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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女人的情事案例给后人留下了思考:作为男人,不管你再有钱、有地位、有才华、有帅气,也必须在床上把你的女人伺候好了,否则,你的女人依然会不满足,会红杏出墙,甚至因此而闹出命案。
施耐庵在《水浒传》里重墨写了许多女人的情欲和命运,其中,他对7个女人的细节描写特别多,除了上期我们解读的潘金莲、李师师和阎婆惜外,还有潘巧云、贾氏、白秀英和扈三娘等。这期,我们来谈谈这4个女人的情爱与命运的关系。
潘巧云:敢爱敢恨的真性情少妇
《水浒传》作者施耐庵可能跟姓潘的女人有仇,在书里,他把两个写得最“淫荡”的女人都取潘姓,一个是鼎鼎有名的潘金莲,另一个是潘巧云。两个名字都很有女人味,正如她们的外貌。
施耐庵笔下的“淫荡”和“奸情”,其实正体现了封建社会对女人的歧视,把女人当作男人的附属物,也是男人人性扭曲的体现,所以他把男女间的情欲之事,写得不仅没有美感,还很令人厌恶,让许多读者误入了“道德”的陷阱。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潘巧云不仅不能扣上“淫荡”的帽子,而且是一个敢生敢死、敢爱敢恨的真实女人。
为什么这么说呢?看官别急,听我慢慢道来。
首先,不是所有的出轨都是“淫荡”的,如果这么简单就下结论,那么,鲁迅婚后还跟许广平同居生子,算不算“淫棍”?显然不能这么武断。看一个人的出轨究竟是不是属于“淫荡”,要看她(他)是为了情还是为了性。为爱而性,乃情理之中;为性而性,则只是动物本能的“淫”。那么,潘巧云的婚内出轨,到底是为情还是为性呢?我认为,她先是为情,后是性情交融,情性兼而有之。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先有爱,后有性,而她跟和尚裴如海的性和谐,反过来促进了两人感情的加深。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的证据是,潘巧云临死前对丈夫杨雄说了这样一句话:“跟我师兄一晚,胜于跟你10年”,这话明显是为情也是为性。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敢于在那种情况下说出真话的女人,无疑是视死如归的,如果是仅仅为了一时的性满足或性好奇,她跟哪个人发生关系不一样呢?干吗要在临死前还一心护着师兄呢?如果是为了性,当她跟裴如海的关系被石秀发现后,为什么不以“性”作为交换,来换得石秀的守口如瓶呢?
如果潘巧云临死前这句话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她还有一句话,完全是出于情。当她知道石秀杀了裴如海后,悲痛欲绝地说:“你杀了我师兄,我也不想活了。”自己爱的人死了,能为情而死,试问,当今许多标榜爱情至上的女人,有几个敢于这样挺身而出呢?可见,潘巧云的出轨,完全是出于真情,而非淫乱,不能算“淫荡”。
其次,潘巧云和裴如海到底有没有感情基础,从书中是可以看出来的。裴如海的师傅是潘巧云父亲的徒儿,所以两人自幼就相识。即便不能算青梅竹马,也算互相有所了解,两人互相知根知底,并不是一时冲动而交的“网友”,他们的关系并不是一夜情。
还有,潘巧云和杨雄本身就是一桩不般配也不幸福的婚姻。杨雄是一个粗糙的人,满身刺满了蓝靛花纹,杀人打人是家常便饭,而且又不顾家,一个月有二十天在牢里值班,难得回家几回;加上有了石秀,两个人整天在一起喝酒聊天,切磋武艺,哪有心体贴老婆。潘巧云才16岁,妙龄美少妇,人生刚刚开始,需要人疼爱,需要家庭的温暖,需要诗情画意。而杨雄乃一介武夫,显然不懂经营婚姻,这如果对一个愚笨的女人来说,只要有吃有喝,也许一辈子就这样慢慢变老了,但对一个真性情的女人来说,自然会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真爱。
另外,潘巧云非正常死亡的过程,也从侧面反映了梁山贼寇的某些行为的变态。在整个社会意识普遍的变态下,多数的变态行为也就被认为是合情合理甚至是英勇的行为了。书中第四十五回写到:石秀骗得潘巧云把私情和盘托出后,便怂恿杨雄道:“今日三面说得明白了,任从哥哥心下如何处置。”本来杨雄虽是怒火中烧,却未必非杀妻不可,但石秀却“定要问嫂嫂一个从头备细原由!”也就是说,他们已经知道了事情的结果还不满意,还要知道潘巧云和裴如海“绝对隐私”细节,这种偷窥心理如果放在旁观者身上,也许不算奇怪,但放在自己丈夫和别的男人共同策划的一场计谋上,就非常可怕、可怜、可悲了。
更为变态的是,当潘巧云招认了事情经过后,石秀却装出一副看客的样子,想让杨雄自己处置。头脑简单又粗暴的杨雄,顿时恶向胆边生:“兄弟,你与我拔了这贱人的头面,剥了衣裳,然后我自伏侍他!”石秀便当着杨雄的面,把他老婆的衣服都剥光了——这岂是人干的事?简直可以说这两个男人都畜生不如。
还有更没有人性的行为。当杨雄把潘巧云绑在树上,石秀把潘巧云的丫鬟迎儿的首饰也给去掉了,递过刀来,说道:“哥哥,这个小贱人留他做甚么!一发斩草除根!”
他们居然连一个无辜的丫鬟都不放过,随意结束别人的性命,这种人还被称为好汉,实在是女人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阅读水浒,千万不能误入施耐庵构思的道德和法制陷阱。
贾氏:寂寞出轨后智商变低的贵妇人
《水浒传》最后一个被逼上梁山的是卢俊义卢员外,他是后来者居上,坐了梁山第二把交椅。他的上山,虽然是中了梁山设计的圈套,但如果不是他老婆贾氏出轨的原因,这个圈子也不是那么好套。
宋江是一个底气不足、有点自卑的CEO,所以他一直想被朝庭招安,想拉几个有社会地位的人来撑门面,否则这些乌合之众虽然表面上叫好汉,实际上大多是鲁莽的武夫,没有多少文化内涵,更谈不上有思想和主义。这跟当今很多企业老总喜欢招些海归、博士来充当门面一样。卢俊义就这样不幸被梁山盯上了。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
卢俊义是大名府有名的财主,有钱有文化有名望,宋江等人认为,如果把他忽悠山上来,无形中就提高了梁山的地位。于是,吴用先把卢俊义骗上山烧香消灾,又设计想请他入伙。卢俊义是“正派”之人,属于主流高端人群,哪会愿意落草为寇,他态度明确地说:“生为大宋人,死为大宋鬼。”
然而,等卢俊义一个多月后回到家中,万万没想到他的管家李固已经到官府告了密,说他已投奔梁山贼寇,还坐了第二把交椅。官府抓了卢俊义,梁山又把他救出来。这才把卢俊义逼上梁山。
这里面有个问题:李固是卢俊义信任的管家,他为什么要害自己的主人呢?原来,李固早就和卢俊义的老婆贾氏发生了婚外情,李固告了官府,想一箭双雕,既能长期拥有别人的老婆,又想霸占别人的财产。这招可谓毒辣。所谓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而令人不解的是,贾氏嫁给卢俊义这样的人,按理应该是非常知足的,为什么要舍弃大财主而爱一个奴才呢?这似乎不太符合常理。但仔细想想,其实也有原因。
我曾经在一篇博文里说过,男人要彻底征服美女,必须具备三个方面:一是钱财,二是权力或地位,三是性能力。如果只是具备三者之一或之二,即便能征服美女,也很难长久,或者很难征服她的心。卢俊义就是犯了这样一个错误,他忽视了对女人的性爱关怀,他虽然有钱有地位,但平日里“只顾打煞气力,不近女色”,没有哄女人的爱好和本事,不懂疼爱老婆,显然是婚姻生活的大忌。
婚内美人都怕寂寞,而排解寂寞的良药就是性爱,性爱和谐了又能产生感情,在两性感情到来的时候,女人的智商会变低,思考问题常常变得很愚蠢,这时自身生命都可以不顾,更何况财产与别人的性命?
贾氏这个北京郊区名门大户的贵妇人,犯了一个贵妇人常会犯的错误:寂寞出轨,欲望无穷。出轨也就罢了,最多你要求解除婚约,再跟你爱的人牵手,大不了私奔。没想到她竟然还要为一个奴才而谋害亲夫,最后被一刀结束了生命,真是活该。
这个事例给后人留下了思考:不管你再有钱、有地位、有才华、有帅气,也必须在床上把你的女人伺候好了,否则,你的女人依然会不满足,而且你可能还不相信。
我曾经采访过一对夫妻,男的是富商,整天忙于生意;女的在家做富太太,因寂寞而出轨。两人因缺少性爱而几乎不说话。我在采访这位富商时,他说:“我老婆绝对很保守,任何女人出轨了,她也不会出轨。”这话跟卢俊义说的话如出一辙,当初,燕青说他老婆有外遇时,卢俊义不信,而且骂燕青说:“放屁,我娘子不是这种人。”
文学和现实生活总是惊人地相似,后人不能不读书而知生活。
白秀英:乱用情夫权力而葬送生命的歌手
白秀英在《水浒传》里的知名度不高,但她的非正常死亡却很有现实教育意义。
贪官与美色,古往今来总是分不开。白秀英就是一个傍上郓城知县的女人,用现在的话说,算是贪官的二奶。作者写这个女人的情欲,没有正面描写,而是从侧面的事件来描述。
白秀英颇有经济头脑,她依仗知县的势力,在县城开了个歌舞厅,自导自唱自卖,有点像现在的娱乐明星。这个女人如果生在现今,肯定身兼夜总会老板与红歌星,既出唱片又当CEO。
一日,郓城县武装警察部队的营长雷横,来这个休闲场所放松放松,平日里没人敢惹的权力人物,一般出门都不带钱,他这次也不例外。当白秀英要向他收钱时,他拿不出银子来。白秀英本来就目中无人,哪能被一个土包子听霸王戏?便与他父亲白玉乔一起出口不逊地嘲讽他是农村人,不懂规矩。当旁观者告诉白秀英这是县里的武装头目时,白秀英也没把他放在眼里,说:“只怕是驴筋头。”
你想,不要说在宋朝,就是现在的一个小兵哪受过这种气?雷横本来就又雷又横,一听这话,一出手就把白玉乔打了一拳,踢了一脚。气急败坏的白秀英坐上轿子,就去知县那里哭哭啼啼。知县的女人哪能受别人欺负,在知县眼里,雷横就算再雷再横也只能蒙那些老百姓,怎能欺负到我县长的头上?
俗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这个有文化的流氓县长想了个合理合法的计谋:依据律法程序让白秀英写了状子,状告雷横殴打良民,扰乱社会治安。雷横马上就被拿下,这个办案的速度,比当年的深圳速度还快。雷横被绑在歌舞厅门口示众。可怜一个堂堂营长,竟然惹不起一个三流女歌手。
白秀英还不就此罢休,还不就此解恨,竟然得寸进尺,看到雷横的老母亲来给儿子解绳子,便当众羞辱,并进行一顿痛打。都说打人不能打脸,要给人一个台阶,否则谁都会跟你拼命。雷横是个大孝子,眼看老母受此凌辱,哪还管你什么法律和知县,这时候就算你是皇亲国戚,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立即用枷子狠狠地往白秀英头上一砸,白秀英顿时一命乌呼。
如果说,潘巧云的死是因为社会制度的原因,贾氏的死是因为太寂寞的原因,那么,白秀英的死就是因为自己太嚣张,太目中无人。
这事很有现实意义,红颜本身没有祸水,但是,红颜一旦介入官方权力,就很容易产生祸水。这个事例,至少有三个教育意义:
一、情妇一旦傍上权势的大树,就会像藤蔓一样扭曲地往上爬。而权势人物往往会为其犯大错。为女人而捞钱财者有之,为女人而冒险者有之,为女人而出力者有之,为女人而做出不公事情的有之。最终权势人物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二、傍上权势的女人,不可太狂,否则容易引火烧身。
三、权势人物也不能目中无人,天外有天,有时一个不起眼的女人,她的后台比你硬许多。
总之,美女的命运常常与情欲紧密相连。
扈三娘:比窦娥还冤的千古悲情女人
扈三娘为什么要嫁王矮虎?这恐怕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千古悲情。
《水浒传》里,矮脚虎王英的形象极为丑陋,比武大郎还难看。如果从品质和精神层面讲,王英可以算是中国文学史上被刻画得最恶心的人物。但上帝不长眼睛,施耐庵貌似有情爱心理变态,偏偏给他安排了一个世界级的小姐扈三娘做老婆。而且这个老婆还死心踏地爱着他。难道正应验了那句俗话: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水浒传》里有两个细节,足以刻画出矮脚虎王英形象的丑陋无比:矮脚虎,原是车家出身,为因半路里见财起意,就势劫了客人,事发到官,越狱逃走,上清风山打家劫舍。可见,王矮虎一出场就是一个不讲道义的杀人犯。
在清风山上,燕顺要杀死刘知寨的太太时,王英当时居然要和大哥拼命,要把刘知寨的太太抢占为妻。幸亏宋江拦住。为了抢别人的女人,就想杀死自己的大哥,不守江湖规矩,简直就是一个人渣。
扈三娘如果不是因为梁山这群贼寇,有很美好的前途和爱情。她与祝家庄才貌双全的祝彪已有婚约,也就是说,她本来已经是祝彪的未婚妻,假以时日,就可以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有一天,冒名梁山好汉的小偷时迁偷了祝家庄的一只报晓鸡,被祝家庄扣留了。宋江以救时迁为名血洗祝家庄。因为有事先约定的“但有吉凶,递相救应”的三庄联盟条约,扈三娘不得不上阵与梁山贼寇对打。扈三娘一出马就生擒了王英,大败欧鹏,但她到底是一弱女子,哪战得过虎狼英雄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没出十余回合,就被林冲生擒活捉。
梁山实行了残忍的“三光”政策,李逵不顾扈成已降梁山的面子,大开杀戒,将扈太公一家数百口斩尽杀绝,只有扈成亡命天涯。
宋江是个面善心黑的人面兽,为收买手下的犬马王英,他故意把美若天仙的扈三娘嫁给这个恶棍。可怜扈三娘,纵然有万般武艺,也敌不过一群野狼。苍天啊,大地啊,世间比窦娥还冤的只有扈三娘。
每次看《水浒传》,我对扈三娘这个人物总是感觉莫名其妙,总是想不通:她为什么要认贼作父?她为什么甘心嫁给又丑又矮的恶棍王矮虎?难道是施耐庵的笔误?
是什么原因让扈三娘嫁给仇人还为他出生入死呢?作者似乎没有交代清楚,但从情爱逻辑推理来讲,我认为有以下三种可能:
第一,扈三娘先委屈自己,假装降伏梁山,是为了日后找机会逃跑并报灭门之仇。
扈三娘不是一般的女子,乃扈家庄庄主扈太公之女,生于豪门,自小知书达理,勤习武艺,兼又长得如花似玉,施耐庵写她“天然美貌海棠花”,使两口日月双刀,有万夫不挡之勇,堪比花木兰,赛过穆桂英,庄户人给她起了个美称叫做“一丈青”,每每以巾帼英雄自居,心高气傲。也就是说,扈三娘是一个有理想抱负的人,不可能这么简单让宋江送给一个歹徒,就心甘情愿。她这时候知道自己的处境,否则只要死路一条。她本来有可能想伺机报酬,可惜后来在与方腊群狼的对打中,死于非命。
第二,宋江很可能让她吃了失忆药。
宋江狡诈,虽然善于收买人心,但是,只要是正常人,面对杀父之仇、灭门之恨,就不可能被收买。否则苟且偷生,比活着还难受。扈三娘嫁给王矮虎后,经常跟丈夫一起出征,驰骋战场,如果不是失去了对过去的记忆,不可能这么心甘情愿地去撕杀。
第三,女人有可能真的会因性而爱。
扈三娘刚开始对王英肯定没好感,但嫁给这个什么手段都敢做的色鬼后,就由不得她了。好色的人想必性能力也不差,而扈三娘之前虽然跟祝彪有婚约,但并没有性经验,即便有,也非常少。当扈三娘的身体被王英征服之后,也就渐渐地由性而爱。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种可能不是没有,从书中两人多次并肩出征,恩爱亲密的样子,可以看出点端倪。
施耐庵在《水浒传》里重墨写了许多女人的情欲和命运,其中,他对7个女人的细节描写特别多,除了上期我们解读的潘金莲、李师师和阎婆惜外,还有潘巧云、贾氏、白秀英和扈三娘等。这期,我们来谈谈这4个女人的情爱与命运的关系。
潘巧云:敢爱敢恨的真性情少妇
《水浒传》作者施耐庵可能跟姓潘的女人有仇,在书里,他把两个写得最“淫荡”的女人都取潘姓,一个是鼎鼎有名的潘金莲,另一个是潘巧云。两个名字都很有女人味,正如她们的外貌。
施耐庵笔下的“淫荡”和“奸情”,其实正体现了封建社会对女人的歧视,把女人当作男人的附属物,也是男人人性扭曲的体现,所以他把男女间的情欲之事,写得不仅没有美感,还很令人厌恶,让许多读者误入了“道德”的陷阱。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潘巧云不仅不能扣上“淫荡”的帽子,而且是一个敢生敢死、敢爱敢恨的真实女人。
为什么这么说呢?看官别急,听我慢慢道来。
首先,不是所有的出轨都是“淫荡”的,如果这么简单就下结论,那么,鲁迅婚后还跟许广平同居生子,算不算“淫棍”?显然不能这么武断。看一个人的出轨究竟是不是属于“淫荡”,要看她(他)是为了情还是为了性。为爱而性,乃情理之中;为性而性,则只是动物本能的“淫”。那么,潘巧云的婚内出轨,到底是为情还是为性呢?我认为,她先是为情,后是性情交融,情性兼而有之。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先有爱,后有性,而她跟和尚裴如海的性和谐,反过来促进了两人感情的加深。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的证据是,潘巧云临死前对丈夫杨雄说了这样一句话:“跟我师兄一晚,胜于跟你10年”,这话明显是为情也是为性。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敢于在那种情况下说出真话的女人,无疑是视死如归的,如果是仅仅为了一时的性满足或性好奇,她跟哪个人发生关系不一样呢?干吗要在临死前还一心护着师兄呢?如果是为了性,当她跟裴如海的关系被石秀发现后,为什么不以“性”作为交换,来换得石秀的守口如瓶呢?
如果潘巧云临死前这句话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她还有一句话,完全是出于情。当她知道石秀杀了裴如海后,悲痛欲绝地说:“你杀了我师兄,我也不想活了。”自己爱的人死了,能为情而死,试问,当今许多标榜爱情至上的女人,有几个敢于这样挺身而出呢?可见,潘巧云的出轨,完全是出于真情,而非淫乱,不能算“淫荡”。
其次,潘巧云和裴如海到底有没有感情基础,从书中是可以看出来的。裴如海的师傅是潘巧云父亲的徒儿,所以两人自幼就相识。即便不能算青梅竹马,也算互相有所了解,两人互相知根知底,并不是一时冲动而交的“网友”,他们的关系并不是一夜情。
还有,潘巧云和杨雄本身就是一桩不般配也不幸福的婚姻。杨雄是一个粗糙的人,满身刺满了蓝靛花纹,杀人打人是家常便饭,而且又不顾家,一个月有二十天在牢里值班,难得回家几回;加上有了石秀,两个人整天在一起喝酒聊天,切磋武艺,哪有心体贴老婆。潘巧云才16岁,妙龄美少妇,人生刚刚开始,需要人疼爱,需要家庭的温暖,需要诗情画意。而杨雄乃一介武夫,显然不懂经营婚姻,这如果对一个愚笨的女人来说,只要有吃有喝,也许一辈子就这样慢慢变老了,但对一个真性情的女人来说,自然会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真爱。
另外,潘巧云非正常死亡的过程,也从侧面反映了梁山贼寇的某些行为的变态。在整个社会意识普遍的变态下,多数的变态行为也就被认为是合情合理甚至是英勇的行为了。书中第四十五回写到:石秀骗得潘巧云把私情和盘托出后,便怂恿杨雄道:“今日三面说得明白了,任从哥哥心下如何处置。”本来杨雄虽是怒火中烧,却未必非杀妻不可,但石秀却“定要问嫂嫂一个从头备细原由!”也就是说,他们已经知道了事情的结果还不满意,还要知道潘巧云和裴如海“绝对隐私”细节,这种偷窥心理如果放在旁观者身上,也许不算奇怪,但放在自己丈夫和别的男人共同策划的一场计谋上,就非常可怕、可怜、可悲了。
更为变态的是,当潘巧云招认了事情经过后,石秀却装出一副看客的样子,想让杨雄自己处置。头脑简单又粗暴的杨雄,顿时恶向胆边生:“兄弟,你与我拔了这贱人的头面,剥了衣裳,然后我自伏侍他!”石秀便当着杨雄的面,把他老婆的衣服都剥光了——这岂是人干的事?简直可以说这两个男人都畜生不如。
还有更没有人性的行为。当杨雄把潘巧云绑在树上,石秀把潘巧云的丫鬟迎儿的首饰也给去掉了,递过刀来,说道:“哥哥,这个小贱人留他做甚么!一发斩草除根!”
他们居然连一个无辜的丫鬟都不放过,随意结束别人的性命,这种人还被称为好汉,实在是女人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阅读水浒,千万不能误入施耐庵构思的道德和法制陷阱。
贾氏:寂寞出轨后智商变低的贵妇人
《水浒传》最后一个被逼上梁山的是卢俊义卢员外,他是后来者居上,坐了梁山第二把交椅。他的上山,虽然是中了梁山设计的圈套,但如果不是他老婆贾氏出轨的原因,这个圈子也不是那么好套。
宋江是一个底气不足、有点自卑的CEO,所以他一直想被朝庭招安,想拉几个有社会地位的人来撑门面,否则这些乌合之众虽然表面上叫好汉,实际上大多是鲁莽的武夫,没有多少文化内涵,更谈不上有思想和主义。这跟当今很多企业老总喜欢招些海归、博士来充当门面一样。卢俊义就这样不幸被梁山盯上了。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
卢俊义是大名府有名的财主,有钱有文化有名望,宋江等人认为,如果把他忽悠山上来,无形中就提高了梁山的地位。于是,吴用先把卢俊义骗上山烧香消灾,又设计想请他入伙。卢俊义是“正派”之人,属于主流高端人群,哪会愿意落草为寇,他态度明确地说:“生为大宋人,死为大宋鬼。”
然而,等卢俊义一个多月后回到家中,万万没想到他的管家李固已经到官府告了密,说他已投奔梁山贼寇,还坐了第二把交椅。官府抓了卢俊义,梁山又把他救出来。这才把卢俊义逼上梁山。
这里面有个问题:李固是卢俊义信任的管家,他为什么要害自己的主人呢?原来,李固早就和卢俊义的老婆贾氏发生了婚外情,李固告了官府,想一箭双雕,既能长期拥有别人的老婆,又想霸占别人的财产。这招可谓毒辣。所谓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而令人不解的是,贾氏嫁给卢俊义这样的人,按理应该是非常知足的,为什么要舍弃大财主而爱一个奴才呢?这似乎不太符合常理。但仔细想想,其实也有原因。
我曾经在一篇博文里说过,男人要彻底征服美女,必须具备三个方面:一是钱财,二是权力或地位,三是性能力。如果只是具备三者之一或之二,即便能征服美女,也很难长久,或者很难征服她的心。卢俊义就是犯了这样一个错误,他忽视了对女人的性爱关怀,他虽然有钱有地位,但平日里“只顾打煞气力,不近女色”,没有哄女人的爱好和本事,不懂疼爱老婆,显然是婚姻生活的大忌。
婚内美人都怕寂寞,而排解寂寞的良药就是性爱,性爱和谐了又能产生感情,在两性感情到来的时候,女人的智商会变低,思考问题常常变得很愚蠢,这时自身生命都可以不顾,更何况财产与别人的性命?
贾氏这个北京郊区名门大户的贵妇人,犯了一个贵妇人常会犯的错误:寂寞出轨,欲望无穷。出轨也就罢了,最多你要求解除婚约,再跟你爱的人牵手,大不了私奔。没想到她竟然还要为一个奴才而谋害亲夫,最后被一刀结束了生命,真是活该。
这个事例给后人留下了思考:不管你再有钱、有地位、有才华、有帅气,也必须在床上把你的女人伺候好了,否则,你的女人依然会不满足,而且你可能还不相信。
我曾经采访过一对夫妻,男的是富商,整天忙于生意;女的在家做富太太,因寂寞而出轨。两人因缺少性爱而几乎不说话。我在采访这位富商时,他说:“我老婆绝对很保守,任何女人出轨了,她也不会出轨。”这话跟卢俊义说的话如出一辙,当初,燕青说他老婆有外遇时,卢俊义不信,而且骂燕青说:“放屁,我娘子不是这种人。”
文学和现实生活总是惊人地相似,后人不能不读书而知生活。
白秀英:乱用情夫权力而葬送生命的歌手
白秀英在《水浒传》里的知名度不高,但她的非正常死亡却很有现实教育意义。
贪官与美色,古往今来总是分不开。白秀英就是一个傍上郓城知县的女人,用现在的话说,算是贪官的二奶。作者写这个女人的情欲,没有正面描写,而是从侧面的事件来描述。
白秀英颇有经济头脑,她依仗知县的势力,在县城开了个歌舞厅,自导自唱自卖,有点像现在的娱乐明星。这个女人如果生在现今,肯定身兼夜总会老板与红歌星,既出唱片又当CEO。
一日,郓城县武装警察部队的营长雷横,来这个休闲场所放松放松,平日里没人敢惹的权力人物,一般出门都不带钱,他这次也不例外。当白秀英要向他收钱时,他拿不出银子来。白秀英本来就目中无人,哪能被一个土包子听霸王戏?便与他父亲白玉乔一起出口不逊地嘲讽他是农村人,不懂规矩。当旁观者告诉白秀英这是县里的武装头目时,白秀英也没把他放在眼里,说:“只怕是驴筋头。”
你想,不要说在宋朝,就是现在的一个小兵哪受过这种气?雷横本来就又雷又横,一听这话,一出手就把白玉乔打了一拳,踢了一脚。气急败坏的白秀英坐上轿子,就去知县那里哭哭啼啼。知县的女人哪能受别人欺负,在知县眼里,雷横就算再雷再横也只能蒙那些老百姓,怎能欺负到我县长的头上?
俗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这个有文化的流氓县长想了个合理合法的计谋:依据律法程序让白秀英写了状子,状告雷横殴打良民,扰乱社会治安。雷横马上就被拿下,这个办案的速度,比当年的深圳速度还快。雷横被绑在歌舞厅门口示众。可怜一个堂堂营长,竟然惹不起一个三流女歌手。
白秀英还不就此罢休,还不就此解恨,竟然得寸进尺,看到雷横的老母亲来给儿子解绳子,便当众羞辱,并进行一顿痛打。都说打人不能打脸,要给人一个台阶,否则谁都会跟你拼命。雷横是个大孝子,眼看老母受此凌辱,哪还管你什么法律和知县,这时候就算你是皇亲国戚,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立即用枷子狠狠地往白秀英头上一砸,白秀英顿时一命乌呼。
如果说,潘巧云的死是因为社会制度的原因,贾氏的死是因为太寂寞的原因,那么,白秀英的死就是因为自己太嚣张,太目中无人。
这事很有现实意义,红颜本身没有祸水,但是,红颜一旦介入官方权力,就很容易产生祸水。这个事例,至少有三个教育意义:
一、情妇一旦傍上权势的大树,就会像藤蔓一样扭曲地往上爬。而权势人物往往会为其犯大错。为女人而捞钱财者有之,为女人而冒险者有之,为女人而出力者有之,为女人而做出不公事情的有之。最终权势人物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二、傍上权势的女人,不可太狂,否则容易引火烧身。
三、权势人物也不能目中无人,天外有天,有时一个不起眼的女人,她的后台比你硬许多。
总之,美女的命运常常与情欲紧密相连。
扈三娘:比窦娥还冤的千古悲情女人
扈三娘为什么要嫁王矮虎?这恐怕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千古悲情。
《水浒传》里,矮脚虎王英的形象极为丑陋,比武大郎还难看。如果从品质和精神层面讲,王英可以算是中国文学史上被刻画得最恶心的人物。但上帝不长眼睛,施耐庵貌似有情爱心理变态,偏偏给他安排了一个世界级的小姐扈三娘做老婆。而且这个老婆还死心踏地爱着他。难道正应验了那句俗话: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水浒传》里有两个细节,足以刻画出矮脚虎王英形象的丑陋无比:矮脚虎,原是车家出身,为因半路里见财起意,就势劫了客人,事发到官,越狱逃走,上清风山打家劫舍。可见,王矮虎一出场就是一个不讲道义的杀人犯。
在清风山上,燕顺要杀死刘知寨的太太时,王英当时居然要和大哥拼命,要把刘知寨的太太抢占为妻。幸亏宋江拦住。为了抢别人的女人,就想杀死自己的大哥,不守江湖规矩,简直就是一个人渣。
扈三娘如果不是因为梁山这群贼寇,有很美好的前途和爱情。她与祝家庄才貌双全的祝彪已有婚约,也就是说,她本来已经是祝彪的未婚妻,假以时日,就可以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有一天,冒名梁山好汉的小偷时迁偷了祝家庄的一只报晓鸡,被祝家庄扣留了。宋江以救时迁为名血洗祝家庄。因为有事先约定的“但有吉凶,递相救应”的三庄联盟条约,扈三娘不得不上阵与梁山贼寇对打。扈三娘一出马就生擒了王英,大败欧鹏,但她到底是一弱女子,哪战得过虎狼英雄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没出十余回合,就被林冲生擒活捉。
梁山实行了残忍的“三光”政策,李逵不顾扈成已降梁山的面子,大开杀戒,将扈太公一家数百口斩尽杀绝,只有扈成亡命天涯。
宋江是个面善心黑的人面兽,为收买手下的犬马王英,他故意把美若天仙的扈三娘嫁给这个恶棍。可怜扈三娘,纵然有万般武艺,也敌不过一群野狼。苍天啊,大地啊,世间比窦娥还冤的只有扈三娘。
每次看《水浒传》,我对扈三娘这个人物总是感觉莫名其妙,总是想不通:她为什么要认贼作父?她为什么甘心嫁给又丑又矮的恶棍王矮虎?难道是施耐庵的笔误?
是什么原因让扈三娘嫁给仇人还为他出生入死呢?作者似乎没有交代清楚,但从情爱逻辑推理来讲,我认为有以下三种可能:
第一,扈三娘先委屈自己,假装降伏梁山,是为了日后找机会逃跑并报灭门之仇。
扈三娘不是一般的女子,乃扈家庄庄主扈太公之女,生于豪门,自小知书达理,勤习武艺,兼又长得如花似玉,施耐庵写她“天然美貌海棠花”,使两口日月双刀,有万夫不挡之勇,堪比花木兰,赛过穆桂英,庄户人给她起了个美称叫做“一丈青”,每每以巾帼英雄自居,心高气傲。也就是说,扈三娘是一个有理想抱负的人,不可能这么简单让宋江送给一个歹徒,就心甘情愿。她这时候知道自己的处境,否则只要死路一条。她本来有可能想伺机报酬,可惜后来在与方腊群狼的对打中,死于非命。
第二,宋江很可能让她吃了失忆药。
宋江狡诈,虽然善于收买人心,但是,只要是正常人,面对杀父之仇、灭门之恨,就不可能被收买。否则苟且偷生,比活着还难受。扈三娘嫁给王矮虎后,经常跟丈夫一起出征,驰骋战场,如果不是失去了对过去的记忆,不可能这么心甘情愿地去撕杀。
第三,女人有可能真的会因性而爱。
扈三娘刚开始对王英肯定没好感,但嫁给这个什么手段都敢做的色鬼后,就由不得她了。好色的人想必性能力也不差,而扈三娘之前虽然跟祝彪有婚约,但并没有性经验,即便有,也非常少。当扈三娘的身体被王英征服之后,也就渐渐地由性而爱。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种可能不是没有,从书中两人多次并肩出征,恩爱亲密的样子,可以看出点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