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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学者彼得·拉斯莱特(Peter Laslett)在其里程碑式的《洛克〈政府论〉导论》(以下简称《导论》)中,以颇为纳罕的语气告诉我们:“审慎”的洛克直至去世前大约一两周,才终于在遗嘱中承认了自己是《政府论两篇》(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的作者,“如果没有这份十分偶然的临终遗言,我们将没有任何他写了此书的直接证据”。其实,从该书出版的那一天起,人们便已纷纷猜想到他就是作者——这个不是秘密的秘密,洛克选择了不告訴同代人而告诉后人,告诉无缘亲见他本人、只能阅读其著作的我们。
一六八四年十二月,洛克在荷兰给自己的保护人彭布鲁克伯爵写了一封申辩信:
我从未做过对阁下或政府不忠的事……我从未涉足任何受到嫌疑的俱乐部或秘密会社……我生性不好多事……被人当做这么多小册子的作者,我时常感到惶惑不安……我在此当着上帝的面庄严申辩,我不是它们的作者,不但不是那些损害名誉的小册子、也不是已出版的任何小册子或论著的作者,无论其良寙或无关紧要。在发表文字方面,即使对于那些与毁谤和煽动全然无关的东西,我历来是畏缩不前的,我的朋友对此知之甚详。
洛克此番陈情,着实令人生疑,因为洛克与英国复辟时期的政要沙夫茨伯里伯爵关系非比寻常。沙氏曾任英王查理二世治下大法官、上议院议长、贸易殖民委员会主席等要职,因试图限制王权而遭免职,此后成为反对党即“乡村党”党魁(“乡村党”〔court party〕系“辉格党”的前身,与“托利党”的前身“宫廷党”〔court party〕相对。如果将“乡村党”与“宫廷党”分别译作“野党”与“朝党”,或许更能曲尽其意),聚众密谋叛乱,被捕受审复获释,后在流亡荷兰途中去世;而洛克乃是沙夫茨伯里的医生与家庭教师、秘书与顾问、心腹与幕僚,直至沙夫茨伯里在荷兰赍志而殁,洛克始终追随其主,忠诚不渝。
一六七九年,英国议会下院通过《排除法案》(Exclusion Bill),意在借助法律手段“排除”信仰天主教的约克公爵詹姆士(即后来的詹姆士二世)的王位继承权,遭到上院反对,此后下院连续三年(一六七九至一六八一年,史称“排除议会”)动议要求通过此项议案。查理二世怒而解散议会,下院反对派领导人分别遭到处决、流放、撤职,从而依靠议会法律途径达到目的的希望彻底落空,不得不转而考虑采取其他手段。拉斯莱特描述了一六七九年在法国的洛克应沙夫茨伯里之召,回国协助主人从事在国内的政治活动。一六八一年,英国下议院似乎已决定,《排除法案》一旦失败,就转而进行武装抵抗,此时洛克是积极参与其中的。拉斯莱特还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例证:一六八一年九月十五日,洛克同沙夫茨伯里一起去了辉格党的领导人之一、也是意在弑君的“莱伊宫阴谋”(Rye House Plot,1683)主使者之一——埃塞克斯伯爵的住地,辉格党诸领袖计划在该地召开会议,此时正是“谋反”的紧要关头;更有意味的是,一六八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洛克再次去了该地,此时“行刺”或“莱伊宫阴谋”的准备工作可能已经上路,而沙夫茨伯里已在流亡荷兰途中逝世,所以洛克的这次行动完全是出于自己的选择。在那些危险的日子里,埃塞克斯伯爵府上的另一个常客便是主张弑君的共和派阿尔格农·悉德尼(Algernon Sidney)。
悉德尼的《论政府》(Discourse Concerning Government)与洛克的《政府论两篇》同为当时批判罗伯特·菲尔默之“君权神授”说的力作——菲尔默的《父权制》(Patriarcha,or The Natural Power of Kings)已成为王室与托利党统治基础的官方解释。从出版时间来看,《政府论两篇》于一六八九年出版,《论政府》则于一六九八年出版,但是根据史家拉斯莱特的判断,两部作品其实大致完成于同一时期,即“排除危机”(一六七九至一六八一年)期间。拉斯莱特的《导论》之所以被称作是“里程碑式的”,其核心便在于他在书中做出了一个颠覆传统的论断:《政府论两篇》的出现是在要求进行一场革命,而不是为一场需要辩护的革命提供理据。也就是说:洛克的《政府论两篇》并非如人们通常所想,乃是事后对“光荣革命”进行正当化辩护的产物,而是写作时间远在“光荣革命”之前为推进革命所做的“策论”文字。
一六八三年九月,埃塞克斯与悉德尼因“莱伊宫阴谋”事败被捕,埃塞克斯被关在伦敦塔内,割喉“自裁”,悉德尼因《论政府》一书定罪,受枭首之刑,洛克则匆忙出逃,亡命荷兰。宫廷党/托利党大获全胜,沙夫茨伯里与反对党的雄心一时化为泡影。议会被查理二世解散之后,从此再未召开。一六八四年则是洛克此生所面临的最严峻的时刻:是年斯图亚特王室下令,将流亡在荷兰的洛克开除出了牛津大学基督教会学院。埃塞克斯与悉德尼血迹未干,王室的矛头已直指洛克本人,这个危险的信号足以令最为“激进”的叛逆为之丧胆。洛克致保护人彭布鲁克伯爵的那封申辩信,便是为了解释自己被牛津大学基督教会学院开除一事。
洛克写此信时身在荷兰,我们惊讶地发现,这个自称“畏缩不前”的洛克并未停止他的革命活动,而是更为“变本加厉”起来!美国学者理查德·阿什克拉夫特(Richard Ashcraft)著专文批评拉斯莱特的《导论》对洛克的革命性“估计不足”,拉斯莱特此后欣然接受了这一批评,在一九八八年的《导论》重印本中吸纳了阿什克拉夫特的观点。洛克写给彭布鲁克伯爵的那封申辩信,妙在几乎句句不实,而犹能以诚挚恳切的语调出之,所谓“修辞立其诚”,因而读来令人忍俊不禁。不过,能够读出洛克信中的“不实”之处,无非是现代读者的“后见之明”。如果没有一九四七年公之于众的那批洛克遗稿(包括洛克的遗嘱、通信、笔记、手稿等,拉斯莱特的“里程碑式”的研究就是在这些新材料的基础上展开的),我们很可能会像彭布鲁克一样被洛克蒙在鼓里。洛克在一六九○年署名出版的《人类理解论》中列出的众多题献者中便有彭布鲁克,而这位伯爵很可能至死都不知道洛克也是《政府论两篇》的作者。要提请注意的是,洛克扯谎的对象彭布鲁克,乃是地位显赫的托利党上议员。洛克在情势危急之下,不得不向托利党要人彭布鲁克忍辱陈情。伯爵旋即复信,对洛克温言加以抚慰,告知“他已不再受到怀疑”,而直到此时,洛克才“意识到”自己已被“盯梢”,立刻开始在阿姆斯特丹四处躲藏,以摆脱政府的探子。次年(一六八五年),就在彭布鲁克刚刚告知洛克“他已不再受到怀疑”之后,洛克的名字便赫然出现在英政府发往荷兰海牙的通缉名单中(共包括八十四名“叛国者”),此番英廷不再“警告”,而是要直取洛克性命,幸而此时“老革命”洛克早已闻风远走,丰富的斗争经验再次帮助他脱离了险境。
在阿姆斯特丹东躲西藏的洛克终于坚持到了“光荣革命”之后。一六八九年一月十一日洛克与玛丽女王同船回到英国,十二日《权利宣言》完成,十三日威廉和玛丽便被授予王位。同年《政府论两篇》终于匿名问世。可以说没有当初洛克的审慎与坚韧,就看不到此后的革命成功。但问题是,革命成功前的洛克固然“审慎”得有理,此后洛克却“审慎”得不免有些“反常”。为什么到了“光荣革命”之后,《政府论两篇》仍匿名出版?为什么在议会“虚君共和”的理想已告实现之后,洛克仍然直至临死前才在遗嘱中承认自己就是作者?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以为洛克在书中隐藏了自己的意图,然而事实是洛克并没有隐藏自己的意图,他选择的是隐藏自己。这里的问题应该并不在于洛克的《政府论两篇》隐藏了什么,而在于他的《政府论两篇》到底传达了什么,以至于它的作者或许不能见容于“革命政府”?
一六八四年十二月,洛克在荷兰给自己的保护人彭布鲁克伯爵写了一封申辩信:
我从未做过对阁下或政府不忠的事……我从未涉足任何受到嫌疑的俱乐部或秘密会社……我生性不好多事……被人当做这么多小册子的作者,我时常感到惶惑不安……我在此当着上帝的面庄严申辩,我不是它们的作者,不但不是那些损害名誉的小册子、也不是已出版的任何小册子或论著的作者,无论其良寙或无关紧要。在发表文字方面,即使对于那些与毁谤和煽动全然无关的东西,我历来是畏缩不前的,我的朋友对此知之甚详。
洛克此番陈情,着实令人生疑,因为洛克与英国复辟时期的政要沙夫茨伯里伯爵关系非比寻常。沙氏曾任英王查理二世治下大法官、上议院议长、贸易殖民委员会主席等要职,因试图限制王权而遭免职,此后成为反对党即“乡村党”党魁(“乡村党”〔court party〕系“辉格党”的前身,与“托利党”的前身“宫廷党”〔court party〕相对。如果将“乡村党”与“宫廷党”分别译作“野党”与“朝党”,或许更能曲尽其意),聚众密谋叛乱,被捕受审复获释,后在流亡荷兰途中去世;而洛克乃是沙夫茨伯里的医生与家庭教师、秘书与顾问、心腹与幕僚,直至沙夫茨伯里在荷兰赍志而殁,洛克始终追随其主,忠诚不渝。
一六七九年,英国议会下院通过《排除法案》(Exclusion Bill),意在借助法律手段“排除”信仰天主教的约克公爵詹姆士(即后来的詹姆士二世)的王位继承权,遭到上院反对,此后下院连续三年(一六七九至一六八一年,史称“排除议会”)动议要求通过此项议案。查理二世怒而解散议会,下院反对派领导人分别遭到处决、流放、撤职,从而依靠议会法律途径达到目的的希望彻底落空,不得不转而考虑采取其他手段。拉斯莱特描述了一六七九年在法国的洛克应沙夫茨伯里之召,回国协助主人从事在国内的政治活动。一六八一年,英国下议院似乎已决定,《排除法案》一旦失败,就转而进行武装抵抗,此时洛克是积极参与其中的。拉斯莱特还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例证:一六八一年九月十五日,洛克同沙夫茨伯里一起去了辉格党的领导人之一、也是意在弑君的“莱伊宫阴谋”(Rye House Plot,1683)主使者之一——埃塞克斯伯爵的住地,辉格党诸领袖计划在该地召开会议,此时正是“谋反”的紧要关头;更有意味的是,一六八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洛克再次去了该地,此时“行刺”或“莱伊宫阴谋”的准备工作可能已经上路,而沙夫茨伯里已在流亡荷兰途中逝世,所以洛克的这次行动完全是出于自己的选择。在那些危险的日子里,埃塞克斯伯爵府上的另一个常客便是主张弑君的共和派阿尔格农·悉德尼(Algernon Sidney)。
悉德尼的《论政府》(Discourse Concerning Government)与洛克的《政府论两篇》同为当时批判罗伯特·菲尔默之“君权神授”说的力作——菲尔默的《父权制》(Patriarcha,or The Natural Power of Kings)已成为王室与托利党统治基础的官方解释。从出版时间来看,《政府论两篇》于一六八九年出版,《论政府》则于一六九八年出版,但是根据史家拉斯莱特的判断,两部作品其实大致完成于同一时期,即“排除危机”(一六七九至一六八一年)期间。拉斯莱特的《导论》之所以被称作是“里程碑式的”,其核心便在于他在书中做出了一个颠覆传统的论断:《政府论两篇》的出现是在要求进行一场革命,而不是为一场需要辩护的革命提供理据。也就是说:洛克的《政府论两篇》并非如人们通常所想,乃是事后对“光荣革命”进行正当化辩护的产物,而是写作时间远在“光荣革命”之前为推进革命所做的“策论”文字。
一六八三年九月,埃塞克斯与悉德尼因“莱伊宫阴谋”事败被捕,埃塞克斯被关在伦敦塔内,割喉“自裁”,悉德尼因《论政府》一书定罪,受枭首之刑,洛克则匆忙出逃,亡命荷兰。宫廷党/托利党大获全胜,沙夫茨伯里与反对党的雄心一时化为泡影。议会被查理二世解散之后,从此再未召开。一六八四年则是洛克此生所面临的最严峻的时刻:是年斯图亚特王室下令,将流亡在荷兰的洛克开除出了牛津大学基督教会学院。埃塞克斯与悉德尼血迹未干,王室的矛头已直指洛克本人,这个危险的信号足以令最为“激进”的叛逆为之丧胆。洛克致保护人彭布鲁克伯爵的那封申辩信,便是为了解释自己被牛津大学基督教会学院开除一事。
洛克写此信时身在荷兰,我们惊讶地发现,这个自称“畏缩不前”的洛克并未停止他的革命活动,而是更为“变本加厉”起来!美国学者理查德·阿什克拉夫特(Richard Ashcraft)著专文批评拉斯莱特的《导论》对洛克的革命性“估计不足”,拉斯莱特此后欣然接受了这一批评,在一九八八年的《导论》重印本中吸纳了阿什克拉夫特的观点。洛克写给彭布鲁克伯爵的那封申辩信,妙在几乎句句不实,而犹能以诚挚恳切的语调出之,所谓“修辞立其诚”,因而读来令人忍俊不禁。不过,能够读出洛克信中的“不实”之处,无非是现代读者的“后见之明”。如果没有一九四七年公之于众的那批洛克遗稿(包括洛克的遗嘱、通信、笔记、手稿等,拉斯莱特的“里程碑式”的研究就是在这些新材料的基础上展开的),我们很可能会像彭布鲁克一样被洛克蒙在鼓里。洛克在一六九○年署名出版的《人类理解论》中列出的众多题献者中便有彭布鲁克,而这位伯爵很可能至死都不知道洛克也是《政府论两篇》的作者。要提请注意的是,洛克扯谎的对象彭布鲁克,乃是地位显赫的托利党上议员。洛克在情势危急之下,不得不向托利党要人彭布鲁克忍辱陈情。伯爵旋即复信,对洛克温言加以抚慰,告知“他已不再受到怀疑”,而直到此时,洛克才“意识到”自己已被“盯梢”,立刻开始在阿姆斯特丹四处躲藏,以摆脱政府的探子。次年(一六八五年),就在彭布鲁克刚刚告知洛克“他已不再受到怀疑”之后,洛克的名字便赫然出现在英政府发往荷兰海牙的通缉名单中(共包括八十四名“叛国者”),此番英廷不再“警告”,而是要直取洛克性命,幸而此时“老革命”洛克早已闻风远走,丰富的斗争经验再次帮助他脱离了险境。
在阿姆斯特丹东躲西藏的洛克终于坚持到了“光荣革命”之后。一六八九年一月十一日洛克与玛丽女王同船回到英国,十二日《权利宣言》完成,十三日威廉和玛丽便被授予王位。同年《政府论两篇》终于匿名问世。可以说没有当初洛克的审慎与坚韧,就看不到此后的革命成功。但问题是,革命成功前的洛克固然“审慎”得有理,此后洛克却“审慎”得不免有些“反常”。为什么到了“光荣革命”之后,《政府论两篇》仍匿名出版?为什么在议会“虚君共和”的理想已告实现之后,洛克仍然直至临死前才在遗嘱中承认自己就是作者?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以为洛克在书中隐藏了自己的意图,然而事实是洛克并没有隐藏自己的意图,他选择的是隐藏自己。这里的问题应该并不在于洛克的《政府论两篇》隐藏了什么,而在于他的《政府论两篇》到底传达了什么,以至于它的作者或许不能见容于“革命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