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2017年7月1日,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对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报告、涉恐名單筛查及内部管理提出更高监管要求。为了适应这一转变,商业银行多措并举积极提升反洗钱合规管理水平。本文对商业银行反洗钱合规管理进行了回顾,剖析了其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提出了新形势下商业银行强化反洗钱合规管理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反洗钱;外部监管;合规管理;对策建议
近年来,国内外反洗钱形势日趋严峻。国际层面,反洗钱合规管理不到位已成为中资银行海外机构遭受监管处罚和评级下调的主要原因。国内层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反”工作,以人民银行为代表的国内反洗钱监管部门对反洗钱工作的监管检查和处罚力度持续加大。商业银行在认真贯彻落实外部监管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业务经营,在反洗钱合规管理建设中开展了大量实践。
一、商业银行反洗钱合规管理建设的简要回顾
(一)组织保障
一是成立反洗钱中心。2014年起,商业银行相继在总省行层面成立反洗钱中心,实现可疑预警集中处理模式,有效提升可疑交易报告质量。二是建立反洗钱工作领导组织。负责反洗钱工作的领导,实行例会制度,解决反洗钱工作的难点和重大问题。三是设立反洗钱相关岗位,实施精细化管理。
(二)制度约束
一是出台相关制度。商业银行相继完善了反洗钱相关制度,理顺了内部工作内容和流程。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各类反洗钱工作台账,以应对外部监管和内部工作需要。三是重视考核管理。将反洗钱纳入绩效考核,以利益分配机制引导主动合规,有效提升反洗钱自主管理能力。
(三)控制措施
一是审慎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按照风险程度上报相应级别可疑交易报告,对重大洗钱风险信号或线索,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当地监管机构。二是构建洗钱监测分析管理合力。相关业务部门按规定承担客户身份识别、后续管控等工作职责,形成洗钱监测管理合力。三是加强洗钱风险客户后续管控措施。对涉可疑交易报告客户采取调整客户风险等级、限制交易渠道等有效措施。
(四)宣传培训
一是加强反洗钱专业队伍建设。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国际公认反洗钱师认证和人行反洗钱岗位资格认证。二是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采取集中培训、送教下乡等方式,提升业务人员的基本技能。三是形式多样开展宣传活动。采取悬挂条幅、网点LED宣传、拍摄微视频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反洗钱宣传教育。
(五)内部监督
一是发挥独立审计监督功能。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开展反洗钱专项审计,验证反洗钱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二是强化整改和追责力度。对内外部各类检查发现问题,跟踪整改落实和责任人处理情况。
二、商业银行反洗钱合规管理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科技支撑亟需提升
一是个性化监管数据提取时效性不强。对于监管机构本地化的数据提取,通常需要结合职责和权限划分,分别提交总行或本级行科技部门协助解决,因此,在实际执行中存在数据提取时效性不够的问题。二是审批程序较为复杂。出于客户信息保密性要求,对于临时性数据提取采取纸质审批流程,审批环节较多;对于持续性数据提取采取系统立项方式,操作更为复杂。三是客户信息存储较为分散。在进行客户尽职调查时,需要在多个业务系统中进行查询,存在权限要求,操作较为不便。
(二)管控措施有待整合
一是不断细化后续管控措施。持续强化对管控措施的效果分析,突出高风险领域的风险管控,协调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平衡关系。二是基层条线主动履职意识有待提升。存在依赖上级行解决问题的思想,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的担当和能力不足。三是未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于人工预警率、报告率、成案率较高的机构未匹配相应激励政策。
(三)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一是队伍建设存在“上热下凉”问题。基层反洗钱工作人员老龄化问题突出,难以承担相关工作任务。二是反洗钱工作团队专业性不够。反洗钱工作团队中专业性人才不足,不利于业务开展、经验积累和有效管理。三是人员组成相对单一,缺少具备国际业务、科技等综合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四)培训方式缺少突破
一是对基层培训不够细化。培训仍以制度解读为主,未能有效满足基层人员对操作实务的培训需求。二是培训方式有待创新。培训主要采取集中面授或以会代训的方式,缺少对参训人员主动思考的引导。三是培训效果难以保证。基层多以工作走不开为由,造成参加培训人员并非反洗钱相关人员。
三、商业银行强化反洗钱合规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重视双基管理,深植合规理念
1.形成浓郁的合规文化氛围。将相关的合规管理体系和合规知识汇编制成容易理解的册子分发员工,让员工对照册子去规范自身行为;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规知识竞赛、合规文化演讲比赛等,使得员工在比赛中增进对合规文化的了解,提高对合规风险的预防控制能力。
2.树立员工反洗钱合规理念。通过持续开展合规文化天天讲、月月提、季季考,强化员工对反洗钱重要性的认同感,提升全行员工对反洗钱“应知应会”内容的全面掌握,使员工的反洗钱意识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转变,形成全行共识的反洗钱合规文化理念。
3.夯实反洗钱“双基”管理基础。通过强化培训宣传、检查监督及考核管理等方式,提高基层反洗钱主动履职意识,推动反洗钱各项政策制度在基层落地执行,为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深化自主管理,加强考核监督
1.不断完善操作制度建设。反洗钱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管理职责,深化自主管理能力提升,业务条线要针对不同业务场景中客户身份识别、后续管控措施等重点工作制定操作手册、应答话术等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处理,建立全面覆盖、程度适当的反洗钱制度体系。 2.加大反洗钱奖罚考核力度。一是将反洗钱工作与各级机构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二是增加对业务条线部门的反洗钱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增强各业务条线横向协作的积极性。三是探索实施激励奖罚措施。对反洗钱规定义务履职到位的,进行奖励。对未有效履职造成风险隐患的,进行处罚。
3.增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业务培训中加大体验式、模拟式教学力度,通过课堂面授、结构化研讨等教学安排,提高制度穿透力度。二是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反洗钱合规人才,确保“专业的工作由专业的人干”。三是研究、完善人员激励约束与职业发展路径,避免因激励约束不到位导致人才流失。
(三)强化科技投入,提供有力保障
1.发挥大数据平台在反洗钱工作的应用。以应用为核心,做到数据平台开发与业务应用统筹考虑,充分利用内外部数据资源。
2.整合系统信息实现统一视图。将各项业务系统的客户信息整合在一个系统中,统一数据标准,提高数据源质量,构建包括客户身份信息、风险评价、资产负债信息等的统一客户视图,为做好新客户准入和存量客户的身份识别与业务尽职调查提供科技支撑。
3.建设功能全面的反洗钱监测系统。结合电信诈骗、地下钱庄等涉众型洗钱犯罪的资金流动特征,优化和完善现有系统监测规则,构建抓取精准、可灵活扩充的监测指标体系;进一步整合各业务系统的交易数据,促进系统间数据共享,提升可疑交易报告成效。
(四)加强部门协作,构建联防机制
1.加强部门整体协作机制。夯实基础管理,实现反洗钱由事后监督转变为“全员义务”、“全流程控制”的监管要求。客户和业务管理部门要持续增强合规管理能力;反洗钱主管部门要强化职能定位;审计部门要强化独立监督作用。
2.落實反洗钱合规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各部门要明确部门和人员履职,确保将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后续管控等重点工作要求全面、完整地纳入到各业务条线工作职责、风险评估和尽职监督,保障反洗钱内部政策、工作流程和各项业务的有效运转。
3.构建畅通的反洗钱信息响应机制。一方面,业务部门要认真梳理自身反洗钱合规职责,对本业务条线的反洗钱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监测、检查及整改工作。另一方面,反洗钱主管部门要建立反洗钱部门协调联络机制,对日常监测中发现的系统或操作缺陷及时反馈至业务部门。
参考文献:
[1]潘媛.B银行反洗钱集中处理模式研究 [D].宁夏:宁夏大学,2013.
[2]田爱丽,孙文.基于风险为本理念的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研究[J],西部金融,2015.
作者简介:
王丽娜(1986-),女,陕西西安,汉,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学。
关键词:反洗钱;外部监管;合规管理;对策建议
近年来,国内外反洗钱形势日趋严峻。国际层面,反洗钱合规管理不到位已成为中资银行海外机构遭受监管处罚和评级下调的主要原因。国内层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反”工作,以人民银行为代表的国内反洗钱监管部门对反洗钱工作的监管检查和处罚力度持续加大。商业银行在认真贯彻落实外部监管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业务经营,在反洗钱合规管理建设中开展了大量实践。
一、商业银行反洗钱合规管理建设的简要回顾
(一)组织保障
一是成立反洗钱中心。2014年起,商业银行相继在总省行层面成立反洗钱中心,实现可疑预警集中处理模式,有效提升可疑交易报告质量。二是建立反洗钱工作领导组织。负责反洗钱工作的领导,实行例会制度,解决反洗钱工作的难点和重大问题。三是设立反洗钱相关岗位,实施精细化管理。
(二)制度约束
一是出台相关制度。商业银行相继完善了反洗钱相关制度,理顺了内部工作内容和流程。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各类反洗钱工作台账,以应对外部监管和内部工作需要。三是重视考核管理。将反洗钱纳入绩效考核,以利益分配机制引导主动合规,有效提升反洗钱自主管理能力。
(三)控制措施
一是审慎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按照风险程度上报相应级别可疑交易报告,对重大洗钱风险信号或线索,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当地监管机构。二是构建洗钱监测分析管理合力。相关业务部门按规定承担客户身份识别、后续管控等工作职责,形成洗钱监测管理合力。三是加强洗钱风险客户后续管控措施。对涉可疑交易报告客户采取调整客户风险等级、限制交易渠道等有效措施。
(四)宣传培训
一是加强反洗钱专业队伍建设。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国际公认反洗钱师认证和人行反洗钱岗位资格认证。二是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采取集中培训、送教下乡等方式,提升业务人员的基本技能。三是形式多样开展宣传活动。采取悬挂条幅、网点LED宣传、拍摄微视频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反洗钱宣传教育。
(五)内部监督
一是发挥独立审计监督功能。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开展反洗钱专项审计,验证反洗钱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二是强化整改和追责力度。对内外部各类检查发现问题,跟踪整改落实和责任人处理情况。
二、商业银行反洗钱合规管理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科技支撑亟需提升
一是个性化监管数据提取时效性不强。对于监管机构本地化的数据提取,通常需要结合职责和权限划分,分别提交总行或本级行科技部门协助解决,因此,在实际执行中存在数据提取时效性不够的问题。二是审批程序较为复杂。出于客户信息保密性要求,对于临时性数据提取采取纸质审批流程,审批环节较多;对于持续性数据提取采取系统立项方式,操作更为复杂。三是客户信息存储较为分散。在进行客户尽职调查时,需要在多个业务系统中进行查询,存在权限要求,操作较为不便。
(二)管控措施有待整合
一是不断细化后续管控措施。持续强化对管控措施的效果分析,突出高风险领域的风险管控,协调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平衡关系。二是基层条线主动履职意识有待提升。存在依赖上级行解决问题的思想,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的担当和能力不足。三是未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于人工预警率、报告率、成案率较高的机构未匹配相应激励政策。
(三)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一是队伍建设存在“上热下凉”问题。基层反洗钱工作人员老龄化问题突出,难以承担相关工作任务。二是反洗钱工作团队专业性不够。反洗钱工作团队中专业性人才不足,不利于业务开展、经验积累和有效管理。三是人员组成相对单一,缺少具备国际业务、科技等综合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四)培训方式缺少突破
一是对基层培训不够细化。培训仍以制度解读为主,未能有效满足基层人员对操作实务的培训需求。二是培训方式有待创新。培训主要采取集中面授或以会代训的方式,缺少对参训人员主动思考的引导。三是培训效果难以保证。基层多以工作走不开为由,造成参加培训人员并非反洗钱相关人员。
三、商业银行强化反洗钱合规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重视双基管理,深植合规理念
1.形成浓郁的合规文化氛围。将相关的合规管理体系和合规知识汇编制成容易理解的册子分发员工,让员工对照册子去规范自身行为;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规知识竞赛、合规文化演讲比赛等,使得员工在比赛中增进对合规文化的了解,提高对合规风险的预防控制能力。
2.树立员工反洗钱合规理念。通过持续开展合规文化天天讲、月月提、季季考,强化员工对反洗钱重要性的认同感,提升全行员工对反洗钱“应知应会”内容的全面掌握,使员工的反洗钱意识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转变,形成全行共识的反洗钱合规文化理念。
3.夯实反洗钱“双基”管理基础。通过强化培训宣传、检查监督及考核管理等方式,提高基层反洗钱主动履职意识,推动反洗钱各项政策制度在基层落地执行,为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深化自主管理,加强考核监督
1.不断完善操作制度建设。反洗钱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管理职责,深化自主管理能力提升,业务条线要针对不同业务场景中客户身份识别、后续管控措施等重点工作制定操作手册、应答话术等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处理,建立全面覆盖、程度适当的反洗钱制度体系。 2.加大反洗钱奖罚考核力度。一是将反洗钱工作与各级机构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二是增加对业务条线部门的反洗钱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增强各业务条线横向协作的积极性。三是探索实施激励奖罚措施。对反洗钱规定义务履职到位的,进行奖励。对未有效履职造成风险隐患的,进行处罚。
3.增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业务培训中加大体验式、模拟式教学力度,通过课堂面授、结构化研讨等教学安排,提高制度穿透力度。二是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反洗钱合规人才,确保“专业的工作由专业的人干”。三是研究、完善人员激励约束与职业发展路径,避免因激励约束不到位导致人才流失。
(三)强化科技投入,提供有力保障
1.发挥大数据平台在反洗钱工作的应用。以应用为核心,做到数据平台开发与业务应用统筹考虑,充分利用内外部数据资源。
2.整合系统信息实现统一视图。将各项业务系统的客户信息整合在一个系统中,统一数据标准,提高数据源质量,构建包括客户身份信息、风险评价、资产负债信息等的统一客户视图,为做好新客户准入和存量客户的身份识别与业务尽职调查提供科技支撑。
3.建设功能全面的反洗钱监测系统。结合电信诈骗、地下钱庄等涉众型洗钱犯罪的资金流动特征,优化和完善现有系统监测规则,构建抓取精准、可灵活扩充的监测指标体系;进一步整合各业务系统的交易数据,促进系统间数据共享,提升可疑交易报告成效。
(四)加强部门协作,构建联防机制
1.加强部门整体协作机制。夯实基础管理,实现反洗钱由事后监督转变为“全员义务”、“全流程控制”的监管要求。客户和业务管理部门要持续增强合规管理能力;反洗钱主管部门要强化职能定位;审计部门要强化独立监督作用。
2.落實反洗钱合规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各部门要明确部门和人员履职,确保将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后续管控等重点工作要求全面、完整地纳入到各业务条线工作职责、风险评估和尽职监督,保障反洗钱内部政策、工作流程和各项业务的有效运转。
3.构建畅通的反洗钱信息响应机制。一方面,业务部门要认真梳理自身反洗钱合规职责,对本业务条线的反洗钱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监测、检查及整改工作。另一方面,反洗钱主管部门要建立反洗钱部门协调联络机制,对日常监测中发现的系统或操作缺陷及时反馈至业务部门。
参考文献:
[1]潘媛.B银行反洗钱集中处理模式研究 [D].宁夏:宁夏大学,2013.
[2]田爱丽,孙文.基于风险为本理念的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研究[J],西部金融,2015.
作者简介:
王丽娜(1986-),女,陕西西安,汉,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