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尔的爱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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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恋的吻痕是最美妙的风景
  
  我本来不叫莞尔,可是他们都叫我莞尔。
  许多人都说我是妖娆妩媚的女子。弯月如钩的眼睛,只那么莞尔一笑,一下子就会抓到男人心里去,就是到老了都会招小男生喜欢。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14岁的时候,是丁召追求我。那时,我们都是初三的学生。他是数学课代表,也是14岁的男孩。可是,我总不明白,他为什么长得那么高大。我见过他父亲,也是一个非常高大的男人。丁召那时不仅个子高,而且皮肤黑,唇间有细密的绒毛,我就想,他的胡茬以后一定会非常扎人。不知道哪个女生会淹死在那魁伟酷呆的深井里。
  初三毕业的那年他给我递字条,上面写了这样的话:我真的看不得你笑,太莞尔!不曾想这字条被同学发现了。数学课上,老师点丁召上黑板上做题,下面就窃笑。本来他可答对的,这一笑却把他笑懵了,他真的做不到了。神使鬼差,老师居然就点了我。可是我上去时,莫名地就朝丁召笑了一下。立时,全班整齐地呼唤我的名字:“我真的看不得你笑,太—莞—尔—”
  后来,我和他的事情就在同学们中传开。丁召每天都给我买好吃的。那时候,在文庙巷往里有一家老字号的面包房,烤一种台湾小面包,黄澄澄的,带着一种薄荷的味道,去迟了就会买不到。他总是在很早就去排队,赶在上学前送到我的手上。我整整吃了半年那种面包。我才决定跟他单独约会。我是被他的痴狂感动了。
  也许是我想淹死在他胡茬的深井里。等到高二时,我就想,以后我真的就嫁给他好了。高二的时候,我已16岁了,身体已经长得凸凹有致,心里的小兔儿已经开始蹦跳了。
  而丁召追我追得如火如荼。也怪啊,都说早恋会极大地影响学习,可是我们却没有,我们因为恋爱,比谁的学习都快乐,他常常会给我很多意外的惊喜。他说因为爱才去好好学习。他不仅获得数学奥赛二等奖,他的作文还发表在市报上,被老师当作范文给我们念。这一切无疑都征服了我的心。更重要的是,我还喜欢他身上的狂放的气息。有一个周末,丁召带我到三十里外的凤凰岭郊游。他背着一个大大的背包,骑一部单车,带着我,骑得风驰电掣。
  他告诉我,他的叔叔是一名军官,他去年暑假曾经跟着到部队去玩了半个月,跟着叔叔学会了野外生存。我不知道他卖的什么药。到了山里,他果然轻车熟路地挖了一些草根,口里嚼着,一种甜甜的味道。他又去挖了很多知了蛹,架着火烤。我开始还不敢吃,后来那弥漫的香味诱惑了我,而他的包里居然全是野炊的工具,还有烧烤的佐料。我们就伴着那红红的火儿,去烤那蛹,一口一个,吃得满嘴炭黑。
  那一晚,丁召不仅用他的吻丈量了我身体的每一寸土地,他还把我心里的小兔儿也吻活了。我无法抗拒他的进攻,那种来自绿原里天籁般的奇美,我就在心里感谢他使我成了女人。那个夜,我很晚才回到家里。我在沐浴时,母亲也下了夜班,她是一个新闻编辑。她推开浴室的门时,我突然警觉地用温润的毛巾裹住了我的脖子。母亲笑着拉开我的毛巾,慌乱里我不知所措,只喊了一声“妈——”
  母亲用那水淋淋的手指触摸了一下我红艳的脖颈。我掩饰着,妈妈,我不知道是不是被蚊子咬了呀,我的脖子?母亲跟我拉开了一点距离,又近前来细细地抚摸那红红的痕迹,然后用非常暧昧的目光审视着我,叹一声,好妩媚的女儿呀!又笑说,女儿,那个蚊子啊,一定是厚厚的唇,像火一样热烈,你被叮时,会连灵魂一起跳动吧?
  妈,你说什么呀?我急得直跺脚,羞涩地扭动裸着的腰肢。别害羞,女儿。妈妈说,我也是恋爱过的,初恋的吻痕是生命里最美妙的风景……
  
  我是他掌上的爱情飞鸟
  
  想不到母亲会那么宽容我的初恋。我真的在心中充满了无限感激。我想,这也是我没有被初恋扼杀的原因吧!但是我知道早恋不好,爸爸妈妈一定不会真喜欢我那么一个小孩子就去恋爱。后来,也许是因为我初恋的缘故,妈妈竞聘到成都当了一家杂志的总编。我离开已经生活了16年的城市。我给丁召写信,却被退了回来。我很忧郁地过了很长时间。一直到我考到北京读大学,妈妈才告诉我,是她去学校收发室打了招呼,让把信退回的。为这事我跟妈妈有些过结。
  后来丁召也像真的被蒸发掉了一样,我就再也找不到他了。等我大学毕业,丁召已经成了我很遥远的记忆。许多年以后,不由得怀想起初恋的情事,心里就会弥漫着烧烤的滋味,还有孜然粉的味道从胸腔里曼妙悠然地飘出来。
  我几乎用了十年的时间忘却我的初恋。我希望找到新的爱情去治疗我的情伤。大学里曾经有过两次短暂的恋爱,但都是无果而终。他们说我太过妖娆妩媚,怕守不住我的爱情。这样一直到宁乡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其实宁乡是我好友子樱的恋人。子樱从医科大学毕业后在成都一家医院做医生,后来成了很出色的神经内科专家。子樱经常在我母亲杂志上的医学板块发表文章。在一次笔会上我们一见如故。
  后来我们经常在一起相聚。子樱就会说:莞尔,你如此妩媚,我要是个男人,我会天天给你写情诗,天天去追求你的。我就会卷起我的拳头,卵石般在她脸上轻揉:子樱,那漂亮的都市贝贝,真是为你度身订做,我觉得只配你这样的女孩去开,哪个男孩见了不爱?
  子樱开她那辆都市贝贝,真的是新潮而靓丽极了。
  很早的时候,我就缠着子樱教我开车。但子樱说自己都是个半拉子货,长期在车后贴个胶条:爱我请别吻我,我哪还有资格教你呀?那年夏天,子樱要到南宁去开一个学科研讨会,就把她的都市贝贝停放在杂志社的院子里,要我帮她看好了她的宝贝,还有她的恋人宁乡。我每天看到车时,真是很有些触景生情,想到子樱才是真正幸福的女孩,有令人尊敬的职业和美丽的爱情。那时,我只有一个愿望:我就想自己有一部车,用我的双手去挣。
  可是不曾想到我们却在爱情上产生了一场至美的纠葛,而那辆天蓝色的靓车却成了我们纠葛的温床。我庆幸我们并没有因此成为情敌。后来我一直想,如果子樱不去进修,也许事情就会是另外一种结果。
  子樱真的一走就是半年,去德国。走的时候,她干脆把那辆都市贝贝的钥匙交到了我的手上。我笑她:子樱,你怎么给我报酬啊?她拽过宁乡,说,我叫他给你当教练,让你学会开车。
  子樱一走,宁乡就真成了我的师傅。他还真的有办法,居然把我带到一处废弃的军用机场里练车。练完车,他就把我带到香雪海酒楼吃海鲜。每一次,只要看到那味道怪异的鲜辣泥螺端上来时,我就会流出口水来。然后就拼力与宁乡斗啤酒。我常常喝得烂醉,可我却喜欢那样醉。等醉过了,我就会冲他笑。宁乡也看着我笑,然后说:我真的看不得你笑,像你的名字一样,太莞尔!我的心立即被某种东西穿透,那是一种似曾相识的东西在复活。他怔怔地看着我,我就那么莞尔地对他笑。他说,莞尔,你的笑,警察都抗拒不了的。
  我知道宁乡是说昨天,我第一次上路,是无证。进了市区,就被警察给拦住了。糟了,准备接受处罚吧。我抖动着踩下刹车,真正的莞尔一笑,冲警察!警察很客气,说:小姐,你的车后拖了一条尾巴。我故作惊奇:是吗?跑到车后,果然有一根树枝挂在后保险杠上。我心里激起一身冷汗,那是宁乡教我在东郊花园的空地上练倒车时,挂着了花圃边的冬青树枝。
  宁乡说,真的,我看到警察的表情,我当时就预感,不会有麻烦了,果然,警察连证也不要看,就做了放行的手势。
  宁乡轻轻地附在我耳边说,莞尔,你知道吗?子樱也是我教出的徒弟,可是,她的手非常僵硬,每次我跟她上车都会吓出一身冷汗,怕出事。跟你,我没有这种感觉,特别轻松踏实……
  我是闭着眼睛听他说这话的。他就那样用火热的唇吻了我。我一点抗拒的意念也没有,而且那样渴望地回吻着他。我给他讲我的初恋,讲我的爱情与忧伤。
  宁乡说,我一直想追寻的其实是像你这样的女孩。我守望了这么多年,现在我守到了,莞尔,我要把你当作我手上的爱情飞鸟,一点点地让你快乐,我相信我会胜过你的初恋!
  我们忘记了子樱的存在。
  半年后子樱从德国回来。我对子樱说,对不起!子樱就流了泪。她说:莞尔,我经营了三年的爱情果实,被你在半年之内抢夺了,你怎么偿我?我涩涩地笑:子樱,我把你的都市贝贝保管得划痕也不曾有一点……
  但子樱还是做了我的伴娘。还开那部天蓝色的都市贝贝,跟在迎亲的车队里颠颠地跑。把我送到新房门口时,我说:子樱,进来吧!子樱绿起眼线说:莞尔,我不去德国,今天的新娘应该是我,可是我是个呆板的女人,只会写那没有情趣的医学论文,只有你这样的浪漫女人才值得优秀的男人去爱……
  
  半碗粥的爱情风雨兼程
  
  可是我和宁乡却没有能熬过婚姻的七年之痒。因为我不喜欢世俗的婚姻。只三年,除了留下一个美丽的女儿外,我就成了一本宁乡买回来不再读的书,就那么放在书架上。他心里想的是,这本书已是我的了,啥时候看都无所谓了。可是我有所谓。我的抗争没有用的时候,我知道和宁乡的爱情就没有了。于是我们分居。
  后来与陶思贲热恋以后,我就感叹,爱情或者命运,多长多短,何隐何现,都是上天事先安排好的。如果不是去沈阳出差,我会认识陶思贲吗?肯定不会。可是去了沈阳,不去看那场足球赛,我能遇见陶思贲吗?当然也不会。
  陶思贲是一个狂热的球迷,大学毕业后就想过无忧无虑的生活,便辞了公职,做一个自由职业者。
  与陶思贲的相识是缘于我在足球场拣到一部手机,而居然一夜没有人要。我想,这个球迷一定是夜里伤心或兴奋地喝得酩酊大醉了,才不要他的手机。第二天一早,我正想把手机交给酒店服务员时,手机响了。电话传来的声音很兴奋。他说甲队赢了,他一高兴不知怎么就把手机弄丢了。我说我在某某酒店,你来拿吧。他千恩万谢地来取他的手机。头上扎着黄纱,还是一身球迷装束。他一定要请我喝早茶。我笑笑说免了,我马上要回成都。他奇异地看了我半晌,说,有机会一定去成都找你。
  他非常真诚。立即打了一部车把我送到机场。他还要了我的手机号。可是在飞机上我突然想,这个人,我却连他的姓名也不曾问啊。
  可一到成都,打开手机,就有三条短信飞到屏幕上:
  我叫陶思贲,我是一个狂热的球迷,只要一兴奋,我就会丢手机。这是我的习惯。
  我已经丢过四次手机了。我的规则是,男士拣到我就把他发展成球迷。女士拣到就认干妈。当然,年轻女孩例外!
  可是我特看不得你笑,太迷人!让我一看到你就爱上了你!
  啊,这简直就是三个点球,直扑我的心门!
  我马上回复:朋友,别太用狂热的脚力,任何一个女孩都会接不住的。莞尔!
  你叫莞尔吗?短信直接打到屏幕上!然后是:莞尔!莞尔!!莞尔!!!
  一场拇指间的情战就这样拉开了帷幕。我是一个分居的女人。我想我要的就是一种激情。而与陶思贲的恋爱—如果是恋爱的话——会是一场时尚而寂寞的游戏吗?
  等我们陷得深了的时候,才知道已经是拔不出泥淖的溺者了。而他半年后就那样真的千里迢迢地从沈阳来到成都。这个时候我才知道事情比想像的要复杂。我告诉他,我是一个结了婚的女人,还有一个两岁的女儿。他却说,我不管,我就是要与你在一起。我说,我比你大三岁,我们不合适!他坚定地说,我一定要娶你做我的新娘!可是我有婚姻!他说,我要与你丈夫谈判,那也是一场绿茵场上的决斗,我要让他心甘情愿地出局!
  我当然不能让他与宁乡决斗。但是我也没有办法抗拒陶思贲。在与他同居的日子里,我享尽了天底下最平淡却又最奇美的食物——粥!他可以把粥做出许多品种来,每天一款:皮蛋粥,稀米粥,奶油粥,丁香粥,桂花粥,莲子粥,黑米粥,不一而足。我后来说,陶思贲,我是深深地被你的粥一点点地感化了着迷了,难道你大学里读的是熬粥专业吗?
  他很会熬粥。先是用猛火,烧开了水,再用文火。那样浓稠兼宜。他说,就像爱情。这也被贴上爱情的商标,难道不是吗?
  我与宁乡平静地结束了婚姻,他抱着我哭了一场。我觉得我和他剩下的只有亲情。宁乡亲手把我送到陶思贲手上时,还送了一个水晶做的狮子座——那是我的星座,里面溶了一枚黄色的冬青树的叶片。他要陶思贲记住他的对爱情的教训,好好爱我。陶思贲感慨不已,说,谢谢这片枯萎的冬青叶,不然,哪还有我获得莞尔爱情的机会?
  陶思贲规划在成都做一个事业,他要赚够了钱风光无限地娶我做他的新娘。我和他一遍遍地在大街上找项目。可是找来找去,我说,你就做个粥店啊?他猛拍脑门,可不是嘛!
  三月底的一个周末,我陪他在成南路选店址时,突然接到一个从杭州打来的神秘电话,是一个男声。电话一接通,他就哭了。是宽厚的男中音。他说,莞尔,我找了你好多年,我是丁召!
  天,为什么事情都赶到一块了?
  丁召说他即将在杭州举行婚礼。猜我选择的佳期是哪一天?我的泪也流成雨线。我急切地说,不用猜,16岁时你就告诉过我的,一定是4月13日——那是我的生日。我让陶思贲陪我去杭州。我看到的也是一个妖娆妩媚的江南女子。丁召附在我耳边说,莞尔,她的浅笑跟你一样,特莞尔。
  参加完婚礼回来,一个人独自坐在书房里面对着电脑。痴呆地想,莞尔,你好像就是为爱情才诞生到这世界上来的?我默默地整理着我的爱情档案,心莫名甜蜜……背后传来脚步的声音。回头瞧,陶思贲端来一碗香喷喷的桂圆粥。他看着我,仿佛说,莞尔,什么时候我都会给你准备着这碗粥,一半是我的,一半是你的……
  陶思贲的粥店如期开业。浪漫的装饰提升了粥店的品位,生意非常红火。而店名就叫风雨半碗粥。
  只有我知道,那是一个藏着爱情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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