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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前夕,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对福建省企业生产的儿童服装、儿童玩具以及学生文具、书包等4种产品进行省级监督抽查的结果,共抽查儿童服装抽查19批次,合格16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84.2%。其中,石狮市七彩云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彩云车”童T恤(规格型号:130/64)“pH”项目被检不合格。
针对此次监测情况,记者咨询了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抽查从取样到检测均严格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随机抽取的样品全部来自正规的经销商,送检的过程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承检机构为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因此检测结果具有权威性。
专家:
pH值不合格,易引起皮肤过敏等各种疾病
对于儿童服装pH值不合格会有什么影响,记者咨询了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家。专家表示: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直接接触皮肤的服装pH值要求在4.0—7.5,人体皮肤正常呈弱酸性,以防止病菌的侵入,如果服装中pH值过高或过低,都会破坏皮肤的平衡和抵抗能力,从而引起皮肤过敏或诱发感染,使皮肤易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尤其会危害儿童健康。
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印染企业在印染加工的最后工序未将残留在织物上的碱性物质去除干净,服装厂用这样的面料生产服装就造成服装pH值不合格;二是企业对染色原料的检测把关不严以及染整过程中工艺控制不当也会造成pH值不合格。
律师:
消费者如因购买抽检不合格产品致自身权益受损,可按有关法律法规向厂商要求退赔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www.315rx.com)法律顾问李律师。李律师认为,产品抽检不合格后,生产者及经营者应依法停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有效的措施通知消费者,以防止影响更多的消费者。消费者如因购买或穿着抽检不合格产品致人身、财产等权益受损,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向厂商要求退赔。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抽检不合格一事,石狮市七彩云服饰有限公司漠视媒体监督
2010年5月31日10:03分,记者就“七彩云车”童T恤不合格的原因、不合格品的库存和在售情况,如何保障购买不合格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如何整改等问题,致电石狮市七彩云服饰有限公司(0595-88506688),该公司人事部吴小姐获悉记者的意图后称,不合格一事不是她负责,所以并不了解情况。由于,此事的负责人营销部裴经理现在不在让记者下午再打。
下午15:20分,记者再次拨打该公司电话与裴经理联系,但该公司工作人员还是以裴经理人不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为由,未接受记者的进一步采访。
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石狮市七彩云服饰有限公司的任何回复。
产品质量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懈怠和马虎,企业对产品质量置若罔闻的态度和做法,是对自身品牌的不负责任,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石狮市七彩云服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态度,让记者深感担忧:难道这就是该公司为消费者负责的做法吗?如此不重视产品质量,企业又将如何发展呢?该公司所恪守的“高档品质”又将如何体现呢?
针对此次监测情况,记者咨询了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抽查从取样到检测均严格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随机抽取的样品全部来自正规的经销商,送检的过程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承检机构为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因此检测结果具有权威性。
专家:
pH值不合格,易引起皮肤过敏等各种疾病
对于儿童服装pH值不合格会有什么影响,记者咨询了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家。专家表示: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直接接触皮肤的服装pH值要求在4.0—7.5,人体皮肤正常呈弱酸性,以防止病菌的侵入,如果服装中pH值过高或过低,都会破坏皮肤的平衡和抵抗能力,从而引起皮肤过敏或诱发感染,使皮肤易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尤其会危害儿童健康。
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印染企业在印染加工的最后工序未将残留在织物上的碱性物质去除干净,服装厂用这样的面料生产服装就造成服装pH值不合格;二是企业对染色原料的检测把关不严以及染整过程中工艺控制不当也会造成pH值不合格。
律师:
消费者如因购买抽检不合格产品致自身权益受损,可按有关法律法规向厂商要求退赔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www.315rx.com)法律顾问李律师。李律师认为,产品抽检不合格后,生产者及经营者应依法停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有效的措施通知消费者,以防止影响更多的消费者。消费者如因购买或穿着抽检不合格产品致人身、财产等权益受损,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向厂商要求退赔。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抽检不合格一事,石狮市七彩云服饰有限公司漠视媒体监督
2010年5月31日10:03分,记者就“七彩云车”童T恤不合格的原因、不合格品的库存和在售情况,如何保障购买不合格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如何整改等问题,致电石狮市七彩云服饰有限公司(0595-88506688),该公司人事部吴小姐获悉记者的意图后称,不合格一事不是她负责,所以并不了解情况。由于,此事的负责人营销部裴经理现在不在让记者下午再打。
下午15:20分,记者再次拨打该公司电话与裴经理联系,但该公司工作人员还是以裴经理人不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为由,未接受记者的进一步采访。
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石狮市七彩云服饰有限公司的任何回复。
产品质量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懈怠和马虎,企业对产品质量置若罔闻的态度和做法,是对自身品牌的不负责任,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石狮市七彩云服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态度,让记者深感担忧:难道这就是该公司为消费者负责的做法吗?如此不重视产品质量,企业又将如何发展呢?该公司所恪守的“高档品质”又将如何体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