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种各样的法律
人们坚信法律能够解决棘手的问题
尽管绝大多数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极少接触到刑法—交通法除外,然而几乎所有人都会与某种法律生出一些瓜葛,像税法、规定商店何时营业及买酒年龄限制的法律,或是要求公民出国旅行必须持有护照的法律。事实上,法律涉及的范围极为广泛。有管理家庭生活的法律(禁止你与你的祖母或外祖母结婚 );有保护蝙蝠不受惊扰的法律;有保障养鱼鹰人的权益以及想要穿耳洞的人的权利的法律;有规定村礼堂必须提供紧急避险出口的法律;也有要求食品生产商列出它们在我们吃的食物中所使用的添加剂,如E102等的法律。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
法律的数目如此众多,反映出当今社会的一种信仰—人们坚信法律能够解决棘手的问题。于是,我们制定出各种各样的法律,以推进种族和谐、良好的性教育、两性平等、工作安全,或消除证券交易所的内幕交易,或达到其他崇高的目的,若是我们能就如何广泛地促进社会正义达成一致,在这方面也会有相应的法律诞生。全世界关于保证人人享有人权的法律条文,可以说是举不胜举,然而我们却也不得不承认,正如国际特赦组织接连指出的那样,这些法律在其实施的领域,并未取得显著成效。历史上从未有过任何一个时期,能像今天这样使法律变得如此受人青睐。在过去的每一天,几乎无不充斥着设立新的法律,以消除这样或那样的行为,或是加快实现某种合理目标的呼吁。
因而,我们所有人都意识到了法律的普遍存在。然而,正如我们对空气几乎一无所知,对于法律,我们也知之甚少。为什么我们需要法律?为什么现在会有各种名目的法律规定?所有关于酸雨和铅污染的讨论是否都要认真对待?对于谢拉菲尔德核电站附近的羊群来说,深呼吸是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对此,只有法律可以作出回答。我们可以终身在帝国化学工业公司就任化学研究员、接待员或其他任何职位,而对《公司法》一无所知。我们也可以填写支票而不需要研究《票据法》。但如果我们可以清楚地区分法律上对于谋杀和过失杀人的定义,就可以遏制住自己想要扼住讨人嫌惹人厌的同事喉咙的冲动,而一旦我们失手杀了人,如果没有法律方面相应的专业知识,我们往往很难为这种过失找出合理的理由。
在这种种现象中蕴涵着一个悖论:生活在这个由法律主导的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对于主宰他们一生的法律却往往知之甚少。事情怎么可能会是这样呢?
法律是否无关紧要?
法律仅仅是一种社会约束机制
一种可能的解释是,法律并不像其普遍性所揭示的那样,对社会生活和机构组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里我们以杀人为例。有关杀人的法律规定极为详尽,涉及谋杀、过失杀人,以及大多数人从未听过的杀胎和堕胎等极具争议的其他杀人方式。
相比起种类繁多的杀人方式,对杀人的指控可以作出的辩护也是多种多样。例如,“挑衅”和由精神障碍引起的“减轻责任能力”,均可将一项谋杀指控降低为过失杀人。而作出自卫的辩护,则可以将一项指控完全撤销,因此,确立其适用范围是极为重要的(法律上对此有明确规定);比如法律规定在街道上应尽量避免纠纷,而在家庭这样的私人空间,则不需要作出让步。因此,在德克萨斯州,由于清楚陪审员很看重这条法律规定,谨慎的杀人犯往往会在杀死被害人后,将其尸体拖到起居室中,以便为日后辩护打下基础。
但是有一些辩护的合理性是值得商榷的,例如,除非杀害一名无辜的受害者,否则凶手自己的生命将受到第三者的威胁,这是否可以作为对一项谋杀指控的辩护呢?法官们对于这种“胁迫”辩护的适用范围各持己见。一些法官将其视为恐怖主义分子的惯用借口,在审讯谋杀案件的过程中完全不采纳此种辩护。另一些法官则认为:尽管是以他人的生命为代价,被告方所做的只是保全自己的性命,将其称为杀人犯未免太过严苛。目前官方的法律观点并不支持这种辩护,但这样的观点今后也可能会有所改变。除了定罪和辩护两方面,法律还规定了对杀人这一罪行的审讯、宣判及服刑安排。但常识告诉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出于与法律毫不相关的原因去杀害他们熟悉的人。
显然,法律仅仅是一种社会约束机制;人们的行为受到习惯、传统、先天遗传或后天养成的自我约束、理想和价值观、道德和宗教信仰、对社会否定的恐惧、对被认可被爱的渴望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刑法这只强有力的手,似乎只在社会生活的边缘(而非中心)起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有关杀人的法律就因此而显得完全不重要。因为,遗憾的是,有些人依然会去杀人 。
但通过法律手段尽可能地降低谋杀的犯罪率,是极为重要的。即使是小幅下降,也是值得欣慰的,尤其是在你也被列在这张名单上,而下一个目标就是你的情况下。社会生活的边缘确实微不足道,但是刑法在这里所起的作用依然很重要。
专业化与专业人士
离开了律师,法律也将不复存在
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社会。若是没有常常被我们认为是理所应当的发达的污水处理系统,现代的都市生活将会像过去一样毁于疾病和污秽。在污水处理系统出现之前的可怕岁月里,据说利菲河的臭味曾是都柏林的一大风景,而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泰晤士河则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污水使1858年成为“奇臭年”而被载入史册。
现在这一切都已成为过去,鱼儿也重又出现在伦敦池中。但是,我们大部分人对于这一切改变并无任何贡献;建立污水处理和污染防治系统的所有工作,都是由工程师来完成的,我们只会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想起打电话给管道工。大多数市民参与污水处理的部分,仅限于使用、冲水和偶尔用一下马桶刷。我们根本不会费心思去考虑污水究竟流到了哪里、它是如何流到那里的等问题。法律就和家里的厕所是一个道理。在成立公司的过程中,最好咨询一下公司的法律顾问,或是读一读他们的著作,以确保制定的公司制度是正确的;一旦公司开始正常运转,便很少有机会需要向法律顾问求助,除非是出现了问题或者发生了纠纷。法律在现代社会发挥作用,是专业人士(尤其是律师)的工作。毋庸置疑,离开了律师,法律也将不复存在。
但在早期较为原始的社会,情况却并非如此。除了超自然世界,其他方面的知识,并不只为特定阶级的人群所拥有。然而在现今社会,一旦离开律师,整个复杂的法律体系就将不复存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是机密的,是只有律师才具备的专业知识。实际上,其他行业的人也可能会掌握法律知识,像税务顾问、政府公务员、警察、社会工作者、医生,甚至是那些职业惯犯。在高度重视民权的美国,有些监狱甚至设有极好的法律图书馆,以便于犯人了解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而一些犯有重罪的犯人,因为除了诉讼之外几乎没有其他事情可做,也因此而成为刑法、宪法和法律程序方面的专家。
新书速递
《亲爱的生活》
作者:[加]艾丽丝·门罗
出版社: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年5月
定价:39.50元
《亲爱的生活》是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艾丽丝·门罗的最新作品,作者讲述了别离与开始、意外与危险、离家与返乡的故事。门罗的小说有种独一无二的现实感,平缓细致,又引人入胜。
《金融的本质》
作者:[美]伯南克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年4月
定价:58.00元
本书汇集了伯南克关于美联储在应对金融危机时采取的诸多政策背后的金融思想。内容贯穿了美联储从1914年成立至此次金融危机期间90余年的历史,既是一本“金融史”,也是应对危机的金融政策演变史。
《无缘社会》
作者:日本NHK节目录制组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年3月
定价:38.00元
本书系NHK电视台采访作品合集。采访主题是“现代人的孤独老死”。高龄、失业、不婚、城市化,造就了这样一批人,他们活着,没人和他们联系,无工作,无配偶,无儿女,也不回家乡;死后,因无人认领,被称为“无缘死者”。
人们坚信法律能够解决棘手的问题
尽管绝大多数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极少接触到刑法—交通法除外,然而几乎所有人都会与某种法律生出一些瓜葛,像税法、规定商店何时营业及买酒年龄限制的法律,或是要求公民出国旅行必须持有护照的法律。事实上,法律涉及的范围极为广泛。有管理家庭生活的法律(禁止你与你的祖母或外祖母结婚 );有保护蝙蝠不受惊扰的法律;有保障养鱼鹰人的权益以及想要穿耳洞的人的权利的法律;有规定村礼堂必须提供紧急避险出口的法律;也有要求食品生产商列出它们在我们吃的食物中所使用的添加剂,如E102等的法律。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
法律的数目如此众多,反映出当今社会的一种信仰—人们坚信法律能够解决棘手的问题。于是,我们制定出各种各样的法律,以推进种族和谐、良好的性教育、两性平等、工作安全,或消除证券交易所的内幕交易,或达到其他崇高的目的,若是我们能就如何广泛地促进社会正义达成一致,在这方面也会有相应的法律诞生。全世界关于保证人人享有人权的法律条文,可以说是举不胜举,然而我们却也不得不承认,正如国际特赦组织接连指出的那样,这些法律在其实施的领域,并未取得显著成效。历史上从未有过任何一个时期,能像今天这样使法律变得如此受人青睐。在过去的每一天,几乎无不充斥着设立新的法律,以消除这样或那样的行为,或是加快实现某种合理目标的呼吁。
因而,我们所有人都意识到了法律的普遍存在。然而,正如我们对空气几乎一无所知,对于法律,我们也知之甚少。为什么我们需要法律?为什么现在会有各种名目的法律规定?所有关于酸雨和铅污染的讨论是否都要认真对待?对于谢拉菲尔德核电站附近的羊群来说,深呼吸是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对此,只有法律可以作出回答。我们可以终身在帝国化学工业公司就任化学研究员、接待员或其他任何职位,而对《公司法》一无所知。我们也可以填写支票而不需要研究《票据法》。但如果我们可以清楚地区分法律上对于谋杀和过失杀人的定义,就可以遏制住自己想要扼住讨人嫌惹人厌的同事喉咙的冲动,而一旦我们失手杀了人,如果没有法律方面相应的专业知识,我们往往很难为这种过失找出合理的理由。
在这种种现象中蕴涵着一个悖论:生活在这个由法律主导的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对于主宰他们一生的法律却往往知之甚少。事情怎么可能会是这样呢?
法律是否无关紧要?
法律仅仅是一种社会约束机制
一种可能的解释是,法律并不像其普遍性所揭示的那样,对社会生活和机构组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里我们以杀人为例。有关杀人的法律规定极为详尽,涉及谋杀、过失杀人,以及大多数人从未听过的杀胎和堕胎等极具争议的其他杀人方式。
相比起种类繁多的杀人方式,对杀人的指控可以作出的辩护也是多种多样。例如,“挑衅”和由精神障碍引起的“减轻责任能力”,均可将一项谋杀指控降低为过失杀人。而作出自卫的辩护,则可以将一项指控完全撤销,因此,确立其适用范围是极为重要的(法律上对此有明确规定);比如法律规定在街道上应尽量避免纠纷,而在家庭这样的私人空间,则不需要作出让步。因此,在德克萨斯州,由于清楚陪审员很看重这条法律规定,谨慎的杀人犯往往会在杀死被害人后,将其尸体拖到起居室中,以便为日后辩护打下基础。
但是有一些辩护的合理性是值得商榷的,例如,除非杀害一名无辜的受害者,否则凶手自己的生命将受到第三者的威胁,这是否可以作为对一项谋杀指控的辩护呢?法官们对于这种“胁迫”辩护的适用范围各持己见。一些法官将其视为恐怖主义分子的惯用借口,在审讯谋杀案件的过程中完全不采纳此种辩护。另一些法官则认为:尽管是以他人的生命为代价,被告方所做的只是保全自己的性命,将其称为杀人犯未免太过严苛。目前官方的法律观点并不支持这种辩护,但这样的观点今后也可能会有所改变。除了定罪和辩护两方面,法律还规定了对杀人这一罪行的审讯、宣判及服刑安排。但常识告诉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出于与法律毫不相关的原因去杀害他们熟悉的人。
显然,法律仅仅是一种社会约束机制;人们的行为受到习惯、传统、先天遗传或后天养成的自我约束、理想和价值观、道德和宗教信仰、对社会否定的恐惧、对被认可被爱的渴望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刑法这只强有力的手,似乎只在社会生活的边缘(而非中心)起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有关杀人的法律就因此而显得完全不重要。因为,遗憾的是,有些人依然会去杀人 。
但通过法律手段尽可能地降低谋杀的犯罪率,是极为重要的。即使是小幅下降,也是值得欣慰的,尤其是在你也被列在这张名单上,而下一个目标就是你的情况下。社会生活的边缘确实微不足道,但是刑法在这里所起的作用依然很重要。
专业化与专业人士
离开了律师,法律也将不复存在
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社会。若是没有常常被我们认为是理所应当的发达的污水处理系统,现代的都市生活将会像过去一样毁于疾病和污秽。在污水处理系统出现之前的可怕岁月里,据说利菲河的臭味曾是都柏林的一大风景,而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泰晤士河则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污水使1858年成为“奇臭年”而被载入史册。
现在这一切都已成为过去,鱼儿也重又出现在伦敦池中。但是,我们大部分人对于这一切改变并无任何贡献;建立污水处理和污染防治系统的所有工作,都是由工程师来完成的,我们只会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想起打电话给管道工。大多数市民参与污水处理的部分,仅限于使用、冲水和偶尔用一下马桶刷。我们根本不会费心思去考虑污水究竟流到了哪里、它是如何流到那里的等问题。法律就和家里的厕所是一个道理。在成立公司的过程中,最好咨询一下公司的法律顾问,或是读一读他们的著作,以确保制定的公司制度是正确的;一旦公司开始正常运转,便很少有机会需要向法律顾问求助,除非是出现了问题或者发生了纠纷。法律在现代社会发挥作用,是专业人士(尤其是律师)的工作。毋庸置疑,离开了律师,法律也将不复存在。
但在早期较为原始的社会,情况却并非如此。除了超自然世界,其他方面的知识,并不只为特定阶级的人群所拥有。然而在现今社会,一旦离开律师,整个复杂的法律体系就将不复存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是机密的,是只有律师才具备的专业知识。实际上,其他行业的人也可能会掌握法律知识,像税务顾问、政府公务员、警察、社会工作者、医生,甚至是那些职业惯犯。在高度重视民权的美国,有些监狱甚至设有极好的法律图书馆,以便于犯人了解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而一些犯有重罪的犯人,因为除了诉讼之外几乎没有其他事情可做,也因此而成为刑法、宪法和法律程序方面的专家。
新书速递
《亲爱的生活》
作者:[加]艾丽丝·门罗
出版社: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年5月
定价:39.50元
《亲爱的生活》是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艾丽丝·门罗的最新作品,作者讲述了别离与开始、意外与危险、离家与返乡的故事。门罗的小说有种独一无二的现实感,平缓细致,又引人入胜。
《金融的本质》
作者:[美]伯南克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年4月
定价:58.00元
本书汇集了伯南克关于美联储在应对金融危机时采取的诸多政策背后的金融思想。内容贯穿了美联储从1914年成立至此次金融危机期间90余年的历史,既是一本“金融史”,也是应对危机的金融政策演变史。
《无缘社会》
作者:日本NHK节目录制组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年3月
定价:38.00元
本书系NHK电视台采访作品合集。采访主题是“现代人的孤独老死”。高龄、失业、不婚、城市化,造就了这样一批人,他们活着,没人和他们联系,无工作,无配偶,无儿女,也不回家乡;死后,因无人认领,被称为“无缘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