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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漆艺术大展征稿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海峡两岸漆艺术的创新发展和交流,创作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漆艺作品,迎接明年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美术展览,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美术馆、福建省文化厅决定于2014年8月和年底前分别在福州市和中国美术馆举办“海峡漆艺术大展”和“海峡漆艺术精品展”。现将征稿事项周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2010年1月1日以后创作,以天然大漆为主要材料的艺术作品(包括漆画、漆器、漆空间作品)均可申报参展。
1.作品的题材、形式、风格不限,主题鲜明,立意新颖。鼓励反映现实生活、表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作品;鼓励富有创新意识和实用价值,体现传统技法和现代工艺审美的作品。
2.参展作品的尺寸:平面类作品的宽度、高度分别不大于200厘米(均含装裱外沿或画框)。立体类作品的最大边尺寸应控制在200厘米×200厘米×350厘米以内,重量在1000公斤以下。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与大展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3.作者申报的作品数量不限。申报作品应填写《海峡漆艺术大展参展作品申报表》(下载网址:http://www.fjmsg.com/)并提交作品照片。
二、展览时间、地点、数量
1.“海峡漆艺术大展”
展览时间:2014年8月 展览地点:福建博物院、福建省美术馆 展览作品数量:200件(套)
2.“海峡漆艺术精品展”
展览时间:2014年年底前 展览地点:中国美术馆 展览作品数量:100件(套)
三、作品收件
参展作品的截稿日期为2014年6月20日(以到达时间为准),收件单位为福建省美术馆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96号福建省美术馆
联系人:邱志军 18960847707 叶京海 13959189321 邮箱:fjmsgart@163.com
四、“海峡漆艺术大展”的相关事项,请参阅《关于举办海峡漆艺术大展的通知》
查询网址:http://www.fjmsg.com/
中国艺术研究院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美术馆 福建省文化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海峡两岸漆艺术的创新发展和交流,创作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漆艺作品,迎接明年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美术展览,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美术馆、福建省文化厅决定于2014年8月和年底前分别在福州市和中国美术馆举办“海峡漆艺术大展”和“海峡漆艺术精品展”。现将征稿事项周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2010年1月1日以后创作,以天然大漆为主要材料的艺术作品(包括漆画、漆器、漆空间作品)均可申报参展。
1.作品的题材、形式、风格不限,主题鲜明,立意新颖。鼓励反映现实生活、表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作品;鼓励富有创新意识和实用价值,体现传统技法和现代工艺审美的作品。
2.参展作品的尺寸:平面类作品的宽度、高度分别不大于200厘米(均含装裱外沿或画框)。立体类作品的最大边尺寸应控制在200厘米×200厘米×350厘米以内,重量在1000公斤以下。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与大展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3.作者申报的作品数量不限。申报作品应填写《海峡漆艺术大展参展作品申报表》(下载网址:http://www.fjmsg.com/)并提交作品照片。
二、展览时间、地点、数量
1.“海峡漆艺术大展”
展览时间:2014年8月 展览地点:福建博物院、福建省美术馆 展览作品数量:200件(套)
2.“海峡漆艺术精品展”
展览时间:2014年年底前 展览地点:中国美术馆 展览作品数量:100件(套)
三、作品收件
参展作品的截稿日期为2014年6月20日(以到达时间为准),收件单位为福建省美术馆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96号福建省美术馆
联系人:邱志军 18960847707 叶京海 13959189321 邮箱:fjmsgart@163.com
四、“海峡漆艺术大展”的相关事项,请参阅《关于举办海峡漆艺术大展的通知》
查询网址:http://www.fjmsg.com/
中国艺术研究院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美术馆 福建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