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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建筑业的迅猛发展,给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带来较大的压力,同时也对传统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做好新时期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 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新思路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是国家保证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参建人员应该把质量安全问题视为整个工程的生命,要切实做好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保证质量安全生产,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进行。本文作者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对建筑施工中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了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一、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意义
随着建筑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建设规模也随之扩大。我国当前的建筑业正朝着现代化和规模化的方向发展,逐渐形成了特有的建筑业自身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模式。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建筑业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部分企业为了实现成本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给工程质量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给国家的经济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建筑工程最基本的质量保证就是安全,工程质量的安全问题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也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建筑企业的信誉。普通的质量安全问题可能会使建筑物的结构发生变化,影响建筑物的美观,但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就会给周围的人民带来巨大的伤害和损失。
工程项目中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就是质量安全,质量安全也是整个项目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之一。在实际中,处理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做好充分的事前准备,包括对事故的估计以及应对事故的处理措施;另一种就是在事故发生后再去处理。事实证明,事前的准备工作通常能够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小,而且能够将事故置于可控状态。因此,只有做好充分的事前准备工作,才能积极对可能发生的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二、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安全管理保证体系被削弱
一些企业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原来的机构人员被重新调整,出现了撤销或兼并安全管理机构,甚至有取消专职安全员的现象,从而削弱了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的力度,导致安全“滑坡”,造成事故。
2.2 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恶性膨胀
随着企业自主权的不断扩大,企业支配国家财产、追求自己独立经济利益的意识不断增强,考虑得较多的是生产、经营、效益、利益、利润等硬性指标,而对安全效益的隐形性不甚了解,致使不能正确对待“企业效益、安全生产”二者关系,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不力,忽视了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造成管理不严,责任不到位,承包者钻政府宏观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的空子,违规行为严重,单纯追求近期利润,舍不得在安全上投资,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恶性膨胀。
2.3 安全监督队伍的现状和建筑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不适应
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主要存在着建设体量大、工程施工技术复雜、监管人员不足的现实压力,而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结构配备不合理,持证上岗人数偏少,也不能满足建筑队伍不断发展扩大、工程量不断增大的需要。有些地方让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一人身兼管二职,既管质量,又管安全。施工质量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而施工安全是存在于施工过程之中的,因此他们进入施工现场往往只能是看到了质量,顾不上安全,导致安全监督名存实亡。特别是建设规模不大的工地,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只有兼职人员或一两名专职人员,安全管理机构形同虚设。
2.4 一线工人作业水平不高,操作欠规范
随着用工制度的变革,建筑工人的队伍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很多建筑公司把工程承包给施工队伍,使劳务与管理被分离,民工成为了建筑施工的主体。由于多数民工没有进行培训,质量安全防范意识比较淡薄,再加上施工过程中没有管理人员的管理,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都没有一套完整的操作规程和约束机制,而这些并没有引起企业的重视,给施工中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管重点及新思路
3.1加强监督机构对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 。
监督机构在加强质量安全执行力度的过程中,要结合现行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经常对施工单位进行人员及质量的检查,对施工的质量安全方面进行相应的评估,并进行现场勘查,实地了解从而作出科学的评价。此外,要严格执法,依法惩处事故中的责任者,杜绝各种监管不严的现象。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
传统的预约检查方式通常会使监督人员处于被动局面。因此,新型的检查方式要以巡查、抽查和专项检查为主,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要设专人以动态巡查的方式对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施工进行常态化管理。在此基础上,还要广泛开展建筑工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巡查、抽查工作相结合,以专项检查强化日常巡查、抽查,确保建筑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收到成效。
3.2 积极推进建筑行业的“诚信制度”。
应积极推进的建筑行业“诚信制度”的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档案,建立全国统一的行业管理信息化平台,采取信息化手段记录监理、施工企业(含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及不良市场行为,并进行曝光。在工程招标和资质年审中进行量化扣分,从建筑市场准入上严格把关。
3.3 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
针对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建设体量大、施工技术难度大的压力,监督机构及人员应认真总结各类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经验,按不同工程的特点分析危险源,根据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各地区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严格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规范性文件,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督方案,做好监督交底。 3.4 在工程建设过程的日常巡查、抽查和专项检查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工作。
第一,在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的基础上,狠抓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各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按规定选配有较强责任心、敢于管理、有丰富施工经验、具备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员。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将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形成全员参与管理的格局。
第二,严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劳务工人特别是新进场的工人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从事相关劳务。第三,严格控制大型设备、机具的使用安全检测。对塔吊、物料提升机和施工电梯等一律要求进行安装前登记,安装验收、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在30天内办理使用登记备案,拆除前进行注销登记,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应把起重机械的拆装作为安全监督的重点。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测、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验收和使用过程中的动态检查,保证施工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杜绝设备运行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施工设备和机具的使用安全;第四,抓好“六防”工作。即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火灾;除此以外严格检查 “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情况。如脚手架外侧必须设置合格密目式安全立网、防护栏杆、挡脚板。施工作业层须满铺固定脚手板,做好脚手架内档封闭。结构施工层楼面、电梯井内应每隔三层并最多隔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防护。第五,在个人防护方面,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给现埸人员配备合格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配合格安全带。作业人员必须全部符合作业资格条件,施工现场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及规范性要求,并保证现场与方案相一致。
3.5 引入保险机制,减少质量安全的风险。
建筑产品不同于其他的普通产品,如果在其合理使用寿命范围内发生质量问题,会因为时间的久远无法找出事故的责任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就必许引入保险机制来减少事故的发生。此外,保险公司也会因为自身经济利益在施工的过程中起监督作用,以预防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隐患。这样,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就能够处于可控的范围。
结束语:总之,建筑施工是一个繁琐的过程,随着住房需求的增加,建筑施工企业也会越来越多,因此,建筑施工中的质量安全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只有达到更高的要求才能保障建筑施工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 高艷霞.浅析建筑企业安全施工管理与控制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35).
[2] 罗健翔.浅淡建筑施工的工程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09(21).
[3] 岑詠霆.质量管理教程[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13).
【关键词】 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新思路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是国家保证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参建人员应该把质量安全问题视为整个工程的生命,要切实做好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保证质量安全生产,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进行。本文作者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对建筑施工中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了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一、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意义
随着建筑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建设规模也随之扩大。我国当前的建筑业正朝着现代化和规模化的方向发展,逐渐形成了特有的建筑业自身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模式。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建筑业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部分企业为了实现成本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给工程质量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给国家的经济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建筑工程最基本的质量保证就是安全,工程质量的安全问题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也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建筑企业的信誉。普通的质量安全问题可能会使建筑物的结构发生变化,影响建筑物的美观,但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就会给周围的人民带来巨大的伤害和损失。
工程项目中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就是质量安全,质量安全也是整个项目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之一。在实际中,处理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做好充分的事前准备,包括对事故的估计以及应对事故的处理措施;另一种就是在事故发生后再去处理。事实证明,事前的准备工作通常能够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小,而且能够将事故置于可控状态。因此,只有做好充分的事前准备工作,才能积极对可能发生的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二、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安全管理保证体系被削弱
一些企业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原来的机构人员被重新调整,出现了撤销或兼并安全管理机构,甚至有取消专职安全员的现象,从而削弱了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的力度,导致安全“滑坡”,造成事故。
2.2 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恶性膨胀
随着企业自主权的不断扩大,企业支配国家财产、追求自己独立经济利益的意识不断增强,考虑得较多的是生产、经营、效益、利益、利润等硬性指标,而对安全效益的隐形性不甚了解,致使不能正确对待“企业效益、安全生产”二者关系,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不力,忽视了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造成管理不严,责任不到位,承包者钻政府宏观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的空子,违规行为严重,单纯追求近期利润,舍不得在安全上投资,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恶性膨胀。
2.3 安全监督队伍的现状和建筑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不适应
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主要存在着建设体量大、工程施工技术复雜、监管人员不足的现实压力,而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结构配备不合理,持证上岗人数偏少,也不能满足建筑队伍不断发展扩大、工程量不断增大的需要。有些地方让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一人身兼管二职,既管质量,又管安全。施工质量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而施工安全是存在于施工过程之中的,因此他们进入施工现场往往只能是看到了质量,顾不上安全,导致安全监督名存实亡。特别是建设规模不大的工地,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只有兼职人员或一两名专职人员,安全管理机构形同虚设。
2.4 一线工人作业水平不高,操作欠规范
随着用工制度的变革,建筑工人的队伍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很多建筑公司把工程承包给施工队伍,使劳务与管理被分离,民工成为了建筑施工的主体。由于多数民工没有进行培训,质量安全防范意识比较淡薄,再加上施工过程中没有管理人员的管理,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都没有一套完整的操作规程和约束机制,而这些并没有引起企业的重视,给施工中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管重点及新思路
3.1加强监督机构对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 。
监督机构在加强质量安全执行力度的过程中,要结合现行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经常对施工单位进行人员及质量的检查,对施工的质量安全方面进行相应的评估,并进行现场勘查,实地了解从而作出科学的评价。此外,要严格执法,依法惩处事故中的责任者,杜绝各种监管不严的现象。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
传统的预约检查方式通常会使监督人员处于被动局面。因此,新型的检查方式要以巡查、抽查和专项检查为主,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要设专人以动态巡查的方式对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施工进行常态化管理。在此基础上,还要广泛开展建筑工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巡查、抽查工作相结合,以专项检查强化日常巡查、抽查,确保建筑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收到成效。
3.2 积极推进建筑行业的“诚信制度”。
应积极推进的建筑行业“诚信制度”的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档案,建立全国统一的行业管理信息化平台,采取信息化手段记录监理、施工企业(含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及不良市场行为,并进行曝光。在工程招标和资质年审中进行量化扣分,从建筑市场准入上严格把关。
3.3 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
针对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建设体量大、施工技术难度大的压力,监督机构及人员应认真总结各类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经验,按不同工程的特点分析危险源,根据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各地区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严格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规范性文件,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督方案,做好监督交底。 3.4 在工程建设过程的日常巡查、抽查和专项检查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工作。
第一,在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的基础上,狠抓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各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按规定选配有较强责任心、敢于管理、有丰富施工经验、具备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员。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将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形成全员参与管理的格局。
第二,严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劳务工人特别是新进场的工人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从事相关劳务。第三,严格控制大型设备、机具的使用安全检测。对塔吊、物料提升机和施工电梯等一律要求进行安装前登记,安装验收、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在30天内办理使用登记备案,拆除前进行注销登记,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应把起重机械的拆装作为安全监督的重点。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测、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验收和使用过程中的动态检查,保证施工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杜绝设备运行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施工设备和机具的使用安全;第四,抓好“六防”工作。即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火灾;除此以外严格检查 “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情况。如脚手架外侧必须设置合格密目式安全立网、防护栏杆、挡脚板。施工作业层须满铺固定脚手板,做好脚手架内档封闭。结构施工层楼面、电梯井内应每隔三层并最多隔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防护。第五,在个人防护方面,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给现埸人员配备合格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配合格安全带。作业人员必须全部符合作业资格条件,施工现场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及规范性要求,并保证现场与方案相一致。
3.5 引入保险机制,减少质量安全的风险。
建筑产品不同于其他的普通产品,如果在其合理使用寿命范围内发生质量问题,会因为时间的久远无法找出事故的责任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就必许引入保险机制来减少事故的发生。此外,保险公司也会因为自身经济利益在施工的过程中起监督作用,以预防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隐患。这样,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就能够处于可控的范围。
结束语:总之,建筑施工是一个繁琐的过程,随着住房需求的增加,建筑施工企业也会越来越多,因此,建筑施工中的质量安全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只有达到更高的要求才能保障建筑施工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 高艷霞.浅析建筑企业安全施工管理与控制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35).
[2] 罗健翔.浅淡建筑施工的工程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09(21).
[3] 岑詠霆.质量管理教程[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