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期,上海市工商局对本市闵行、长宁和浦东新区3个区的10家经销企业经销的35个批次的洗衣机和脱水机进行了质量监测,其中,洗衣机27个批次(滚筒式5个批次、波轮式7个批次、双桶13个批次、单桶2个批次)、脱水机8个批次,经检测,合格的26个批次,合格率为74.3%。比2004年的监测87.5%的合格率下降了13个百分点,其中,滚筒式、波轮式洗衣机质量较好,合格率为100%,双桶洗衣机的合格率为76.9%,单桶洗衣机和脱水机的质量较差,合格率分别为62.5%和50%。本次监测中,超市的合格率较低,被监测的10家经销企业中,被监测商品全部合格的3家,其中被监测的7家超市,仅有1家被监测商品全部合格,在超市监测的20个批次的商品中,合格的12个批次,合格率为60%,上海闵行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被监测的2种商品全部不合格,监测中,小鸭、小天鹅等知名品牌也在不合格名单之列。采用低质原料、偷工减料、短斤缺两是商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一是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有5个批次。主要表现为电源线的强度和截面积不符合标准要求。为了保证产品使用安全,标准规定质量超过3公斤的电器具,应使用普通聚氯乙烯护套线,而此次有5个批次的不合格商品使用的是轻型聚氯乙烯护套线?熏造成电源线的强度不够。电源线的强度不够,器具在使用时,电源线容易拉断,导致触电。电源线的截面积太小,则会造成电源线发热,易引起火灾;
二是发热项目不合格,有3个批次。主要表现为小马达拖大机身。由于产品所采用的电动机(马达)动力不够,3个批次的不合格商品在试验过程中都存在温升过高现象,超过国家标准,此类不合格产品长期使用,易引发马达烧毁事故;
三是结构不合格,有3个批次。标准规定,洗衣机、脱水机面板上的旋钮应能承受30N拉力试验而不脱落?熏而这次监测的不合格商品,其旋钮孔与轴配合松动稍稍一拉(不到15N)就落下,由于旋钮有二个安装定位,用户重新装上可能引起洗衣机误动作,甚至会伤及人手。一旦消费者在使用时发生误操作,很容易引发危险;
四是噪声不合格,有3个批次。为倡导环保,国家标准将噪声这一指标列为强制性标指标,而监测中仍有3个批次的脱水机噪声指标超过了国家标准的规定值;
五是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有2个批次。主要表现为用户不借助工具就可打开后盖,人手有可能触及到机内带电部件,易产生触电事故;
六是接地措施不合格,有2个批次。主要反映在接地线缺少锁紧装置。接地措施是I类电器洗衣机(常见的三眼插头)最后安全保护措施,其作用是使洗衣机的外壳及可触及部件带电通过接地导线流入大地,从而保护人身的使用安全。而接地缺少锁紧装置会造成接地不可靠、接地失效,丧失安全保护作用。
另外,在监测中还发现商品的明示担保与实际不符。主要表现为脱水容量与铭牌标识不相符,如有的厂家生产的脱水机脱衣容量明明只有5.0kg,却在铭牌上标明脱衣容量6.0kg。
本次监测中,上海农工商闵行超市有限公司莘庄分店销售的标注为青岛海利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琴岛夏普”(型号为T56-68)(生产日期为2006年)脱水机、上海闵行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注为宁波紫藤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乐华”(型号为T56-168)(生产日期为2006年12月)脱水机、上海诚宏百货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注为山东小鸭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鸭”(型号为T56-168)(生产日期为2007年9月)脱水机分别存在着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多项指标不合格,质量问题较为严重。针对本次监测结果,工商部门要求全市经销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撤柜不架,限期整改,并做好善后处理。
一是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有5个批次。主要表现为电源线的强度和截面积不符合标准要求。为了保证产品使用安全,标准规定质量超过3公斤的电器具,应使用普通聚氯乙烯护套线,而此次有5个批次的不合格商品使用的是轻型聚氯乙烯护套线?熏造成电源线的强度不够。电源线的强度不够,器具在使用时,电源线容易拉断,导致触电。电源线的截面积太小,则会造成电源线发热,易引起火灾;
二是发热项目不合格,有3个批次。主要表现为小马达拖大机身。由于产品所采用的电动机(马达)动力不够,3个批次的不合格商品在试验过程中都存在温升过高现象,超过国家标准,此类不合格产品长期使用,易引发马达烧毁事故;
三是结构不合格,有3个批次。标准规定,洗衣机、脱水机面板上的旋钮应能承受30N拉力试验而不脱落?熏而这次监测的不合格商品,其旋钮孔与轴配合松动稍稍一拉(不到15N)就落下,由于旋钮有二个安装定位,用户重新装上可能引起洗衣机误动作,甚至会伤及人手。一旦消费者在使用时发生误操作,很容易引发危险;
四是噪声不合格,有3个批次。为倡导环保,国家标准将噪声这一指标列为强制性标指标,而监测中仍有3个批次的脱水机噪声指标超过了国家标准的规定值;
五是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有2个批次。主要表现为用户不借助工具就可打开后盖,人手有可能触及到机内带电部件,易产生触电事故;
六是接地措施不合格,有2个批次。主要反映在接地线缺少锁紧装置。接地措施是I类电器洗衣机(常见的三眼插头)最后安全保护措施,其作用是使洗衣机的外壳及可触及部件带电通过接地导线流入大地,从而保护人身的使用安全。而接地缺少锁紧装置会造成接地不可靠、接地失效,丧失安全保护作用。
另外,在监测中还发现商品的明示担保与实际不符。主要表现为脱水容量与铭牌标识不相符,如有的厂家生产的脱水机脱衣容量明明只有5.0kg,却在铭牌上标明脱衣容量6.0kg。
本次监测中,上海农工商闵行超市有限公司莘庄分店销售的标注为青岛海利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琴岛夏普”(型号为T56-68)(生产日期为2006年)脱水机、上海闵行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注为宁波紫藤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乐华”(型号为T56-168)(生产日期为2006年12月)脱水机、上海诚宏百货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注为山东小鸭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鸭”(型号为T56-168)(生产日期为2007年9月)脱水机分别存在着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多项指标不合格,质量问题较为严重。针对本次监测结果,工商部门要求全市经销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撤柜不架,限期整改,并做好善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