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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大词典》“鬑”有三义。一、鬓发长而下垂貌。二、须发长貌。参见“鬑鬑②”。三、须发稀疏貌。参见“鬑鬑①”。释义三是有疑的。因为叠音词的词义往往是单音词词义的程度加强,而不会是相反或属性不一致。稀疏与长,即各是一性。词义的引申也不当互不相承。
“鬑鬑”的须发稀疏义有四例。首例《陌上桑》:“为人洁白皙,鬑鬑颇有须。”但《说文》:“鬑,鬋也。一曰长也。”段注:“此别一义,谓须发之长。古《陌上桑》曰:‘为人洁白皙,鬑鬑颇有须。’”段注确。依《说文》体例,同义词排在一起,“鬋:女鬓垂貌也。”段注又引《召魂》“长发曼鬋”等例为证。紧接着就是“鬑”字,即互为同义词。从形体言,声符“兼”也提示词义是长度、密度倍于一般情况的。而“前”只是纯声符。
《聊斋•姊妹易嫁》:“私计女发鬑鬑,应为显者笑,富贵后当易之。”但前文言:“入门,夫妇雅敦逑好。然女素病赤鬝,稍稍介公意。”鬝,头疮。疮处发稀短,甚至秃发,但不是全都稀疏或全秃。夸大的说法是全秃而不说全稀。承此而言的“鬑鬑”应视为“鬝鬝”的代音字,言发因疮一块一块地稀疏。稀疏是相关的事理,不是直接的词义。吕湛恩注《聊斋》引《玉篇》“鬑鬑,鬓发疏薄貌”,又引《陌上桑》。但《玉篇》相关释义一是“鬑,发长貌”,一是“、鬑:鬓发疏薄貌。”吕注所引不确。而“”字,《康熙字典》《汉语大字典》都无单字的释义,都引《玉篇》“鬑”及其释义。《汉语大词典》甚至未收录。
王力《训诂学上的一些问题》:“此外还有一种情况,连僻义都谈不上。那就是:字书中虽说某词有某种意义,但是在古人著作中无从证实。例如《说文》:‘殿,击声也。’又如《广雅•释言》:‘乡,救也。’根据语言的社会性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宁愿不相信字书。”所谓“鬑”之义,也宜如此存疑,而不宜引为据。小说后文言:“夫人发亦寻常,云鬟委绿,转更增媚。”可证前处即言疮处发稀短色不黑而泛赤的事理。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一〇四回:“五姨也是一心只向承辉的。看见苟才鬑鬑胡子,十分讨厌。”五姨是苟才的第五个小妾,她暗中爱恋的承辉是苟才的儿子的妻舅。苟才说:“我也是五十开外才纳妾的。”可见他此时至少也是六十以上年纪。五姨只能是讨厌他一大把长胡子,绝不是因胡子稀疏而讨厌。
《汉语大词典》又言“亦喻草木稀疏”,专例为李慈铭《星秋梦》:“那莽天涯是鬑鬑乱树带平烟,傍着个俏湖山粉画儿周垣。”其实也不确。句中明言“俏湖山”“粉画儿周垣”,分明是美丽之景,而稀疏的树木则不相应。“乱树”又是众多的树木,《汉语大词典》“乱”的第九义为“弥漫”,第十义为“纷繁”,均可证,无烦赘例。所以“鬑鬑乱树”应当是:高大或繁茂的一片树。如作“稀疏的很多的树”则句病。
可见所举示的四例完全不能证明所释的所谓稀疏之义,反而恰与“须发长貌”之义统一无碍。
《汉语大字典》“鬑”字有三义。一、鬓发长而下垂。二、须发长貌。三、“鬑鬑:须发不长。”第三义下引王筠《说文句读•髟部》:“鬑,《玉篇》曰:发长貌。而古诗《陌上桑》曰:‘鬑鬑颇有须’,则以之言须,且曰‘颇有’,是不长也。”王筠的分析有两个明显的错误。一是“鬑”字单用都是长貌,相反的“不长”义从何而来?从古至今,找不出一例“鬑”字单用为不长之义的例句,可见不能自圆其说。一是“颇”本有表程度少和程度甚两种情况,“鬑鬑颇有须”便应是:长长的多有胡子。应由“鬑”义只为长貌的确定性,来限定“颇”义两属中取程度甚一种,而不宜先主观认定“颇”为少义,从而改变“鬑”的词义来削足适履。
《汉语大词典》的释义和例证是承袭《汉语大字典》,仅增加《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一例而仍不确。而《汉语大字典》又是误承了《辞源》《辞海》。而后者又是受了林庚、冯沅君主编《中国历代诗歌选》、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的注释的影响。这种注释又是接受了吕湛恩对《姊妹易嫁》例的误注,这是总源头。弃一代训诂大师段玉裁的确释而不顾,误释占了优势,确释悄然被掩,辞书习焉不辨,转相成误,这是典型一例。
值得一提的是,台湾《中文大辞典》“鬑”字“须多貌”义下引《陌上桑》例而确。但“鬑鬑”仍释为“鬓发疏长貌”而含混:究竟是“疏”义呢,还是“长”义呢?而孤例又是《陌上桑》句。
我们还可以版本作根据。《陌上桑》最早收载于《玉台新咏》卷一,句本作“髯髯颇有须”。沈约《宋书•乐志三》也收载,易为“鬑鬑”。但宋代郭茂倩《乐府诗集》仍作“髯髯”,所以《汉语大词典》“髯髯”释义一“多须貌”,首例即《陌上桑》,这完全正确。这又证明了《汉语大词典》“鬑鬑”的释义与“髯髯”矛盾而误。“髯髯”变为“鬑鬑”是流传中产生的异文,字异而义同。今中华书局《乐府诗集》句中作“鬑鬑”,应是后人误据《宋书》而改。
“髯”即多须或多须的人。《三国志•蜀志•关羽传》:“〔诸葛亮〕乃答之曰:‘孟起兼资文武,雄烈过人,一世之杰。黥彭之徒,当与翼德并躯争先,犹未及髯之绝伦逸群也。’羽美须髯,故亮谓之‘髯’。”另有“髯士、髯夫、髯奴”等词,都言其人多须。晋郗超有髯参军之名,苏东坡有髯苏之称,二人皆多须。所以“髯髯”仍为多须义,是合乎词义规律的。
清代文人习用“鬑鬑”词,一律是多须义,《汉语大词典》示例除《陌上桑》外,都是清人文句。这里再补上清末民初著名翻译家、文言小说作家林纾《畏庐漫录》中小说《绿筠》中的一例。文中叙男主人公墨君:“年垂四十,虽以文字知名,家亦素封,然多髭也。”他爱绿筠,但绿筠因他多髭而不爱他,后来为他人之妾,历尽苦难。小说末尾评言:“甚哉!髭之累人也。墨君诗人文笔,皆冠一时,顾以鬑鬑者为玉人防刺其小吻,居然吐弃,一无所惜,乃偶涉朱门,几遭沉湘之祸。”文中“多髭”的语境充分证明“鬑鬑”的词义。
古人从伦理观念出发,以多须长须为美。男性长须是身体发育成熟的重要标志,自然成为男性“够人”“是人”的象征。《国语•晋语九》:“瑶之贤于人者五:美鬃长大则贤,射御足力则贤,伎艺毕给则贤,巧文辩惠则贤,坚毅果敢则贤。”把长发茂发同各种才能相提并论而列在首位。又《楚语五》叙楚灵王章华台落成典礼,“使长鬣之士相焉”,专要长发者作宾相。《庄子•列御寇》:“美髯长大,壮丽勇敢。”古史中叙著名的帝王将相生有异貌,发、须、眉的浓而长是一个多见的因子。把“鬑鬑”释为微须是一种疏误。
(陇东学院中文系甘肃246011)
“鬑鬑”的须发稀疏义有四例。首例《陌上桑》:“为人洁白皙,鬑鬑颇有须。”但《说文》:“鬑,鬋也。一曰长也。”段注:“此别一义,谓须发之长。古《陌上桑》曰:‘为人洁白皙,鬑鬑颇有须。’”段注确。依《说文》体例,同义词排在一起,“鬋:女鬓垂貌也。”段注又引《召魂》“长发曼鬋”等例为证。紧接着就是“鬑”字,即互为同义词。从形体言,声符“兼”也提示词义是长度、密度倍于一般情况的。而“前”只是纯声符。
《聊斋•姊妹易嫁》:“私计女发鬑鬑,应为显者笑,富贵后当易之。”但前文言:“入门,夫妇雅敦逑好。然女素病赤鬝,稍稍介公意。”鬝,头疮。疮处发稀短,甚至秃发,但不是全都稀疏或全秃。夸大的说法是全秃而不说全稀。承此而言的“鬑鬑”应视为“鬝鬝”的代音字,言发因疮一块一块地稀疏。稀疏是相关的事理,不是直接的词义。吕湛恩注《聊斋》引《玉篇》“鬑鬑,鬓发疏薄貌”,又引《陌上桑》。但《玉篇》相关释义一是“鬑,发长貌”,一是“、鬑:鬓发疏薄貌。”吕注所引不确。而“”字,《康熙字典》《汉语大字典》都无单字的释义,都引《玉篇》“鬑”及其释义。《汉语大词典》甚至未收录。
王力《训诂学上的一些问题》:“此外还有一种情况,连僻义都谈不上。那就是:字书中虽说某词有某种意义,但是在古人著作中无从证实。例如《说文》:‘殿,击声也。’又如《广雅•释言》:‘乡,救也。’根据语言的社会性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宁愿不相信字书。”所谓“鬑”之义,也宜如此存疑,而不宜引为据。小说后文言:“夫人发亦寻常,云鬟委绿,转更增媚。”可证前处即言疮处发稀短色不黑而泛赤的事理。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一〇四回:“五姨也是一心只向承辉的。看见苟才鬑鬑胡子,十分讨厌。”五姨是苟才的第五个小妾,她暗中爱恋的承辉是苟才的儿子的妻舅。苟才说:“我也是五十开外才纳妾的。”可见他此时至少也是六十以上年纪。五姨只能是讨厌他一大把长胡子,绝不是因胡子稀疏而讨厌。
《汉语大词典》又言“亦喻草木稀疏”,专例为李慈铭《星秋梦》:“那莽天涯是鬑鬑乱树带平烟,傍着个俏湖山粉画儿周垣。”其实也不确。句中明言“俏湖山”“粉画儿周垣”,分明是美丽之景,而稀疏的树木则不相应。“乱树”又是众多的树木,《汉语大词典》“乱”的第九义为“弥漫”,第十义为“纷繁”,均可证,无烦赘例。所以“鬑鬑乱树”应当是:高大或繁茂的一片树。如作“稀疏的很多的树”则句病。
可见所举示的四例完全不能证明所释的所谓稀疏之义,反而恰与“须发长貌”之义统一无碍。
《汉语大字典》“鬑”字有三义。一、鬓发长而下垂。二、须发长貌。三、“鬑鬑:须发不长。”第三义下引王筠《说文句读•髟部》:“鬑,《玉篇》曰:发长貌。而古诗《陌上桑》曰:‘鬑鬑颇有须’,则以之言须,且曰‘颇有’,是不长也。”王筠的分析有两个明显的错误。一是“鬑”字单用都是长貌,相反的“不长”义从何而来?从古至今,找不出一例“鬑”字单用为不长之义的例句,可见不能自圆其说。一是“颇”本有表程度少和程度甚两种情况,“鬑鬑颇有须”便应是:长长的多有胡子。应由“鬑”义只为长貌的确定性,来限定“颇”义两属中取程度甚一种,而不宜先主观认定“颇”为少义,从而改变“鬑”的词义来削足适履。
《汉语大词典》的释义和例证是承袭《汉语大字典》,仅增加《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一例而仍不确。而《汉语大字典》又是误承了《辞源》《辞海》。而后者又是受了林庚、冯沅君主编《中国历代诗歌选》、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的注释的影响。这种注释又是接受了吕湛恩对《姊妹易嫁》例的误注,这是总源头。弃一代训诂大师段玉裁的确释而不顾,误释占了优势,确释悄然被掩,辞书习焉不辨,转相成误,这是典型一例。
值得一提的是,台湾《中文大辞典》“鬑”字“须多貌”义下引《陌上桑》例而确。但“鬑鬑”仍释为“鬓发疏长貌”而含混:究竟是“疏”义呢,还是“长”义呢?而孤例又是《陌上桑》句。
我们还可以版本作根据。《陌上桑》最早收载于《玉台新咏》卷一,句本作“髯髯颇有须”。沈约《宋书•乐志三》也收载,易为“鬑鬑”。但宋代郭茂倩《乐府诗集》仍作“髯髯”,所以《汉语大词典》“髯髯”释义一“多须貌”,首例即《陌上桑》,这完全正确。这又证明了《汉语大词典》“鬑鬑”的释义与“髯髯”矛盾而误。“髯髯”变为“鬑鬑”是流传中产生的异文,字异而义同。今中华书局《乐府诗集》句中作“鬑鬑”,应是后人误据《宋书》而改。
“髯”即多须或多须的人。《三国志•蜀志•关羽传》:“〔诸葛亮〕乃答之曰:‘孟起兼资文武,雄烈过人,一世之杰。黥彭之徒,当与翼德并躯争先,犹未及髯之绝伦逸群也。’羽美须髯,故亮谓之‘髯’。”另有“髯士、髯夫、髯奴”等词,都言其人多须。晋郗超有髯参军之名,苏东坡有髯苏之称,二人皆多须。所以“髯髯”仍为多须义,是合乎词义规律的。
清代文人习用“鬑鬑”词,一律是多须义,《汉语大词典》示例除《陌上桑》外,都是清人文句。这里再补上清末民初著名翻译家、文言小说作家林纾《畏庐漫录》中小说《绿筠》中的一例。文中叙男主人公墨君:“年垂四十,虽以文字知名,家亦素封,然多髭也。”他爱绿筠,但绿筠因他多髭而不爱他,后来为他人之妾,历尽苦难。小说末尾评言:“甚哉!髭之累人也。墨君诗人文笔,皆冠一时,顾以鬑鬑者为玉人防刺其小吻,居然吐弃,一无所惜,乃偶涉朱门,几遭沉湘之祸。”文中“多髭”的语境充分证明“鬑鬑”的词义。
古人从伦理观念出发,以多须长须为美。男性长须是身体发育成熟的重要标志,自然成为男性“够人”“是人”的象征。《国语•晋语九》:“瑶之贤于人者五:美鬃长大则贤,射御足力则贤,伎艺毕给则贤,巧文辩惠则贤,坚毅果敢则贤。”把长发茂发同各种才能相提并论而列在首位。又《楚语五》叙楚灵王章华台落成典礼,“使长鬣之士相焉”,专要长发者作宾相。《庄子•列御寇》:“美髯长大,壮丽勇敢。”古史中叙著名的帝王将相生有异貌,发、须、眉的浓而长是一个多见的因子。把“鬑鬑”释为微须是一种疏误。
(陇东学院中文系甘肃24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