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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辨析工具书的注释与汉字的构形,推断 “焉用亡郑以陪邻” 中“陪”字没必要通假为“倍”。
【关键词】“陪” “倍” 工具书 汉字构形
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语文必修》)《烛之武退秦师》中有“焉用亡郑以陪邻”一句,教材注释为:“陪,增加。”很多人对此有疑议,本人也曾怀疑是不是该注而没注的通假字?理由:
(1)《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这两部最常用的工具书“陪”字都没有“增加”的义项,如《现代汉语词典》只列“①陪伴,②从旁协助。”两项意义,所列的词条也没有与“增加”有直接的关系;就连阅读古书常用的工具书旧版的《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和《简明古汉语词典》也没有“增加”的义项。
(2)“倍”在百度词典中的基本字义项④却有“增益:‘焉用亡郑以~邻?’
(3)《康熙字典》收“陪,增也;亦作倍”;
(4)《学生古汉语词典(修订本)》明确“陪”的义项有 “通‘倍’,增益,《左传·僖公三十年》:‘焉用亡郑以~邻’” 。但经过多方求证,我认为“陪”(péi)字没必要通假为“倍”(bèi)。
一、从汉字的构形上推断“陪”有“增加”的意义
“陪”是个形声字,从阜( fù),从咅(pǒu),咅亦声。“陪”左边的形旁左耳刀是“”(阜),的变形,本指“大陆山无石者”——“土山”、“重叠的土堆”,转指“坟墓”;右边“咅”有声旁兼形旁的功能,从“立”从“君”省,本义是“事关君主废立”引申为“拥护或反对所立之君”。“陪”字由“阜”与“咅”联合起来,本义是“重土也”——忠臣、妻妾陪葬的坟(古代臣子或妻妾的灵柩葬在皇帝或丈夫的坟墓的近旁称为“重土”),在君主等陵墓旁再造坟墓需要增加土方的量,因此,“增加”的意义就引申出来了。
二、许多工具书注出“陪”有“增加”的意义
许多工具书如第4版的《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义项 “增益,《左传·僖公三十年》:‘焉用亡郑以~邻’”、《古汉语词典》等也有相同的义项。
三、《康熙字典》收录了“péi”的读音与“增加”有关的义项
(1)《康熙字典》收录的注音方法较多,有譬况、读若、直音、反切等,便于现代人读准字音。“陪”字收录的“【集韵】【韵会】【正韵】的蒲枚切,音裴”,可以很容易读出“péi”的读音,但“薄回切”、“薄回反”、“扶杯反”、“步回反”声、韵、调或有变化,上述反切上字都属唇音,切出b、p、f都有可能,反切下字都属平声切出阴平或阳平可能性大,但直音“裴”可以帮助大家读准“péi”的音。因此,“陪”字读“péi”不读通假为“倍”的“bèi”,这也间接证明了“陪”字没必要通假为“倍”字。
(2)《康熙字典》释义较为全面,而且注明出处,有的还有该义的例句与加“【注】”。对“陪”字,既收录了它的本义“重土也”,出处“【说文】”。也收录了本义的相关义如“伴也”,出处“【增韵】” 例句“【诗·大雅】尔德不明,以无陪无卿”; “家臣也”,出处“【玉篇】”, 例句“【礼·曲礼】列国之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自称曰陪臣某”;“助也,益也”,出处“【玉篇】”,例句“【史记·孝文纪】淮南王弟也,秉德以陪朕”,加【注】“陪,辅也”。还收录了与“增加”有关的引申义,如“一曰满也”,出处“【说文】”;“加也”,出处“【玉篇】”,例句“【左传·昭五年】飱有陪鼎”。
四、“陪”字表达跟“人”相关的意义比“倍”字更确切
“陪”的本义事关君主废立,引申为“陪葬”等意义都跟“人”有关。按理是要用单人旁的“倍”字。但在君主等陵墓旁增加土方再造坟墓,要从“盖棺论定”的角度去考虑。如果大臣不忠、中途变节由忠变逆,妻妾不贞等就没资格在他的陵墓旁增加土方造坟。可见“陪”字表示跟“人”相关的意义比“倍”字更确切,汉语里表示跟“人”相关的意义的词如“~伴、~同、~客、~葬、~嫁、~臣、~审、~衬、失~等”都是“陪”而不用“倍”就是明证。另外有些辞书虽都收有“陪”和“倍”与“增益”相关的义项,但义项次序有别。如《辞海(修订本)》中“陪”的义项注释为“重土”是第①义项,而对“倍”的义项注释为“增益”是第③义项。这也间接表明了“陪”字在表达与“人”相关的意义时要比“倍”好。
总之,我认为《烛之武退秦师》中“焉用亡郑以陪邻?”中的“陪”字还是读“péi,没必要通假为“倍”的好。
参考文献:
[1]商务印书馆出版.1996年7月修订3版1999年6月北京第233次印刷. 第965页
[2]商务印书馆出版. 1979年9月第1版1985年1月北京第12次印刷
[3]上海书店出版.1985年12月第一版1990年9月第5次印刷.第1511页
[4]上海辞书出版社,张挥之等主编,2002年6月第2版
[5]会意兼形声的字,是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一种特殊会意字的术语,指汉字的某一构件兼既表意又表音的功能
[6]《说文解字》第十四下“”部.中华书局出版.1963年12月第1版1996年6月第北京15次印刷.第304页、第306页
[7]“咅”下方的“口”是“君”的省写
[8]商务印书馆出版.2005年7月第4版2005年7月北京第65次印刷
[9]北京大学出版社,张双棣 陈诗主编,1998年12月第1版
【关键词】“陪” “倍” 工具书 汉字构形
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语文必修》)《烛之武退秦师》中有“焉用亡郑以陪邻”一句,教材注释为:“陪,增加。”很多人对此有疑议,本人也曾怀疑是不是该注而没注的通假字?理由:
(1)《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这两部最常用的工具书“陪”字都没有“增加”的义项,如《现代汉语词典》只列“①陪伴,②从旁协助。”两项意义,所列的词条也没有与“增加”有直接的关系;就连阅读古书常用的工具书旧版的《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和《简明古汉语词典》也没有“增加”的义项。
(2)“倍”在百度词典中的基本字义项④却有“增益:‘焉用亡郑以~邻?’
(3)《康熙字典》收“陪,增也;亦作倍”;
(4)《学生古汉语词典(修订本)》明确“陪”的义项有 “通‘倍’,增益,《左传·僖公三十年》:‘焉用亡郑以~邻’” 。但经过多方求证,我认为“陪”(péi)字没必要通假为“倍”(bèi)。
一、从汉字的构形上推断“陪”有“增加”的意义
“陪”是个形声字,从阜( fù),从咅(pǒu),咅亦声。“陪”左边的形旁左耳刀是“”(阜),的变形,本指“大陆山无石者”——“土山”、“重叠的土堆”,转指“坟墓”;右边“咅”有声旁兼形旁的功能,从“立”从“君”省,本义是“事关君主废立”引申为“拥护或反对所立之君”。“陪”字由“阜”与“咅”联合起来,本义是“重土也”——忠臣、妻妾陪葬的坟(古代臣子或妻妾的灵柩葬在皇帝或丈夫的坟墓的近旁称为“重土”),在君主等陵墓旁再造坟墓需要增加土方的量,因此,“增加”的意义就引申出来了。
二、许多工具书注出“陪”有“增加”的意义
许多工具书如第4版的《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义项 “增益,《左传·僖公三十年》:‘焉用亡郑以~邻’”、《古汉语词典》等也有相同的义项。
三、《康熙字典》收录了“péi”的读音与“增加”有关的义项
(1)《康熙字典》收录的注音方法较多,有譬况、读若、直音、反切等,便于现代人读准字音。“陪”字收录的“【集韵】【韵会】【正韵】的蒲枚切,音裴”,可以很容易读出“péi”的读音,但“薄回切”、“薄回反”、“扶杯反”、“步回反”声、韵、调或有变化,上述反切上字都属唇音,切出b、p、f都有可能,反切下字都属平声切出阴平或阳平可能性大,但直音“裴”可以帮助大家读准“péi”的音。因此,“陪”字读“péi”不读通假为“倍”的“bèi”,这也间接证明了“陪”字没必要通假为“倍”字。
(2)《康熙字典》释义较为全面,而且注明出处,有的还有该义的例句与加“【注】”。对“陪”字,既收录了它的本义“重土也”,出处“【说文】”。也收录了本义的相关义如“伴也”,出处“【增韵】” 例句“【诗·大雅】尔德不明,以无陪无卿”; “家臣也”,出处“【玉篇】”, 例句“【礼·曲礼】列国之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自称曰陪臣某”;“助也,益也”,出处“【玉篇】”,例句“【史记·孝文纪】淮南王弟也,秉德以陪朕”,加【注】“陪,辅也”。还收录了与“增加”有关的引申义,如“一曰满也”,出处“【说文】”;“加也”,出处“【玉篇】”,例句“【左传·昭五年】飱有陪鼎”。
四、“陪”字表达跟“人”相关的意义比“倍”字更确切
“陪”的本义事关君主废立,引申为“陪葬”等意义都跟“人”有关。按理是要用单人旁的“倍”字。但在君主等陵墓旁增加土方再造坟墓,要从“盖棺论定”的角度去考虑。如果大臣不忠、中途变节由忠变逆,妻妾不贞等就没资格在他的陵墓旁增加土方造坟。可见“陪”字表示跟“人”相关的意义比“倍”字更确切,汉语里表示跟“人”相关的意义的词如“~伴、~同、~客、~葬、~嫁、~臣、~审、~衬、失~等”都是“陪”而不用“倍”就是明证。另外有些辞书虽都收有“陪”和“倍”与“增益”相关的义项,但义项次序有别。如《辞海(修订本)》中“陪”的义项注释为“重土”是第①义项,而对“倍”的义项注释为“增益”是第③义项。这也间接表明了“陪”字在表达与“人”相关的意义时要比“倍”好。
总之,我认为《烛之武退秦师》中“焉用亡郑以陪邻?”中的“陪”字还是读“péi,没必要通假为“倍”的好。
参考文献:
[1]商务印书馆出版.1996年7月修订3版1999年6月北京第233次印刷. 第965页
[2]商务印书馆出版. 1979年9月第1版1985年1月北京第12次印刷
[3]上海书店出版.1985年12月第一版1990年9月第5次印刷.第1511页
[4]上海辞书出版社,张挥之等主编,2002年6月第2版
[5]会意兼形声的字,是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一种特殊会意字的术语,指汉字的某一构件兼既表意又表音的功能
[6]《说文解字》第十四下“”部.中华书局出版.1963年12月第1版1996年6月第北京15次印刷.第304页、第306页
[7]“咅”下方的“口”是“君”的省写
[8]商务印书馆出版.2005年7月第4版2005年7月北京第65次印刷
[9]北京大学出版社,张双棣 陈诗主编,1998年12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