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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大中型企业: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强化监督管理机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省物价局、财政厅编制了《2003年山西省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中的收费(基金)项目,为涉及企业的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