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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可通过公益创投等方式,为初创期慈善组织提供支持。自此,全国各地的政府、基金会、社会组织和企业掀起了开展公益创投的热潮。
今年7月,本刊针对公益创投做了一组报道,详尽介绍了公益创投目前在我国的状况,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地开展公益创投呢?本刊专访了上海市慈善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徐本亮,他对公益创投不仅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也有很深入的研究。他从2008年起担任了很多地方公益创投的评审工作,并在太仓、重庆、宁波、连云港等地担任民政局和基金会公益创投的顾问,实际参与创投工作。在接受采访时,徐本亮表示,目前我国的公益创投发展到了一个比较深入的阶段,但与此同时,最大的问题是无论政府、基金会还是社会组织普遍存在“把活动当项目,把产出当成果”的现象,公益创投的效果亟待提高。
公益创投有双重目的
《中国财富》:您对我们杂志7月刊关于公益创投的报道有什么看法?
徐本亮:我看了那期文章。我认为,公益创投就是把经济领域中的“风险投资”或“创业投资”的理念延伸到公益领域和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之中。经济领域中的“风险投资”追求的是经济效益,而公益创投追求的是社会效益。公益创投为初创的和小微型社会组织提供资金和包括综合能力建设在内的资助,最终目的是培育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组织,有效满足社会需求,解决社会问题,使社会变得更美好。同时也通过公益创投来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所以公益创投我觉得有双重目的。
7月刊的报道是把公益创投和政府购买服务对比起来了,实际上我觉得,目前我国的政府购买服务有四种形式:第一种是招投标、第二种是公益创投、第三种是定向购买就是买岗位、第四种是补贴。公益创投现阶段在我们国家是政府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的一种非常重要的形式,它跟商业最大的区别就是它追求的是社会效益,而不是经济的回报,哪怕我们现在讲的社会影响力也是看它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到底取得什么样的效果。因此我觉得这篇报道有些概念是有点模糊的。
《中国财富》:您觉得开展公益创投的意义是什么?
徐本亮:公益创投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这是政府转变职能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公益创投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
其次,有利于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我国社会组织的数量总体而言还很少,而发展的瓶颈之一就是缺少资金。通过公益创投可以解决社会组织起步时的资金,并通过实施项目提升能力,进而有助于它们的生存和发展。
第三,可以满足社会多元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组织通过参与公益创投,以需求为导向,实施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公益服务项目,满足社区和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有效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有助于推动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增强公众对公益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激发社会创新和社会发展的活力。
最大的问题:把产出当成果
《中国财富》:您觉得开展公益创投最困难的一点是什么?
徐本亮:现在公益创投存在的最大问题,我认为是普遍存在把活动当项目,把产出当成果。因为公益创投本身是要解决社会问题,使需要帮扶的对象有所改变、有所受益。但是现在政府也好,评审专家也好,并不明白这一点。这就造成了很多地方公益创投,搞了好几年,但是效果并不好。比如上海的公益创投民政局原来是委托一家有名的支持型机构负责承办的,今年这家机构被换掉了。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这家机构在公益创投中并没有很好地保证项目质量和创投的质量。
我觉得现在全国搞公益创投的最大问题,就是公益创投年年搞,但是项目的质量依然如故,没有提高,社会组织的能力也没有提升,甚至还养成了一些坏习惯。
《中国财富》:公益创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我国刚刚起步,在你看来,目前我国各地开展的公益创投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徐本亮:目前我国实施公益创投的主体很多,除了政府、基金会外,还有企业及共青团、妇联等群体组织也在搞公益创投。公益创投是一个系统工程,至少涉及三个方面:出资方(购买方)、实施方(社会组织)和作为承办方的第三方专业机构。
从出资方(购买方)角度看,首先是缺乏对公益创投的了解,准备不足。公益创投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我国刚刚起步,有的出资方(购买方)还没搞明白公益创投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有哪些要求,目的是什么,就搞起来了。这就造成制定的实施计划和方案不准确、不科学、不合理,缺乏可行性;有的只重形式,不重效果;有的项目申请书的内容不完善,缺乏一些项目的基本要素,影响公益创投的质量。
其次,对公益创投的认识不足。现在很多地方政府搞公益创投的资金仅限于福利彩票,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的资金。而根据国务院和有关部委的文件要求,政府要加大购买力度,要拿出财政资金开展公益创投。
第三,出资方(购买方)缺乏相关知识和能力,不能找到称职的第三方机构来承办公益创投,质量无法保证。
第四,由于缺乏项目的概念和成果的意识,出资方(购买方)重形式和服务人数,轻实际效果。在公益创投中普遍存在把活动当项目、把产出当成果的现象。有的公益创投项目钱花得不少,看起来轰轰烈烈,但是服务对象没有受益,社会问题没有解决,造成资源的浪费。
第五,人工费是实施公益项目必要的、甚至是很大的一笔成本。但是有的出资方(购买方)在公益创投的项目经费中不考虑项目的人员经费,造成社会组织为解决项目人员成本不得不做假账。
第六,极少数地方出现了寻租现象。公益创投有资金,有的地方存在“潜规则”,甚至社会组织在拿到入选项目资金后要“返利”。 第七,资金分配不合理。由于有些社会组织政社不分,公益创投的资金大部分落到了有政府背景的或和出资方(购买方)有关系的社会组织手里,真正有能力、会干事的民间社会组织却得不到。公益创投变成了“从右口袋到左口袋”的游戏。
第八,缺乏或没有有效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有的公益创投结束后没有评估,有的由承办方负责评估,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
《中国财富》:作为承办方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能起到把关作用吗?
徐本亮:作为承接公益创投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理应该为出资方(购买方)把好资金使用关,为公益创投的质量负责。但是现在,第三方机构也面临自身能力不足的问题。有的根本不懂公益创投,没有这方面的知识;有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没有经验,缺乏能力;有的是承接项目后再去招人,很难保证质量。
其次,第三方机构在组织评审和聘请评审专家方面存在很大问题。有的评审专家没有公益项目的知识和经验,无法判断项目的质量如何,看不出项目存在的问题。
再次,第三方机构在前期的培训指导、项目的个性化辅导、项目的优化和帮助社会组织去做有成果的项目等方面的工作没有做,或者做得不到位。最后,片面追求形式创新,不重视成效。有的承办方简单采用娱乐节目大众评选的方式培训项目,由于大众评审团成员的选择缺乏科学、合理、公正的标准,加上一般公众不知道一个有效项目的基本要素和要求,造成该选的没选上,不该选的却选上了。
《中国财富》:社会组织作为项目实施方整体表现如何?
徐本亮:从社会组织上来看,现在社会组织总体上数量还不多,质量还不高,所以有的地方出现了公益创投力度不小,但真正有条件和能力能承接公益创投项目的社会组织,特别是那种直接能提供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太少,存在资金用不掉的情况。现在很多地方的社会组织中很大一部分是一些社团、协会、培训机构和幼儿园。
其次,社会组织的专业素质不高,很多社会组织为了多拿项目,多得经费,什么都做,但什么也做得不精,质量不高。
第三,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突出表现就是理事会形同虚设,不起作用。很多机构就是由主任、秘书长一个人说了算;还有的机构政社不分,官民一体。
第四,社会组织普遍缺乏项目的概念,缺乏注重成果的心态。把活动当项目,把产出当成果,不能有效满足需求,解决社会问题。
最后,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偏低。包括有的打着公益的旗号牟利,实际上是在把公益创投当做生意来做,它们在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中都存在很多问题。
公益创投进入深入发展阶段
《中国财富》:您认为目前国内开展的公益创投处在一个什么样的阶段呢?
徐本亮:我们国家的公益创投我觉得进入到一个深入发展的阶段。因为现在开展公益创投的地区越来越广泛,除了政府部门以外,现在很多基金会、群体组织等都在搞创投,但是我觉得现在公益创投最大的一个问题是,很多主办方也好,承办方也好,包括社会组织,缺少对公益创投的一些基本的认识。
比如《中国财富》7月刊公益创投报道中讲到的两个案例,一个是广州对偏远地区进行艺术教育,这个项目的受益人(服务对象)到底是学生还是老师呢?
还有一个是20万元资助了500个残障人士就业创业的技能培训项目,这也是得到了专家肯定的项目,但是我认为这个项目问题很大。为什么?首先我们讲就业和创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种不同的需求。就业培训的对象和内容跟创业的对象和内容是不一样的,就业者的需求和创业者的需求是不一样的。如果不加区分,那么你这个项目到底是进行就业培训还是创业培训?项目的目标是什么?另外,无论做就业培训还是创业培训,一定要有学员就业和创业的实际成果,也就是到底有多少残障人士通过培训实现了就业或创业,这里面根本没有反映出来。当然因为我还没看到他们具体的项目计划书,不知道他们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和实际的效果怎么样,但我觉得看一个项目是不是好的项目,除了对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审,最终还是要看它有没有实际解决问题,有没有实际的成果。
现在在公益创投项目评审当中,有的地方采取选秀的方式,增加了大众评审的环节,我认为这不是创新。因为对一个项目而言,是不是符合要求、是不是一个好的项目,坦率讲,现在有的评审专家都不一定能看出项目的问题,那么一般的老百姓更难判断项目的质量了。我们要以项目质量的提高、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社会组织能力的提升,作为衡量公益创投成功创新的标准,绝不能搞形式主义和为创新而创新。
要有创新和企业家精神
《中国财富》:您对有效地开展公益创投有哪些建议呢?
徐本亮:第一,无论是出资方(购买方)、承办公益创投的第三方机构还是社会组织都要加强学习,了解和掌握公益创投的基本知识和要求,做正确的事情。
第二,对出资方(购买方)希望能做到:1、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公益创投计划、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2、要引入竞争机制,真正选择有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来承办公益创投。在选择第三方机构时不能仅看名气,要看它是否有能力,特别是具体做事的人是否能胜任这项工作。3、要重视公益创投的成效和成果。不仅要做到程序规范,更要注重项目的质量和实际效果。4、要用正确方法支持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不是简单给钱,如果你给了钱,它不是在做正确的事情,不是做有成果的项目,这是害它。5、加强对公益创投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由出资方(购买方)、服务对象及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6、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防止不正之风和“潜规则”。
第三,对承办公益创投的第三方机构,希望做到:1、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在人员安排上不要滥竽充数。2、要认真有效地做好对社会组织的指导和能力建设培训,特别是要做好正确撰写公益项目申请书的培训和项目优化的辅导。要注重培训和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3、对评审专家要严格把关,要认真负责地做好项目评审工作,确保公益创投项目的质量。4、要对公益创投的质量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负责,切实做好项目的监测和实施指导,保证项目的成果。
第四,对社会组织,希望做到:1、努力提高公信力。公信力是社会组织的生命线,没有公信力,出资方(购买方)是不会来购买你的服务的。那么如何提高公信力呢?要履行对出资方(购买方)的承诺,说到做到,保证项目的质量;要保证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的规范、透明;要建立内部规范的管理制度。2、加强需求调研,克服项目雷同化,提高公益项目的设计和开发能力。在设计项目时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可实施性,做好实施的准备。3、要有注重成果的心态,不要把活动当项目,把产出当成果。要在满足服务对象需求,有效解决社会问题上下功夫。4、要提高创新能力。
我们讲的创新就是要不断地把问题当做机会,把变化当机会。就是要去关注社会有哪些还未满足的需求,进而把这些问题作为项目的内容。只有通过不断创新,我们才能不断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才能在公益创投中持续得到出资方(购买方)的资助。这里讲的创新,还包括要通过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因为现在有很多社会组织,只是“吊死”在政府购买这棵树上了,不会开发新的项目,没有多渠道获取资源的能力。如果政府不给钱,它就又活不下去了。所以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一定要有创新和企业家精神,这样才能有更多的机会,才能做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才能使机构可持续发展。
今年7月,本刊针对公益创投做了一组报道,详尽介绍了公益创投目前在我国的状况,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地开展公益创投呢?本刊专访了上海市慈善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徐本亮,他对公益创投不仅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也有很深入的研究。他从2008年起担任了很多地方公益创投的评审工作,并在太仓、重庆、宁波、连云港等地担任民政局和基金会公益创投的顾问,实际参与创投工作。在接受采访时,徐本亮表示,目前我国的公益创投发展到了一个比较深入的阶段,但与此同时,最大的问题是无论政府、基金会还是社会组织普遍存在“把活动当项目,把产出当成果”的现象,公益创投的效果亟待提高。
公益创投有双重目的
《中国财富》:您对我们杂志7月刊关于公益创投的报道有什么看法?
徐本亮:我看了那期文章。我认为,公益创投就是把经济领域中的“风险投资”或“创业投资”的理念延伸到公益领域和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之中。经济领域中的“风险投资”追求的是经济效益,而公益创投追求的是社会效益。公益创投为初创的和小微型社会组织提供资金和包括综合能力建设在内的资助,最终目的是培育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组织,有效满足社会需求,解决社会问题,使社会变得更美好。同时也通过公益创投来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所以公益创投我觉得有双重目的。
7月刊的报道是把公益创投和政府购买服务对比起来了,实际上我觉得,目前我国的政府购买服务有四种形式:第一种是招投标、第二种是公益创投、第三种是定向购买就是买岗位、第四种是补贴。公益创投现阶段在我们国家是政府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的一种非常重要的形式,它跟商业最大的区别就是它追求的是社会效益,而不是经济的回报,哪怕我们现在讲的社会影响力也是看它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到底取得什么样的效果。因此我觉得这篇报道有些概念是有点模糊的。
《中国财富》:您觉得开展公益创投的意义是什么?
徐本亮:公益创投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这是政府转变职能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公益创投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
其次,有利于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我国社会组织的数量总体而言还很少,而发展的瓶颈之一就是缺少资金。通过公益创投可以解决社会组织起步时的资金,并通过实施项目提升能力,进而有助于它们的生存和发展。
第三,可以满足社会多元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组织通过参与公益创投,以需求为导向,实施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公益服务项目,满足社区和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有效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有助于推动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增强公众对公益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激发社会创新和社会发展的活力。
最大的问题:把产出当成果
《中国财富》:您觉得开展公益创投最困难的一点是什么?
徐本亮:现在公益创投存在的最大问题,我认为是普遍存在把活动当项目,把产出当成果。因为公益创投本身是要解决社会问题,使需要帮扶的对象有所改变、有所受益。但是现在政府也好,评审专家也好,并不明白这一点。这就造成了很多地方公益创投,搞了好几年,但是效果并不好。比如上海的公益创投民政局原来是委托一家有名的支持型机构负责承办的,今年这家机构被换掉了。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这家机构在公益创投中并没有很好地保证项目质量和创投的质量。
我觉得现在全国搞公益创投的最大问题,就是公益创投年年搞,但是项目的质量依然如故,没有提高,社会组织的能力也没有提升,甚至还养成了一些坏习惯。
《中国财富》:公益创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我国刚刚起步,在你看来,目前我国各地开展的公益创投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徐本亮:目前我国实施公益创投的主体很多,除了政府、基金会外,还有企业及共青团、妇联等群体组织也在搞公益创投。公益创投是一个系统工程,至少涉及三个方面:出资方(购买方)、实施方(社会组织)和作为承办方的第三方专业机构。
从出资方(购买方)角度看,首先是缺乏对公益创投的了解,准备不足。公益创投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我国刚刚起步,有的出资方(购买方)还没搞明白公益创投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有哪些要求,目的是什么,就搞起来了。这就造成制定的实施计划和方案不准确、不科学、不合理,缺乏可行性;有的只重形式,不重效果;有的项目申请书的内容不完善,缺乏一些项目的基本要素,影响公益创投的质量。
其次,对公益创投的认识不足。现在很多地方政府搞公益创投的资金仅限于福利彩票,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的资金。而根据国务院和有关部委的文件要求,政府要加大购买力度,要拿出财政资金开展公益创投。
第三,出资方(购买方)缺乏相关知识和能力,不能找到称职的第三方机构来承办公益创投,质量无法保证。
第四,由于缺乏项目的概念和成果的意识,出资方(购买方)重形式和服务人数,轻实际效果。在公益创投中普遍存在把活动当项目、把产出当成果的现象。有的公益创投项目钱花得不少,看起来轰轰烈烈,但是服务对象没有受益,社会问题没有解决,造成资源的浪费。
第五,人工费是实施公益项目必要的、甚至是很大的一笔成本。但是有的出资方(购买方)在公益创投的项目经费中不考虑项目的人员经费,造成社会组织为解决项目人员成本不得不做假账。
第六,极少数地方出现了寻租现象。公益创投有资金,有的地方存在“潜规则”,甚至社会组织在拿到入选项目资金后要“返利”。 第七,资金分配不合理。由于有些社会组织政社不分,公益创投的资金大部分落到了有政府背景的或和出资方(购买方)有关系的社会组织手里,真正有能力、会干事的民间社会组织却得不到。公益创投变成了“从右口袋到左口袋”的游戏。
第八,缺乏或没有有效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有的公益创投结束后没有评估,有的由承办方负责评估,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
《中国财富》:作为承办方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能起到把关作用吗?
徐本亮:作为承接公益创投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理应该为出资方(购买方)把好资金使用关,为公益创投的质量负责。但是现在,第三方机构也面临自身能力不足的问题。有的根本不懂公益创投,没有这方面的知识;有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没有经验,缺乏能力;有的是承接项目后再去招人,很难保证质量。
其次,第三方机构在组织评审和聘请评审专家方面存在很大问题。有的评审专家没有公益项目的知识和经验,无法判断项目的质量如何,看不出项目存在的问题。
再次,第三方机构在前期的培训指导、项目的个性化辅导、项目的优化和帮助社会组织去做有成果的项目等方面的工作没有做,或者做得不到位。最后,片面追求形式创新,不重视成效。有的承办方简单采用娱乐节目大众评选的方式培训项目,由于大众评审团成员的选择缺乏科学、合理、公正的标准,加上一般公众不知道一个有效项目的基本要素和要求,造成该选的没选上,不该选的却选上了。
《中国财富》:社会组织作为项目实施方整体表现如何?
徐本亮:从社会组织上来看,现在社会组织总体上数量还不多,质量还不高,所以有的地方出现了公益创投力度不小,但真正有条件和能力能承接公益创投项目的社会组织,特别是那种直接能提供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太少,存在资金用不掉的情况。现在很多地方的社会组织中很大一部分是一些社团、协会、培训机构和幼儿园。
其次,社会组织的专业素质不高,很多社会组织为了多拿项目,多得经费,什么都做,但什么也做得不精,质量不高。
第三,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突出表现就是理事会形同虚设,不起作用。很多机构就是由主任、秘书长一个人说了算;还有的机构政社不分,官民一体。
第四,社会组织普遍缺乏项目的概念,缺乏注重成果的心态。把活动当项目,把产出当成果,不能有效满足需求,解决社会问题。
最后,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偏低。包括有的打着公益的旗号牟利,实际上是在把公益创投当做生意来做,它们在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中都存在很多问题。
公益创投进入深入发展阶段
《中国财富》:您认为目前国内开展的公益创投处在一个什么样的阶段呢?
徐本亮:我们国家的公益创投我觉得进入到一个深入发展的阶段。因为现在开展公益创投的地区越来越广泛,除了政府部门以外,现在很多基金会、群体组织等都在搞创投,但是我觉得现在公益创投最大的一个问题是,很多主办方也好,承办方也好,包括社会组织,缺少对公益创投的一些基本的认识。
比如《中国财富》7月刊公益创投报道中讲到的两个案例,一个是广州对偏远地区进行艺术教育,这个项目的受益人(服务对象)到底是学生还是老师呢?
还有一个是20万元资助了500个残障人士就业创业的技能培训项目,这也是得到了专家肯定的项目,但是我认为这个项目问题很大。为什么?首先我们讲就业和创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种不同的需求。就业培训的对象和内容跟创业的对象和内容是不一样的,就业者的需求和创业者的需求是不一样的。如果不加区分,那么你这个项目到底是进行就业培训还是创业培训?项目的目标是什么?另外,无论做就业培训还是创业培训,一定要有学员就业和创业的实际成果,也就是到底有多少残障人士通过培训实现了就业或创业,这里面根本没有反映出来。当然因为我还没看到他们具体的项目计划书,不知道他们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和实际的效果怎么样,但我觉得看一个项目是不是好的项目,除了对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审,最终还是要看它有没有实际解决问题,有没有实际的成果。
现在在公益创投项目评审当中,有的地方采取选秀的方式,增加了大众评审的环节,我认为这不是创新。因为对一个项目而言,是不是符合要求、是不是一个好的项目,坦率讲,现在有的评审专家都不一定能看出项目的问题,那么一般的老百姓更难判断项目的质量了。我们要以项目质量的提高、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社会组织能力的提升,作为衡量公益创投成功创新的标准,绝不能搞形式主义和为创新而创新。
要有创新和企业家精神
《中国财富》:您对有效地开展公益创投有哪些建议呢?
徐本亮:第一,无论是出资方(购买方)、承办公益创投的第三方机构还是社会组织都要加强学习,了解和掌握公益创投的基本知识和要求,做正确的事情。
第二,对出资方(购买方)希望能做到:1、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公益创投计划、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2、要引入竞争机制,真正选择有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来承办公益创投。在选择第三方机构时不能仅看名气,要看它是否有能力,特别是具体做事的人是否能胜任这项工作。3、要重视公益创投的成效和成果。不仅要做到程序规范,更要注重项目的质量和实际效果。4、要用正确方法支持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不是简单给钱,如果你给了钱,它不是在做正确的事情,不是做有成果的项目,这是害它。5、加强对公益创投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由出资方(购买方)、服务对象及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6、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防止不正之风和“潜规则”。
第三,对承办公益创投的第三方机构,希望做到:1、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在人员安排上不要滥竽充数。2、要认真有效地做好对社会组织的指导和能力建设培训,特别是要做好正确撰写公益项目申请书的培训和项目优化的辅导。要注重培训和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3、对评审专家要严格把关,要认真负责地做好项目评审工作,确保公益创投项目的质量。4、要对公益创投的质量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负责,切实做好项目的监测和实施指导,保证项目的成果。
第四,对社会组织,希望做到:1、努力提高公信力。公信力是社会组织的生命线,没有公信力,出资方(购买方)是不会来购买你的服务的。那么如何提高公信力呢?要履行对出资方(购买方)的承诺,说到做到,保证项目的质量;要保证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的规范、透明;要建立内部规范的管理制度。2、加强需求调研,克服项目雷同化,提高公益项目的设计和开发能力。在设计项目时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可实施性,做好实施的准备。3、要有注重成果的心态,不要把活动当项目,把产出当成果。要在满足服务对象需求,有效解决社会问题上下功夫。4、要提高创新能力。
我们讲的创新就是要不断地把问题当做机会,把变化当机会。就是要去关注社会有哪些还未满足的需求,进而把这些问题作为项目的内容。只有通过不断创新,我们才能不断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才能在公益创投中持续得到出资方(购买方)的资助。这里讲的创新,还包括要通过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因为现在有很多社会组织,只是“吊死”在政府购买这棵树上了,不会开发新的项目,没有多渠道获取资源的能力。如果政府不给钱,它就又活不下去了。所以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一定要有创新和企业家精神,这样才能有更多的机会,才能做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才能使机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