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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当前我国的法制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在律师辩护制度方面也不断的完善,律师辩护制度主要是衡量刑事诉讼制度科学民主化的一个标准,尤其是处在当前的法制化建设发展中,律师辩护制度的完善更为重要。本文先就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然后就律师难介入侦查阶段的影响因素和完善建议详细探究。
关键词: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发展问题
引言
犯罪嫌疑人有着辩护权,从新的刑事诉讼法当中的相关规定能看到,侦查阶段律师有着辩护权,并对通信权以及调查取证权等相应的问题也进行了补充修改,这是我国法制化发展的重要成果呈现,也是保障法制化发展质量的重要表现。
1.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
1.1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重要性
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缺乏法律知识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实现对侦查机关的抗辩就需要辩护律师来帮助,侦查当中辩护律师的介入对依法办案以及避免出现冤假错案也有着积极意义。从当前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来看,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的建立是比较重要的,能有效避免刑讯逼供的现象发生,这也是首道防线,严禁进行刑讯逼供是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当中有着明确规定的,而刑讯逼供也是刑事诉讼当中比较突出的顽疾[1]。为避免刑讯逼供的情况发生,就要有律师辩护制度的支持,允许律师在侦查当中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以及行使辩护权。
再者,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的完善建立,是不轻信口供的客观要求,是重视调查研究的客观要求[2]。在刑事诉讼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案件判处要重视证据以及调查研究,不能轻信口供,而在实际办案当中就比较容易受到无供不录案以及罪从供定的旧观念所影响,没有注重其他证据的收集。而律师辩护制度的完善建立就能对这一现状改善,客观上实现侦查和辩护力量的平衡发展,这样能增强辩方力量。
另外,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的建立是律师参与诉讼过程的要求,在侦查阶段也是犯罪嫌疑人需要律师帮助的关键环节,这对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以及案件情况有着积极作用,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的重要时机[3]。律师辩护制度的建立是从有罪推定到无罪推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1.2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落实问题
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在实际的落实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侦查机关履行告知义务存在着困难,侦查机关担心律师过早介入影响案件侦破,所以就很难自觉履行告知义务。再有就是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存在着很大难度,聘请程序规定不完善,侦查机关通常不会让犯罪嫌疑人填写聘请书以及委托书等,而是直接通知亲属。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没有聘请证明就会被拒之门外,这无疑是限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权利[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存在着很大难度。
2.侦查阶段律师难介入影响因素和完善建议
2.1侦查阶段律师难介入影响因素分析
从侦查阶段律师难以介入的影响因素来看,主要就是国外刑事制度上的引进和我国传统思想文化存在着冲突,我国长达几千年由封建专制主义统治,没有个人自主地位以及独立价值,刑事辩护制度和传统文化思想之间就形成了矛盾。再有就是在受到“左”倾思想因素的影响下,有的侦查机关对人权没有充分重视,尤其是在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障方面没有加强重视。还有是重视实体而轻视程序的观念因素影响比较突出,再者有刑事辩护的立法方面没有完善,这些都影响了律师介入侦查阶段。
2.2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完善建议
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的完善是比较关键的,这是我国法律体系完善的重要工作,要从相应法律制度上完善,明确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权,立法机关要及时对当前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当中存在着不协调问题及时修改,要对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权利有明确的规定,保障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权利,从立法方面也要有明确规定,侦查机关要履行告知义务[5]。出现了侦查机关违反规定的情况,就要赋予律师相应救济权。
再者,对于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的完善,要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方面进行强化,积极促进侦查机关的司法观念转变。对于侦查机关的工作来说,就要充分注重宣传无罪推定,积极促进侦查机关人员转变司法观念,认识到侦查阶段律师辩护的积极意义。不仅如此,还要注重对司法机构的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开展,要积极创造侦查阶段律师介入辩护制度完善发展的空间,能从现代化的訴讼理念适应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良好发展。
3.结语
总而言之,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的建立,是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工作内容,对于当前的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权的制度不完善以及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加大制度建设的强化,只有从这些基础方面得到了加强,才能有助于促进我国法制化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程浩.基于修订后《律师法》探讨侦查阶段的律师辩论问题[J].法制博览.2018(18)
[2]陈烜庆.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困境与权利[J].法制与经济.2018(02)
[3]陈飙.论“刑事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委托律师辩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02)
[4]王富菊.侦查阶段的“诉讼化”重构——从新《律师法》中的律师辩护权说起[J].法制与社会.2009(30)
[5]陈光中,汪海燕.侦查阶段律师辩护问题研究——兼论修订后的《律师法》实施问题[J].中国法学.2010(01)
(作者单位:广东宪鼎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发展问题
引言
犯罪嫌疑人有着辩护权,从新的刑事诉讼法当中的相关规定能看到,侦查阶段律师有着辩护权,并对通信权以及调查取证权等相应的问题也进行了补充修改,这是我国法制化发展的重要成果呈现,也是保障法制化发展质量的重要表现。
1.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
1.1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重要性
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缺乏法律知识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实现对侦查机关的抗辩就需要辩护律师来帮助,侦查当中辩护律师的介入对依法办案以及避免出现冤假错案也有着积极意义。从当前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来看,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的建立是比较重要的,能有效避免刑讯逼供的现象发生,这也是首道防线,严禁进行刑讯逼供是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当中有着明确规定的,而刑讯逼供也是刑事诉讼当中比较突出的顽疾[1]。为避免刑讯逼供的情况发生,就要有律师辩护制度的支持,允许律师在侦查当中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以及行使辩护权。
再者,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的完善建立,是不轻信口供的客观要求,是重视调查研究的客观要求[2]。在刑事诉讼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案件判处要重视证据以及调查研究,不能轻信口供,而在实际办案当中就比较容易受到无供不录案以及罪从供定的旧观念所影响,没有注重其他证据的收集。而律师辩护制度的完善建立就能对这一现状改善,客观上实现侦查和辩护力量的平衡发展,这样能增强辩方力量。
另外,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的建立是律师参与诉讼过程的要求,在侦查阶段也是犯罪嫌疑人需要律师帮助的关键环节,这对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以及案件情况有着积极作用,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的重要时机[3]。律师辩护制度的建立是从有罪推定到无罪推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1.2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落实问题
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在实际的落实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侦查机关履行告知义务存在着困难,侦查机关担心律师过早介入影响案件侦破,所以就很难自觉履行告知义务。再有就是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存在着很大难度,聘请程序规定不完善,侦查机关通常不会让犯罪嫌疑人填写聘请书以及委托书等,而是直接通知亲属。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没有聘请证明就会被拒之门外,这无疑是限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权利[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存在着很大难度。
2.侦查阶段律师难介入影响因素和完善建议
2.1侦查阶段律师难介入影响因素分析
从侦查阶段律师难以介入的影响因素来看,主要就是国外刑事制度上的引进和我国传统思想文化存在着冲突,我国长达几千年由封建专制主义统治,没有个人自主地位以及独立价值,刑事辩护制度和传统文化思想之间就形成了矛盾。再有就是在受到“左”倾思想因素的影响下,有的侦查机关对人权没有充分重视,尤其是在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障方面没有加强重视。还有是重视实体而轻视程序的观念因素影响比较突出,再者有刑事辩护的立法方面没有完善,这些都影响了律师介入侦查阶段。
2.2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完善建议
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的完善是比较关键的,这是我国法律体系完善的重要工作,要从相应法律制度上完善,明确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权,立法机关要及时对当前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当中存在着不协调问题及时修改,要对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权利有明确的规定,保障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权利,从立法方面也要有明确规定,侦查机关要履行告知义务[5]。出现了侦查机关违反规定的情况,就要赋予律师相应救济权。
再者,对于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的完善,要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方面进行强化,积极促进侦查机关的司法观念转变。对于侦查机关的工作来说,就要充分注重宣传无罪推定,积极促进侦查机关人员转变司法观念,认识到侦查阶段律师辩护的积极意义。不仅如此,还要注重对司法机构的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开展,要积极创造侦查阶段律师介入辩护制度完善发展的空间,能从现代化的訴讼理念适应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良好发展。
3.结语
总而言之,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的建立,是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工作内容,对于当前的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权的制度不完善以及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加大制度建设的强化,只有从这些基础方面得到了加强,才能有助于促进我国法制化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程浩.基于修订后《律师法》探讨侦查阶段的律师辩论问题[J].法制博览.2018(18)
[2]陈烜庆.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困境与权利[J].法制与经济.2018(02)
[3]陈飙.论“刑事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委托律师辩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02)
[4]王富菊.侦查阶段的“诉讼化”重构——从新《律师法》中的律师辩护权说起[J].法制与社会.2009(30)
[5]陈光中,汪海燕.侦查阶段律师辩护问题研究——兼论修订后的《律师法》实施问题[J].中国法学.2010(01)
(作者单位:广东宪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