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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特点是由建设工程本身的特性和建设生产特點决定的。基于建设工程管理固定性、多样性、风险性、社会性的特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受设计水平高低、材料好坏、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人员素质的高低、工期等多因素的影响。本文就多年管理经验,对工程质量管理进行简单阐述。
[关键词]工程管理;管理问题;提高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8-0023-01
1.问题的提出
近期出现的宁波一居民楼粉碎性垮塌的事件,让人们对建筑质量、结构安全、使用年限等话题投去了更多的关注。可以说,工程质量问题往往会给建设和使用单位带来诸多麻烦和困难。有的会影响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的会给工程留下隐患,有的会缩短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会使建筑物成为危房甚至不能使用,最为严重的是使建筑物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对工程质量问题要高度重视,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务必及时分析,并提出处理措施,以确保建筑物的使用安全。
2.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中常见的客观问题
表现在:(1)参建各方在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各方质量责任和义务上存在无意或有意规避各自责任的现象。各方只管自己,对他人违反条例的行为不制止、不举报,未能形成参建各方相互监督制约机制。根据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但参建各方对此规定未能充分理解,有的甚至还错误地认为建设工程质量是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2)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中,参建各方履行质量验收责任不到位。参建各方在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质量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没有很好地按照相应的验收标准要求参与验收工作,而只是等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派出的质量监督人员去发现问题。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0.4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有关单位对这一规定没有很好地理解和执行;(3)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建筑企业的资质、信誉信息不透明、不畅通,对一些企业的违法行为难查处。近年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均建立了工程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并按时组织了建筑项目的监督检查,也确实发现和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是,有的地方为了本地区的政绩和荣誉,有意隐瞒工程质量状况,使检查难以获得全面、客观、真实的质量状况信息。有的地方甚至出于本地区的发展需要,对出现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使问题无法得到查处和解决。(4)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上尚不到位;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环节多、点多面广,政府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力,一般委托由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承担监督职能时,由于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布之前的工程质量监管方式的影响,将工作重心放在监督检查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而对违法查处工作方面的力度明显投入不够,而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对违法情况掌握不多,不能有效地行使监督管理的职责。
3.完善房屋建筑施工管理的策略
3.1 积极开展技术交流
技术交底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主要作用在于保证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能够从多方面了解工程的各项要求,例如设计情况、结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质量标准等,为工程项目的实施做好准备,这样才能保证项目质量达到要求。技术交底是一项经常性的技术工作,有时需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形式合理选择。项目经理根据施工进度,分阶段向工长及相关人员交底;工长在每项任务施工前,需向各个队伍组长交底。技术交底必须参照多个方面内容,例如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质量检验、验收规范、操作工艺等,可根据需要结合图表、实样、现场示范操作等综合反映问题。
3.2 完善工序的质量控制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采取控制措施需要坚持“把工序质量控制作为核心,对每项施工工序积极完善”的原则。这主要是由于建筑工程由很多部分组成,每一道施工工序都会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造成影响。而各道工序的组成都涉及人员、设备、材料、方案、环境等因素,在控制施工质量时也必须围绕这些因素开展工作,才能准确地把握质量的控制点,结合工程的实际需要加强质量控制。此外,应参照科学的质量体系、质量检查制度,对不同项目的施工工序予以改善,特别是针对工序中的关键程序和部位予以重点改进。
3.3 加大检查力度
鉴于建筑工程施工的复杂性,在施工前期采取必要的准备措施以保证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工程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应该尽早到达施工现场,熟悉周围的环境,仔细研究工程图纸,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施工准备工作。项目的检查工作应针对违章操作、设计违规、规范缺失等问题开展,一旦检查出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及处理,避免给整个建筑施工造成影响。对于工程的核心环节,需定期实施检查、审核、处理,尽早发现建筑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处于标准状态。
4.今后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管理的途径
笔者建议:(1)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管理力度,依法监督工程质量.虽然,目前国家已经制定和实行了一些相关工程质量的法规,但这些法规还不够完善。随着《建筑法》的颁布实施,这一现状将得到改变。相关部门必须积极、广泛宣传贯彻建筑法,严格依法治建,重点是要把各乡镇、各私营企业的建设项目纳入法制化、程序化管理轨道;坚决查处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施工报建、无委托质量监督的工程项目;严厉查处质量事故责任者。只有这样,才能让参建各方真正重视工程质量,把工程质量摆在第一位。(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企业管理,重点加强企业的资质管理,必须坚决制止无资质施工队和低资质施工企业与较高资质施工企业之间乱挂乱靠的现象。此外,要切实推行工程总承包制。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迫使总包单位必须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杜绝包而不管和管而不力、管而不严的现象。(3)施工企业必须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加强技术培训,严格执行各工种作业和施工按规范要求施工;树立创优意识和为用户着想的观念,严格管理,精心施工,坚决消除工程质量通病。(4)加大对建设单位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禁止不合理压价、垫资或变相垫资施工,禁止分解工程和层层转包工程。(5)加强材料检测工作,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要严格实行质量“双控”,即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测合格报告单,要实行建设单位监理有见证的材料送检制度,并完善现场抽查制度。(6)严格执行图纸会审制度,要提高工程方案会审和施工图纸会审质量,把工程质量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未进行图纸会审先开工的行为。同时要防止图纸会审走过场的现象。
5.结语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既是房地产发展的永恒主题,又是房地产品牌的支柱。因此建筑工程质量始终要贯彻“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才能塑造出高质量的品牌工程。在房屋建筑施工中,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施工管理的头等大事,只有在建筑施工过程各个环节做好质量的管理工作,建筑工程的质量才能有根本的保证。
[关键词]工程管理;管理问题;提高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8-0023-01
1.问题的提出
近期出现的宁波一居民楼粉碎性垮塌的事件,让人们对建筑质量、结构安全、使用年限等话题投去了更多的关注。可以说,工程质量问题往往会给建设和使用单位带来诸多麻烦和困难。有的会影响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的会给工程留下隐患,有的会缩短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会使建筑物成为危房甚至不能使用,最为严重的是使建筑物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对工程质量问题要高度重视,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务必及时分析,并提出处理措施,以确保建筑物的使用安全。
2.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中常见的客观问题
表现在:(1)参建各方在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各方质量责任和义务上存在无意或有意规避各自责任的现象。各方只管自己,对他人违反条例的行为不制止、不举报,未能形成参建各方相互监督制约机制。根据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但参建各方对此规定未能充分理解,有的甚至还错误地认为建设工程质量是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2)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中,参建各方履行质量验收责任不到位。参建各方在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质量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没有很好地按照相应的验收标准要求参与验收工作,而只是等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派出的质量监督人员去发现问题。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0.4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有关单位对这一规定没有很好地理解和执行;(3)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建筑企业的资质、信誉信息不透明、不畅通,对一些企业的违法行为难查处。近年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均建立了工程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并按时组织了建筑项目的监督检查,也确实发现和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是,有的地方为了本地区的政绩和荣誉,有意隐瞒工程质量状况,使检查难以获得全面、客观、真实的质量状况信息。有的地方甚至出于本地区的发展需要,对出现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使问题无法得到查处和解决。(4)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上尚不到位;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环节多、点多面广,政府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力,一般委托由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承担监督职能时,由于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布之前的工程质量监管方式的影响,将工作重心放在监督检查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而对违法查处工作方面的力度明显投入不够,而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对违法情况掌握不多,不能有效地行使监督管理的职责。
3.完善房屋建筑施工管理的策略
3.1 积极开展技术交流
技术交底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主要作用在于保证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能够从多方面了解工程的各项要求,例如设计情况、结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质量标准等,为工程项目的实施做好准备,这样才能保证项目质量达到要求。技术交底是一项经常性的技术工作,有时需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形式合理选择。项目经理根据施工进度,分阶段向工长及相关人员交底;工长在每项任务施工前,需向各个队伍组长交底。技术交底必须参照多个方面内容,例如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质量检验、验收规范、操作工艺等,可根据需要结合图表、实样、现场示范操作等综合反映问题。
3.2 完善工序的质量控制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采取控制措施需要坚持“把工序质量控制作为核心,对每项施工工序积极完善”的原则。这主要是由于建筑工程由很多部分组成,每一道施工工序都会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造成影响。而各道工序的组成都涉及人员、设备、材料、方案、环境等因素,在控制施工质量时也必须围绕这些因素开展工作,才能准确地把握质量的控制点,结合工程的实际需要加强质量控制。此外,应参照科学的质量体系、质量检查制度,对不同项目的施工工序予以改善,特别是针对工序中的关键程序和部位予以重点改进。
3.3 加大检查力度
鉴于建筑工程施工的复杂性,在施工前期采取必要的准备措施以保证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工程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应该尽早到达施工现场,熟悉周围的环境,仔细研究工程图纸,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施工准备工作。项目的检查工作应针对违章操作、设计违规、规范缺失等问题开展,一旦检查出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及处理,避免给整个建筑施工造成影响。对于工程的核心环节,需定期实施检查、审核、处理,尽早发现建筑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处于标准状态。
4.今后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管理的途径
笔者建议:(1)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管理力度,依法监督工程质量.虽然,目前国家已经制定和实行了一些相关工程质量的法规,但这些法规还不够完善。随着《建筑法》的颁布实施,这一现状将得到改变。相关部门必须积极、广泛宣传贯彻建筑法,严格依法治建,重点是要把各乡镇、各私营企业的建设项目纳入法制化、程序化管理轨道;坚决查处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施工报建、无委托质量监督的工程项目;严厉查处质量事故责任者。只有这样,才能让参建各方真正重视工程质量,把工程质量摆在第一位。(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企业管理,重点加强企业的资质管理,必须坚决制止无资质施工队和低资质施工企业与较高资质施工企业之间乱挂乱靠的现象。此外,要切实推行工程总承包制。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迫使总包单位必须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杜绝包而不管和管而不力、管而不严的现象。(3)施工企业必须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加强技术培训,严格执行各工种作业和施工按规范要求施工;树立创优意识和为用户着想的观念,严格管理,精心施工,坚决消除工程质量通病。(4)加大对建设单位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禁止不合理压价、垫资或变相垫资施工,禁止分解工程和层层转包工程。(5)加强材料检测工作,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要严格实行质量“双控”,即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测合格报告单,要实行建设单位监理有见证的材料送检制度,并完善现场抽查制度。(6)严格执行图纸会审制度,要提高工程方案会审和施工图纸会审质量,把工程质量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未进行图纸会审先开工的行为。同时要防止图纸会审走过场的现象。
5.结语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既是房地产发展的永恒主题,又是房地产品牌的支柱。因此建筑工程质量始终要贯彻“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才能塑造出高质量的品牌工程。在房屋建筑施工中,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施工管理的头等大事,只有在建筑施工过程各个环节做好质量的管理工作,建筑工程的质量才能有根本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