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多年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2005年10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7年再次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最佳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