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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笔者于2012年1月8日,以送亲队伍中娘舅的身份前往民和喇家土族村,进行了田野,并发现当地婚俗的独特之处,其中以婚俗差异和文化本质作了重点调查,这将对研究整个青海地区各民族的大族群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土族 婚俗 田野
一、喇家村土族族群概况
地处青海省和甘肃省交界处的民和官亭镇人口1.5万,其中土族占89.1%,生活着青海省人口仅次于互助县的土族群落,他们主要集中在官亭镇的几个村落,其中喇家村的土族最为集中。信仰、习俗、文化、语言等与互助地区土族有着较大的区别。基本上看不到穿着本民族服装的居民,但语言保存较好,全村大小基本上都可以讲流利的土族语言,而且很多人无法听懂普通话和青海方言。所以在该社区内,言语的保存较好,在口音上又接近于甘肃话和撒拉语。生产生活方面,大多数人仍然以农耕为主,有一部分男性村民在西藏做生意,表面上看来该村的贫富差距较大,但由于本地土族村民的族群认同强烈,所以以血缘关系为单位的群体互帮互助比较明显。喇家村的婚俗和互助县地区的有着较大差异,和整个青海地区其他民族的习俗也有着较大的差距。
二、 喇家村婚俗内涵解释
1、 沿袭传统汉族文化特质
这里尽管为民族聚居区,却较早地开始了与中原文化的各层次接触,我国传统文化的模式和思想观念长期地冲击着其原有的婚姻文化格局,形成了土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模式和以“六礼”为主的婚姻规程。当然, 在文化重构过程中,土族依然保留了自己的民族特色,形成了与我国传统文化既遥相呼应又自成一体的文化本色。如纳采仪式,我国古代女家若有意联姻, 便接受礼物, 以示有意结亲, 反之,则退回礼物,男家则心知肚明。在土族婚俗中,纳采礼品是一对锟锅馍和两瓶拴系在一起的酒,女家若接受馍酒礼,就表示婚事有望,否则,将如数退回礼品。这套仪式中的细节变异正是土族文化自身民族性文化特征的具体体现。土族婚礼仪式繁琐,程序复杂,几乎每项仪式都伴有祝辞颂歌甚至舞蹈,其中有近一多半的婚礼歌要用汉语演唱,其内容涉及我国传统文化中盘古开天、女娲补天等远古神话内容;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太上老君、观世音菩萨等古代传说中的人名及其业绩。
2、 喇家村土族婚俗差异表现
该地区的整个婚礼过程和青海其他农业区有着较大的差异性。首先,在婚礼当天,娶亲队伍只有一位媒人和一位新郎的叔叔,两位男性组成。娶亲队伍显然不夠大气,最特别的地方是没有“娶亲奶奶”(该角色一般为女性),送亲的队伍队伍中对女性忽略不计,而其他地区还有“送亲奶奶”。送亲队伍中有两位绝对不可缺少,新娘的舅舅和新娘的哥哥。按当地的风俗,迎亲队伍于晚上22:00左右抵达女方家,在女方家吃了上马席之后于凌晨2:00左右出发,新娘忌讳脚落地,出门由哥哥抱到迎亲的车子上,出门前要将一把筷子洒向身后,寓意不带走娘家财富。新娘子于早晨5:00前到达夫家,到大门前时,由新娘哥哥抱下车,并让新娘子坐在夫家大门前的棉褥子上,坐的时候要面朝西方。夫家的人用篦子在新娘头上梳几下,年轻姑娘们则围着新娘唱“迎娶歌”表达婚姻的祝福。唱完后会把一面镜子塞到新娘的怀里。礼毕,新郎和新娘哥哥一起将新娘抱入夫家大门,并进入侧边的厢房,而且是坐在地上,等到天亮拜堂。随新娘前来的娘家人也会有区别对待,所有女性均与新娘安于侧面的厢房。而娘家男士均被请进堂屋的炕上,而且新娘的舅舅与哥哥都要坐在上位。堂屋内绝对不能有女性出入。上炕后,开始进入下马席,夫家的男人们,挨个挨个的开始敬酒,每人必须喝完6杯。上午8:00开始拜堂,当地土族拜堂不拜天地,也不拜父母。而是将毛主席的照片放于院中跪拜。拜完后,燃放鞭炮,有人从屋顶向下抛洒核桃、红枣、糖果等食物,邻里亲戚纷纷抢食,寓意吉祥。拜毕后新娘才可以上炕,表示正式成为夫家的成员。
三、 土族婚礼的文化价值取向
土族婚礼仪式非常复杂,而且细致生动, 祝辞颂歌伴以美酒歌舞,足见其在土族人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这一系列约定俗成、严格规范的仪式以其隆重庄严的内涵和嬉笑逗说的氛围不断感召着人们对婚姻所保证的家道盛荣、人丁兴旺的人生愿望的趋同与归属。同时,从文化学意义上讲, 它又负载着一个民族的人生价值观念,传达着一个民族对婚姻的基本态度,甚至隐约折射出一个民族曾经历过的种种婚姻形态的信息。土民族由于受我国传统文化影响,最讲究婚姻的天作地合,认为只有经“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的婚姻才合乎人伦, 才是符合民族人生准则的。土族敬酒道拉中这样说:“自古婚姻媒公连,喜堂花烛父母恩。”因此, 土族婚礼程序中非常在意媒这个角色。著名民俗学家乌丙安先生曾指出“媒的产生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 大约在父权制、 私有制产生时,婚媾逐渐向专偶制过渡,议婚形式发展时期, 媒就应运而生了。”
在土族婚姻中,信奉“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媒人肩负着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全过程中说和、议事、协调的使命,同时还要和两亲家商议具体婚礼程序中的细节事项,就是婚礼中的谢媒仪式完成以后,媒人还要坐入首席中直至喜宴结束。甚至在发生离婚纠纷的时候,媒人还要被请去帮助协调。所以,媒人始终是婚礼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同时也是一桩婚姻的见证人。在土族地区,媒人一般由威望较高的男性担任,有些婚姻就算是由妇女牵线搭桥的,但在婚礼的正式场合,一般也要请该妇女的丈夫或在婚礼的谢媒仪式上,要吟诵《谢媒词》,同时要给媒人敬赠绣花枕头一对、鞋一双、猪头一只,还要给媒人搭红致谢。从“谢媒词”的内容来看,土族人男婚女嫁事宜的完成全靠媒人的撮合,媒人被尊称为 “媒公大人” 。可见民间还有以做媒为风尚的习惯, 这与“明媒正娶” 的婚姻观念是要相辅相成的。因此,媒一方面代表着婚姻的道德标准, 一方面又监督着婚姻的合法性。
参考文献:
[1]乌丙安.中国民俗学[M].沈阳:辽宁出版社
[2]陶立璠.民俗学概论[M].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
关键词:土族 婚俗 田野
一、喇家村土族族群概况
地处青海省和甘肃省交界处的民和官亭镇人口1.5万,其中土族占89.1%,生活着青海省人口仅次于互助县的土族群落,他们主要集中在官亭镇的几个村落,其中喇家村的土族最为集中。信仰、习俗、文化、语言等与互助地区土族有着较大的区别。基本上看不到穿着本民族服装的居民,但语言保存较好,全村大小基本上都可以讲流利的土族语言,而且很多人无法听懂普通话和青海方言。所以在该社区内,言语的保存较好,在口音上又接近于甘肃话和撒拉语。生产生活方面,大多数人仍然以农耕为主,有一部分男性村民在西藏做生意,表面上看来该村的贫富差距较大,但由于本地土族村民的族群认同强烈,所以以血缘关系为单位的群体互帮互助比较明显。喇家村的婚俗和互助县地区的有着较大差异,和整个青海地区其他民族的习俗也有着较大的差距。
二、 喇家村婚俗内涵解释
1、 沿袭传统汉族文化特质
这里尽管为民族聚居区,却较早地开始了与中原文化的各层次接触,我国传统文化的模式和思想观念长期地冲击着其原有的婚姻文化格局,形成了土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模式和以“六礼”为主的婚姻规程。当然, 在文化重构过程中,土族依然保留了自己的民族特色,形成了与我国传统文化既遥相呼应又自成一体的文化本色。如纳采仪式,我国古代女家若有意联姻, 便接受礼物, 以示有意结亲, 反之,则退回礼物,男家则心知肚明。在土族婚俗中,纳采礼品是一对锟锅馍和两瓶拴系在一起的酒,女家若接受馍酒礼,就表示婚事有望,否则,将如数退回礼品。这套仪式中的细节变异正是土族文化自身民族性文化特征的具体体现。土族婚礼仪式繁琐,程序复杂,几乎每项仪式都伴有祝辞颂歌甚至舞蹈,其中有近一多半的婚礼歌要用汉语演唱,其内容涉及我国传统文化中盘古开天、女娲补天等远古神话内容;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太上老君、观世音菩萨等古代传说中的人名及其业绩。
2、 喇家村土族婚俗差异表现
该地区的整个婚礼过程和青海其他农业区有着较大的差异性。首先,在婚礼当天,娶亲队伍只有一位媒人和一位新郎的叔叔,两位男性组成。娶亲队伍显然不夠大气,最特别的地方是没有“娶亲奶奶”(该角色一般为女性),送亲的队伍队伍中对女性忽略不计,而其他地区还有“送亲奶奶”。送亲队伍中有两位绝对不可缺少,新娘的舅舅和新娘的哥哥。按当地的风俗,迎亲队伍于晚上22:00左右抵达女方家,在女方家吃了上马席之后于凌晨2:00左右出发,新娘忌讳脚落地,出门由哥哥抱到迎亲的车子上,出门前要将一把筷子洒向身后,寓意不带走娘家财富。新娘子于早晨5:00前到达夫家,到大门前时,由新娘哥哥抱下车,并让新娘子坐在夫家大门前的棉褥子上,坐的时候要面朝西方。夫家的人用篦子在新娘头上梳几下,年轻姑娘们则围着新娘唱“迎娶歌”表达婚姻的祝福。唱完后会把一面镜子塞到新娘的怀里。礼毕,新郎和新娘哥哥一起将新娘抱入夫家大门,并进入侧边的厢房,而且是坐在地上,等到天亮拜堂。随新娘前来的娘家人也会有区别对待,所有女性均与新娘安于侧面的厢房。而娘家男士均被请进堂屋的炕上,而且新娘的舅舅与哥哥都要坐在上位。堂屋内绝对不能有女性出入。上炕后,开始进入下马席,夫家的男人们,挨个挨个的开始敬酒,每人必须喝完6杯。上午8:00开始拜堂,当地土族拜堂不拜天地,也不拜父母。而是将毛主席的照片放于院中跪拜。拜完后,燃放鞭炮,有人从屋顶向下抛洒核桃、红枣、糖果等食物,邻里亲戚纷纷抢食,寓意吉祥。拜毕后新娘才可以上炕,表示正式成为夫家的成员。
三、 土族婚礼的文化价值取向
土族婚礼仪式非常复杂,而且细致生动, 祝辞颂歌伴以美酒歌舞,足见其在土族人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这一系列约定俗成、严格规范的仪式以其隆重庄严的内涵和嬉笑逗说的氛围不断感召着人们对婚姻所保证的家道盛荣、人丁兴旺的人生愿望的趋同与归属。同时,从文化学意义上讲, 它又负载着一个民族的人生价值观念,传达着一个民族对婚姻的基本态度,甚至隐约折射出一个民族曾经历过的种种婚姻形态的信息。土民族由于受我国传统文化影响,最讲究婚姻的天作地合,认为只有经“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的婚姻才合乎人伦, 才是符合民族人生准则的。土族敬酒道拉中这样说:“自古婚姻媒公连,喜堂花烛父母恩。”因此, 土族婚礼程序中非常在意媒这个角色。著名民俗学家乌丙安先生曾指出“媒的产生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 大约在父权制、 私有制产生时,婚媾逐渐向专偶制过渡,议婚形式发展时期, 媒就应运而生了。”
在土族婚姻中,信奉“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媒人肩负着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全过程中说和、议事、协调的使命,同时还要和两亲家商议具体婚礼程序中的细节事项,就是婚礼中的谢媒仪式完成以后,媒人还要坐入首席中直至喜宴结束。甚至在发生离婚纠纷的时候,媒人还要被请去帮助协调。所以,媒人始终是婚礼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同时也是一桩婚姻的见证人。在土族地区,媒人一般由威望较高的男性担任,有些婚姻就算是由妇女牵线搭桥的,但在婚礼的正式场合,一般也要请该妇女的丈夫或在婚礼的谢媒仪式上,要吟诵《谢媒词》,同时要给媒人敬赠绣花枕头一对、鞋一双、猪头一只,还要给媒人搭红致谢。从“谢媒词”的内容来看,土族人男婚女嫁事宜的完成全靠媒人的撮合,媒人被尊称为 “媒公大人” 。可见民间还有以做媒为风尚的习惯, 这与“明媒正娶” 的婚姻观念是要相辅相成的。因此,媒一方面代表着婚姻的道德标准, 一方面又监督着婚姻的合法性。
参考文献:
[1]乌丙安.中国民俗学[M].沈阳:辽宁出版社
[2]陶立璠.民俗学概论[M].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