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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是我国上古时期就存在着的一门艺术,发展至今历史已相当悠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将篆刻部分归为子部艺术类里,在读有关篆刻部分的内容时,对“印宗秦汉”的观点有了新的理解。基于本人对篆刻也是十分喜爱并偶尔为之,故想通过自己的理解与认识对“印宗秦汉”思想进行阐释。本文拟从对秦汉、明清这两个时期印章发展概况的阐述出发,最后分析对比两个时期的篆刻发展概况阐释本人对“印宗秦汉”的理解。
[关键词]印宗秦汉;篆刻
1 秦汉时期印章的发展概况
印章之于秦汉,可谓是印章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期。秦汉时期,印章是凭借其实用功用而产生的,《周礼·地官·司市》载:“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周礼·地官·掌节》亦有:“货贿用玺节。”这都说明了当时的印章实在商品流通中作为证明而使用的,其主要功能就是实用。
在我国古代印章是作为凭信功用而存在的,所以此时的印章还仅仅只是为了传达文意内容,并未发展成为一门艺术,而且印章的制作也是由国家规定的机构根据国家官职设置以及皇帝政令所行事的,并不是为艺术而自由创作的。“《晋·职官志》:‘侍御史所掌有五。一曰令曹,掌律令,二曰印曹,掌刻印。’《续文献通考》:‘明各衙门印信,倶礼部铸印局专管铸造,印信倶有定式。其后又有铸换、辨验等例,凡开设各处衙门合用印信,劄付铸印局官,依式铸造给降。其有改铸销毁等项,悉领之。’”从这里可以看出当时的印章制度是十分严格的,铸印等均需专门机构掌管,不得随意而为之。当然,在翻阅历代印谱时,我们还是会见到很多官名相同之印的,其中不乏太守、将军等较高官职的印章,按照当时的制度来讲是不可能同时使用的,一定是有先后顺序的。《南史》曾载孔琳之上疏:“官莫大于帝王,爵莫尊于公侯。而创国之宝,历代递用,袭封之印,奕世相承。贵在承旧,无取改作。今世惟尉一职独用一印,至于群官,每迁悉改。讨寻其义,实所未喻。若谓官各异姓,与传袭不同,则未若异代之为殊也。若或因有诛夷之臣,避其凶秽,则汉用秦宝,未闻因子婴被戮而弃不用也。而终岁刻铸,丧工消实,金融铜炭之费,不可胜言。请众官即用一印,无须改作。若新置官及官多印少,然后铸。”这就可以阐释印章在当时的制作和使用情况,我们之所以能在遗留下来的印章中发现多枚内容相同的印章,并不是铸印人将印章当做一门艺术反复制作同一内容的印章(为了选择较好的,故而铸造很多印章以供挑拣),如是,那些不被挑选的印章必毁之以铸其他印章也。
2 秦汉以后印章的发展状况
印章之于后世的发展继秦汉之后开始衰败,其衰败的原因笔者认为是具有实用凭证的物件开始大量出现,印章不再成为显尊卑的必要物什,其功能开始被逐渐替代。到了元代赵孟頫、吾丘衍时期,提出了“复古”思想,这可以从赵孟頫《印史·序》中看到:“余尝观近世士大夫图书印章,一是以新奇相矜,鼎彝壶爵之制,迁就对偶之文,水月、木石、花鸟之象,盖不遗余巧也。其异于流俗,以求合乎古者,百无二三焉。”故而,在篆刻上,吾、赵亦强调要复古,同时,印章的实用凭信功能开始转向书画作品。印章随着复古之风及书画艺术的发展慢慢又被重视,这个时期,文人开始介入篆刻,但此时的印章还并不是文人自篆自刻,而只是由文人设计印稿,匠人刊刻。(此时的印章印材仍是材质较硬,文人还不能从事。)“当时赵孟頫尚不能自己镌刻,只能篆写印稿,……被匠人忠实地刻制下来,流利有神,圓转如意,既有‘笔意’,又能存‘复古之意’。”明清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同时,这一时期易刻印材的出现,文人开始自篆自刻印章。《赖古堂印人传》中记载:“……余闻国博在南监时,肩一小舆过西虹桥,见一蹇卫驼两筐石,老髯复肩两筐随其后,与市肆互诟……公睨视久之,曰:‘勿争,我与尔值,且倍力资。’公遂得四筐石,解之即今所谓灯光也。”这一时期,由于易刻印材的出现,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也可以自己刊刻印章,印章也在文人的参与中逐渐发展成一门艺术。
明清时期,印章开始由文人自篆自刻,同时,印章开始出现在书画作品上且种类繁多,如斋号印、鉴藏印等,故而对印章的美学要求也开始提高。另外,此时的篆刻艺术也开始出现了以创始人或者活动地域命名的篆刻流派,如以文彭(字三桥)为首的三桥派、以何震(字雪渔)为首的雪渔派、以苏宣为首的泗水派等等。篆刻流派的出现,标志着篆刻艺术已具备相当大的规模,并取得了较高的艺术成就。同时,不同的篆刻流派的形成也意味着篆刻艺术有着不同的地域环境,不同的艺术风格,不同的审美追求等等。
3 对“印宗秦汉”思想的理解
伴随着吾、赵“复古”思想产生的不仅是篆刻艺术的日益发展,而且还有篆刻艺术“印宗秦汉”的思想禁锢。
“印宗秦汉”思想被后世篆刻艺术家们奉为学习篆刻的至上真理。而本人对学习篆刻必须要“印宗秦汉”并不赞成,这也是我在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篆刻部分的阅读时所发现的疑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收录了有关篆刻的书目有吾丘衍《学古编》、清代朱象贤《印典》等。吾丘衍是主张“复古”的带头人之一,也是赞成学习篆刻要“印宗秦汉”的。朱象贤的《印典》一书印典例言部分载言曰:“凡能法古而宗秦汉者,悉为録载。”由此可见,《印典》一书的作者也是“印宗秦汉”的忠实“粉丝”之一。这两部书对后世篆刻艺术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也是篆刻艺术在理论上的突出表现,但本人在“印宗秦汉”的观点上有新的理解。
本人之所以不认同学习篆刻必须要以“印宗秦汉”为宗旨,是因为后世篆刻的发展是有文人的自觉参与,印章的艺术性也随着文人篆刻艺术家以及篆刻流派的产生而凸显;而秦汉时期的印章是由当时的冶炼工匠所制作,其实用功能远远超过其艺术功用;同时“印宗秦汉”的提出也并不是要求后世学习篆刻时一定要学习秦汉印章。基于此,我认为“印宗秦汉”不应成为后世在篆刻艺术学习发展上的唯一“宗旨”!
总的来说,任何一门艺术的发展都要具有匠人的态度,当然也要有艺术家的创新!如果在明清之后我们要对印章提出“复古”的话,应该是命名为“印宗秦汉”还是“印宗明清”呢?我想一定还会有一个新的其他定义,而不会简单地以“秦汉”或“明清”为之了。
作者单位: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
[关键词]印宗秦汉;篆刻
1 秦汉时期印章的发展概况
印章之于秦汉,可谓是印章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期。秦汉时期,印章是凭借其实用功用而产生的,《周礼·地官·司市》载:“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周礼·地官·掌节》亦有:“货贿用玺节。”这都说明了当时的印章实在商品流通中作为证明而使用的,其主要功能就是实用。
在我国古代印章是作为凭信功用而存在的,所以此时的印章还仅仅只是为了传达文意内容,并未发展成为一门艺术,而且印章的制作也是由国家规定的机构根据国家官职设置以及皇帝政令所行事的,并不是为艺术而自由创作的。“《晋·职官志》:‘侍御史所掌有五。一曰令曹,掌律令,二曰印曹,掌刻印。’《续文献通考》:‘明各衙门印信,倶礼部铸印局专管铸造,印信倶有定式。其后又有铸换、辨验等例,凡开设各处衙门合用印信,劄付铸印局官,依式铸造给降。其有改铸销毁等项,悉领之。’”从这里可以看出当时的印章制度是十分严格的,铸印等均需专门机构掌管,不得随意而为之。当然,在翻阅历代印谱时,我们还是会见到很多官名相同之印的,其中不乏太守、将军等较高官职的印章,按照当时的制度来讲是不可能同时使用的,一定是有先后顺序的。《南史》曾载孔琳之上疏:“官莫大于帝王,爵莫尊于公侯。而创国之宝,历代递用,袭封之印,奕世相承。贵在承旧,无取改作。今世惟尉一职独用一印,至于群官,每迁悉改。讨寻其义,实所未喻。若谓官各异姓,与传袭不同,则未若异代之为殊也。若或因有诛夷之臣,避其凶秽,则汉用秦宝,未闻因子婴被戮而弃不用也。而终岁刻铸,丧工消实,金融铜炭之费,不可胜言。请众官即用一印,无须改作。若新置官及官多印少,然后铸。”这就可以阐释印章在当时的制作和使用情况,我们之所以能在遗留下来的印章中发现多枚内容相同的印章,并不是铸印人将印章当做一门艺术反复制作同一内容的印章(为了选择较好的,故而铸造很多印章以供挑拣),如是,那些不被挑选的印章必毁之以铸其他印章也。
2 秦汉以后印章的发展状况
印章之于后世的发展继秦汉之后开始衰败,其衰败的原因笔者认为是具有实用凭证的物件开始大量出现,印章不再成为显尊卑的必要物什,其功能开始被逐渐替代。到了元代赵孟頫、吾丘衍时期,提出了“复古”思想,这可以从赵孟頫《印史·序》中看到:“余尝观近世士大夫图书印章,一是以新奇相矜,鼎彝壶爵之制,迁就对偶之文,水月、木石、花鸟之象,盖不遗余巧也。其异于流俗,以求合乎古者,百无二三焉。”故而,在篆刻上,吾、赵亦强调要复古,同时,印章的实用凭信功能开始转向书画作品。印章随着复古之风及书画艺术的发展慢慢又被重视,这个时期,文人开始介入篆刻,但此时的印章还并不是文人自篆自刻,而只是由文人设计印稿,匠人刊刻。(此时的印章印材仍是材质较硬,文人还不能从事。)“当时赵孟頫尚不能自己镌刻,只能篆写印稿,……被匠人忠实地刻制下来,流利有神,圓转如意,既有‘笔意’,又能存‘复古之意’。”明清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同时,这一时期易刻印材的出现,文人开始自篆自刻印章。《赖古堂印人传》中记载:“……余闻国博在南监时,肩一小舆过西虹桥,见一蹇卫驼两筐石,老髯复肩两筐随其后,与市肆互诟……公睨视久之,曰:‘勿争,我与尔值,且倍力资。’公遂得四筐石,解之即今所谓灯光也。”这一时期,由于易刻印材的出现,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也可以自己刊刻印章,印章也在文人的参与中逐渐发展成一门艺术。
明清时期,印章开始由文人自篆自刻,同时,印章开始出现在书画作品上且种类繁多,如斋号印、鉴藏印等,故而对印章的美学要求也开始提高。另外,此时的篆刻艺术也开始出现了以创始人或者活动地域命名的篆刻流派,如以文彭(字三桥)为首的三桥派、以何震(字雪渔)为首的雪渔派、以苏宣为首的泗水派等等。篆刻流派的出现,标志着篆刻艺术已具备相当大的规模,并取得了较高的艺术成就。同时,不同的篆刻流派的形成也意味着篆刻艺术有着不同的地域环境,不同的艺术风格,不同的审美追求等等。
3 对“印宗秦汉”思想的理解
伴随着吾、赵“复古”思想产生的不仅是篆刻艺术的日益发展,而且还有篆刻艺术“印宗秦汉”的思想禁锢。
“印宗秦汉”思想被后世篆刻艺术家们奉为学习篆刻的至上真理。而本人对学习篆刻必须要“印宗秦汉”并不赞成,这也是我在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篆刻部分的阅读时所发现的疑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收录了有关篆刻的书目有吾丘衍《学古编》、清代朱象贤《印典》等。吾丘衍是主张“复古”的带头人之一,也是赞成学习篆刻要“印宗秦汉”的。朱象贤的《印典》一书印典例言部分载言曰:“凡能法古而宗秦汉者,悉为録载。”由此可见,《印典》一书的作者也是“印宗秦汉”的忠实“粉丝”之一。这两部书对后世篆刻艺术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也是篆刻艺术在理论上的突出表现,但本人在“印宗秦汉”的观点上有新的理解。
本人之所以不认同学习篆刻必须要以“印宗秦汉”为宗旨,是因为后世篆刻的发展是有文人的自觉参与,印章的艺术性也随着文人篆刻艺术家以及篆刻流派的产生而凸显;而秦汉时期的印章是由当时的冶炼工匠所制作,其实用功能远远超过其艺术功用;同时“印宗秦汉”的提出也并不是要求后世学习篆刻时一定要学习秦汉印章。基于此,我认为“印宗秦汉”不应成为后世在篆刻艺术学习发展上的唯一“宗旨”!
总的来说,任何一门艺术的发展都要具有匠人的态度,当然也要有艺术家的创新!如果在明清之后我们要对印章提出“复古”的话,应该是命名为“印宗秦汉”还是“印宗明清”呢?我想一定还会有一个新的其他定义,而不会简单地以“秦汉”或“明清”为之了。
作者单位: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