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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母爱是莫里森在文学创作中一贯关注的焦点。当这种最天然、纯粹、发自肺腑的爱被放置于奴隶制这种最不人道的制度之下,会发生什么样悲剧性的后果?本文以《宠儿》中塞丝以母爱之名手刃女儿和《慈悲》中母亲以母爱之名主动抛弃女儿为出发点,探讨了奴隶制对黑人母亲及其子女带来的心理伤害。
关键词:母爱 奴隶制 母亲 黑人女奴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托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 1931-),是美国当代著名黑人女作家。从1970年发表第一部作品以来,莫里森迄今为止已经发表了九部作品,并先后获得过美国图书评论会奖、普利策奖、罗伯特·F·肯尼迪奖;1993年,莫里森荣获世界文学最高奖项——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赞誉她在小说中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富有诗意的表达方式,把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写活了。
莫里森是一个具有高度民族责任感的黑人女作家,她的创作以美国历史、尤其以非裔美国人的历史为背景,论述奴隶制的历史遗毒及其对人心理上的影响。虽然奴隶制在美国已经废除了一百多年,但是其影响力依然困扰着黑人,仍然是黑人很多严重问题的根源。莫里森的小说《宠儿》、《慈悲》就放置于奴隶制的背景之下,其笔触直指目前仍然困扰美国黑人的社会问题的根源——奴隶制。美国著名废奴主义者哈瑞特加卡博曾说过:“奴隶制是可怕的;但是对于女人来说奴隶制更加恐怖。她们除了要承担所有奴隶必须背负的重担以外,还有自己特有的委屈、遭遇和不幸。”黑人奴隶被剥夺了一切权利,包括爱自己孩子的基本权利。而作为一位黑人女性作家,母爱是莫里森在文学创作中一贯关注的焦点,她深刻敏锐地洞察了被置于奴隶制背景下的黑人母子关系,剖析了在奴隶制下遭受的创伤性经历对黑人女性人格发展的致命破坏。小说《宠儿》和《慈悲》聚焦于反人类制度下处于性别和种族双重劣势下的黑人女性,并剖析了奴隶制这种特殊的制度对黑人女性及其子女造成的巨大创伤。
一 《宠儿》中以母爱之名手刃女儿的人间惨剧
塞丝幼年时经历了母爱被奴隶制剥夺的痛楚。由于她的母亲是在田里劳作的奴隶,她根本无法得到母爱的滋润:塞丝婴幼儿时期时由一位专门负责带孩子的独臂女奴“楠”哺乳养育,她只能吃白人孩子吃剩的奶水,或者根本就没有吃的;后来,尚处年幼的塞丝亲眼目睹了母亲被吊死的悲惨场面。幼年时的创伤使她过早地体会了母爱缺失的刻骨之痛和心无所依的心理煎熬,所以塞丝在自己成为母亲后极度渴望给孩子充足的母爱。为了避免她的童年悲剧重演,身怀六甲且遍体鳞伤的塞丝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在前去和孩子相聚的信念的支撑下,奇迹般地独自一人逃到了已赎身获得自由的婆婆的家。当“学校老师”带着猎奴者到124号房子来抓捕塞丝和她的子女时,这个视子女为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部分的母亲竟然用手锯割断了自己刚会爬行的幼女的喉咙。饱受奴隶制屈辱的她认为,“要是我不杀了她,她也会死掉,而这是我不忍看到的。”塞丝坚信,“白人不止是奴役、杀戮或者残害你,还要玷污你。玷污得如此彻底,能让你忘了自己是谁,而且再也回想不起来。”奴隶制是建立在奴隶不是人,只是会说话的工具这一基础上的。塞丝要求对自己的孩子负责,对他们的生命拥有发言权,而这意味着她在向奴隶制发出挑战。但是,当她进入母亲的角色后,她的母爱却太强烈,使她几乎逾越了人和动物的界限。在亲手杀死自己的女儿后,塞丝承受着沉重的心理负担,内心一直饱受情感的煎熬:虽然她一直坚持认为杀死自己的女儿是出于真爱,但内心却充满了对死去的女儿强烈的负罪感。所以,当死去女儿的鬼魂一直在124房子作祟时,她也把这当成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当她认出死去的女儿以宠儿的身份还阳时,她以过度娇惯和溺爱来赎罪,希望求得宽恕。
塞丝杀女该如何评判?有些评论家认为塞丝的母爱是畸形的,是对奴隶制的无奈的反抗;也有人认为杀女是母爱英雄主义的表现,她宁愿选择杀死他们也不要他们再重复自己的路,经历奴隶制下非人的屈辱。其实,塞丝杀女的悲剧并不是奴隶制背景下的个例。莫里森还在《宠儿》中隐晦地描写了类似的行为:小说中提到了塞丝的母亲丢掉了她被白人强奸后与白人生的孩子;莫里森还暗示艾拉拒绝喂养她与某个白人所生的孩子而任凭其死去。“母亲的爱让其宁愿舍弃子女”,是在奴隶制下才存在的悖论。黑人母亲和其子女都是奴隶主的财产,奴隶主完全可以自由地进行奴隶买卖的交易,在当时这是合法的。没有哪个南部的蓄奴州承认奴隶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在奴隶主买卖奴隶时,他们可以随意地拆散奴隶的家庭。在奴隶制下,奴隶们不仅被剥夺了做人的权利,黑人女奴更被夺走了养育子女的权利、做母亲的权利。在奴隶制的压榨下,黑人家庭被迫妻离子散,夫妻不能团聚、母子不能相认,黑人母亲和子女的血脉连结也被残酷地割裂。黑人女奴用接近自毁的极端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子女:母亲解救子女的方式却是毁灭自己创造的生命,这正是奴隶制下黑人母爱的悖论。
莫里森对塞丝的行为没有做道德上的评判,但她曾在一次访谈中说:“塞丝这样做当然是对了,但是她并没有权利去这样做。”塞丝杀女是母爱在奴隶制下被扭曲后极端的表现,反射出奴隶制的罪恶和白人社会对黑人的压迫,塞丝杀女是不得已而为之,她不得已用自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及其家人的尊严,这种充满了张力的母爱既残忍,又有保护性;既是塞丝的耻辱,也体现了她的刚毅。种族和性别的压迫如此沉重地压在塞丝身上,她拿起手中的武器,伤害的对象却是她的子女,她生命中最珍爱的人。因此,她的杀女行为虽然血腥残忍,却是完全源于母爱,是出于对孩子的庇护,是一个对孩子饱含母爱的黑人母亲在奴隶制下无奈的选择。奴隶制扭曲了母亲神圣的爱,逼迫母亲用独特的方式来拯救孩子,塞丝惨烈极端的方式体现了她对女儿的母爱。在奴隶制下,母爱究竟是福,还是祸?莫里森通过这样的一个难有明确答案的问题,充分展现了黑人女奴在奴隶制下为母亲的生存困境。
二 《慈悲》中以母爱之名主动抛弃女儿的人间悲剧
《慈悲》从16岁的黑人女孩弗洛伦斯的视角剖析了17世纪的北美大陆一个白人农场主庄园的故事。男主人公雅各布·瓦尔格是个来到北美继承遗产的孤儿,他先后买下了在天花瘟疫中幸存下来的印第安土著莉娜,娶了来自英国的新娘翠贝卡,接受了无人要的混血女奴索柔,最后又同意接纳了作为抵账的当时只有七八岁的黑奴女孩弗洛伦斯,其中弗洛伦斯的身世尤其让人唏嘘不已。莫里森在《慈悲》中继续运用她一贯的创作手法:先讲事件的结果,“然后层层剥茧,将真相慢慢披露”。小说中多个人物的“声音”聚焦人物和事件,从不同的视角,多层次地把故事中的人物、行为、背景、事件呈现在读者面前,使读者充分参与进来,在悬念中思考,在最后揭开谜底的时候获得顿悟。《慈悲》围绕着一个悬念展开:女奴为什么要请求来主人家中讨债的陌生人带走仅仅七八岁的女儿?这种不合常理、有悖人伦的行为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这个情节在书中从经历该事件的不同人物的视角反复出现。
第一次,在书中的开篇部分。被带走的小女孩弗洛伦斯满怀疑惑:
“我在看,我的母亲在听。她的男孩在她的胯上。主人付不清他欠先生的所有钱,先生说,他把女人和这个女孩带走,不要这个男婴,债就清了。阿闵玛恳请说不行。她的小男婴还在吃奶。带走我女儿,她说,我的女儿。我。我。先生同意了,更改了欠款的数目。”
这是十六七岁的她在回忆当时的情景,因为是亲身经历,所以从小女孩的视角来看,一切都是那么刻骨铭心,难以释怀。母亲在选择放弃哪个孩子的时候选择放弃了她,那两个单字句“我。我。”包含的意义是无比丰富的,它道出了弗洛伦斯内心深处的无比震惊,表达出她被母亲选择放弃的痛苦,从此被母亲抛弃的惨痛一直隐藏在她的内心,折磨着她。书中她重复最多的情景,就是她脑海中挥之不去的阿闵玛牵住弟弟的手却放弃自己的一幕。
第二个讲述该情节的是雅各布。雅各布从道德上反感蓄奴制,他的农场上有几个奴隶,不过他把他们看成是他和他妻子的帮手而不是财产。所以当欠钱的奴隶主提出要用奴隶抵债的时候,他的心理异常的反感。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那个女奴却举步向前,低声但很恳切地对雅各布请求说:“求你,先生。别要我。带走她。我的女儿。”他被那位母亲眼中的恐惧给镇住了,这位黑人母亲不同寻常的要求让雅各布深为震惊,他暗想这是“世界上最悲惨的生意!”看他拒绝,母亲“突然跪下,双目紧闭”。雅各布最后同意接受弗洛伦斯的原意是:她和刚死去的女儿同岁,他希望妻子翠贝卡能够从弗洛伦斯身上获得慰藉。其实,更深层的原因是:他自己曾是个孤儿,他从内心深处没有办法拒绝“没有归宿,没人要的孩子”。雅各布是个温情的奴隶主,从他的叙述中不难看出,无论他选择带走母亲还是女儿,都注定会骨肉分离,所以这是桩“悲惨的买卖”。对同一事情,弗洛伦斯和雅各布都很疑惑,为什么母亲要放弃女儿?当然这也是由始至终让读者困惑的问题。
谜底在书中的最后一章终于揭晓了,这时候,弗洛伦斯母亲的声音出现了,母亲的解释说出了她当年选择的深层原因。她从非洲被贩卖到美洲,被转卖被轮奸,饱受白人的蹂躏,“我不知道谁是你的父亲,太黑了谁是谁都看不清……在这个地方作为女性就像是敞开的创口,没有办法愈合。即使是疤结痂了,脓血还在下头。”女儿过早开始发育的胸部引起了主人的注意,女儿又爱美,要穿“放浪女人的鞋子”,母亲为此忧心不已,担心女儿继续留在这个地方会重蹈自己的覆辙。母亲自己经历过为奴隶,尤其是女奴的无尽的悲惨折磨,也亲眼目睹了其他黑人男女的悲惨遭遇。她和塞丝一样想要保护自己的女儿。母亲之所以恳请雅各布带走自己的女儿,是为了让女儿逃脱被奴役和性牺牲品的命运。因为她从这个前来讨债的白人身上看到他对奴隶主的反感,觉得雅各布看人的样子表明“他心里没有兽性”,她相信在后者的农场里即使“没有保护,但会有所不同”。与忍受女儿被雅各布带走的分离之痛相比较而言,看着女儿在自己身边被毁灭比前者的心理伤害更沉痛。由此,奴隶制下的黑人女性的母爱的伟大与无奈被彰显得淋漓尽致。
三 结语
母爱是人类的天性,是一种最为纯粹、自然、发自肺腑的爱,是一种为了孩子甘愿付出一切的爱。母爱不仅仅是每个作为母亲的女性的基本权利,更是黑人母亲为之付出了几个世纪惨痛代价的终极目标。“从美洲蓄奴制后来发展的历史看,没有哪个种族在新大陆上像黑人这样遭受了如此剧烈的灵与肉的折磨,没有哪个种族的女性在新大陆上像黑人妇女这样被残酷地剥夺了对子女的权利。”塞丝为了不让女儿沦为奴隶,手刃女儿的场面实在太惨烈和悲壮,用保罗·D的话来讲,是塞丝“爱之浓”。《慈悲》中的母亲主动抛弃弗洛伦斯,这一行为亦违背人伦常理,表面上看是“爱之淡”的表现,但实则不然,就如母亲在最后一章的独白中所说,母亲放弃自己的子女是最为悲痛的。由于奴隶制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为反家庭的制度”,黑人家庭不得不经历妻离子散的人间悲剧;因此,无论是塞丝还是弗洛伦斯的母亲都背负着人类的困难,都有着过人的勇气。她们虽然身体被奴役,精神上背负着沉重的负担,但是却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对自由的追求。
参考文献:
[1] Jacobs,Harriet.Incidents in the Life of a Slave Girl[M].New York:Penguin Books,2000,P86.
[2] Morrison,Toni Beloved.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0.
[3] Denard C C.Byond the Bitterness of History.Teaching Beloved[C]Approachest Teaching the Novels of Toni Morrison New York:The 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 of America.1997:P46.
[4] 王守仁、吴新云:《跨越种族:莫里森新作〈慈悲〉中的“奴役”解析》,《当代外国文学》,2009年第2期。
[5] Morrison Toni A Mercy[M]New York Knopf 2008.
[6] Atwood,Margraret.“Haunted by their Nightmare.”The 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P49-50.
作者简介:王恒,女,1976—,四川遂宁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化,工作单位:四川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关键词:母爱 奴隶制 母亲 黑人女奴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托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 1931-),是美国当代著名黑人女作家。从1970年发表第一部作品以来,莫里森迄今为止已经发表了九部作品,并先后获得过美国图书评论会奖、普利策奖、罗伯特·F·肯尼迪奖;1993年,莫里森荣获世界文学最高奖项——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赞誉她在小说中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富有诗意的表达方式,把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写活了。
莫里森是一个具有高度民族责任感的黑人女作家,她的创作以美国历史、尤其以非裔美国人的历史为背景,论述奴隶制的历史遗毒及其对人心理上的影响。虽然奴隶制在美国已经废除了一百多年,但是其影响力依然困扰着黑人,仍然是黑人很多严重问题的根源。莫里森的小说《宠儿》、《慈悲》就放置于奴隶制的背景之下,其笔触直指目前仍然困扰美国黑人的社会问题的根源——奴隶制。美国著名废奴主义者哈瑞特加卡博曾说过:“奴隶制是可怕的;但是对于女人来说奴隶制更加恐怖。她们除了要承担所有奴隶必须背负的重担以外,还有自己特有的委屈、遭遇和不幸。”黑人奴隶被剥夺了一切权利,包括爱自己孩子的基本权利。而作为一位黑人女性作家,母爱是莫里森在文学创作中一贯关注的焦点,她深刻敏锐地洞察了被置于奴隶制背景下的黑人母子关系,剖析了在奴隶制下遭受的创伤性经历对黑人女性人格发展的致命破坏。小说《宠儿》和《慈悲》聚焦于反人类制度下处于性别和种族双重劣势下的黑人女性,并剖析了奴隶制这种特殊的制度对黑人女性及其子女造成的巨大创伤。
一 《宠儿》中以母爱之名手刃女儿的人间惨剧
塞丝幼年时经历了母爱被奴隶制剥夺的痛楚。由于她的母亲是在田里劳作的奴隶,她根本无法得到母爱的滋润:塞丝婴幼儿时期时由一位专门负责带孩子的独臂女奴“楠”哺乳养育,她只能吃白人孩子吃剩的奶水,或者根本就没有吃的;后来,尚处年幼的塞丝亲眼目睹了母亲被吊死的悲惨场面。幼年时的创伤使她过早地体会了母爱缺失的刻骨之痛和心无所依的心理煎熬,所以塞丝在自己成为母亲后极度渴望给孩子充足的母爱。为了避免她的童年悲剧重演,身怀六甲且遍体鳞伤的塞丝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在前去和孩子相聚的信念的支撑下,奇迹般地独自一人逃到了已赎身获得自由的婆婆的家。当“学校老师”带着猎奴者到124号房子来抓捕塞丝和她的子女时,这个视子女为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部分的母亲竟然用手锯割断了自己刚会爬行的幼女的喉咙。饱受奴隶制屈辱的她认为,“要是我不杀了她,她也会死掉,而这是我不忍看到的。”塞丝坚信,“白人不止是奴役、杀戮或者残害你,还要玷污你。玷污得如此彻底,能让你忘了自己是谁,而且再也回想不起来。”奴隶制是建立在奴隶不是人,只是会说话的工具这一基础上的。塞丝要求对自己的孩子负责,对他们的生命拥有发言权,而这意味着她在向奴隶制发出挑战。但是,当她进入母亲的角色后,她的母爱却太强烈,使她几乎逾越了人和动物的界限。在亲手杀死自己的女儿后,塞丝承受着沉重的心理负担,内心一直饱受情感的煎熬:虽然她一直坚持认为杀死自己的女儿是出于真爱,但内心却充满了对死去的女儿强烈的负罪感。所以,当死去女儿的鬼魂一直在124房子作祟时,她也把这当成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当她认出死去的女儿以宠儿的身份还阳时,她以过度娇惯和溺爱来赎罪,希望求得宽恕。
塞丝杀女该如何评判?有些评论家认为塞丝的母爱是畸形的,是对奴隶制的无奈的反抗;也有人认为杀女是母爱英雄主义的表现,她宁愿选择杀死他们也不要他们再重复自己的路,经历奴隶制下非人的屈辱。其实,塞丝杀女的悲剧并不是奴隶制背景下的个例。莫里森还在《宠儿》中隐晦地描写了类似的行为:小说中提到了塞丝的母亲丢掉了她被白人强奸后与白人生的孩子;莫里森还暗示艾拉拒绝喂养她与某个白人所生的孩子而任凭其死去。“母亲的爱让其宁愿舍弃子女”,是在奴隶制下才存在的悖论。黑人母亲和其子女都是奴隶主的财产,奴隶主完全可以自由地进行奴隶买卖的交易,在当时这是合法的。没有哪个南部的蓄奴州承认奴隶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在奴隶主买卖奴隶时,他们可以随意地拆散奴隶的家庭。在奴隶制下,奴隶们不仅被剥夺了做人的权利,黑人女奴更被夺走了养育子女的权利、做母亲的权利。在奴隶制的压榨下,黑人家庭被迫妻离子散,夫妻不能团聚、母子不能相认,黑人母亲和子女的血脉连结也被残酷地割裂。黑人女奴用接近自毁的极端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子女:母亲解救子女的方式却是毁灭自己创造的生命,这正是奴隶制下黑人母爱的悖论。
莫里森对塞丝的行为没有做道德上的评判,但她曾在一次访谈中说:“塞丝这样做当然是对了,但是她并没有权利去这样做。”塞丝杀女是母爱在奴隶制下被扭曲后极端的表现,反射出奴隶制的罪恶和白人社会对黑人的压迫,塞丝杀女是不得已而为之,她不得已用自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及其家人的尊严,这种充满了张力的母爱既残忍,又有保护性;既是塞丝的耻辱,也体现了她的刚毅。种族和性别的压迫如此沉重地压在塞丝身上,她拿起手中的武器,伤害的对象却是她的子女,她生命中最珍爱的人。因此,她的杀女行为虽然血腥残忍,却是完全源于母爱,是出于对孩子的庇护,是一个对孩子饱含母爱的黑人母亲在奴隶制下无奈的选择。奴隶制扭曲了母亲神圣的爱,逼迫母亲用独特的方式来拯救孩子,塞丝惨烈极端的方式体现了她对女儿的母爱。在奴隶制下,母爱究竟是福,还是祸?莫里森通过这样的一个难有明确答案的问题,充分展现了黑人女奴在奴隶制下为母亲的生存困境。
二 《慈悲》中以母爱之名主动抛弃女儿的人间悲剧
《慈悲》从16岁的黑人女孩弗洛伦斯的视角剖析了17世纪的北美大陆一个白人农场主庄园的故事。男主人公雅各布·瓦尔格是个来到北美继承遗产的孤儿,他先后买下了在天花瘟疫中幸存下来的印第安土著莉娜,娶了来自英国的新娘翠贝卡,接受了无人要的混血女奴索柔,最后又同意接纳了作为抵账的当时只有七八岁的黑奴女孩弗洛伦斯,其中弗洛伦斯的身世尤其让人唏嘘不已。莫里森在《慈悲》中继续运用她一贯的创作手法:先讲事件的结果,“然后层层剥茧,将真相慢慢披露”。小说中多个人物的“声音”聚焦人物和事件,从不同的视角,多层次地把故事中的人物、行为、背景、事件呈现在读者面前,使读者充分参与进来,在悬念中思考,在最后揭开谜底的时候获得顿悟。《慈悲》围绕着一个悬念展开:女奴为什么要请求来主人家中讨债的陌生人带走仅仅七八岁的女儿?这种不合常理、有悖人伦的行为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这个情节在书中从经历该事件的不同人物的视角反复出现。
第一次,在书中的开篇部分。被带走的小女孩弗洛伦斯满怀疑惑:
“我在看,我的母亲在听。她的男孩在她的胯上。主人付不清他欠先生的所有钱,先生说,他把女人和这个女孩带走,不要这个男婴,债就清了。阿闵玛恳请说不行。她的小男婴还在吃奶。带走我女儿,她说,我的女儿。我。我。先生同意了,更改了欠款的数目。”
这是十六七岁的她在回忆当时的情景,因为是亲身经历,所以从小女孩的视角来看,一切都是那么刻骨铭心,难以释怀。母亲在选择放弃哪个孩子的时候选择放弃了她,那两个单字句“我。我。”包含的意义是无比丰富的,它道出了弗洛伦斯内心深处的无比震惊,表达出她被母亲选择放弃的痛苦,从此被母亲抛弃的惨痛一直隐藏在她的内心,折磨着她。书中她重复最多的情景,就是她脑海中挥之不去的阿闵玛牵住弟弟的手却放弃自己的一幕。
第二个讲述该情节的是雅各布。雅各布从道德上反感蓄奴制,他的农场上有几个奴隶,不过他把他们看成是他和他妻子的帮手而不是财产。所以当欠钱的奴隶主提出要用奴隶抵债的时候,他的心理异常的反感。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那个女奴却举步向前,低声但很恳切地对雅各布请求说:“求你,先生。别要我。带走她。我的女儿。”他被那位母亲眼中的恐惧给镇住了,这位黑人母亲不同寻常的要求让雅各布深为震惊,他暗想这是“世界上最悲惨的生意!”看他拒绝,母亲“突然跪下,双目紧闭”。雅各布最后同意接受弗洛伦斯的原意是:她和刚死去的女儿同岁,他希望妻子翠贝卡能够从弗洛伦斯身上获得慰藉。其实,更深层的原因是:他自己曾是个孤儿,他从内心深处没有办法拒绝“没有归宿,没人要的孩子”。雅各布是个温情的奴隶主,从他的叙述中不难看出,无论他选择带走母亲还是女儿,都注定会骨肉分离,所以这是桩“悲惨的买卖”。对同一事情,弗洛伦斯和雅各布都很疑惑,为什么母亲要放弃女儿?当然这也是由始至终让读者困惑的问题。
谜底在书中的最后一章终于揭晓了,这时候,弗洛伦斯母亲的声音出现了,母亲的解释说出了她当年选择的深层原因。她从非洲被贩卖到美洲,被转卖被轮奸,饱受白人的蹂躏,“我不知道谁是你的父亲,太黑了谁是谁都看不清……在这个地方作为女性就像是敞开的创口,没有办法愈合。即使是疤结痂了,脓血还在下头。”女儿过早开始发育的胸部引起了主人的注意,女儿又爱美,要穿“放浪女人的鞋子”,母亲为此忧心不已,担心女儿继续留在这个地方会重蹈自己的覆辙。母亲自己经历过为奴隶,尤其是女奴的无尽的悲惨折磨,也亲眼目睹了其他黑人男女的悲惨遭遇。她和塞丝一样想要保护自己的女儿。母亲之所以恳请雅各布带走自己的女儿,是为了让女儿逃脱被奴役和性牺牲品的命运。因为她从这个前来讨债的白人身上看到他对奴隶主的反感,觉得雅各布看人的样子表明“他心里没有兽性”,她相信在后者的农场里即使“没有保护,但会有所不同”。与忍受女儿被雅各布带走的分离之痛相比较而言,看着女儿在自己身边被毁灭比前者的心理伤害更沉痛。由此,奴隶制下的黑人女性的母爱的伟大与无奈被彰显得淋漓尽致。
三 结语
母爱是人类的天性,是一种最为纯粹、自然、发自肺腑的爱,是一种为了孩子甘愿付出一切的爱。母爱不仅仅是每个作为母亲的女性的基本权利,更是黑人母亲为之付出了几个世纪惨痛代价的终极目标。“从美洲蓄奴制后来发展的历史看,没有哪个种族在新大陆上像黑人这样遭受了如此剧烈的灵与肉的折磨,没有哪个种族的女性在新大陆上像黑人妇女这样被残酷地剥夺了对子女的权利。”塞丝为了不让女儿沦为奴隶,手刃女儿的场面实在太惨烈和悲壮,用保罗·D的话来讲,是塞丝“爱之浓”。《慈悲》中的母亲主动抛弃弗洛伦斯,这一行为亦违背人伦常理,表面上看是“爱之淡”的表现,但实则不然,就如母亲在最后一章的独白中所说,母亲放弃自己的子女是最为悲痛的。由于奴隶制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为反家庭的制度”,黑人家庭不得不经历妻离子散的人间悲剧;因此,无论是塞丝还是弗洛伦斯的母亲都背负着人类的困难,都有着过人的勇气。她们虽然身体被奴役,精神上背负着沉重的负担,但是却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对自由的追求。
参考文献:
[1] Jacobs,Harriet.Incidents in the Life of a Slave Girl[M].New York:Penguin Books,2000,P86.
[2] Morrison,Toni Beloved.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0.
[3] Denard C C.Byond the Bitterness of History.Teaching Beloved[C]Approachest Teaching the Novels of Toni Morrison New York:The 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 of America.1997:P46.
[4] 王守仁、吴新云:《跨越种族:莫里森新作〈慈悲〉中的“奴役”解析》,《当代外国文学》,2009年第2期。
[5] Morrison Toni A Mercy[M]New York Knopf 2008.
[6] Atwood,Margraret.“Haunted by their Nightmare.”The 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P49-50.
作者简介:王恒,女,1976—,四川遂宁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化,工作单位:四川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