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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福喜,很多人其实最初并不了解,如果不是因为它是麦当劳肯德基的供应商,恐怕其籍籍无名。但正是因为其下游供应商家大业大,才使得供应商使用过期原料的事情备受关注。无独有偶,昆山中荣金属制品公司发生爆炸,造成至少60多人死亡,这一企业同样籍籍无名,但其却是通用公司的供应商。
2013年2月,4.49亿元,茅台五粮液;2013年8月,6.69亿元,奶粉企业;2014年8月20日,12.34亿元,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
追寻两年前反垄断的路径可以发现,在罚单纪录不断刷新的同时,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显示出监管对所有垄断企业绝不手软的决心。事实上,垄断行为仍充斥在你我身边,在消费者而言,希望反垄断大棒下一个盯上谁呢?
——医疗器械:垄断助长“看病贵”
8月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涉及的全国首例纵向垄断案作出终审宣判,因限制经销商“最低转售价格”,强生需赔偿53万元。
专家认为,中国《反垄断法》颁布五周年之际,该案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起原告胜诉的生效判决,这也预示着今后垄断纠纷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原告方,只要举证充分,就能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通过限制经销商转售价格行为,人为推高产品价格,生产商将高价的利润“收入囊中”。有业内人士认为,这种限制转售价格的协议在很多行业里都普遍存在。
其实这属于上下游企业的纵向垄断。过去由于缺乏判例,法院在垄断认定上往往比较犹豫而且标准不明确。此次案例应该是个重大转折点,对反垄断的认定和举证责任未来将更加清楚。
其实医疗行业,包括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一直是国家反垄断部门的关注重点。一方面已经接到了很多举报,另一方面葛兰素史克等公司商业贿赂的行为影响恶劣,尚未消除,而且医疗领域的垄断和看病难、看病贵等民生问题息息相关。事实上,现在也有消息称,商务部已经带队就医疗器械的垄断摸底。
——行业协会:利用地位玩“自律”
事实上,行业协会同样是垄断行为集聚的重灾区,也是消费者希望规范的领域之一。2013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12起垄断案件中,有9起案件是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行业协会涉及垄断协议问题比较突出。
协会“垄断”,手法多样。有的和企业达成联盟,操作行业的价格,例如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以联盟形式“操纵和垄断上海市场黄金饰品价格”;有的和企业签所谓自律公约,排除他人竞争,例如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协会就与酒店、汽车公司签订合约,要求在住、行、游等方面只选择与本协会签有协议(合同)的其他协会签约单位或独立协议单位,否则将罚款。
这种垄断行为,一方面限制正常竞争,保护那些加入自律联盟的企业;另一方面也让消费者失去了自主选择权,很可能被迫承担商家转嫁的价格以及低标准服务等。
近日,湖南省工商部门查办的全国首例保险垄断案收尾。自2012年开始启动调查以来,重点调查了四个市州50多家协会和公司,案件卷宗达上百件。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则动用了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等9省市近百名工商执法人员。
一些保险协会利用行业协会的地位,组织企业中的成员,达成价格协同,制定统一的固定收费,损害消费者利益;或是由协会或企业出面,向汽车行业的协会或企业进行牵线搭桥,卖产品时捆绑销售保险;或划分市场,某一个行业或某一个地区,只能购买某几个企业的保险产品,地区性地排除他人竞争。
然而,反垄断机构面对大型央企、跨国巨头和行业协会时,权威性却有待加强。业内人士指出,一些行业协会的负责人以前都是行业内级别比较高的领导退下来,其行政背景让执法人员的权威性打了折扣。
例如,2013年,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就曾对媒体表示,“我们去跟协会会长谈,上来就一拍桌子,他给我拍桌子,不是我给他拍桌子。”
——软件行业:垄断领域的新霸主?
其实一些细分行业的管理软件,由于其专业性、用户使用习惯等,很难使用两家平台的软件,而已经进入的软件公司就可能利用其固有优势,实施搭售等垄断行为。这种垄断的行为如果不注意管理,可能会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多的行业都进入了电子化、大平台的管理,这一类交易平台将来可能会成为垄断重灾区,也将纳入到监管者的视野中。
2013年2月,4.49亿元,茅台五粮液;2013年8月,6.69亿元,奶粉企业;2014年8月20日,12.34亿元,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
追寻两年前反垄断的路径可以发现,在罚单纪录不断刷新的同时,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显示出监管对所有垄断企业绝不手软的决心。事实上,垄断行为仍充斥在你我身边,在消费者而言,希望反垄断大棒下一个盯上谁呢?
——医疗器械:垄断助长“看病贵”
8月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涉及的全国首例纵向垄断案作出终审宣判,因限制经销商“最低转售价格”,强生需赔偿53万元。
专家认为,中国《反垄断法》颁布五周年之际,该案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起原告胜诉的生效判决,这也预示着今后垄断纠纷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原告方,只要举证充分,就能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通过限制经销商转售价格行为,人为推高产品价格,生产商将高价的利润“收入囊中”。有业内人士认为,这种限制转售价格的协议在很多行业里都普遍存在。
其实这属于上下游企业的纵向垄断。过去由于缺乏判例,法院在垄断认定上往往比较犹豫而且标准不明确。此次案例应该是个重大转折点,对反垄断的认定和举证责任未来将更加清楚。
其实医疗行业,包括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一直是国家反垄断部门的关注重点。一方面已经接到了很多举报,另一方面葛兰素史克等公司商业贿赂的行为影响恶劣,尚未消除,而且医疗领域的垄断和看病难、看病贵等民生问题息息相关。事实上,现在也有消息称,商务部已经带队就医疗器械的垄断摸底。
——行业协会:利用地位玩“自律”
事实上,行业协会同样是垄断行为集聚的重灾区,也是消费者希望规范的领域之一。2013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12起垄断案件中,有9起案件是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行业协会涉及垄断协议问题比较突出。
协会“垄断”,手法多样。有的和企业达成联盟,操作行业的价格,例如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以联盟形式“操纵和垄断上海市场黄金饰品价格”;有的和企业签所谓自律公约,排除他人竞争,例如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协会就与酒店、汽车公司签订合约,要求在住、行、游等方面只选择与本协会签有协议(合同)的其他协会签约单位或独立协议单位,否则将罚款。
这种垄断行为,一方面限制正常竞争,保护那些加入自律联盟的企业;另一方面也让消费者失去了自主选择权,很可能被迫承担商家转嫁的价格以及低标准服务等。
近日,湖南省工商部门查办的全国首例保险垄断案收尾。自2012年开始启动调查以来,重点调查了四个市州50多家协会和公司,案件卷宗达上百件。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则动用了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等9省市近百名工商执法人员。
一些保险协会利用行业协会的地位,组织企业中的成员,达成价格协同,制定统一的固定收费,损害消费者利益;或是由协会或企业出面,向汽车行业的协会或企业进行牵线搭桥,卖产品时捆绑销售保险;或划分市场,某一个行业或某一个地区,只能购买某几个企业的保险产品,地区性地排除他人竞争。
然而,反垄断机构面对大型央企、跨国巨头和行业协会时,权威性却有待加强。业内人士指出,一些行业协会的负责人以前都是行业内级别比较高的领导退下来,其行政背景让执法人员的权威性打了折扣。
例如,2013年,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就曾对媒体表示,“我们去跟协会会长谈,上来就一拍桌子,他给我拍桌子,不是我给他拍桌子。”
——软件行业:垄断领域的新霸主?
其实一些细分行业的管理软件,由于其专业性、用户使用习惯等,很难使用两家平台的软件,而已经进入的软件公司就可能利用其固有优势,实施搭售等垄断行为。这种垄断的行为如果不注意管理,可能会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多的行业都进入了电子化、大平台的管理,这一类交易平台将来可能会成为垄断重灾区,也将纳入到监管者的视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