比例很小,导致患者个人及家庭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和负担,也中断了其以往的社会关系网络,疏离了亲属与朋友,不免会产生孤独无助的心理。医务社工就要帮助患者重建支持网络,通过开展社工服务,对患者进行开导、心理疏通,解除其心理负担。
(3)协助患者及家属发掘自身潜力,解决住院期间遇到的困难
患者由于病痛的困扰,心理会产生许多负面情绪,进而降低对自我的评价,否定自己的能力和价值。社工者帮助其重拾信心,恢复自我潜力和能力,从而更好地配合医护人员,共同战胜疾病困扰,及早回到自己以往的熟悉的环境。
(4)缓解医患矛盾,营造治疗环境
医疗纠纷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可避免的问题,紧张的医患关系,对医务人员及患者来说,都是不利的因素。医务社工可以为医院与患者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参与到医疗投诉的接待处理当中,听取医患双方的陈述,帮助双方解除沟通的障碍,消除矛盾与隔阂,为医务人员缓解其由于医疗投诉带来的负面情绪,为患者营造更加和谐、舒适的就医环境。
三、医务社工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中的作用
1.积极作用
“8.12”天津港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后,我院成立了医务社会工作救助站,陆续开展对伤员及家属的陪伴与支持工作。由院办负责人带领各个服务小组深入到病房,与伤员及家属进行介绍认识,初步建立关系,提供陪伴服务,协助医生护士对伤员进行治疗的同时,稳定伤员及家属的情绪,与其不断建立信任关系,从而为进一步开展社工服务奠定基础。医务社工开始对遇难者及家属进行心理干预工作:目睹暴力事件后,突如其来灾难,给身体和心灵带来创伤,普通人的心情都是难以平复的,再加上外界媒体不断进行采访,重复追问伤员案发现场的情况,使其多次回忆痛苦的经历,无疑会对伤员及家属带来二次伤害。我院在此次事件中共收治20余位伤员,在进行治疗期间,由于治疗恢复时间较长,多位患者陆续开始出现紧张、焦躁、不安的情绪,进而不配合治疗,对医护人员产生不信任的心理,对治疗效果不满意、不接受,对治疗方案提出异议,产生医疗纠纷的隐患。医务社工深入到病房,开展心理疏导。通过对伤员的考量和临床观察,了解其问题所在;通过对伤员的需要、伤员与社会不同系统之间互动关系的能动理解,有针对性的进行个案跟进,逐渐消除其对外界不理解、不接受的观念和想法,消除其产生医疗纠纷的苗头。通过进行社工服务,伤员情绪逐渐稳定,与医护人员配合良好,全部恢复好转出院,无一例产生医疗纠纷和投诉。可见,医务社工服务逐渐成为一种新型的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在预防医疗纠纷和医疗纠纷的接待处理过程中,不断发挥其积极作用。
2.角色冲突
医务社工参与到医疗安全部日常的接待工作中,在接待患者投诉时,一般是协助接待人员,站在医院的立场上,尽量维护医院的利益,减少损失。但是,社会工作的专业使命是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受助者的权益。这就要求社工在给予服务的时候,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平衡各方权益,忠于自己的专业价值观和使命感。
由国家卫计委组织起草并上报国务院审核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中,将“社会工作者”的概念放在总则中,给予介绍,鼓励与支持医务社会工作者参与到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工作。从国家宏观政策的高度,肯定了医务社会工作者参与其中起到的积极作用,探索了新的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医务社工的加入必将成为医院发展的“助力器”,推动医院在新环境、新形势下又快又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丽.医院设置医务社会工作部门相关问题研究[J].现代医院管理,2013,11(4):21-23.
[2] 周晓梅.浅析医务人员心理与工作压力的成因及对策[J].中外健康文摘,2011,8(36):261-262.
[3] 張波.跨越困境:作为“第三方”的医务社会工作[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3):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