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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中国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发展教育事业俨然成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音乐教育也得到了极高的重视。在音乐课的教学中,极大多数的音乐老师对于教学过程与教学环节的设计等等都比较得心应手,但在音乐教学中的教学评价方面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本文将对这些问题展开一系列的研究以及寻求解决的方法。音乐课程教学中的评价过程实际上也是在帮助学生们不断发现自身问题、不断自我改进的一个成长的过程,作为教师的我们应该用好的教学评价帮助学生发现学习中的问题与困难,并且鼓励学生积极面对与解决问题。
关键词:小学 音乐教学 教学评价
随着音乐教育越来越受到大众的重视,“如何进行更加有效的音乐教学”方面的一些相关问题逐渐成为了各中小学音乐教师乃至高校音乐老师们所研究的“热点”课题。其中,能否在音乐教学过程中灵活巧妙地运用评价语言,对提高音乐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具有重要影响。音乐课堂中的教学评价是将教学理念转变为教学实践行为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能够有效的提高音乐课的教学质量。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音乐课程评价因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着眼于评价的诊断、激励与改善功能”[1]。因此,教师作出有效的教学评价能使学生充分的了解自身的优缺点,并且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进步情况,提高学生对于音乐的学习兴趣及学习信心,让学生的音乐素养、音乐审美能力、艺术实践能力以及音乐课程教学的质量都得到提升。
现如今“教学评价”在小学音乐教学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待我们去研究,以寻求解决方法。(1).评价效力的失调:音乐教学中“教学评价”的功能、作用有很多,但使用时往往需要有一个“度”的规范,现今在小学音乐课堂中的一些音乐教师依然还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教师的评价是没有标准性的、盲目的、过于泛滥的,这类评价即为 “无效”评价。(2).评价内容的局限性:在现阶段音乐教学中的评价模式所注重的评价内容往往集中在一个学生最终的考试成绩上,而在学生对音乐创新创造的能力、音乐学习的兴趣以及每位学生的个体个性特征等方面的关注度还不够,因此,在音乐课堂中也需要多运用评价语言并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出反馈,作为音乐教师的我们应该对于音乐教学中的评价进行更多元化的研究,用多元化的评价内容促进学生对音乐学习兴趣与热情的提升。(3).评价方式太过单调:“终结性评价”、“定量测评”的评价方式逐渐成为了目前小学音乐教学过程中评价的主要趋势,这类教学评价一般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往往是以最终的结果用来作为评价的标准尺度,这会让一些音乐基础好、有先天优势的学生受到过多关注,使得一些音乐基础薄弱、先天条件不足的学生丢失学习兴趣并且可能会打击其学习积极性,让学生之间的差异性愈来愈大。因此在音乐课堂教学中一定不能忽视“过程性评价”、“定性评述”、“素质化评价”等方式的重要性,用更加科学的方式从一个公平、公正、客观的方面去评价学生。
从评价的有效性策略来看,有三种方式可值得我们借鉴并用于音乐课堂中。
(1).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终结性评价一般是在学期末或者学年末以考核、回顾、归纳与总结等方式进行的教学评价,教师可通过演唱、演奏、欣赏聆听、综合表现等方式来考核学生的音乐学习情况。过程性评价是对学生学习进程中知识与技能、情感与态度等发展与变化方面的评价。关注过程性评价能够帮助教师及时的发现学生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且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得到及时的调整,让学生的发展和成长得到有效的促进。
(2).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定量测评是对音乐学科所学内容与学生的掌握情况做出考核与判定,如感知音乐要素的能力、掌握音乐基础知识的程度、是否能准确的分辨音乐体裁、风格流派等。定性评价是一种用准确的文字进行描述的评价,重点适用在学生音乐学习时对三维目标的评价,如对音乐的学习兴趣、与老师和同学的交流、与集体的编创合作、对音乐实践活动的参与积极性等。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相结合,能将音乐课程的特色与学生的自主性充分融合,在国外有很多地方都流行这样的一种音乐考核的方式,音乐教师将本学期所学过的所有歌曲、乐曲归并成一个音乐曲库,里面有流行、古典等风格的曲子,在考核时让学生对曲库中所听到的曲子根据其音乐的体裁进行分类,这种方法不仅考察了学生对音乐本体的重视程度,而且能对音乐基础知识起到一定的积累作用。
(3).自评、互评、他评相结合:自评是学生在音乐学习中对自身进行的一种评价,这是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培养途径,学生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音乐学习过程中对自己进行归纳总结、回顾,并对自身发展进行纵向的比较,可以看到自己的成长与进步;互评主要是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这类评价可以是对方的优点也可以是不足的地方,学生需根据自身和对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切实的评价;他评一般是以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为主,这种评价较为全面也更具有权威性且相对客观。将自评、互评、他评这三种评价方式紧密结合起来,根据不同学段和不同年级的学生的情况灵活运用,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音乐教学中的实施。
现阶段的音乐教学评中的评价仍旧以传统的考试、歌唱评价为主要评价方式做出反思,音乐学科的教学评价不能仅注重结果,需要的是过程与结果并重,促进学生全方面发展。音乐学科的教学评价还需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差异,针对不同学生真实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相应的教学评价,因此,我们在对音乐学科进行教学评价时,要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并且公平、真实的对学生做出合理评价,不能用一歌定“音”或一考定“终身”的評价方式来评判学生,要让学生真正树立对音乐学习的兴趣与信心,让音乐成为他们的“好朋友”并爱上音乐。
参考文献
[1]《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解读(2011年版)》[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第211页
[2]张素敏. 小学音乐教学中素质评价刍议[J]. 教育实践与研究:小学版(A)(2期):59-60.
[3]郭琳. 浅析小学音乐教学中个性化评价的应用途径[J]. 学周刊, 2015(03):232-233.
作者简介:陈俐洁(1997.07),女,籍贯:湖南,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钢琴演奏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00)
关键词:小学 音乐教学 教学评价
随着音乐教育越来越受到大众的重视,“如何进行更加有效的音乐教学”方面的一些相关问题逐渐成为了各中小学音乐教师乃至高校音乐老师们所研究的“热点”课题。其中,能否在音乐教学过程中灵活巧妙地运用评价语言,对提高音乐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具有重要影响。音乐课堂中的教学评价是将教学理念转变为教学实践行为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能够有效的提高音乐课的教学质量。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音乐课程评价因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着眼于评价的诊断、激励与改善功能”[1]。因此,教师作出有效的教学评价能使学生充分的了解自身的优缺点,并且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进步情况,提高学生对于音乐的学习兴趣及学习信心,让学生的音乐素养、音乐审美能力、艺术实践能力以及音乐课程教学的质量都得到提升。
现如今“教学评价”在小学音乐教学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待我们去研究,以寻求解决方法。(1).评价效力的失调:音乐教学中“教学评价”的功能、作用有很多,但使用时往往需要有一个“度”的规范,现今在小学音乐课堂中的一些音乐教师依然还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教师的评价是没有标准性的、盲目的、过于泛滥的,这类评价即为 “无效”评价。(2).评价内容的局限性:在现阶段音乐教学中的评价模式所注重的评价内容往往集中在一个学生最终的考试成绩上,而在学生对音乐创新创造的能力、音乐学习的兴趣以及每位学生的个体个性特征等方面的关注度还不够,因此,在音乐课堂中也需要多运用评价语言并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出反馈,作为音乐教师的我们应该对于音乐教学中的评价进行更多元化的研究,用多元化的评价内容促进学生对音乐学习兴趣与热情的提升。(3).评价方式太过单调:“终结性评价”、“定量测评”的评价方式逐渐成为了目前小学音乐教学过程中评价的主要趋势,这类教学评价一般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往往是以最终的结果用来作为评价的标准尺度,这会让一些音乐基础好、有先天优势的学生受到过多关注,使得一些音乐基础薄弱、先天条件不足的学生丢失学习兴趣并且可能会打击其学习积极性,让学生之间的差异性愈来愈大。因此在音乐课堂教学中一定不能忽视“过程性评价”、“定性评述”、“素质化评价”等方式的重要性,用更加科学的方式从一个公平、公正、客观的方面去评价学生。
从评价的有效性策略来看,有三种方式可值得我们借鉴并用于音乐课堂中。
(1).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终结性评价一般是在学期末或者学年末以考核、回顾、归纳与总结等方式进行的教学评价,教师可通过演唱、演奏、欣赏聆听、综合表现等方式来考核学生的音乐学习情况。过程性评价是对学生学习进程中知识与技能、情感与态度等发展与变化方面的评价。关注过程性评价能够帮助教师及时的发现学生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且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得到及时的调整,让学生的发展和成长得到有效的促进。
(2).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定量测评是对音乐学科所学内容与学生的掌握情况做出考核与判定,如感知音乐要素的能力、掌握音乐基础知识的程度、是否能准确的分辨音乐体裁、风格流派等。定性评价是一种用准确的文字进行描述的评价,重点适用在学生音乐学习时对三维目标的评价,如对音乐的学习兴趣、与老师和同学的交流、与集体的编创合作、对音乐实践活动的参与积极性等。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相结合,能将音乐课程的特色与学生的自主性充分融合,在国外有很多地方都流行这样的一种音乐考核的方式,音乐教师将本学期所学过的所有歌曲、乐曲归并成一个音乐曲库,里面有流行、古典等风格的曲子,在考核时让学生对曲库中所听到的曲子根据其音乐的体裁进行分类,这种方法不仅考察了学生对音乐本体的重视程度,而且能对音乐基础知识起到一定的积累作用。
(3).自评、互评、他评相结合:自评是学生在音乐学习中对自身进行的一种评价,这是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培养途径,学生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音乐学习过程中对自己进行归纳总结、回顾,并对自身发展进行纵向的比较,可以看到自己的成长与进步;互评主要是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这类评价可以是对方的优点也可以是不足的地方,学生需根据自身和对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切实的评价;他评一般是以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为主,这种评价较为全面也更具有权威性且相对客观。将自评、互评、他评这三种评价方式紧密结合起来,根据不同学段和不同年级的学生的情况灵活运用,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音乐教学中的实施。
现阶段的音乐教学评中的评价仍旧以传统的考试、歌唱评价为主要评价方式做出反思,音乐学科的教学评价不能仅注重结果,需要的是过程与结果并重,促进学生全方面发展。音乐学科的教学评价还需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差异,针对不同学生真实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相应的教学评价,因此,我们在对音乐学科进行教学评价时,要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并且公平、真实的对学生做出合理评价,不能用一歌定“音”或一考定“终身”的評价方式来评判学生,要让学生真正树立对音乐学习的兴趣与信心,让音乐成为他们的“好朋友”并爱上音乐。
参考文献
[1]《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解读(2011年版)》[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第211页
[2]张素敏. 小学音乐教学中素质评价刍议[J]. 教育实践与研究:小学版(A)(2期):59-60.
[3]郭琳. 浅析小学音乐教学中个性化评价的应用途径[J]. 学周刊, 2015(03):232-233.
作者简介:陈俐洁(1997.07),女,籍贯:湖南,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钢琴演奏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