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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态度是一个人对某种事或物所持有的观点和看法。态度,尤其是不良态度形成后,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持久性。但是,态度也不是一层不变的,它也会随着外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从而形成新的态度。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在对教育对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应该采取各种方法和技巧来转变教育对象的不良态度,从而使教育对象的身心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转变;态度;方法;技巧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067-01
态度是一个人对某一特定事物所持有的一种内在的反映倾向,这种倾向有可能是肯定的,也有可能是否定的。不良态度是一种错误的态度,是人们对某一特定事物所具有的较为稳定和持久的偏见,它会直接给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带来消极的影响,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不少教育对象持有各种不良态度,这不仅不利于教育对象自身的健康成长,而且也会严重影响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长足发展。因此,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者,应该采取和运用相应的方法与技巧来逐渐转变教育对象的不良态度,使其重新形成正确的态度,从而促进教育对象的健康成长、成才。
一、给教育对象提供大量新的、正面的知识、事实、观点和理论来否定其原有的不良态度
教育对象的信息不足、信息落后或认识偏差往往会造成错误的推论,如果能让教育对象看到自己立论的前提是错误的,那么要改变他的结论,以至于改变他的态度就会水到渠成。例如,有的教育对象认为:“金钱是万能的”,这可能是由于他到看到了社会上的一些丑恶面或者受到了其家庭或一些落后腐朽观念的影响造成的,如果教育者多讲一些人们之间比金钱更为可贵的事迹,就会有利于教育对象改变唯金钱至上的态度,从而树立起正确的金钱观。同时,教育者在转变教育对象的态度时,其所提供的信息既不能过分夸大,也不能过分缩小,而必须是实事求是的观点和理论。否则,过分夸大会使人产生怀疑感与不信任感,过分缩小又不容易引起人们的充分重视。所以,教育者在转变教育对象的态度时,应该提供给教育对象广泛、全面而实事求是的信息,以增强教育对象对教育者的信任感。
二、通过行为转变不良态度,积极引导教育对象参加各种活动
态度和行为是相互影响,彼此制约的。行为对一个人的态度转变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积极引导教育对象参加各种实践活动有利于转变他们的原有态度。比如,对于一个不喜欢甚至反感体育运动的教育对象,我们可以直接把他拉到运动场跑两圈或者打一场羽毛球,让他亲自体验一下运动的好处,这比在他耳边无休止地劝说更具效果。引导教育对象参加实践活动能够促使他们转变态度,是因为教育对象会受到某些特定环境和氛围的感染与熏陶,这种感染和熏陶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推动教育对象产生不良态度的转变。
三、利用集体来改变教育对象的不良态度
集体的力量是无形又无穷的,它对教育对象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集体的价值观念对教育对象有着不可忽视的牵引、导向和感染作用,因此,集体能够极大地促使教育对象转变态度。例如,我们可以将一个性格内向的教育对象安排到一个由性格外向的成员所组成的集体中来,使性格内向者在这样的集体中受到熏陶和感染,引起他与该集体成员的感情共鸣,使其态度逐渐趋向整个集体的价值观念和环境氛围,从而逐渐实现不良态度的转变。
四、通过表扬、鼓励来转变教育对象的不良态度
任何一个教育对象都希望自身能够得到外界和他人的肯定与赞同,同时,每一个教育对象总有各个方面的优点和长处。作为教育者,我们应该善于发现和高度赞扬教育对象的优点,并正确地加以进一步的引导和鼓励,从而使教育对象感受到自身的价值,激起教育对象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的勇气和信心,促使其转变不良态度。例如,对于那些酷爱艺术而厌烦文化学习的艺术生,很显然他们在文化成绩上无法与其他学生相比。但是,作为教育者,我们不应该因为他们的文化成绩偏低就忽略他们,看轻他们;而是应该鼓励他们克服不足,进一步发展自身优势,这样就可能转变他们的学习态度,进而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五、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转变教育对象的不良态度
严格的规章制度对转变教育对象的不良态度以及帮助他们形成新的正确的态度具有较为强制的约束作用,它可以成为教育对象行为的规范,明确规定教育对象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具有一定强制性。这种服从在初始阶段可能是不自愿的和被迫的,但经过较长时间的适应后,服从规章制度开始慢慢成为教育对象的习惯,进而教育对象开始自觉地履行规章制度的要求和规范,主动维护规章制度的尊严,最终其原有态度也就随之转变了。例如,高校住读生喜欢熬夜上网,如果对其进行说服劝说,其效果定会不佳,但是,如果学校制定出一项学生晚上就寝后按时断电的规章制度出来,学生就不得不在规定时间内就寝了,也许在初期学生很不习惯甚至很反感,但是,坚持一段时间后学生就会视其为理所当然并自觉按照规定践行,有的甚至终身保持在规定时间内就寝的良好习惯。在这些规章制度的强制下,不少学生的态度最终发生了质的变化。因此,在转变教育对象的不良态度时,教育者应该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各项相关规章制度的作用,使之能够最大限度地为思想政治教育服务。
参考文献:
\[1\]时蓉华.社会心理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2\]胡凯.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心理研究\[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
\[3\]朱启臻,张春明.社会心理学原理及其应用\[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0.
\[4\]张奇.高等教育心理学\[M\].大连: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转变;态度;方法;技巧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067-01
态度是一个人对某一特定事物所持有的一种内在的反映倾向,这种倾向有可能是肯定的,也有可能是否定的。不良态度是一种错误的态度,是人们对某一特定事物所具有的较为稳定和持久的偏见,它会直接给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带来消极的影响,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不少教育对象持有各种不良态度,这不仅不利于教育对象自身的健康成长,而且也会严重影响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长足发展。因此,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者,应该采取和运用相应的方法与技巧来逐渐转变教育对象的不良态度,使其重新形成正确的态度,从而促进教育对象的健康成长、成才。
一、给教育对象提供大量新的、正面的知识、事实、观点和理论来否定其原有的不良态度
教育对象的信息不足、信息落后或认识偏差往往会造成错误的推论,如果能让教育对象看到自己立论的前提是错误的,那么要改变他的结论,以至于改变他的态度就会水到渠成。例如,有的教育对象认为:“金钱是万能的”,这可能是由于他到看到了社会上的一些丑恶面或者受到了其家庭或一些落后腐朽观念的影响造成的,如果教育者多讲一些人们之间比金钱更为可贵的事迹,就会有利于教育对象改变唯金钱至上的态度,从而树立起正确的金钱观。同时,教育者在转变教育对象的态度时,其所提供的信息既不能过分夸大,也不能过分缩小,而必须是实事求是的观点和理论。否则,过分夸大会使人产生怀疑感与不信任感,过分缩小又不容易引起人们的充分重视。所以,教育者在转变教育对象的态度时,应该提供给教育对象广泛、全面而实事求是的信息,以增强教育对象对教育者的信任感。
二、通过行为转变不良态度,积极引导教育对象参加各种活动
态度和行为是相互影响,彼此制约的。行为对一个人的态度转变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积极引导教育对象参加各种实践活动有利于转变他们的原有态度。比如,对于一个不喜欢甚至反感体育运动的教育对象,我们可以直接把他拉到运动场跑两圈或者打一场羽毛球,让他亲自体验一下运动的好处,这比在他耳边无休止地劝说更具效果。引导教育对象参加实践活动能够促使他们转变态度,是因为教育对象会受到某些特定环境和氛围的感染与熏陶,这种感染和熏陶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推动教育对象产生不良态度的转变。
三、利用集体来改变教育对象的不良态度
集体的力量是无形又无穷的,它对教育对象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集体的价值观念对教育对象有着不可忽视的牵引、导向和感染作用,因此,集体能够极大地促使教育对象转变态度。例如,我们可以将一个性格内向的教育对象安排到一个由性格外向的成员所组成的集体中来,使性格内向者在这样的集体中受到熏陶和感染,引起他与该集体成员的感情共鸣,使其态度逐渐趋向整个集体的价值观念和环境氛围,从而逐渐实现不良态度的转变。
四、通过表扬、鼓励来转变教育对象的不良态度
任何一个教育对象都希望自身能够得到外界和他人的肯定与赞同,同时,每一个教育对象总有各个方面的优点和长处。作为教育者,我们应该善于发现和高度赞扬教育对象的优点,并正确地加以进一步的引导和鼓励,从而使教育对象感受到自身的价值,激起教育对象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的勇气和信心,促使其转变不良态度。例如,对于那些酷爱艺术而厌烦文化学习的艺术生,很显然他们在文化成绩上无法与其他学生相比。但是,作为教育者,我们不应该因为他们的文化成绩偏低就忽略他们,看轻他们;而是应该鼓励他们克服不足,进一步发展自身优势,这样就可能转变他们的学习态度,进而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五、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转变教育对象的不良态度
严格的规章制度对转变教育对象的不良态度以及帮助他们形成新的正确的态度具有较为强制的约束作用,它可以成为教育对象行为的规范,明确规定教育对象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具有一定强制性。这种服从在初始阶段可能是不自愿的和被迫的,但经过较长时间的适应后,服从规章制度开始慢慢成为教育对象的习惯,进而教育对象开始自觉地履行规章制度的要求和规范,主动维护规章制度的尊严,最终其原有态度也就随之转变了。例如,高校住读生喜欢熬夜上网,如果对其进行说服劝说,其效果定会不佳,但是,如果学校制定出一项学生晚上就寝后按时断电的规章制度出来,学生就不得不在规定时间内就寝了,也许在初期学生很不习惯甚至很反感,但是,坚持一段时间后学生就会视其为理所当然并自觉按照规定践行,有的甚至终身保持在规定时间内就寝的良好习惯。在这些规章制度的强制下,不少学生的态度最终发生了质的变化。因此,在转变教育对象的不良态度时,教育者应该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各项相关规章制度的作用,使之能够最大限度地为思想政治教育服务。
参考文献:
\[1\]时蓉华.社会心理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2\]胡凯.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心理研究\[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
\[3\]朱启臻,张春明.社会心理学原理及其应用\[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0.
\[4\]张奇.高等教育心理学\[M\].大连: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