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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学界对于“冥婚题材”的研究著述并不在少数,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的冥婚题材创作,代表作有王鲁彦的《菊英的出嫁》、车素英《冥婚》、杨振声《贞女》、施蛰存《春阳》、吴组缃《菉竹山房》、郑义《老井》、李锐《合坟》、阎连科《丁庄梦》、《乡村死亡报告》、王安忆《天仙配》、余华《世事如烟》等,但观其大部分,皆是从冥婚现象抨击封建婚姻和传统礼教,满含着对这种习俗的否定与讽刺,很少有人肯定其在中国历史进程中所起到的积极意义。本文试图通过分析《菊英的出嫁》来阐述冥婚作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变式婚姻带给乡土中国的影响,并分析其存在的合理性。
关键词:冥婚;合理性;唯心主义;习俗;人性
中图分类号:I20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7-0010-02
一、冥婚——“存在即合理”
冥婚又称攀阴亲,配干丧,鬼配亲,是丧葬与婚俗相融合的变式婚姻。指“生前非夫妇,死后移棺合葬,行婚嫁之礼也。”作为一种为死人缔结婚约的方式,冥婚习俗由来已久,在周朝就已产生,此俗并未随着时代推移而消逝,因传统宗教伦理的影响及统治阶级的倡行,冥婚习俗一代代延续下来。本章主要通过对冥婚起源及其发展历史的探究,阐述其存至今日的合理性,正如黑格尔所言“存在即合理”。冥婚作为一种从商周延传至今的民间习俗,经过了两千多年历史长河的淘洗仍延续至今,必然是有其强大的合理性在内的。
二、《菊英的出嫁》——唯心主义慰人心
1.深挚愚昧的母爱——抱残守缺的菊英娘。
王鲁彦《菊英的出嫁》以绵密的笔致展示了浙东农村特异的冥婚习俗,8岁阳寿的女孩菊英病逝十年后,其母顺理成章地为她订了一门阴亲,并倾其所能预备了丰厚的嫁妆,尔后吹吹打打将她“嫁”了出去,用青色的轿子把菊英的棺材抬到男方家。
小说有关这一事件的始末通过一位失去女儿的母亲的意识之流渐次溢出,对冥婚习俗的批判与讽意由此淡化于一个母亲对早夭女儿彻骨的哀思之中。这十年,死人菊英一直活在她这个活人生命中。
2.为鬼排寂——冥婚慰人心。
作为变式婚姻的冥婚,其产生发展首先是在灵魂不灭、鬼神信仰观念影响下人们出于亲情伦理角度关心和忧虑已死子女的生活,心痛他们在“泉宫独寝”,没有享受到“男女风月”之温情,因而为未婚夭子殇女冥配,这是一种强烈的情感宣泄的需要。
她们觉得儿女的婚嫁,是做爹娘责任内应尽的事,做儿女的除了拜堂以外,可以袖手旁观,不能使喜事热闹阔绰,他们便觉得对不起儿女。对于生存空间狭小,不能轻易接触社会。没有自我的旧式女性,丈夫常年不在身边,菊英娘总要把精神寄托在某一事物上,而菊英正填补了她精神上的空虚,为女儿操办冥婚也成为了她的主要情感宣泄渠道。
3.死人对活人的解脱——为死了的人而活着。
8岁夭折的菊英,使菊英娘痛不欲生,一直活在深深的自责里,总认为是自己的疏忽害死了年幼的女儿,在菊英死去的这十年里,菊英的母亲用一种痛苦的方式回忆着她的心肝,思念着她的心肝,流露出对心肝浓烈的母爱。如果不是有为女儿操办“冥婚”这一信念支撑着,很难想象,在这十年之中,菊英娘没有了活着的念想,是否还能撑到现在。与其说是死人菊英在压迫着活人菊英娘,毋宁说是死人菊英使活人菊英娘从苦难的现实中解脱出来,让她有了活下去的支撑。活着的人正是紧紧地抓住了死了的人。为死了的人而活着,才活了下来 通过对死者形式上的完婚,从而使生者在精神上得到安慰。
三、冥婚存在的合理性与积极意义
1.告慰亡者,安慰人心。
很多评论文章写冥婚之害,认为这是死人对活人的一种压迫,其实他们恰恰忽略了冥婚对于活人心灵的慰藉作用与支撑作用。
2.美丽人性的“呈现”。
不忘死者,为死去的人的生活担忧,是重情重义的表现。从菊英娘魏菊英操办冥婚便可感知母爱的伟大已超越生死,经久不灭。
3.“默默传承”——特殊的民族传统文化。
无论是封建礼教也好,科学道理也罢,古老的中华民族正是夹裹着“落后”与“进步”蜕变至今,如果失去其中的任何一环都不能成就今日之中国。冥婚的风俗习惯从科学的角度来看未免是愚昧落后的,但这种风俗习惯的形成有我们特殊的民族心理积淀在内,它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种,有其存在的积极意义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冥婚并不是麻木人性的显现,反而它是合理的,可接受的。冥婚作为一种能够安慰人心的习俗,只要能起到它应尽的作用,谁又能否认这种风俗习惯的合理性或者能够找到更好的切实可行的方式替代或者缓解丧子之痛。对错都是相对而言,不能一概而论之,有的人认为冥婚是对生者枷锁式的奴役,即使真的是枷锁,也是一剂去除心病的良药。即使它麻木了人的心灵,至少使人少了几分刻骨的疼痛,为活着的人免去了失去亲人的部分痛苦,这边是冥婚带给人们的积极影响。
结语:随着历史的演变,人权意识的完善,“抱主成亲”和“迎柩归葬”的冥婚形式已基本消失殆尽,而存留下来的是更为人性化的一种方式:男女双方皆亡故的嫁娶婚姻。这种婚姻确实不免带有封建迷信色彩,有其愚昧性的一面。但万事皆有利弊,这种婚姻方式也并非没有可取之处,它所带给生者的安慰、希望和支撑是其他一切方式不能替代的,这与长时间以来所形成的民族心理积淀有关,同时这也是古老中国特有的婚俗文化,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冥婚是中国历史进程中不可磨灭的历史印记,它所带来的价值更是有待进一步开掘。
参考文献
[1]江林:《冥婚考述》,《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3月第1期.
[2]吴志凌:《中国现当代冥婚题材小说论》,《中国文学研究》,2012年第1期.
[3]赵亚宏:《只因阴阳两相隔——对<菊英的出嫁>和<春阳>冥婚现象剖析》,《现代文学名作欣赏》.
[4]张文婷:《换个角度看<菊英的出嫁>》,《文学教育》,2010.05.
[5]葛红兵:《月下竖琴与阳光之剑——现代小说中的婚俗研究》,《江苏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
[6]兰楠,鲁渭:《繁复的焦灼 永恒的徘徊——试论<菊英的出嫁>中的多重纠缠》,《南方论刊》,2008年第7期.
关键词:冥婚;合理性;唯心主义;习俗;人性
中图分类号:I20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7-0010-02
一、冥婚——“存在即合理”
冥婚又称攀阴亲,配干丧,鬼配亲,是丧葬与婚俗相融合的变式婚姻。指“生前非夫妇,死后移棺合葬,行婚嫁之礼也。”作为一种为死人缔结婚约的方式,冥婚习俗由来已久,在周朝就已产生,此俗并未随着时代推移而消逝,因传统宗教伦理的影响及统治阶级的倡行,冥婚习俗一代代延续下来。本章主要通过对冥婚起源及其发展历史的探究,阐述其存至今日的合理性,正如黑格尔所言“存在即合理”。冥婚作为一种从商周延传至今的民间习俗,经过了两千多年历史长河的淘洗仍延续至今,必然是有其强大的合理性在内的。
二、《菊英的出嫁》——唯心主义慰人心
1.深挚愚昧的母爱——抱残守缺的菊英娘。
王鲁彦《菊英的出嫁》以绵密的笔致展示了浙东农村特异的冥婚习俗,8岁阳寿的女孩菊英病逝十年后,其母顺理成章地为她订了一门阴亲,并倾其所能预备了丰厚的嫁妆,尔后吹吹打打将她“嫁”了出去,用青色的轿子把菊英的棺材抬到男方家。
小说有关这一事件的始末通过一位失去女儿的母亲的意识之流渐次溢出,对冥婚习俗的批判与讽意由此淡化于一个母亲对早夭女儿彻骨的哀思之中。这十年,死人菊英一直活在她这个活人生命中。
2.为鬼排寂——冥婚慰人心。
作为变式婚姻的冥婚,其产生发展首先是在灵魂不灭、鬼神信仰观念影响下人们出于亲情伦理角度关心和忧虑已死子女的生活,心痛他们在“泉宫独寝”,没有享受到“男女风月”之温情,因而为未婚夭子殇女冥配,这是一种强烈的情感宣泄的需要。
她们觉得儿女的婚嫁,是做爹娘责任内应尽的事,做儿女的除了拜堂以外,可以袖手旁观,不能使喜事热闹阔绰,他们便觉得对不起儿女。对于生存空间狭小,不能轻易接触社会。没有自我的旧式女性,丈夫常年不在身边,菊英娘总要把精神寄托在某一事物上,而菊英正填补了她精神上的空虚,为女儿操办冥婚也成为了她的主要情感宣泄渠道。
3.死人对活人的解脱——为死了的人而活着。
8岁夭折的菊英,使菊英娘痛不欲生,一直活在深深的自责里,总认为是自己的疏忽害死了年幼的女儿,在菊英死去的这十年里,菊英的母亲用一种痛苦的方式回忆着她的心肝,思念着她的心肝,流露出对心肝浓烈的母爱。如果不是有为女儿操办“冥婚”这一信念支撑着,很难想象,在这十年之中,菊英娘没有了活着的念想,是否还能撑到现在。与其说是死人菊英在压迫着活人菊英娘,毋宁说是死人菊英使活人菊英娘从苦难的现实中解脱出来,让她有了活下去的支撑。活着的人正是紧紧地抓住了死了的人。为死了的人而活着,才活了下来 通过对死者形式上的完婚,从而使生者在精神上得到安慰。
三、冥婚存在的合理性与积极意义
1.告慰亡者,安慰人心。
很多评论文章写冥婚之害,认为这是死人对活人的一种压迫,其实他们恰恰忽略了冥婚对于活人心灵的慰藉作用与支撑作用。
2.美丽人性的“呈现”。
不忘死者,为死去的人的生活担忧,是重情重义的表现。从菊英娘魏菊英操办冥婚便可感知母爱的伟大已超越生死,经久不灭。
3.“默默传承”——特殊的民族传统文化。
无论是封建礼教也好,科学道理也罢,古老的中华民族正是夹裹着“落后”与“进步”蜕变至今,如果失去其中的任何一环都不能成就今日之中国。冥婚的风俗习惯从科学的角度来看未免是愚昧落后的,但这种风俗习惯的形成有我们特殊的民族心理积淀在内,它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种,有其存在的积极意义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冥婚并不是麻木人性的显现,反而它是合理的,可接受的。冥婚作为一种能够安慰人心的习俗,只要能起到它应尽的作用,谁又能否认这种风俗习惯的合理性或者能够找到更好的切实可行的方式替代或者缓解丧子之痛。对错都是相对而言,不能一概而论之,有的人认为冥婚是对生者枷锁式的奴役,即使真的是枷锁,也是一剂去除心病的良药。即使它麻木了人的心灵,至少使人少了几分刻骨的疼痛,为活着的人免去了失去亲人的部分痛苦,这边是冥婚带给人们的积极影响。
结语:随着历史的演变,人权意识的完善,“抱主成亲”和“迎柩归葬”的冥婚形式已基本消失殆尽,而存留下来的是更为人性化的一种方式:男女双方皆亡故的嫁娶婚姻。这种婚姻确实不免带有封建迷信色彩,有其愚昧性的一面。但万事皆有利弊,这种婚姻方式也并非没有可取之处,它所带给生者的安慰、希望和支撑是其他一切方式不能替代的,这与长时间以来所形成的民族心理积淀有关,同时这也是古老中国特有的婚俗文化,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冥婚是中国历史进程中不可磨灭的历史印记,它所带来的价值更是有待进一步开掘。
参考文献
[1]江林:《冥婚考述》,《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3月第1期.
[2]吴志凌:《中国现当代冥婚题材小说论》,《中国文学研究》,2012年第1期.
[3]赵亚宏:《只因阴阳两相隔——对<菊英的出嫁>和<春阳>冥婚现象剖析》,《现代文学名作欣赏》.
[4]张文婷:《换个角度看<菊英的出嫁>》,《文学教育》,2010.05.
[5]葛红兵:《月下竖琴与阳光之剑——现代小说中的婚俗研究》,《江苏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
[6]兰楠,鲁渭:《繁复的焦灼 永恒的徘徊——试论<菊英的出嫁>中的多重纠缠》,《南方论刊》,2008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