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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4日,上海消费者周小姐向本刊记者反映:她与母亲乘坐易初莲花班车去吴中店时,遭到班车司机的刁难与侮辱。
周小姐称:2008年7月13日下午,她与母亲在紫藤路站点等候3点发车的班车。班车过来后在离站点很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当他们跑到班车前门时,驾驶员却将车门关上。于是她们拍车门示意驾驶员开门,但驾驶员竟然一踩油门扬长而去。
之后,4点50分左右,车号为29068的班车开过来,驾驶员仍然是之前拒载的那个年轻司机,周小姐与母亲便上了这趟班车。过了一会,周小姐的母亲看到天要下大雨,便让周小姐去超市,她回家收衣服。没想到,班车司机却不让周小姐的母亲下车,还破口大骂,说一些“这是超市的班车,我就是要送你去超市,有种你自己下去”,“你想白乘车啊,没钱乘什么车”之类的话,而且一直骂到易初莲花吴中店。下车之后,这个司机居然还追过来,用非常挑衅的口气指着她们说:“你去投诉我啊!调度室在那里,去投诉啊!去呀!”
周小姐表示,这位司机的行为态度让她们无法接受,希望易初莲花能对此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记者调查:易初莲花屡遭投诉
易初莲花是世界500强企业泰国正大集团在中国投资的大型连锁超市。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易初莲花的问题很多:
1.2008年4月24日,中国食品产业网(来源:新民晚报)报道:昨晚,读者王女士来电反映,在上海浦东正大广场地下二层易初莲花超市,工作人员每天都把没有卖完的“鲜肉”重新包装,粘贴新的生产日期标签,以便延长“鲜肉”的销售货架周期。“都说去大商场、大超市买肉最安全,可对于这样的做法,我们实在搞不懂。”她忧虑地说。卖剩的鲜肉到底怎样“脱胎换骨”?接到群众投诉,记者立即赶赴现场暗访。
8时左右,鲜肉柜台的两名工作人员现身了,他们一个人负责把柜台里肉制品的标签、保鲜膜逐一撕下,另一个人负责把肉制品重新覆盖上新的保鲜膜,再放到柜台里。可疑的是,重新包装后的肉制品完全是“白胚”,上面光秃秃的没有任何生产日期标签。
9时15分,记者看到100多盒肉制品基本“换装”完毕,齐刷刷排列在柜台里。别的柜台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这样的把戏几乎天天都会上演,但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好说。
肉制品无端换“新装”,背后究竟有啥名堂?据了解,工作人员对当天卖剩的鲜肉重新包装,先去水后挤血(用纱布吸去血水),边看边闻,再把“陈肉”换上新的保鲜膜,称好分量后贴上新标签。实在拿不出手的肉,就做成酱肉。
2.2008年3月13日,《上海商报》报道:昨天上午9时许,记者跟随检查人员来到松江区荣乐中路的易初莲花岳阳店。检查人员兵分三路,分别检查卖场营业区、生鲜操作间和仓库。除此之外,考虑到服务台、员工更衣室和寄包柜也可能存放食品,这次检查首次将这三个区域也纳入检查范围。
在超市一楼几个收银台下,检查人员一眼便看到了几粒鼠粪。而在乐事薯片货柜下,检查人员掀起货品,打着手电,一连串鼠迹也出现在货架下;在沈永和酒坛柜台里,检查人员搬开两个酒罐立即发现一个死蟑螂。
“冷冻食品柜下检测也是阳性”,闵行区疾控中心病媒专家刘丽军医生告诉记者,他们在速冻包子和丸类食品下找到了鼠粪。随后,检查人员在散装红枣、花生、黄豆柜台下检查时,一摊摊黑乎乎的鼠粪也很显眼。在出售香肠的柜台边,检查人员甚至一脚就踩到了鼠粪。
正当大家还在查看鼠粪时,一旁的检查人员突然叫了一声:“快看,有老鼠爬出来”,众人立即开始围堵,只见一只四寸长的大灰鼠在米堆中四处爬窜。刘医生随手抓起一把“苏垦大米”,立刻找到三颗比米粒还大的鼠粪。
而另一组的检查人员来到中式点心加工间时,眼尖地在柜台附近角落里发现零零星星几粒鼠粪。“肯定有老鼠出没!”检查人员一把拉开柜台下方的小门,果然,粘鼠贴上,一只老鼠还在作垂死挣扎。
检查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后,三组检查人员在服务台会合。根据汇总情况,整个超市货场内部鼠迹阳性率达到55%,生鲜操作间的鼠迹阳性率为54%,而平均阳性率也达到32%,大大超过《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2%的标准,超标15倍。
3.2008年2月14日,北京商报(北京商网)报道: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局检查发现,位于朝阳区石佛营住总建材城旁边的易初莲花超市销售过期变质的无糖吐司切片面包,该商品为“杰出伟业”厂家直销。
4.2007年6月21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报道:近日,有读者向本报举报称,有超市向面粉中添加柠檬黄色素加工“玉米馒头”?熏“超市这样做太不像话了”。昨日上午,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武昌中南工商所执法人员对武珞路这家超市的面点柜台进行检查,在该柜台当场查获一盒已开封了的500克装柠檬黄色素。现场,该柜台一面点师傅交代,制作“玉米馒头”时,为使其颜色好看,会加入不同用量的柠檬黄色素。记者看到,该柜台共有“玉米老面馒头”、“玉米窝窝头”等数种“玉米面点”出售。2007年6月22日,根据读者举报,武昌区工商执法人员在武珞路易初莲花超市查获涉嫌用柠檬黄色素染黄的“玉米馒头”,考虑到问题馒头需送检,而至昨日下午,其涉嫌染色馒头已抽样送检并被初步确认。
5.2007年3月15日,北青网(北京青年报)报道:2006年4月13日,朝阳工商分局在检查中发现易初莲花石佛营店在销售“加增”广味香肠、“天福号”三文治火腿、香辣肚和乌克兰肠过程中,利用商品标签和价签在产品的分包装上和橱窗内重新标注新的生产日期,与产品原包装生产日期不符。朝阳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罚款10万元。
6.2005年7月28日,杭州网(来源:每日商报)报道:7月14日,金大伯在易初莲花买饼干获赠一盒牛奶,结果发现牛奶的保质期是到6月3日,已过期41天。金大伯认为超市不光要对他负责,还应对之前买了这种饼干的消费者负责,应该公开告示,并要求超市书面道歉。
22日下午,朝晖工商所专门为金大伯的“超保”牛奶问题开协调会。但超市坚称,可以登门向金大伯道歉,甚至退一赔十,但不可能书面道歉。
在第一次调解会上,易初莲花强调,这种赠送的过期牛奶一共只有四盒,另外三盒在接到金大伯的投诉后,立即下柜销毁。金大伯对此表示不相信。他说,从6月3日到7月14日期间,不可能只有他一个人买了这样的饼干。
超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法律规定我们一定要书面道歉,我们肯定是可以书面道歉的,但我们现在有权选择口头道歉。”超市负责人还说,他们从来没有出具书面道歉的先例。
7.2004年3月22日,搜狐新闻(来源:新民晚报)报道:在外企工作的沈女士昨天下午到易初莲花购物,进门时随手拎了一只垫有几张广告纸的购物篮。等她付完账拎着篮子准备下楼叫车时,被服务小姐突然指着篮子问她广告纸下面有什么东西,随即翻出了两包口香糖。莫名其妙的沈女士解释自己毫不知情,但还是被保安带到了保安部。进门后,一名保安人员就指认她是小偷,还说:看侬样子蛮好,竟然当小偷,是赔钱还是叫警察把你抓进去,你自己选择!受到侮辱的沈女士气得浑身发抖,再三辩称自己是清白的,可那个保安一口咬定:我说是你偷的,就是你偷的!从13时30分到14时20分,沈女士一直被扣留在保安部。因为患有心脏病,她曾要求保安将门打开透透气,可对方却说“干嘛?你想逃啊?”沈女士气愤之极,声称要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据记者了解,正大集团是泰籍华人谢易初、谢少飞创办的知名跨国企业,是1979年进入到中国的,至今“在中国投资额近40亿美元,设立企业213家,遍及青海以外的所有省、市、自治区,员工人数超过80000人,年销售额超过300亿人民币”。1997年,正大将其在泰国取得的易初莲花购物中心的运作经验引入中国。那么,这样一个实力雄厚的世界500强企业,将如何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呢?记者将继续关注。
律师: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www.315CHN.com)法律顾问杨律师。杨律师表示: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周小姐称:2008年7月13日下午,她与母亲在紫藤路站点等候3点发车的班车。班车过来后在离站点很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当他们跑到班车前门时,驾驶员却将车门关上。于是她们拍车门示意驾驶员开门,但驾驶员竟然一踩油门扬长而去。
之后,4点50分左右,车号为29068的班车开过来,驾驶员仍然是之前拒载的那个年轻司机,周小姐与母亲便上了这趟班车。过了一会,周小姐的母亲看到天要下大雨,便让周小姐去超市,她回家收衣服。没想到,班车司机却不让周小姐的母亲下车,还破口大骂,说一些“这是超市的班车,我就是要送你去超市,有种你自己下去”,“你想白乘车啊,没钱乘什么车”之类的话,而且一直骂到易初莲花吴中店。下车之后,这个司机居然还追过来,用非常挑衅的口气指着她们说:“你去投诉我啊!调度室在那里,去投诉啊!去呀!”
周小姐表示,这位司机的行为态度让她们无法接受,希望易初莲花能对此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记者调查:易初莲花屡遭投诉
易初莲花是世界500强企业泰国正大集团在中国投资的大型连锁超市。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易初莲花的问题很多:
1.2008年4月24日,中国食品产业网(来源:新民晚报)报道:昨晚,读者王女士来电反映,在上海浦东正大广场地下二层易初莲花超市,工作人员每天都把没有卖完的“鲜肉”重新包装,粘贴新的生产日期标签,以便延长“鲜肉”的销售货架周期。“都说去大商场、大超市买肉最安全,可对于这样的做法,我们实在搞不懂。”她忧虑地说。卖剩的鲜肉到底怎样“脱胎换骨”?接到群众投诉,记者立即赶赴现场暗访。
8时左右,鲜肉柜台的两名工作人员现身了,他们一个人负责把柜台里肉制品的标签、保鲜膜逐一撕下,另一个人负责把肉制品重新覆盖上新的保鲜膜,再放到柜台里。可疑的是,重新包装后的肉制品完全是“白胚”,上面光秃秃的没有任何生产日期标签。
9时15分,记者看到100多盒肉制品基本“换装”完毕,齐刷刷排列在柜台里。别的柜台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这样的把戏几乎天天都会上演,但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好说。
肉制品无端换“新装”,背后究竟有啥名堂?据了解,工作人员对当天卖剩的鲜肉重新包装,先去水后挤血(用纱布吸去血水),边看边闻,再把“陈肉”换上新的保鲜膜,称好分量后贴上新标签。实在拿不出手的肉,就做成酱肉。
2.2008年3月13日,《上海商报》报道:昨天上午9时许,记者跟随检查人员来到松江区荣乐中路的易初莲花岳阳店。检查人员兵分三路,分别检查卖场营业区、生鲜操作间和仓库。除此之外,考虑到服务台、员工更衣室和寄包柜也可能存放食品,这次检查首次将这三个区域也纳入检查范围。
在超市一楼几个收银台下,检查人员一眼便看到了几粒鼠粪。而在乐事薯片货柜下,检查人员掀起货品,打着手电,一连串鼠迹也出现在货架下;在沈永和酒坛柜台里,检查人员搬开两个酒罐立即发现一个死蟑螂。
“冷冻食品柜下检测也是阳性”,闵行区疾控中心病媒专家刘丽军医生告诉记者,他们在速冻包子和丸类食品下找到了鼠粪。随后,检查人员在散装红枣、花生、黄豆柜台下检查时,一摊摊黑乎乎的鼠粪也很显眼。在出售香肠的柜台边,检查人员甚至一脚就踩到了鼠粪。
正当大家还在查看鼠粪时,一旁的检查人员突然叫了一声:“快看,有老鼠爬出来”,众人立即开始围堵,只见一只四寸长的大灰鼠在米堆中四处爬窜。刘医生随手抓起一把“苏垦大米”,立刻找到三颗比米粒还大的鼠粪。
而另一组的检查人员来到中式点心加工间时,眼尖地在柜台附近角落里发现零零星星几粒鼠粪。“肯定有老鼠出没!”检查人员一把拉开柜台下方的小门,果然,粘鼠贴上,一只老鼠还在作垂死挣扎。
检查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后,三组检查人员在服务台会合。根据汇总情况,整个超市货场内部鼠迹阳性率达到55%,生鲜操作间的鼠迹阳性率为54%,而平均阳性率也达到32%,大大超过《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2%的标准,超标15倍。
3.2008年2月14日,北京商报(北京商网)报道: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局检查发现,位于朝阳区石佛营住总建材城旁边的易初莲花超市销售过期变质的无糖吐司切片面包,该商品为“杰出伟业”厂家直销。
4.2007年6月21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报道:近日,有读者向本报举报称,有超市向面粉中添加柠檬黄色素加工“玉米馒头”?熏“超市这样做太不像话了”。昨日上午,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武昌中南工商所执法人员对武珞路这家超市的面点柜台进行检查,在该柜台当场查获一盒已开封了的500克装柠檬黄色素。现场,该柜台一面点师傅交代,制作“玉米馒头”时,为使其颜色好看,会加入不同用量的柠檬黄色素。记者看到,该柜台共有“玉米老面馒头”、“玉米窝窝头”等数种“玉米面点”出售。2007年6月22日,根据读者举报,武昌区工商执法人员在武珞路易初莲花超市查获涉嫌用柠檬黄色素染黄的“玉米馒头”,考虑到问题馒头需送检,而至昨日下午,其涉嫌染色馒头已抽样送检并被初步确认。
5.2007年3月15日,北青网(北京青年报)报道:2006年4月13日,朝阳工商分局在检查中发现易初莲花石佛营店在销售“加增”广味香肠、“天福号”三文治火腿、香辣肚和乌克兰肠过程中,利用商品标签和价签在产品的分包装上和橱窗内重新标注新的生产日期,与产品原包装生产日期不符。朝阳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罚款10万元。
6.2005年7月28日,杭州网(来源:每日商报)报道:7月14日,金大伯在易初莲花买饼干获赠一盒牛奶,结果发现牛奶的保质期是到6月3日,已过期41天。金大伯认为超市不光要对他负责,还应对之前买了这种饼干的消费者负责,应该公开告示,并要求超市书面道歉。
22日下午,朝晖工商所专门为金大伯的“超保”牛奶问题开协调会。但超市坚称,可以登门向金大伯道歉,甚至退一赔十,但不可能书面道歉。
在第一次调解会上,易初莲花强调,这种赠送的过期牛奶一共只有四盒,另外三盒在接到金大伯的投诉后,立即下柜销毁。金大伯对此表示不相信。他说,从6月3日到7月14日期间,不可能只有他一个人买了这样的饼干。
超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法律规定我们一定要书面道歉,我们肯定是可以书面道歉的,但我们现在有权选择口头道歉。”超市负责人还说,他们从来没有出具书面道歉的先例。
7.2004年3月22日,搜狐新闻(来源:新民晚报)报道:在外企工作的沈女士昨天下午到易初莲花购物,进门时随手拎了一只垫有几张广告纸的购物篮。等她付完账拎着篮子准备下楼叫车时,被服务小姐突然指着篮子问她广告纸下面有什么东西,随即翻出了两包口香糖。莫名其妙的沈女士解释自己毫不知情,但还是被保安带到了保安部。进门后,一名保安人员就指认她是小偷,还说:看侬样子蛮好,竟然当小偷,是赔钱还是叫警察把你抓进去,你自己选择!受到侮辱的沈女士气得浑身发抖,再三辩称自己是清白的,可那个保安一口咬定:我说是你偷的,就是你偷的!从13时30分到14时20分,沈女士一直被扣留在保安部。因为患有心脏病,她曾要求保安将门打开透透气,可对方却说“干嘛?你想逃啊?”沈女士气愤之极,声称要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据记者了解,正大集团是泰籍华人谢易初、谢少飞创办的知名跨国企业,是1979年进入到中国的,至今“在中国投资额近40亿美元,设立企业213家,遍及青海以外的所有省、市、自治区,员工人数超过80000人,年销售额超过300亿人民币”。1997年,正大将其在泰国取得的易初莲花购物中心的运作经验引入中国。那么,这样一个实力雄厚的世界500强企业,将如何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呢?记者将继续关注。
律师: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www.315CHN.com)法律顾问杨律师。杨律师表示: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