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河北省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关系到河北省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和谐河北的构建大局。政府要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宏观调控、学校指导服务、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科学就业机制。通过完善一系列的就业法规,明晰就业关系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确立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促进高等院校的角色转换,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就业法律机制,推动高校毕业生人力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和高效性。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法律机制
近几年来,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已经同农民工、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并列成为就业市场的核心问题。目前,河北省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也不乐观。从长远来看,解决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决策的调整和法律机制的构建。政府应该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用人单位、高等院校、高校毕业生、社会媒介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构建有利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律机制。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一)大力发展河北省经济,增加就业岗位
河北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并非是河北省各用人单位对高学历人才的需求已达饱和状态,而是河北省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城乡发展不均衡,导致吸纳毕业生的能力有限。政府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通过发展经济扩展就业渠道。目前,河北省能容纳大量劳动力的第三产业发展水平较低。因此,政府应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实现经济发展和人才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律机制
政府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机制,逐步构建较为完善的就业法律体系,包括保障就业、促进就业、扩大就业、失业保障、反就业歧视等。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使人才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科学化。政府不仅应该对各部门及相关机构的责任进行明确划分,而且应当用法律形式把高校、用人单位、毕业生三方面的责、权、利固定下来,并明确违反法律法规的制裁措施以及就业纠纷的解决制度,等等。
(三)出台并落实政策以促进就业
政府应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通过制定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河北省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建功立业;制定并落实基层薪酬补贴制度,鼓励毕业生到基层、民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就业;用优厚的政策激励毕业生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在审批、贷款、登记、税收等方面予以特殊优惠;加大对公共就业服务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出台并落实相应的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公共就业服务。
二、确立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
如果将高校毕业生比喻作“人才产品”的话,“人才产品”质量的好与坏,关系到用人单位的发展与前途。用人单位应该主动地去打造“人才产品”,让这些“人才产品”适应自己单位的发展。因此,培养高校毕业生既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一)充分发展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河北省的民营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每年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近90万人,年缴纳税收占全省财政收入的50%,是增加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但河北省的民营企业较其他发达省市的民营企业还有很大的差距与发展空间,要想把企业做大做强,就要树立人才是最宝贵资源的意识,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为企业所用,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
(二)积极与高校合作,“定单式培养”高校学生
现阶段,服务地方经济已成为高等教育最重要的社会职能,用人单位可以实施“定单式教育”,建立学科—专业—产业链,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目前,我国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形成了一些有效的模式,实现学科、专业链与产业链对接,这已经成为高校服务经济社会的有效途径。河北省的用人单位要加强与各高校的密切联系,合作培养出优秀的人才为河北省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三)为高校学生提供实习机会与就业岗位
河北省许多高校对学生的实习、见习不太重视,学生缺少锻炼和实践的机会,造成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差。因此,用人单位应该积极与高校配合,多提供学生接触社会和动手实践的机会。此外,用人单位还要实事求是、多渠道地向毕业生提供人才需求信息,增进学生对用人单位的了解,消除就业歧视,为毕业生创造公平的就业机会。
三、确立高等院校的法律义务
如果高校毕业生是“人才产品”的话,那么培养“人才产品”的高校对人才负有保证质量的义务。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要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同样,培养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学生,高校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应该确立高校在培养学生过程中的法律义务。
(一)专业设置符合需求,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
在关于“目前影响大学生就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的调查中,“专业设置不符合市场需求”一项占据33%的比例。高校的专业设置、课程安排要科学合理,必须适应社会的发展,充分考虑市场的需求和用人单位的需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河北省的各所高校要为在校大学生努力创造条件,增加大学生的实践机会和实际职业能力,从而提高就业率。
(二)将职业规划教育与创业教育纳入教学体系
河北省教育厅提出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设置,许多院校也开始着手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体系的创建。但仍有许多学校没有开始着手或流于形式,应该将职业规划教育贯穿于高等教育的全过程,每学年的教学任务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另外,可以将创业教育的内容融入到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中,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学生的就业问题,还能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产生倍增效应。
(三)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
高校可以通过建立实训基地、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等模式,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与联系,建立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信息反馈机制,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最终解决就业难题。河北经贸大学于2007年成立了河北省首个“订单实训”培养基地,与北京多家单位签订了人才培养协议,这种模式值得其他高校借鉴。
四、高校毕业生须承担的责任
(一)要勇于尝试不同的就业渠道
据统计,2011年河北省非公有制单位已成为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吸纳就业人数占就业总人数的78.9%。其中,58.39%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于非公企业,另有20.55%的高校毕业生选择灵活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吸纳就业容量十分有限,约占就业总人数的10%,其中仅有0.46%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就业。也正因如此,2011年河北省就业率达到91.23%。只要高校毕业生改变传统的就业观,实现多渠道就业,就能缓解就业压力。
(二)积极把握就业机会
据调查,参加“2010年河北省毕业生就业市场招聘会”的毕业生中,城市生源毕业生仅占15%,而农村生源毕业生占参会毕业生总数的85%。据了解,经常通过网站、报纸关注就业信息的毕业生中,城市生源毕业生占17%,而农村生源毕业生则占93%。就业是大学生的终身事业,毕业生应摆正位置,积极把握就业机会。只要是能锻炼自己的平台,就要积极主动去争取,并把握好机会。
(三)明确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法律保障原则
在河北省现有的法律及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有关毕业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和保障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具体规定毕业生的权利和义务,为毕业生创业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对困难学生的创业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以促进其创业成功。此外,构建促进毕业生创业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学生创业权利为原则,提倡自主创业。
参考文献:
[1]谢延安,马沁芳.促进河北省大学毕业生充分就业的策略[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8,(10).
[2]蔡壮华,郑炳章,朱燕空.河北省高校创业教育调研分析报告[R].河北省大学生创业研究中心,2008:3-16.
[3]徐振轩,廖仲明.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41).
[4]刘曙刚.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因素分析及应对[J].2007(23):28~29.
[5]刘世勇,杨阳.我国高校就业指导专业化的现状与发展趁势[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8(2):31.
[6]韩兴房.关于转变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的思考[J].山东省农业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9,(1):176.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法律机制
近几年来,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已经同农民工、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并列成为就业市场的核心问题。目前,河北省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也不乐观。从长远来看,解决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决策的调整和法律机制的构建。政府应该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用人单位、高等院校、高校毕业生、社会媒介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构建有利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律机制。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一)大力发展河北省经济,增加就业岗位
河北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并非是河北省各用人单位对高学历人才的需求已达饱和状态,而是河北省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城乡发展不均衡,导致吸纳毕业生的能力有限。政府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通过发展经济扩展就业渠道。目前,河北省能容纳大量劳动力的第三产业发展水平较低。因此,政府应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实现经济发展和人才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律机制
政府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机制,逐步构建较为完善的就业法律体系,包括保障就业、促进就业、扩大就业、失业保障、反就业歧视等。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使人才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科学化。政府不仅应该对各部门及相关机构的责任进行明确划分,而且应当用法律形式把高校、用人单位、毕业生三方面的责、权、利固定下来,并明确违反法律法规的制裁措施以及就业纠纷的解决制度,等等。
(三)出台并落实政策以促进就业
政府应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通过制定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河北省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建功立业;制定并落实基层薪酬补贴制度,鼓励毕业生到基层、民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就业;用优厚的政策激励毕业生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在审批、贷款、登记、税收等方面予以特殊优惠;加大对公共就业服务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出台并落实相应的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公共就业服务。
二、确立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
如果将高校毕业生比喻作“人才产品”的话,“人才产品”质量的好与坏,关系到用人单位的发展与前途。用人单位应该主动地去打造“人才产品”,让这些“人才产品”适应自己单位的发展。因此,培养高校毕业生既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一)充分发展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河北省的民营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每年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近90万人,年缴纳税收占全省财政收入的50%,是增加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但河北省的民营企业较其他发达省市的民营企业还有很大的差距与发展空间,要想把企业做大做强,就要树立人才是最宝贵资源的意识,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为企业所用,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
(二)积极与高校合作,“定单式培养”高校学生
现阶段,服务地方经济已成为高等教育最重要的社会职能,用人单位可以实施“定单式教育”,建立学科—专业—产业链,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目前,我国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形成了一些有效的模式,实现学科、专业链与产业链对接,这已经成为高校服务经济社会的有效途径。河北省的用人单位要加强与各高校的密切联系,合作培养出优秀的人才为河北省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三)为高校学生提供实习机会与就业岗位
河北省许多高校对学生的实习、见习不太重视,学生缺少锻炼和实践的机会,造成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差。因此,用人单位应该积极与高校配合,多提供学生接触社会和动手实践的机会。此外,用人单位还要实事求是、多渠道地向毕业生提供人才需求信息,增进学生对用人单位的了解,消除就业歧视,为毕业生创造公平的就业机会。
三、确立高等院校的法律义务
如果高校毕业生是“人才产品”的话,那么培养“人才产品”的高校对人才负有保证质量的义务。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要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同样,培养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学生,高校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应该确立高校在培养学生过程中的法律义务。
(一)专业设置符合需求,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
在关于“目前影响大学生就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的调查中,“专业设置不符合市场需求”一项占据33%的比例。高校的专业设置、课程安排要科学合理,必须适应社会的发展,充分考虑市场的需求和用人单位的需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河北省的各所高校要为在校大学生努力创造条件,增加大学生的实践机会和实际职业能力,从而提高就业率。
(二)将职业规划教育与创业教育纳入教学体系
河北省教育厅提出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设置,许多院校也开始着手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体系的创建。但仍有许多学校没有开始着手或流于形式,应该将职业规划教育贯穿于高等教育的全过程,每学年的教学任务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另外,可以将创业教育的内容融入到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中,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学生的就业问题,还能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产生倍增效应。
(三)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
高校可以通过建立实训基地、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等模式,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与联系,建立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信息反馈机制,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最终解决就业难题。河北经贸大学于2007年成立了河北省首个“订单实训”培养基地,与北京多家单位签订了人才培养协议,这种模式值得其他高校借鉴。
四、高校毕业生须承担的责任
(一)要勇于尝试不同的就业渠道
据统计,2011年河北省非公有制单位已成为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吸纳就业人数占就业总人数的78.9%。其中,58.39%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于非公企业,另有20.55%的高校毕业生选择灵活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吸纳就业容量十分有限,约占就业总人数的10%,其中仅有0.46%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就业。也正因如此,2011年河北省就业率达到91.23%。只要高校毕业生改变传统的就业观,实现多渠道就业,就能缓解就业压力。
(二)积极把握就业机会
据调查,参加“2010年河北省毕业生就业市场招聘会”的毕业生中,城市生源毕业生仅占15%,而农村生源毕业生占参会毕业生总数的85%。据了解,经常通过网站、报纸关注就业信息的毕业生中,城市生源毕业生占17%,而农村生源毕业生则占93%。就业是大学生的终身事业,毕业生应摆正位置,积极把握就业机会。只要是能锻炼自己的平台,就要积极主动去争取,并把握好机会。
(三)明确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法律保障原则
在河北省现有的法律及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有关毕业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和保障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具体规定毕业生的权利和义务,为毕业生创业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对困难学生的创业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以促进其创业成功。此外,构建促进毕业生创业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学生创业权利为原则,提倡自主创业。
参考文献:
[1]谢延安,马沁芳.促进河北省大学毕业生充分就业的策略[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8,(10).
[2]蔡壮华,郑炳章,朱燕空.河北省高校创业教育调研分析报告[R].河北省大学生创业研究中心,2008:3-16.
[3]徐振轩,廖仲明.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41).
[4]刘曙刚.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因素分析及应对[J].2007(23):28~29.
[5]刘世勇,杨阳.我国高校就业指导专业化的现状与发展趁势[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8(2):31.
[6]韩兴房.关于转变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的思考[J].山东省农业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9,(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