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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化内涵阐释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要义,有助于明确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主体、治理方式与服务目标。目前,我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建设阶段已经完成,将面临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的长效发展瓶颈。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3—1—1"长效发展模式有利于明确各级服务网络的建设主体、实施主体与责任主体,并经过黑龙江省相关实践的检验,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