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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本文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提出背景及重大意义、面临的问题及挑战、实施路径三个方面进行浅析,以促进我国改革的全面深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关键词: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 问题挑战 实施路径
行进在现代化征程中的中国,到了一个关键的历史节点: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2020年,还有5年;距离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2049年,还有34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中国共产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完成这一艰难但又必须完成的历史使命!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提出背景及重大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关系人民幸福安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就一贯高度重视法治。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997年9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进一步把依法治国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他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了宪法,自此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七大提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2012年12月4日,在纪念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发表讲话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又再次重申此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面临的问题及挑战
(一)法律内容不完备,制度不健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但我国目前的立法尚存在法律“年久失修”甚至空白的问题,例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审批权、网络的安全管理等;包括规范、实施、监督、保障、党内等在内的法律制度体系尚未建立;“常回家看看”等倡导性、宣誓性的法律太多。
(二)法律实施不到位,执行困难。现实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办案找关系、讲人情,甚至徇私舞弊、以权压法、贪赃枉法屡禁不止……违法行为发生、媒体先报道、经领导批示、执法部门才执法已成为当今社会办案的较普遍模式。
(三)社会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淡薄。中共中央党校教授蔡霞认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不强、法治思维不彰、法治能力不足,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大制约因素。他们迷恋“权力至上”,“拍脑袋就干,掐腰子就上”以及“大包大揽”依然是惯用的决策方式。[1]这对习总书记强调的“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改革开放带来了全社会法治意识的觉醒,公民维权热情日益高涨,然而依然面临着“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法与情”、“中国式权与法”等法治建设困境;新媒体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出了网络的安全管理与信息化问题;经济发展不平衡,公平正义执行不到位,导致社会矛盾激增,群体性事件频发,更影响着我国法治的实现。由此可见,法治中国建设之路还面临着数不胜数的机遇与挑战,尚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施路径
(一)科学立法,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我国目前在很多社会领域的立法还处于落后甚至是空白状态,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开始凸显,需要法律的调整或监管。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展人民参与立法程序的途径,破除立法部门主义,消除部门利益。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借鉴效仿美国各州、日本、古巴等制定我国现亟需的行政程序法、行政组织法、针对乱作为甚至不作为的行政问责法等。
(二)严格执法,确保法律有效实施。针对由法律本身质量不高、执法人员素质较低、执法监督不到位、执法体制混乱等原因造成的法律实施不畅问题,要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有良法可依;通过用人系统的政绩考核来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动力;为解决信访制度实施中导致的侵权、损害司法权威等问题,需对信访功能重新定位,取消信访考核评价制度中的不合理内容;采用减少类别、综合执法的办法来避免执法体制的混乱。
(三)依法行政,依规治党。现阶段,权力寻租和权力腐败仍然时有发生,成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正常开展的最大绊脚石。当前,要减政放权,政府权力“瘦身”,职能定位更清晰;建立权力清单,清晰划定行政权力范围,激发市场活力;依法治官、依规治党,制度反腐迈出重要步伐……用改革的办法和法治的思维规范权力运行,清洁党的肌体,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四)深化司法改革,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坚持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行政与司法系统互不干预,实现司法保障的垂直管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对自己审判的每一个案件署名,对其终身负责;针对必要场合的行政人员干预司法,要记录在案。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将判决依据、判决理由、判决结果以及上诉途径完整、及时地告知当事人,使其信服,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弘揚法治精神,提升全社会法治观念。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平面、电视、互联网、社区普法以及上门普法等形式,激发公民的学习热情,让依法治国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强调媒体的作用,在保证自身自律和具备社会责任感的前提下,聚焦热点领域,揭露违法行为和社会阴暗面,维护社会公平。共产党员、政府人员要带头学法、知法、守法,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氛围;各级领导干部在有清醒认识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努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2]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出发,以提高立法质量、改善行政执法机制为关键,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重点,以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为依托,如此才能将依法治国进程稳步推进,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参考文献
[1]郭奔胜、杨维汉、肖春飞.从时代坐标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使命与挑战[J].中国西部发展.2014(10).
[2]罗志坚、万育隆.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具备和运用法治思维[J].求实.2013(2).
[3]包俊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而深远[J].中华魂.2014(11).
[4]刘双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为“中国梦”护航[J].法制与社会.2013(10).
作者简介:邢芸(1990-),女,山西晋城人,西安工程大学思政部2013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研究生。
作者简介: 张宝亚(1960-),男,陕西周至人,西安工程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关键词: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 问题挑战 实施路径
行进在现代化征程中的中国,到了一个关键的历史节点: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2020年,还有5年;距离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2049年,还有34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中国共产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完成这一艰难但又必须完成的历史使命!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提出背景及重大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关系人民幸福安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就一贯高度重视法治。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997年9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进一步把依法治国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他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了宪法,自此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七大提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2012年12月4日,在纪念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发表讲话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又再次重申此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面临的问题及挑战
(一)法律内容不完备,制度不健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但我国目前的立法尚存在法律“年久失修”甚至空白的问题,例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审批权、网络的安全管理等;包括规范、实施、监督、保障、党内等在内的法律制度体系尚未建立;“常回家看看”等倡导性、宣誓性的法律太多。
(二)法律实施不到位,执行困难。现实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办案找关系、讲人情,甚至徇私舞弊、以权压法、贪赃枉法屡禁不止……违法行为发生、媒体先报道、经领导批示、执法部门才执法已成为当今社会办案的较普遍模式。
(三)社会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淡薄。中共中央党校教授蔡霞认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不强、法治思维不彰、法治能力不足,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大制约因素。他们迷恋“权力至上”,“拍脑袋就干,掐腰子就上”以及“大包大揽”依然是惯用的决策方式。[1]这对习总书记强调的“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改革开放带来了全社会法治意识的觉醒,公民维权热情日益高涨,然而依然面临着“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法与情”、“中国式权与法”等法治建设困境;新媒体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出了网络的安全管理与信息化问题;经济发展不平衡,公平正义执行不到位,导致社会矛盾激增,群体性事件频发,更影响着我国法治的实现。由此可见,法治中国建设之路还面临着数不胜数的机遇与挑战,尚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施路径
(一)科学立法,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我国目前在很多社会领域的立法还处于落后甚至是空白状态,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开始凸显,需要法律的调整或监管。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展人民参与立法程序的途径,破除立法部门主义,消除部门利益。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借鉴效仿美国各州、日本、古巴等制定我国现亟需的行政程序法、行政组织法、针对乱作为甚至不作为的行政问责法等。
(二)严格执法,确保法律有效实施。针对由法律本身质量不高、执法人员素质较低、执法监督不到位、执法体制混乱等原因造成的法律实施不畅问题,要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有良法可依;通过用人系统的政绩考核来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动力;为解决信访制度实施中导致的侵权、损害司法权威等问题,需对信访功能重新定位,取消信访考核评价制度中的不合理内容;采用减少类别、综合执法的办法来避免执法体制的混乱。
(三)依法行政,依规治党。现阶段,权力寻租和权力腐败仍然时有发生,成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正常开展的最大绊脚石。当前,要减政放权,政府权力“瘦身”,职能定位更清晰;建立权力清单,清晰划定行政权力范围,激发市场活力;依法治官、依规治党,制度反腐迈出重要步伐……用改革的办法和法治的思维规范权力运行,清洁党的肌体,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四)深化司法改革,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坚持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行政与司法系统互不干预,实现司法保障的垂直管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对自己审判的每一个案件署名,对其终身负责;针对必要场合的行政人员干预司法,要记录在案。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将判决依据、判决理由、判决结果以及上诉途径完整、及时地告知当事人,使其信服,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弘揚法治精神,提升全社会法治观念。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平面、电视、互联网、社区普法以及上门普法等形式,激发公民的学习热情,让依法治国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强调媒体的作用,在保证自身自律和具备社会责任感的前提下,聚焦热点领域,揭露违法行为和社会阴暗面,维护社会公平。共产党员、政府人员要带头学法、知法、守法,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氛围;各级领导干部在有清醒认识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努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2]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出发,以提高立法质量、改善行政执法机制为关键,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重点,以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为依托,如此才能将依法治国进程稳步推进,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参考文献
[1]郭奔胜、杨维汉、肖春飞.从时代坐标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使命与挑战[J].中国西部发展.2014(10).
[2]罗志坚、万育隆.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具备和运用法治思维[J].求实.2013(2).
[3]包俊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而深远[J].中华魂.2014(11).
[4]刘双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为“中国梦”护航[J].法制与社会.2013(10).
作者简介:邢芸(1990-),女,山西晋城人,西安工程大学思政部2013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研究生。
作者简介: 张宝亚(1960-),男,陕西周至人,西安工程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